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54 中安科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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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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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87-09-01│ 1.14│ 2763.89万│
├───────────┼───────────┼───────────┼───────────┤
│配股 │ 1993-05-17│ 3.30│ 4346.10万│
├───────────┼───────────┼───────────┼───────────┤
│配股 │ 1994-06-20│ 3.20│ 6402.82万│
├───────────┼───────────┼───────────┼───────────┤
│配股 │ 1997-05-21│ 3.00│ 1.23亿│
├───────────┼───────────┼───────────┼───────────┤
│配股 │ 2001-01-12│ 7.80│ 4.91亿│
├───────────┼───────────┼───────────┼───────────┤
│增发 │ 2014-12-26│ 7.22│ 28.59亿│
├───────────┼───────────┼───────────┼───────────┤
│增发 │ 2015-01-20│ 7.22│ 9.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7│ 1.25│ 6665.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2│ 1.25│ 1498.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16│ 2.00│ 495.8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2.00│ 1.8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2.00│ 200.00│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15│ 2.00│ 142.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2.00│ 234.1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2.00│ 7.4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505.53│ ---│ 0.00│ 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 6.18亿│ ---│ 6.02亿│ 100.51│ ---│ ---│
│建设资金项目 │ │ │ │ │ │ │
├─────────┼──────┼─────┼─────┼─────┼─────┼──────┤
│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 3.00亿│ ---│ 2.74亿│ 91.28│ ---│ ---│
│标项目资金项目 │ │ │ │ │ │ │
├─────────┼──────┼─────┼─────┼─────┼─────┼──────┤
│平安城市智能信息化│ 3510.47万│ ---│ 2694.50万│ 76.76│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5-12-03 │转让比例(%) │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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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7727.26万 │转让价格(元)│1.78 │
├──────┼────────────────┼──────┼────────────────┤
│转让股数(股)│4334.42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凌燕虹 │
└──────┴────────────────────────────────────────┘
┌──────┬────────────────┬──────┬────────────────┐
│公告日期 │2025-12-09 │转让比例(%)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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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5亿 │转让价格(元)│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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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10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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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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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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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交易金额(元)│16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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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澳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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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Guardforce Property Holdings Pty│标的类型 │股权 │
│ │ Limited、Video Alarm Technologi│ │ │
│ │esPtyLtd、Lawmate Australia Pty │ │ │
│ │Ltd、Lawmate Pty Ltd、Securecorp│ │ │
│ │ Pty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共34│ │ │
│ │家公司)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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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Gilmor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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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Guardforce Investment Holdings Pty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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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5年11月26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境外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Guardf│
│ │orce Investment Holdings Pty Ltd 持有的Guardforce Property Holdings Pty Limited │
│ │、Video Alarm TechnologiesPtyLtd、Lawmate Australia Pty Ltd、Lawmate Pty Ltd、Se│
│ │curecorp Pty Limited及其下属子公司(共34家公司,以下简称“澳洲安保集团”)的全部│
│ │股权出售给Gilmor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买方公司”),买方公司 │
│ │控股股东Jonathan Si Ang TJIA为其提供担保。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资产评估报│
│ │告的结论,澳洲安保集团以202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64.28万澳 │
│ │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的股份对价为1,680.00万澳元。 │
│ │ Gilmor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11 Compark Circuit, Mulgrav│
│ │e, VIC 3170, Australia(澳大利亚)。 │
│ │ 公司与新买方已按照约定完成了澳洲安保集团股权交割手续,2026年4月28日,公司收 │
│ │到新买方支付的股权收购尾款880万澳元。根据签署的《股份购买协议》以及《股份购买协 │
│ │议-补充协议》,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交易事项已完成。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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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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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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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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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科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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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裁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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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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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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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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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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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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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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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科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裁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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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7 │
├──────┼────────────────────────────────────────┤
│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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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涂国身 4.79亿 37.34 --- 2017-03-28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 4.77亿 37.17 --- 2015-12-15
司
─────────────────────────────────────────────────
合计 9.56亿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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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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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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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
份数量合计5640389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
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4)。自2025年5月21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相关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三)2025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共计9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9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将由公
司回购注销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48175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5)。自2025年8月13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相关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
要求。
(四)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20
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业绩指标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触发值,同意公
司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2269
5052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370785
股,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且该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故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70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自2026
年5月9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相关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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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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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武汉融晶送达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我司承诺就我司持有上述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2026年6月23日届满后,自愿将锁定期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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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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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新增继续司法冻结的股份为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
汇志”)持有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售流通股145562245股,占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的68.67%,占公司总股本的5.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21196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7%,
已全部处于司法轮候冻结状态。鉴于中恒汇志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且已触碰预警平仓
线,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因其他诉讼或诉前保全被冻结或被处置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6司冻0609-1号)、《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执恢842号之三,获悉中恒汇志所持公司股份
被继续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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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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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长吴博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733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05%;财
务总监李翔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76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21%。以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持股数量包含因股权激励条件未成就需要回购注销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吴博文先生、李翔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吴博文先生计划
减持不超过2825800股,即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982%;李翔先生计划减持不超
过562100股,即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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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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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本次拟回购注销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业绩指标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
触发值,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股份数量为22695052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注销的
股份合计370785股,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且该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
销,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7035股。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得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历次回购注销
1、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2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5年5月27日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3、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35名激励对象因所属的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准,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不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7078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且该名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故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7035股。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3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2025年10月23日,公司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5640389股,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6、2025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共计9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9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将由公司回
购注销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48175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64)。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上述剩余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18422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将由2877593887股减至2845409661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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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为3893600份。
根据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合法授权,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的触发值,同意公司注销因考
核未达标而不得行权的3893600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二、公司本次注销部分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业绩完成度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
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
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鉴于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业绩指标均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的触发值,董事会同意公司
注销因考核未达标而不得行权的3893600份股票期权。
2、股东会授权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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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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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合计为23062087股。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进行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2695052股。
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由370785
股调整为367035股。
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之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两项业绩指标均未达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触发值,同意公司对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22695052
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因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注销的股份合计370785股,
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且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故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7035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进展情况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
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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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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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博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
合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总裁查磊先生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朱明先生出席会议;财务总监李翔先生出席会议
;执行副总裁胡刚先生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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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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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公司境内外子公司
(详见公告中被担保人名单),不存在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含公司为下属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下属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不存在为股
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为47258.64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本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年度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能够有
效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简化审议程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中安消技术
有限公司、中安消旭龙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威大科工有限公司、上海擎天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提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GuardforceInvestmentHoldingsPtyLimited、Guardf
orceServiceSolutionsCoLtd、Guardforce1Limited、GFTechnovationCompanyLimited资产负
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202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合理安排
、调剂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优化融资结构,简化审议程序,提
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公司及境内外下属子公司之间拟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具体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2、本次授权担
保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包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3、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在上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
率70%以上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
剂额度。
4、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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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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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相关资产进行
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减值准备,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年合并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计提10511.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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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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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与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人民币5296.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39
8.27万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经营状况,结
合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下经营资金周转安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鉴于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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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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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机制,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与稳定
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责任险,作为受益人,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预算: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上述事项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期限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
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
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
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续保或重新投保无需另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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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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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公/私募基金公司
、资管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计划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在计划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
使用(包含已有的现存投资理财金额)。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率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境内外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公募/私募产品等以上述投资
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行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
性强的固定收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金融产品。公司可在投资额度内购买不同风险类型的
产品进行组合投资。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
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过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金管理计划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现金管理计划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的银行账户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进行授权。
2、现金管理的额度
可利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包含已有的现存投资理财金额)。
3、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拟投资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率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股票及
其衍生品投资、债券投资、基金投资、信托产品、公募/私募产品等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
投资产品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行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期限短、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
益类或其他低风险类的短期金融产品。
公司可在投资额度内购买不同风险类型的产品进行组合投资。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
用银行账户上暂时闲置的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5、现金管理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现金管理的授权实施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决定、调整具体购买事项并签署
相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的
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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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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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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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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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安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6,482.45万元,实收股本为287,379
.78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
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导致累计亏损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296.01万元,未分配利润为-406,482
.45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持续亏损所致。近年来,公司加大对业务和产品结构以及组织架构
优化调整,采取一系列降本增效措施,努力提升利润、减少亏损,并于2022年完成破产重整。
受综合因素叠加影响,本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得到较大改善,但因公司以前年度累计亏损较
为严重,致使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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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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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6年第一季度,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的期权数量合计为37,056股,占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
权总数的1.93%。
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为1,920,077股,占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的10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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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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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9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送达的《关于变更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签字会计师的函
》,现将本次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范桂铭(项目合伙人)、杨云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中审众环内部工作调整,原项目合伙人范桂铭
不再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云调整为项目合伙人,
新增委派邓晓微为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杨云和邓晓微。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人员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晓微,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0家。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晓微最近3年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晓微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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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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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四季度,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的期权数量合计为1170480股,占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
期权总数的60.96%。
截至2025年第四季度末,公司《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
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为1883021股,占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的98.07%。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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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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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公司收到控股股东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送达的关于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承诺
的函件,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中恒汇志送达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公司的211966251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锁定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1、承诺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2、承诺安排:截至目前,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211966251股,其自愿将该部分21196625
1股股份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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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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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武汉融
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融晶”)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计划,通过认购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4328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04%,武汉融晶承诺自上述转
增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
议转让等各种方式)减持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该等转增股票(登记日以
相应股票实际登记至重整投资人各自指定的证券账户之日为准)。武汉融晶上述股份自愿锁定
期将于2025年12月23日期满。
2025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武汉融晶送达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展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我司承诺就我司持有上述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自愿将锁定期自愿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23日。”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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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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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境外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Guardf
orceInvestmentHoldingsPtyLtd持有的GuardforcePropertyHoldingsPtyLimited、VideoAlarm
TechnologiesPtyLtd、LawmateAustraliaPtyLtd、LawmatePtyLtd、SecurecorpPtyLimited及
其下属子公司(共34家公司,以下简称“澳洲安保集团”)的全部股权出售给GilmoreInvestm
ent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买方公司”),买方公司控股股东JonathanSiAngTJIA为其
提供担保。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支付,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的结论,澳洲安保集团以2025年7月3
1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64.28万澳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的股
份对价为1,680.00万澳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为拟出售的澳洲安保集团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及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澳洲安保集团股权,澳洲安保集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受国际环境影响,澳洲安保集团长期面临内、外部双重经营压力,未来发展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公司审慎考量当前国际形势与自身长期战略需求,拟通过实施企业战略规划,优化业务
发展格局。
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境外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GuardforceInvestmentHoldingsPtyLtd拟与买方公司及Jo
nathanSiAngTJIA签署《股份购买协议》,GuardforceInvestmentHoldingsPtyLtd将持有的澳
洲安保集团100%股权出售给买方公司,JonathanSiAngTJIA为买方公司提供担保,本次交易的
股份对价为1,680.00万澳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澳洲安保集团股权,澳洲安保集团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境外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GuardforceI
nvestmentHoldingsPtyLtd与买方公司及JonathanSiAngTJIA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4第(二)条的规定:“公司发生的交易仅达到本规则第6.1
.3条第一款第(四)项或者第(六)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元的”,上市公司“可以免于按照本规则第6.1.3条的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仍应当按
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出售澳洲安保集团100%股权仅在利润影响方面触及股东会审
议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071元,低于0.05元,因此,本次交易事项可
免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Gilmore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为买方控股股东(即担保人)为本次交易设立的特殊
目的公司(S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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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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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933750股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东
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6名激
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93375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
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自2024年8月31日起4
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相关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
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3750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公司及董事会以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2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33750股限制性股
票。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上述事项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该部分股票将于2025年10月23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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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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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三季度,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的期权数量合计为712541股,占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
票期权总数的37.11%。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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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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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安科”)控股股东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3344213股限售流通股
份,占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
次拍卖成交价格为77272640元,竞买人为凌燕虹,本次拍卖成交共计43344213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51%。
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拍卖成
交裁定为准,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
最终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5年7月2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
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
25年7月22日成功竞买了中恒汇志持有公司的6100万股限售流通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部
分限售流通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若竞买人完成本次司法拍卖后续股份变更过户相关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将从316310464股下降至27296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10.99%下降至9.49%;若
上述2起司法拍卖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相关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下
降至211966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下降至7.37%。
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深圳中院将于2025年9月28日10时至2025年
9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卖活动,司法拍卖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43344213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
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5年9月29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买
结果如下:
用户姓名:凌燕虹通过竞买号234457870于2025年09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于京东网开展的“被执行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43344213股“中安科”股票(
证券代码:600654,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77272640.00(柒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陆佰肆拾圆整)。在网
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
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
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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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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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回购注销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共计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该9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481750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得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历次回购注销
1、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2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5年5月27日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3、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35名激励对象因所属的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准,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不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7078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3750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3)。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5640389股,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上述未解除限售的1042667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76
607560股减至2866180886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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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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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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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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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920077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5年8月15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39人,其中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其所属子公司层面或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准不满足行权条件,因此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实际申请行权人数为35人
,可行权数量为1920077份,行权价格为2.00元/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
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
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1015.00万份,行
权价格为2.00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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