资本运作☆ ◇600645 中源协和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京众源嘉诚企业管│ 1668.00│ ---│ 50.17│ ---│ 0.00│ 人民币│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华西精准医学产业创│ 1000.00│ ---│ 2.00│ ---│ 0.00│ 人民币│
│新中心有限公司 │ │ │ │ │ │ │
├─────────┼─────┼─────┼─────┼─────┼──────┼──────┤
│中源和美(广州)生│ 612.00│ ---│ 62.96│ ---│ 0.00│ 人民币│
│命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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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募投项目“国家干细│ 4.00亿│ 0.00│ 32.90万│ 0.11│ ---│ ---│
│胞工程产品产业化基│ │ │ │ │ │ │
│地三期建设项目” │ │ │ │ │ │ │
├─────────┼──────┼─────┼─────┼─────┼─────┼──────┤
│募投项目“肿瘤标志│ 6000.00万│ 0.00│ 5200.00万│ 86.67│ ---│ ---│
│物类诊断试剂开发项│ │ │ │ │ │ │
│目” │ │ │ │ │ │ │
├─────────┼──────┼─────┼─────┼─────┼─────┼──────┤
│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用 │ │ │ │ │ │ │
├─────────┼──────┼─────┼─────┼─────┼─────┼──────┤
│募投项目“永久补充│ ---│ 0.00│ 4444.99万│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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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9 │
├──────┼────────────────────────────────────────┤
│关联方 │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因业务经营需要,经友好协商,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协和干细胞”)拟继续委托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磡物业”)负│
│ │责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绿化│
│ │、专项租摆、专项洗衣刷瓶和餐饮服务,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合同期服务费用总│
│ │计为19138353.84元。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 │
│ │ 红磡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虹嘉先生控制的企业,协和干细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 │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与红磡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到期,因业务经营│
│ │需要,经友好协商,协和干细胞拟继续委托红磡物业负责天津市华苑2 │
│ │ 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绿化、专项租│
│ │摆、专项洗衣刷瓶和餐饮服务,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合同期服务费用总计为1913│
│ │8353.84元。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 │
│ │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已于2025年1月8日签署。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红磡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虹嘉先生控制的企业,协和干细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
│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82654541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
│ │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8号海盈公寓-1102 │
│ │ 法定代表人:田耀宗 │
│ │ 注册资本:肆仟叁佰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
│ │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经纪;房地│
│ │产咨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电线、电缆经│
│ │营;五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
│ │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
│ │销售;票务代理服务。 │
│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
│ │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标的 │
│ │ 物业服务的标的为坐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的办公区,建筑面积:4万平 │
│ │方米,绿化面积:1.35万平方米。协和干细胞拟由红磡物业为其提供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秩│
│ │序服务、绿化服务、专项租摆服务、专项洗衣刷瓶服务、餐饮服务。 │
│ │ (二)定价政策 │
│ │ 鉴于协和干细胞与红磡物业的物业合同到期,因经营需要,双方经协商继续由红磡物业│
│ │为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结合协和干细胞实际的物业服务需求,参照市│
│ │场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合同期服务费用│
│ │总计为19138353.84元。系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
│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主体: │
│ │ 甲方: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
│ │ 乙方: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
│ │ 物业类型:办公 │
│ │ 坐落位置: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12号 │
│ │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
│ │ 绿化面积:1.35万平方米 │
│ │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人员的数量、岗位、标准 │
│ │ 服务内容包含保洁服务、秩序服务、绿化服务、专项租摆服务、专项洗衣刷瓶服务、餐│
│ │饮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及人员的数量、岗位、标准详见《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物业│
│ │服务方案》。 │
│ │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 │
│ │ (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经双方协商自│
│ │20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试用期综│
│ │合评定(综合评定标准由甲方确定),并于试用期满(即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发出《│
│ │予以续用通知书》或《不予续用通知书》,如甲方向乙方发出《不予续用通知书》的,则不│
│ │予续用通知书载明的合同解除日期为本合同解除日。如甲方未在试用期满前发出通知书的,│
│ │则视为乙方评定不合格,则本合同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自动终止。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
│ │,乙方退出甲方场地并向甲方交接所有物业服务项目,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
│ │ 第六条服务费用 │
│ │ (一)总体服务费用 │
│ │ 本项目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年,(大写:陆佰叁拾柒万玖仟肆佰伍拾壹元贰 │
│ │角捌分/年),合同期合计服务费用19138353.84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
│ │叁元捌角肆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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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天津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406.42万 5.14 42.38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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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406.42万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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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3-07-12 │质押股数(万股) │2406.42 │
├────────┼──────────────┼────────┼──────────────┤
│质押占所持股(%) │42.38 │质押占总股本(%) │5.14 │
├────────┼──────────────┴────────┴──────────────┤
│股东名称 │天津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天津东华永泰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07 │质押截止日 │2025-06-30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07日天津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了2406.4243万股给天津东华永泰资产 │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源协和细│永泰红磡控│ 1.40亿│人民币 │2018-09-07│2020-01-20│连带责任│是 │是 │
│胞基因工程│股集团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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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
2025-01-09│重要合同
──────┴──────────────────────────────────
交易简要内容:因业务经营需要,经友好协商,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协和干细胞”)拟继续委托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磡物业”)负
责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绿化、
专项租摆、专项洗衣刷瓶和餐饮服务,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合同期服务费用总计为
19138353.84元。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
红磡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虹嘉先生控制的企业,协和干细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协和干细胞与红磡物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到期,因业务经营需
要,经友好协商,协和干细胞拟继续委托红磡物业负责天津市华苑2
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秩序、绿化、专项租摆
、专项洗衣刷瓶和餐饮服务,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合同期服务费用总计为19138353
.84元。合同期限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已于2025年1月8日签署。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红磡物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龚虹嘉先生控制的企业,协和干细胞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8265454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8号海盈公寓-1102
法定代表人:田耀宗
注册资本:肆仟叁佰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
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家政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
询;房地产评估;住房租赁;餐饮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门窗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
金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
;化妆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票务
代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
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物业服务的标的为坐落于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的办公区,建筑面积:4万平方
米,绿化面积:1.35万平方米。协和干细胞拟由红磡物业为其提供区域内的保洁服务、秩序服
务、绿化服务、专项租摆服务、专项洗衣刷瓶服务、餐饮服务。
(二)定价政策
鉴于协和干细胞与红磡物业的物业合同到期,因经营需要,双方经协商继续由红磡物业为
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结合协和干细胞实际的物业服务需求,参照市场价
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合同期服务费用总计为
19138353.84元。系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主体:
甲方: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红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办公
坐落位置: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梅苑路12号
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
绿化面积:1.35万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人员的数量、岗位、标准
服务内容包含保洁服务、秩序服务、绿化服务、专项租摆服务、专项洗衣刷瓶服务、餐饮
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及人员的数量、岗位、标准详见《协和干细胞基因工程有限公司物业服务
方案》。
第三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工作时间
(一)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自2025年1月8日起至2028年1月7日止。经双方协商自20
25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对乙方进行试用期综合评
定(综合评定标准由甲方确定),并于试用期满(即2025年12月31日)前向乙方发出《予以续
用通知书》或《不予续用通知书》,如甲方向乙方发出《不予续用通知书》的,则不予续用通
知书载明的合同解除日期为本合同解除日。如甲方未在试用期满前发出通知书的,则视为乙方
评定不合格,则本合同自试用期满之日起自动终止。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退出甲
方场地并向甲方交接所有物业服务项目,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服务费用
(一)总体服务费用
本项目年度服务费用为6379451.28元/年,(大写:陆佰叁拾柒万玖仟肆佰伍拾壹元贰角
捌分/年),合同期合计服务费用19138353.84元(大写:壹仟玖佰壹拾叁万捌仟叁佰伍拾叁元
捌角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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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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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中源药业
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关于VUM03注
射液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为CXSL2400934。现对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VUM03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3E7个细胞(1mL)/支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CXSL2400934
受理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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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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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子公司北京傲锐中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傲锐中杉”)和北京中源维
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源维康”)、中源维康(天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源维康医检所”)于2024年10月18日签署了《委托研发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北京傲锐中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傲源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北京中源维康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中源维康医检所为北京中源维康控股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募投项目“肿瘤标志物
类诊断试剂开发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北京傲锐中杉委托北京中源维康负责“人EGFR/KRAS/
BRAF/NRAS/ERBB2/PIK3CA基因突变检测试剂盒(飞行时间质谱法)”(以下简称“组织试剂盒
”)和“人循环肿瘤DNA多基因突变联合检测试剂盒”(以下简称“血液试剂盒”)的研究开
发,委托开发总金额为60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2023年12月。上述事项经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1-011、2021-017)。双方签署
了《委托研发服务合同》。
期间因受到众所周知的不可控因素影响,项目临床试验的整体进度均受到较大的影响。公
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和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目前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
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16)。
鉴于项目实施期间受到不可控因素影响,以及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颁布“抗肿瘤药
物的非原研伴随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北京中源维康多次调整血液试
剂盒临床试验方案,导致项目整体进度滞后,加上修订方案新增试验要求增加原研对照比较试
验部分,上述因素导致项目研发费用增加。因此,根据项目目前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经协商
,北京傲锐中杉与北京中源维康、中源维康医检所签署《委托研发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就研
发项目目前进展和项目进展实施承诺进行确认和约定,同时北京傲锐中杉同意增加项目研发资
金人民币1882万元。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傲锐中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两方合称“乙方”)
之一:北京中源维康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之二:中源维康(天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21年4月21日签署《委托研发服务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注册试剂盒
”项目的研究开发(以下简称“研发项目”或“项目”)。该项目实际实施主体为中源维康(
天津)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之二”)。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以供各方遵
守。
1、项目进展确认及承诺
附件一所列《项目实施进展承诺》替代原《委托研发服务合同》附件二《产品研发进度计
划》。
2、增加研发资金
(一)增加研发资金额度
在满足本补充协议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增加提供项目研发资金人民币1882
.00万元(含税,税率6%,大写:壹仟捌佰捌拾贰万元整),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7754717.00
元。乙方提供的项目资金需求测算详见附件二。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北京傲锐中杉和北京中源维康、中源维康医检所就委托研发事项的进展和后续
实施进展承诺进行了明确,同时北京傲锐中杉追加了项目研发资金,有利于推进研发项目的实
施并取得相应的研发成果。
本次委托研发,项目能否如期完成或取得相应研发成果,研发成果转化能否达到预期等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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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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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中源药业
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签发的关于VUM02注
射液新增适应症临床试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为CXSL2400667。现对有关信息公告如
下:
一、药品基本信息
药品名称:VUM02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5E7个细胞(10mL)/袋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请人:武汉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CXSL2400667
受理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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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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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17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
年2月20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其
中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含本数)-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出售),拟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含本数)-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数);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出售)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股权
激励的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4-002、00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0日,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公司首次实施回购
股份,并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公告:2024-005。
(二)2024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0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58%,回购最高价格21.1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5.11元/股,回购均价16.59元/股,使用
资金总额2亿元。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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