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54 中安科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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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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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87-09-01│ 1.14│ 2763.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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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3-05-17│ 3.30│ 4346.10万│
├───────────┼───────────┼───────────┼───────────┤
│配股 │ 1994-06-20│ 3.20│ 6402.82万│
├───────────┼───────────┼───────────┼───────────┤
│配股 │ 1997-05-21│ 3.00│ 1.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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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1-01-12│ 7.80│ 4.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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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12-26│ 7.22│ 28.59亿│
├───────────┼───────────┼───────────┼───────────┤
│增发 │ 2015-01-20│ 7.22│ 9.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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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7│ 1.25│ 666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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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2│ 1.25│ 1498.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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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16│ 2.00│ 495.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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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2.00│ 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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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2.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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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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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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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505.53│ ---│ 0.00│ 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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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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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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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 6.18亿│ ---│ 6.02亿│ 100.51│ ---│ ---│
│建设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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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 3.00亿│ ---│ 2.74亿│ 91.28│ ---│ ---│
│标项目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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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城市智能信息化│ 3510.47万│ ---│ 2694.50万│ 76.76│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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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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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8 │转让比例(%)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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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896.95万 │转让价格(元)│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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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663.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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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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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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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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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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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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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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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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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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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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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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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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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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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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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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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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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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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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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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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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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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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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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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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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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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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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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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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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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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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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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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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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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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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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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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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国身 4.79亿 37.34 --- 2017-03-28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 4.77亿 37.17 --- 2015-12-15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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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56亿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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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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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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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558,56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558,560股,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已离任)持有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20.00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实际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38名,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558,5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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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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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司法拍卖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
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1663万股、1000万股,共计2663万股
限售流通股份,占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6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
已经结束,本次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为36825472元、22144000元,竞买人为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公望”),拍卖成交共计2663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257%。
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
为准,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
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若竞买人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相关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从3429
40464股下降至31631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11.9217%下降至10.9960%。
杭州公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3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武汉中院将于2025年5月13日10时至2025年
5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活动,分别司法拍卖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16630000股、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
,共计266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
2025年6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
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武汉中院于2025
年6月13日10时至2025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因无人出价,拍卖
已流拍。
2025年6月20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武汉中院将于2025年7月6日10时至2025年7
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再次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2663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2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
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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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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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为中安科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担保最高金额为
1.5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中科智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3亿元人
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7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智能与
中国银行签订授信协议,授信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授信使用期限至2026年5月26日止,公司
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中科智能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担保、最高额抵押。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授权担保总额分别为28.9亿元人民币、21.6亿元港
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1.5亿元担保在上
述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
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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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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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第二季度,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期权数量合计为100股,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总数的0.0040%。
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末,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
成股份过户登记的行权股票数量为2488560股,占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数的99.59%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
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
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1015.00万份,行
权价格为2.00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的登记工作,股票期权授予登
记数量1005.00万份,登记人数42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6、2023年6月19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332.00万股,登记人数121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
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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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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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GuardforceLimite
d(以下简称“GFL”)、ChinaSecurity&Fire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CS
FI”)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GFL、CSFI提供的
担保最高金额分别为6700万港币、2.1亿港币;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GFL、CSFI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0万港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GFL、CSFI拟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合计2.77亿港币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GuardforceLimited、C
hinaSecurity&Fire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ChinaSecurity&FireTechnologyHolding
sLtd、DXGroup(HongKong)Limited、ForceGuardLimited、GFTechnovationCompanyLimited
、GuardforceSecurity(Thailand)Co.,Ltd、GuardforceAviationSecurityCo.,Ltd、Guardf
orceServiceSolutionsCo.,Ltd、Guardforce(Macau)Limited(以下统称为“境外子公司”
)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GFL、CSFI为本次融资授信提供房屋土地作抵押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境外子公司为GFL、C
SFI的2.77亿港币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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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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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1,183,8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1,183,850股,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上市流通
的股份数量为758.40万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实际符合第
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6名,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83,8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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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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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19200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2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00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
.25元/股。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9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94)。自2023年12月2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相关提前清偿或提供担
保的要求。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该2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
激励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发
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自2024年3月30日
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债权人相关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
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上述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2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相关规定,公司及董事会以
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1.25元/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2000股限制性股
票。
(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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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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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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