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61 昂立教育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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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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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 │ 2886.66│ ---│ ---│ 2453.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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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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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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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教育业务发展项 │ 3.53亿│ 247.20万│ 4.53亿│ 102.0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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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业教育发展项目│ 2.31亿│ 0.00│ 5465.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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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育伦教育51%股 │ ---│ 1000.00万│ 8517.00万│ 100.00│ ---│ ---│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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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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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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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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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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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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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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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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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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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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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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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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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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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交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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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大股东的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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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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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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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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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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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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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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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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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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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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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8日,经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应阳峰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应阳峰先
生工作变动,大信委派米毓先生接替应阳峰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签字会计师米毓先生,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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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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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
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
际参与认购人数为211人,缴纳认购资金63082110元,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1553
500股;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暂由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庄慧艳女士代为持有
(庄慧艳女士仅代为持有预留份额而不享有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收益权及表决权),庄慧艳女士出资垫付8190000元,代为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
500000股。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71272110份份额。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053500
股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4日过户至“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过户价格为5.46元/股,过户股数为130535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3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
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8个月、30个月、42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
确定。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
,该等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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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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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
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
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并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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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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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下称“交大企管中心”)2024年5月7日发布了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1)。截至2024年8月27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8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6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截至2024年8月27日,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分别持有公司5559800股、4160730股
,合计持有972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3.39%,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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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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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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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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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上海
益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基公司”)租赁其位于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
中心1幢02部位43层整层、44层整层、45层部分、46整层、47层部分(以下简称“星扬西岸”
)作为办公场所,并拟签订《上海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本次租赁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和日常办公需求,提升办公场地的使用效率
,加强总部与事业部的管理协同,整体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租赁可能涉及公司经营场所变更,公司将根据租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益基公司租赁其位于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中心的43层整层、44层整层、4
5层部分、46整层、47层部分,承租面积总计为139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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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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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6亿元(含0.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
股(含1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08)。
(二)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866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回
购最低价格6.01元/股,回购最高价格11.27元/股,回购均价8.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785548
15.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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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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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对外捐赠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用于关爱助学、社会
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
本次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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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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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从业
人员总数4001人,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
500人。
2、业务信息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
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
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7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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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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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新
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收股本为2.87亿元,公司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05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05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未弥补亏损产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进一步深化调整转型战略,完善非学科产品体系建设和品牌体系建设,储
备教学师资人才队伍,开拓新校区并持续优化校区环创。因新开校区、新增员工等方面的投入
导致相关成本费用有所增加从而使得公司业绩出现亏损。2023年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收购STAREDUCATIONINVESTMENTLIMITED形成的商誉进行商
誉减值测试,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约1083万元,同时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了约1855万元的信
用减值损失。此外,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度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金额约为4537万元
。
2023年度,因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证券代码:600530.S
H)股价下跌,公司对持有的交大昂立股票计提了约2516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此外,公
司2023年度减持1596万股交大昂立股份对利润产生了约581万元的投资损失。
鉴于上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4.05亿元,已超
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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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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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底对商誉、应收款项、其
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拟对可能发生
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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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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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87866826.53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8177883.48元。
20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转型发展阶
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未来经营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审
慎研究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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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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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创业”)就与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
起诉状》。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
2)沪0104民初13931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驳回东方创业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5)。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裁判生效通知,《民事判决书》[(2022)沪010
4民初13931号]已于2024年03月18日生效,本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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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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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下称“交大企管中心”)2024年1月5日发布了减持股份计划
,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
司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1)。截至2024年2月27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了2865400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2024年2月27日,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分别持有公司10225200股、7026130股
(其中2747230为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合计持有17251330股,占公司总股本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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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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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甲投资”)于2024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66号),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长甲投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476261)于2023年10月18日至11月7
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30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减持前长甲投资及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
六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
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长甲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长甲投资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
再次发生,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整改完毕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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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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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2023年11月9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显示,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甲投资)减持
前持有公司24019215股,占比8.3822%,通过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取得。2023年10月18日至11
月7日期间,长甲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30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违反了
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得超过1%的规定。
长甲投资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在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该
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3.4.1条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
,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
督程序,提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引以为戒,在从
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诺,诚实守信,自
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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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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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6亿元(含0.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
股(含1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的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临2024-007)。
2024年2月6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现根据相关规定,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
如下: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6791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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