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64 哈药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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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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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0-02-01│ 50.00│ 650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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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3-08-02│ 4.06│ 2.11亿│
├───────────┼───────────┼───────────┼───────────┤
│配股 │ 1997-07-29│ 4.80│ 2.55亿│
├───────────┼───────────┼───────────┼───────────┤
│配股 │ 1999-03-08│ 4.80│ 3.16亿│
├───────────┼───────────┼───────────┼───────────┤
│配股 │ 2001-07-31│ 12.50│ 9.68亿│
├───────────┼───────────┼───────────┼───────────┤
│增发 │ 2012-01-04│ 18.10│ 54.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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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6-09-30│ 4.36│ 2.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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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9-01│ 2.93│ 2694.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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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4-16│ 1.36│ 1485.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8-26│ 1.36│ 6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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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0│ 1.72│ 219.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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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2-21│ 1.61│ 143.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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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03│ 2.44│ 44.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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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21│ 2.44│ 745.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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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7-01│ 2.44│ 299.0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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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10│ 2.44│ 332.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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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1-01│ 2.44│ 80.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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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03│ 3.10│ 131.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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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3│ 3.10│ 9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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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09│ 3.10│ 115.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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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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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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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融资 │ 106015.27│ ---│ ---│ 16515.38│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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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 4872.04│ ---│ ---│ 3601.89│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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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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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6 │交易金额(元)│1437.3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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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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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22.4│标的类型 │股权 │
│ │0%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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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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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刘彦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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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拟收购三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三精千鹤”)42.82%的股权。收购后,三精千鹤成为三精│
│ │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
│ │ 投资金额:本次投资金额为2344.6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
│ │ 1、刘彦铎将三精千鹤22.40%的股权以人民币1437.35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
│ │制药公司。 │
│ │ 2、方志有将三精千鹤15.06%的股权以人民币758.1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 │
│ │制药公司。 │
│ │ 3、王建军将三精千鹤5.36%的股权以人民币149.15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制│
│ │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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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6 │交易金额(元)│758.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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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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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15.0│标的类型 │股权 │
│ │6%的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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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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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方志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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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拟收购三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三精千鹤”)42.82%的股权。收购后,三精千鹤成为三精│
│ │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
│ │ 投资金额:本次投资金额为2344.6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
│ │ 1、刘彦铎将三精千鹤22.40%的股权以人民币1437.35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
│ │制药公司。 │
│ │ 2、方志有将三精千鹤15.06%的股权以人民币758.1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 │
│ │制药公司。 │
│ │ 3、王建军将三精千鹤5.36%的股权以人民币149.15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制│
│ │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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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5-16 │交易金额(元)│149.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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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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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5.36│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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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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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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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拟收购三名自然人所持有的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三精千鹤”)42.82%的股权。收购后,三精千鹤成为三精│
│ │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
│ │ 投资金额:本次投资金额为2344.6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
│ │ 1、刘彦铎将三精千鹤22.40%的股权以人民币1437.35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
│ │制药公司。 │
│ │ 2、方志有将三精千鹤15.06%的股权以人民币758.10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 │
│ │制药公司。 │
│ │ 3、王建军将三精千鹤5.36%的股权以人民币149.15万元的股权转让价格,转让给三精制│
│ │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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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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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9.27亿 36.97 79.00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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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27亿 3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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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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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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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挂牌出租的方式对位
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26号的分公司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以下简称“哈药六厂”)部分闲
置厂房进行资产盘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述事项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受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本次闲置资产盘活方案在交易对方、
交易价格及实施进度等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26号的哈
药六厂闲置厂房制定了综合规划方案,根据规划方案,公司拟通过挂牌出租的方式对部分闲置
厂房进行资产盘活。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分公司挂牌出租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分公司哈药六厂南直路部分闲置
厂区及房产整体挂牌出租,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后续挂牌以及合同签订等事项。本次授权决议
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对外挂牌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出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本次租赁事项采取市场化方式招租,承租方尚不确定。公司本次对外挂牌出租厂房事项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拟对外出租的租赁标的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326号,闲置厂区占地面积为6
4,868.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7,655.75平方米,共有建筑22栋,本次挂牌出租的厂房为其中
的03号楼、04号楼、05号楼、07号楼、23号楼,建筑面积为88,850.34平方米,其中配套设施
变电所、消防泵房不对外挂牌招租。
上述资产属于本公司所有,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被采
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拍卖、变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本次租赁事项能否成交及最终成交价格、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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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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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精制药”)拟收购三名自然人所持有的
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三精千鹤”)42.82%的股权。收
购后,三精千鹤成为三精制药的全资子公司。
投资金额:本次投资金额为2344.6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于三精制药自有资金。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涉及的相关正式协议尚未签署,后续是否能签署正式协议、交易
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标的公司是否能够高效、顺利运营并达成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经营管理等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近日,三精千鹤自然人股东就三精千鹤股权有关事宜提起诉讼。根据人民法院调解方案,
公司同意三精制药以2344.60万元受让刘彦铎等三名自然人所持有的三精千鹤42.82%的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精制药持有三精千鹤57.1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精制药将持有
三精千鹤100%股权。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三精制药收购自然人所持标的公司42.82%的股权。预计投资额约为
2344.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34977.95万元的0.438%;
过去12个月公司累计进行的投资项目总额约为2344.6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43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
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刘彦铎,持有标的公司22.40%股权;
2、方志有,持有标的公司15.06%股权;
3、王建军,持有标的公司5.36%股权。
上述自然人除持有三精千鹤股权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长期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系。经查询,刘彦铎等三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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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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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
天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80年代初,是我国第一批获准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的事务所,2014年1月2日顺利完成特殊普通合伙改制,具有证券期货业资质、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多种服务资质。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62人和378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8人。2023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5415.45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1956.00万元;医药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证天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累计1203.4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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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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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
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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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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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48339
543.25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2217762498.51元,2024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069422955.26元。
因2024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所以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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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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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
称“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他啶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
通知书》【1.5g,通知书编号:2025B01609;1.0g,通知书编号:2025B01611】,本品通过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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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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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
合行业发展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
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主营涵盖抗生素、非处方药及保健品、传统与现代中药、生物医药及医药商业等业务
板块,是一家集医药制造、贸易、科研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始终秉承“打造持续健康
发展的百年企业,成为中国医药健康产业的标杆”的企业愿景,坚持“为大众健康提供良心好
药,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的企业使命,旨在为人民大众提高药物可及性和可负担性。
2025年公司将遵循五年战略规划,向内打基础、建体系、练内功、塑产品,向外盯市场、
强覆盖、扩渠道、稳发展。通过内外双向深度突破,推动持续健康发展。在研发端,将资源投
入到关键研发环节,实现资源高效使用,加大老产品二次开发力度。在生产端,通过降本控费
、精益生产、数智化生产等手段,构建智能化产业链体系与低成本生产运营模式,确保公司稳
健发展。在销售端,通过品牌唤醒、终端覆盖提升和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实现“三大终端、六
大市场”全覆盖,提高工业产品销量并挖掘市场潜力;依托健康科技和GNC中国的品类优势,
打造特色子品牌,科普健康知识,提升消费者粘性,实现线上保健品业务投入产出良性循环;
通过拓展医疗市场,强化线上销售与专业服务,提升DTP药房专业力,为供应商、客户和患者
提供高质量服务,增强医药商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坚持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规范治理机制
,持续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制度根基,确保常态长效。常态化梳理更新相关制度,为实现
公司各治理主体权责匹配、高效决策提供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实现健康
可持续发展。同时,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完善履
职保障机制,构建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联动机制,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中发
挥重要作用。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贯彻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新“国九
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及相关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股东回报、投
资者权益保护、估值提升等方面的最新规定,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加强公司
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打造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坚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建设,持续优化公告编制与披露的工作机制,高效向投资者传达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重
要信息,提升公告的可读性和易懂性,确保所有股东公正平等地获得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准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分
享产品及市场规划等重要信息;注重投资者日常沟通,公司官网设立投资者专栏,安排专人接
听投资者电话、接收投资者电子邮件,及时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提问,确保投资者沟通渠道的
畅通,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同时,结合资本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通过多元化形式开展路演
、反路演活动,主动吸引并积极维持资本市场的关注,不断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的价值,公司制定了《股
东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将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因历史原
因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
投资者回报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提质增效,持续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改
善财务状况,公司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子公司分红机制,通过
合理提升子公司分红比例,逐步弥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不足,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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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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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企业哈药集团制药总厂(以下简
称“哈药总厂”)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注射用头孢西丁钠的《药品补充申请批
准通知书》【编号:2025B00252】,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西丁钠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g(按C16H17N3O7S2计)
申请人: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原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326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的相关信息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维持注射用头孢西丁钠及其它抗菌药的有效性,本品仅用于治疗
或预防已被证实或强烈怀疑由敏感细菌所引起的感染。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适用于治疗由敏感细菌引起的严重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
染、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败血症、骨和关节感染、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注射用头孢西丁钠也可用于接受未污染的胃肠道手术,以及经阴道子宫切除、经腹腔子宫
切除或剖腹(宫)产等手术前的预防感染。截至本公告日,国内共有注射用头孢西丁钠102个
生产批文(数据来源:米内网),23个厂家的注射用头孢西丁钠通过(或视同通过)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审批(数据来源:米内网)。中康数据显示,2023年零
售市场销售额为58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40万元。米内数据库显示,2023年注射用头孢西丁
钠国内(城市公立,城市社区,县级公立,乡镇卫生)年度销售额为161,082万元,2024年上半年
为45,45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哈药总厂对该药品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已投入研发费用约229.42
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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