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74 川投能源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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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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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大渡河公司 │ 401300.00│ ---│ 20.00│ ---│ 850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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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 ---│ ---│ 48.00│ ---│ 20600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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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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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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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房沟水电站项目 │ 39.94亿│ 1.00亿│ 22.18亿│ 6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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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口水电站项目 │ 5.00亿│ 2.40亿│ 2.40亿│ 4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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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河口水电站项目 │ ---│ 0.00│ 2.40亿│ 4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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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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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09 │交易金额(元)│40.1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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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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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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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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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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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签约通知书》,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确定为“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大渡河”)10%股权项目 │
│ │”的受让方。本次竞买成功后,公司尚需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 │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查,且需取得│
│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或核准,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 │投资风险。 │
│ │ 一、本次竞买的相关情况 │
│ │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八次会议,于202│
│ │2年9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参与竞标国能大渡河流 │
│ │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的提案报告》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
│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金融 │
│ │投资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竞标购买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
│ │有限公司10%股权暨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
│ │ (一)本次标的资产挂牌相关情况 │
│ │ 2022年10月24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标的资产挂牌│
│ │转让公告,公开挂牌转让国能大渡河10%股权。挂牌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挂牌转让 │
│ │底价为401292.71万元。 │
│ │ (二)本次交易竞买结果 │
│ │ 公司于11月23日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签约通知书》,确认公司成为“国能│
│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0%股权”项目的受让方,成交价格为401292.71万元,公司将│
│ │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要求,与转让方及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办理相关│
│ │事宜。 │
│ │ 根据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6日核发的《登记通知书》((高新)登字│
│ │[2023]第83074号),本次交易标的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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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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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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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柴广西农│广西玉柴新│ 1.80亿│人民币 │2020-01-01│2023-01-01│连带责任│是 │是 │
│光公司 │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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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柴广西农│广西玉柴新│ 1.18亿│人民币 │2016-01-01│2023-01-01│连带责任│是 │是 │
│光公司 │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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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柴广西农│广西玉柴新│ 1.18亿│人民币 │2018-01-01│2023-01-01│连带责任│是 │是 │
│光公司 │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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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柴广西农│广西玉柴新│ 9000.00万│人民币 │2018-01-01│2023-01-01│连带责任│是 │是 │
│光公司 │能源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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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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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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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赎回登记日:2024年1月31日
赎回价格:100.405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4年2月1日
最后交易日:2024年1月26日
截至2024年1月10日收市后,距离1月26日(“川投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12个交易日,
1月26日为“川投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4年1月31日
截至2024年1月10日收市后,距离1月31日(“川投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5个交易日,
1月31日为“川投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赎回完成后,川投转债将自2024年2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
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0.405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
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川投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
29日期间,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或不低于)本公司“四川川
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川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
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川投转债”的提案报告》,决定行使公司可
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川投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川投转债”持有人
公告如下:
一、“川投转债”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2023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29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川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4元/股的130%(即10.92元/股),已经触发“川投转债”的有条件
赎回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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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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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12月10日至12月29日期间
,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川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4
元/股的130%,已触发“川投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策,决
定行使“川投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提前赎回“川投转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8.4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
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
临较大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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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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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宜宾屏山抽水蓄能电站
投资金额:项目匡算总投资82.63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公司决定投资82.63亿元人民
币(项目匡算总投资),并设立屏山抽水蓄能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宜宾屏山抽水蓄能电站。
公司拟采用现金+银行贷款方式出资,根据项目推进进度逐步到位。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屏山抽水蓄
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及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决策的提案报告》,上述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公司参与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宜宾市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主
体公开优选所取得的项目,合同对方为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政府。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四川川投屏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二)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权比例:川投能源持股96-98%、葛洲坝集团等持股2-4%。
(四)注册地:宜宾市屏山县。
(五)资本金: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
(六)出资方式:货币
(七)经营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站(含抽水蓄能)、新能源电站(包括风能、太阳能、生物能、氢能等
)、储能电站以及充电桩(站)等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水电、光伏、风电工程调试及检
修、技术咨询;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旅游开发及运营;种养殖技术;与电
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具体以工商登记载明的范围为准。
(八)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监事等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由5人组成
,川投能源推荐董事候选人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监事1人,由葛洲坝集团推荐。
(九)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西村,初拟装机120万千瓦,距高比3.2。项目上库为
书楼镇西村山顶凹陷筑坝成库,下库在书楼镇楠木沟建坝成库。距离已建的叙府500千伏变电
站29公里,距离宜宾市直线距离33公里。预计总工期7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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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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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投资开发主体
优选(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3-052),确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为屏山抽水蓄
能电站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投资开发主体优选(第二次)工作的第一名。2023年11月1日,公
司收到屏山县人民政府发出的《投资开发主体确认书》,确定联合体为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投资开发主体。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屏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书楼镇西村
(三)建设规模:项目拟建电站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发电系统建筑物组成,
装机容量120万千瓦。项目最终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项目核准批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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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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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3日以送达、传
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
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提案报告进行了表决: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川投(攀枝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容县一期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批工程投资决策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川投能源总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所属公司攀新能源公司扩大产业规模,
提高行业竞争力,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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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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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的基本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川投能源”)以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能集团”)持有的国能大渡河流域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上市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转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
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二)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6日核发的《登记通知书》((高新)登字[2
023]第83074号),本次交易标的已过户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三、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作出的承诺。
(二)上市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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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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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峨铁公司”)发来的《关于拟
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将持有的公司股份用于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出借
股份数量不超过3966103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9%,出借期间为2023年2月11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6个月内。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川投峨铁公司《关于拟继续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具体事项如下:鉴于前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即将届满,为有效盘活资产,川投峨铁公司
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第15个交易日后,继续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且在任意连续3个月内用
作转融通证券出借的股票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本次拟继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9661038股,若在业务开展
期间,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相应进行
调整。
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
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周期较短,为保证出借人业务的灵活性和收益率,在川投峨铁公司转
融通证券出借公司股份余额不超过上述39661038股时,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将根据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本业务的实施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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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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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5月18
日召开年度董事会、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以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不送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和5月
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2)和《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3-04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2023年7月6日
),由于可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已由2022年底的4460581221股增加至4460820865股。
根据规定,2023年7月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川投转债”停止转股,详见《四
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时“川投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4号)。
因此,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3日)公司总股本将不会再因可转债转股发生
变化。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人民币17843283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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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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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债项评级:“AAA”,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A”,主体评级:“AAA”,评级展望:稳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
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
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公司2019年发行的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代码:110061;转债简称:川投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川投转债”前次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评级机构为联合资信,评级时间为2022年06月17日。
联合资信于2023年06月19日出具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基于对公司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及债项条款等方面的综合分析评估,
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川投转债”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评级
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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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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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资产总额602.23亿元,较年初的547.14亿元增长了10.07%,导致资产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期盈利15.25亿元,二是公司新增购买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1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2亿元,同比增加27.15%,导致营业总收入增加的主要
原因一是子公司田湾河公司收入去年受仁宗海大坝整治影响下降,本年无此情况,二是新增广
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42亿元,同比增加137.13%,主要原因是来自参股公司的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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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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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免职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提案报告》,拟免去刘
体斌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其战略委员会职务亦自动免除,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本次免职事项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增补情况
经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吴晓曦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拟增补吴晓曦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晓曦履历详见
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特此公告
附:吴晓曦先生简历
吴晓曦,男,出生于1968年3月,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
曾任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四川省委组织部正处级秘
书、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国资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四川省国资委机关党委书记、党委委员,
四川省国资委党委专职副书记。
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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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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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3年4月2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53.21%股份
的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
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免去刘体斌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提案报告》《关于增补吴晓曦为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刘体斌董事、董
事长职务并增补吴晓曦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号)以及将
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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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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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交通运输、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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