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54 中安科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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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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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87-09-01│ 1.14│ 2763.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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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3-05-17│ 3.30│ 4346.10万│
├───────────┼───────────┼───────────┼───────────┤
│配股 │ 1994-06-20│ 3.20│ 6402.82万│
├───────────┼───────────┼───────────┼───────────┤
│配股 │ 1997-05-21│ 3.00│ 1.23亿│
├───────────┼───────────┼───────────┼───────────┤
│配股 │ 2001-01-12│ 7.80│ 4.9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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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4-12-26│ 7.22│ 28.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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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1-20│ 7.22│ 9.3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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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17│ 1.25│ 666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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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4-02│ 1.25│ 1498.8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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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2-16│ 2.00│ 495.8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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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2.00│ 1.8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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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4-01│ 2.00│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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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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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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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505.53│ ---│ 0.00│ 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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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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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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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级安全系统工程│ 6.18亿│ ---│ 6.02亿│ 100.51│ ---│ ---│
│建设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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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系统集成常规投│ 3.00亿│ ---│ 2.74亿│ 91.28│ ---│ ---│
│标项目资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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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城市智能信息化│ 3510.47万│ ---│ 2694.50万│ 76.76│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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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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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23 │转让比例(%) │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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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5亿 │转让价格(元)│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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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100.0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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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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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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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01 │转让比例(%) │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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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5896.95万 │转让价格(元)│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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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663.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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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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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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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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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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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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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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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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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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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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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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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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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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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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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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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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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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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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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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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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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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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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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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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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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市明景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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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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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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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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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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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融晶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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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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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入房屋及建筑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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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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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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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国身 4.79亿 37.34 --- 2017-03-28
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 4.77亿 37.17 --- 2015-12-15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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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56亿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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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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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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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拟回购注销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共计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该9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该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3481750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已得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
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历次回购注销
1、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2名已离职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113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2025年5月27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
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该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000股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2025年5月27日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3、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35名激励对象因所属的子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准,导致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不满足第一期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规定,公司及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370785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6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33750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3)。
5、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部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合计5640389股,回购价格为授予
价格,即1.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上述未解除限售的10426674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76
607560股减至2866180886股。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
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如下: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
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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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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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决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宜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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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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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920077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起始日:2025年8月15日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二期、预留授予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授予股
票期权的激励对象39人,其中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其所属子公司层面或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准不满足行权条件,因此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实际申请行权人数为35人
,可行权数量为1920077份,行权价格为2.00元/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
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8日
至2023年3月27日,共1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3月28日,公
司公告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5)。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4月4
日披露了《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4、2023年4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4月17日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
48名对象授予6550.00万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其中,拟授予股票期权为1015.00万份,行
权价格为2.00元/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5535.00万股,授予价格为1.25元/股。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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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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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
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3000万股、3100万股,共计6100万股
限售流通股份,占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网拍阶段已
经结束,本次拍卖成交价格分别为66432000元、68646400元,竞买人为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公望”),本次拍卖成交共计61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2.12%。
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定
为准,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
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25年7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杭州公望于2025年7月7日成功竞买了中恒汇志持
有公司的2663万股限售流通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武汉中院出具的拍卖成交裁
定,该部分限售流通股份尚未完成过户。
若竞买人完成本次司法拍卖后续股份变更过户相关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将从342940464股下降至28194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从11.92%下降至9.80%;若
竞买人完成上述2起司法拍卖后续股份变更过户相关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将下降至255310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下降至8.88%,竞买人杭州公望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将增加至1467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增加至5.10%。
杭州公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武汉中院将于2025年6月30日10时至2025年7
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分别司法拍卖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
公司30000000股、3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共计6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
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2025年7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武汉中院于2025年
6月30日10时至2025年7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因无人出价,拍卖已
流拍。
2025年7月3日,公司通过公开信息查询获悉,武汉中院将于2025年7月21日10时至2025年7
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
动,再次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6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
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于2025年7月22日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
拍卖竞买结果如下:
(1)司法拍卖30000000股
用户姓名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N1585于2025/07/2210:00:0
0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
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6432000(陆仟陆佰
肆拾叁万贰仟元)。
(2)司法拍卖31000000股
用户姓名杭州公望润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买号P0489于2025/07/2210:00:0
0在阿里资产平台开展的“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
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68646400(陆仟捌佰
陆拾肆万陆仟肆佰元)。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
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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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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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和万润”),为中安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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