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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华控股(60065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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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53 申华控股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第一医药 │ 70.98│ ---│ ---│ 737.28│ 0.00│ 人民币│ ├─────────┼─────┼─────┼─────┼─────┼──────┼──────┤ │金杯汽车 │ 66.24│ ---│ ---│ 164.58│ 0.00│ 人民币│ ├─────────┼─────┼─────┼─────┼─────┼──────┼──────┤ │乡宁申华晨兴新能源│ ---│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银行贷款 │ 5.60亿│ 5.07亿│ 5.07亿│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21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同时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同时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同时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含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原董事长同时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申华晨宝 │沈阳华宝 │ 7284.74万│人民币 │2024-01-26│2025-08-04│连带责任│否 │否 │ │ │ │ │ │ │ │担保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3-29│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因金融市场容易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投 资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仍有部分自有资金 尚处于闲置状态,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 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投资余额不得超出上述投资额度。 (三)购买理财产品种类 额度内资金可根据公司需要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循环投 资、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及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 理财产品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五)投资期限及实施安排 理财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单笔理财产 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办理相关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确保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公司财务部门将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不低于8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概 况: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6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 2025-03-29│其他事项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为38598756.24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1796525743.01元。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 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可 分配利润为负数,目前尚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基于此,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积极贯彻提质增效方案,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及可持续经营能力,努力为投资者创造 并提供稳定、长效的回报。 ──────┬────────────────────────────────── 2025-03-29│其他事项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计提事项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夯实公司资产质量,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于2024年末,对 应收款项、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核查,现申请拟对可预计收回时间的款项及预计无法收 回的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对部分款项予以核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开发产品、开发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转回减值准备。 ──────┬────────────────────────────────── 2025-03-26│重要合同 ──────┴────────────────────────────────── 1、公司将持有的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部分场地出租给上海曜影医院 有限公司(简称“曜影医院”)用于办公、医院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40年 12月31日止。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5、风险提示:由于租赁期限较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承租方因经营状况发生变化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交易概述 1、经与曜影医院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位于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部分场地 (租赁部位:裙楼地下一层、1-5层,具体部位为:裙楼地下金库B1层、裙楼1楼大堂、2-5层 裙房+连廊+主楼;建筑面积:1-5层、6层601室、602a室建筑9825.14平方米以及地下室建筑面 积455.76平方米(地下室不算入计租面积,但应支付物业管理费))出租给曜影医院用于办公 、医院经营使用,租赁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 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新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 租赁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租赁价格,签署租赁合同并具体实施。 3、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承租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曜影医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史浩颖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 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百货销售; 化妆品零售。 股权结构:上海盛和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宁波曜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10%股权,宁波曜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与曜影医院无关联关系。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以盖章生效合同为准) (一)合同双方 出租方(甲方):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晨宝汽车销售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上海曜影医院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情况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 租赁部位:裙楼地下一层、1-5层(具体部位为:裙楼地下金库B1层、裙楼1楼大堂、2-5 层裙房+连廊+主楼);建筑面积:1-5层、6层601室、602a室建筑面积9825.14平方米以及地下 室建筑面积455.76平方米(地下室不算入计租面积,但应支付物业管理费)(三)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租赁房屋只作本合同约定的办公、医院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房 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租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免租期:共5个月)(五)租金约定 自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日租金为4.6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1380677.8元。 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每日租金为4.94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1476309.16元。 自2030年1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每日租金为5.29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1580905.97元。 自2033年1月1日至2035年12月31日,每日租金为5.66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1691479.73元。 自2036年1月1日至2038年12月31日,每日租金为6.06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1811018.93元。 自2039年1月1日至2040年12月31日,每日租金为6.48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 1936535.09元。 租赁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按公历月支付。 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该房屋的全额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 2024-12-26│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为贯彻公司《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回笼资金支持公司发展,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曾分别于2024年10月11日、10月30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公 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 权益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简称“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 单位权益通过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以评估价为依 据,不低于人民币16703.48万元。 2024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产交所《信息披露结果通知书》,主要内容为:公司以16703. 48万元(人民币)为底价,在产交所公开挂牌转让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整体产权项目。本次 挂牌事项自2024年10月17日起进行信息披露,在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的 延展信息披露期内,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为辽宁华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辽宁华晟 ”)。摘牌保证金已按规定转入产交所指定账户,确定为受让方。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 有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权益。(详见编号:临2024—53、57、69号公告)二、交易进展 2024年12月23日,公司与辽宁华晟签署《辽宁丰田金杯技师学院举办单位变更协议》,约 定公司将所持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单位权益以人民币16703.48万元转让给辽宁华晟。 根据上述协议,转让价款分两批支付,辽宁华晟已于2024年12月11日将首批价款即保证金 5011万元缴纳至产交所,转让价尾款11692.48万元应在协议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产 交所支付。待双方签订上述协议、获得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并最终完成金杯技师学院举 办者权益在有权登记管理机构的变更后,由产交所向公司支付转让价款。 同日,产交所收到了辽宁华晟支付的转让价尾款,并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 2024年12月24日,金杯技师学院100%举办者权益在有权登记管理机构变更完成。公司不再 持有金杯技师学院举办者权益。 2024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产交所划转的全部金杯技师学院举办者权益转让价款,共计16 703.48万元。 ──────┬────────────────────────────────── 2024-12-21│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全资、控股及合营企业, 均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计划为10家全资、控股及合营 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人民币182600万元(含存续中的贷款担保余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 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5072.9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非全资子公司由双方股东共同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南京宝利丰、慈溪宝利丰、蚌埠宝利丰、宣城宝利丰、宜兴 宝利丰及沈阳华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 2024-12-21│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公司(不含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 超过15亿元的融资额度(敞口)。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全票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融资对象 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 二、融资金额及方式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公司(不含子公司)2025年度拟 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融资额度(敞口),具体融资方案由公司管理层 讨论决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 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融资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 定,在融资额度内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融 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债券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 、保证、抵押及质押等(包括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 公司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应收款项等提供质押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三、授权委托 公司董事会同意批准上述融资计划,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融资额 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总裁签署上述融资额度内的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 、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上述融资额度对在2025年 内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发生的相关融资均有效。备查文件: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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