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61 昂立教育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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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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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2-10-26│ 55.80│ 1.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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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3-11-29│ 4.20│ 5008.67万│
├───────────┼───────────┼───────────┼───────────┤
│增发 │ 2014-07-31│ 7.49│ 5.82亿│
├───────────┼───────────┼───────────┼───────────┤
│增发 │ 2014-10-20│ 25.11│ 1.93亿│
├───────────┼───────────┼───────────┼───────────┤
│增发 │ 2017-06-13│ 21.57│ 5.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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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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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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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 │ 2886.66│ ---│ ---│ ---│ 237.9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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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洋教育│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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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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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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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2教育业务发展项 │ 3.53亿│ 247.20万│ 4.53亿│ 102.09│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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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职业教育发展项目│ 2.31亿│ 0.00│ 5465.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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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育伦教育51%股 │ ---│ 1000.00万│ 8517.00万│ 100.00│ ---│ ---│
│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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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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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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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新
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收股本为2.87亿元,公司经审计的合
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54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4.54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
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一、未弥补亏损产生的主要原因
2024年度,因商誉减值、员工持股股份支付费用摊销、扩大业务规模而增加的相关成本费
用等导致了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2024年底,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收购STAREDUCAT
IONINVESTMENTLIMITED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1088.81万元。
此外,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2024年度的股份支付费用摊销金额合
计约为2696万元。
着眼长远,为发展蓄力,2024年公司加大对教师队伍的投入,引进、储备、培养优秀教师
人才队伍,以提高产品力、教研水平和教学质量,提升最终用户价值;同时统筹优化了校区布
局,扩大了校区规模,推进校区产品综合化和校区环创升级,加大投入了工程成本及相关费用
。
鉴于上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4.54亿元,已超
过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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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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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业
人员总数3957人,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
过500人。
2、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
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承做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
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郭东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
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审计报告、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米毓,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
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交大
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
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2、诚信记录
除郭东星收到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外,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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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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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用于关爱助学、社
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合计对外捐赠103.05万元。
二、对外捐赠概述
公司一直关注和践行教育公益,长期以来坚持“合作共赢分享”的理念坚守教育的公益属
性,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切实践行作为教育机构的社会责任,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合计不超过500万元,将用于关爱助学、社会救助、乡村振兴、帮扶特
殊群体等在内的各类社会公益事业。拟捐赠的对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如捐赠对象与
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外捐款事项是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
任、回馈社会的体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不
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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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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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销资产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4年底对商誉、应收票据、应
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拟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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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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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48584665.39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78741558.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9178285.37元。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因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
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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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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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冯仑先生、陆建
忠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邹荣先生、金宇超先生(会计专业
人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即20
25年6月29日)为止。
邹荣先生、金宇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没有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邹荣先生、金宇超先生的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职业素养等均符合任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
附件:
邹荣简历
邹荣:男,生于1964年,博士。1986年至今,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执业律师,
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
交通委员会、徐汇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
院行政审判咨询委员,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金宇超简历
金宇超:男,生于1990年,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加入中央财经大学任教,期间完成香港大学博士后项目,2021年7月加
入上海财经大学任教,现任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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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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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7日收
到独立董事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冯仑先生现申请辞去
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陆建忠先生现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且独立董事中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冯仑先
生、陆建忠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
完成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的补选工作。
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任生效后,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将不再担任
公司任何职务。
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
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冯仑先生、陆建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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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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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6日、2024年6月28日,经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大信《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应阳峰先生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应阳峰先
生工作变动,大信委派米毓先生接替应阳峰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
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基本情况
签字会计师米毓先生,于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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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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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2024年9
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
际参与认购人数为211人,缴纳认购资金63082110元,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1553
500股;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暂由公司法律与合规部总经理庄慧艳女士代为持有
(庄慧艳女士仅代为持有预留份额而不享有该部分份额所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收益权及表决权),庄慧艳女士出资垫付8190000元,代为认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1
500000股。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规模为71272110份份额。
2024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3053500
股股份已于2024年10月24日过户至“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过户价格为5.46元/股,过户股数为130535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305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60个月,
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8个月、30个月、42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
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
确定。锁定期内,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
,该等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公司将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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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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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
就《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遵循依
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并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的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实现公
司可持续发展。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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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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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
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下称“交大企管中心”)2024年5月7日发布了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1)。截至2024年8月27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80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6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截至2024年8月27日,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分别持有公司5559800股、4160730股
,合计持有972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3.39%,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已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7日披露的《简式权益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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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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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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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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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上海
益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基公司”)租赁其位于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
中心1幢02部位43层整层、44层整层、45层部分、46整层、47层部分(以下简称“星扬西岸”
)作为办公场所,并拟签订《上海市房地产租赁合同》。
本次租赁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和日常办公需求,提升办公场地的使用效率
,加强总部与事业部的管理协同,整体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租赁可能涉及公司经营场所变更,公司将根据租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益基公司租赁其位于徐汇区龙耀路175号星扬西岸中心的43层整层、44层整层、4
5层部分、46整层、47层部分,承租面积总计为13919.41㎡。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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