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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科(60065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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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54 中安科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505.53│ ---│ 0.00│ 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 6.18亿│ ---│ 6.02亿│ 100.51│ ---│ ---│ │建设资金项目 │ │ │ │ │ │ │ ├─────────┼──────┼─────┼─────┼─────┼─────┼──────┤ │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 3.00亿│ ---│ 2.74亿│ 91.28│ ---│ ---│ │标项目资金项目 │ │ │ │ │ │ │ ├─────────┼──────┼─────┼─────┼─────┼─────┼──────┤ │平安城市智能信息化│ 3510.47万│ ---│ 2694.50万│ 76.76│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04-30 │交易金额(元)│2906.39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 │买方 │华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浩霆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7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累计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 │ │权的议案》,公司与华电河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河北”)拟签署《股权转让│ │ │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浩霆”)拟将持有的涉│ │ │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博瑞”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华电│ │ │河北。 │ │ │ 本次交易由购买方华电河北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公司中博瑞进│ │ │行评估,在标的公司中博瑞模拟债转股的前提下,以收益法评估中博瑞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 │2,906.39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29,063,900.00元,标的公司存在│ │ │对深圳浩霆的应付款项120,108,627.50元,由目标公司中博瑞在股权变更完成后35个工作日│ │ │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予以支付。 │ │ │ 根据公司与华电河北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第5条第1项之约定,公司子公司深圳浩霆│ │ │已于近日收到华电河北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项5812780元;近期公司已在涉县行政审批 │ │ │局办理完成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中博瑞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4-03-28 │交易金额(元)│1.1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涉县中博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中博瑞”)100%股权,公司拟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对中博瑞增资11,000万元,增资完成后,│ │ │中博瑞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变更为11,100万元。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6-19 │ ├──────┼────────────────────────────────────────┤ │关联方 │查磊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 │ │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全资子│ │ │公司提供无偿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总裁查磊先生将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提供无偿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关联方无偿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子│ │ │公司中科智能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为支持公司│ │ │发展,保障上述子公司授信顺利实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总裁查磊先│ │ │生将自愿无偿为中科智能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本金最高4000万元。 │ │ │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召开20│ │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 │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 │ │中科智能拟授信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 │ │ │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条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 │式审议和披露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查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裁职务。经查询,查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担保事项以与相关银行等│ │ │金融机构、业务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深圳市万代恒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深圳市万代恒实业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涂国身 4.79亿 37.34 --- 2017-03-28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 4.77亿 37.17 --- 2015-12-15 司 ───────────────────────────────────────────────── 合计 9.56亿 74.5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03│其他事项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4年第四季度,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合计为2479460股,占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的99.23%。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 2024-12-31│其他事项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计划自2024年10月24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 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8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增持金额合计3004056元。本次 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人员 董事长吴博文先生,董事、总裁查磊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凯先生,执 行副总裁胡刚先生,财务总监李翔先生。 (二)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 划。 二、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了维护广 大股东的利益,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4年10月24日起6 个月内(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通过二级 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6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公司收到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截至2024年12月30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8.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增持金额合计3004056元,增持金额超过增持计划区间下限,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4-12-26│其他事项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 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送达的关于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承诺的函件,中恒 汇志自愿将其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3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100)。 近日,公司收到中恒汇志送达的关于延长股份限售锁定期承诺的函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的信心,本着对公司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中恒汇志自愿将其持有公司的342940464股 限售流通股股票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具体情况如下: 1、承诺人: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2、承诺安排:截至目前,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342940464股,其自愿将该部分34294046 4股股份限售锁定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4-12-10│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249.868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4年12月16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 ,同时由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28名激励对象因子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全部行权条件,其 中子公司澳洲卫安1名激励对象第一期股票期权可行权比例为0%,公司已注销上述不满足行权 条件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可申请行权人数为38人,可申请行权数额为249.8685万份,行 权价格为2.00元/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 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 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1015.00万份,行 权价格为2.00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2024-11-19│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一,全资 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为被告二。 涉案的金额:28705万元(暂计至2024年10月25日)。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 利润或后期利润等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沪74民初942号及相关起诉 材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因与公司、中安消及其他方追偿权纠 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涂国身 被告五:黄峰 被告六:邱忠成 被告七:朱晓东 被告八:周侠 被告九:吴巧民 被告十: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告十一:梅惠民 被告十二:杨建平 被告十三: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诉讼事实与理由 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已对招商证券分别作出了《民 事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招商证券在为公司提供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服务的过 程中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酌定招商证券在25%范围内对中安科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民 事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给予招商证券及项目主管人员处以行政处罚。 招商证券起诉状中称,公司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发布信息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除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其他人无权披露应公开的信息。根据法院判决,其已赔付279386400.19元,现 向其他被告进行追偿。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就中安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向7804位投资者支付的赔偿 款、迟延履行滞纳金、公告费、执行费共计279386400.19元; 2、判令被告一就第一项应付金额向原告支付利息; 3、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七、被告十、被告十三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中被告一应承担的金 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被告二至被告七、被告十、被告十三对第二项诉讼请求中被 告一应承担的利息在相应的比例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被告八、被告九在被告二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判令被告十一、被 告十二在被告十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由各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如有 )、保全保险费(如有)。 第一项和第二项诉讼请求为28705万元(暂计至2024年10月25日)。 ──────┬────────────────────────────────── 2024-11-15│其他事项 ──────┴────────────────────────────────── 本次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公望”)通过司法拍卖竞 拍并完成过户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 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9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 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040464股下降至3 4294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13.98%下降至11.93%(计数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百 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近日,公司通过竞买人杭州公望送达的持股证明材料获悉,杭州公望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 平台上竞买的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的限售流通股5910000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0日10时至2 024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卖活动,司法拍卖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591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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