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83 京投发展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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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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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09-25│ 6.50│ 1.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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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4-10-10│ 3.50│ 9925.37万│
├───────────┼───────────┼───────────┼───────────┤
│增发 │ 2009-03-26│ 3.73│ 7.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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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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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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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项目公司 │ 0.00│ ---│ 41.69│ ---│ 451.2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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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礼仕 │ 0.00│ ---│ 45.00│ ---│ -38262.9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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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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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2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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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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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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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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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新基建产业一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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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北京│
│ │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旗下北京新基建产业一期股权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基建股权投资中心”)所持有的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事项”),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
│ │金。本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能否达成尚需相关各方进行协商并对可行性等进行进一步论证│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基建股权投资中心持有标的公司20.9052%股权,公司拟收购的资│
│ │产尚未达到合并报表的条件,最终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不超过新基建股权投资中心所│
│ │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及交易价格等交易方案尚未确定,能否达成尚需相关各方进行协│
│ │商并对可行性等进行进一步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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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2.0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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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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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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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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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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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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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1.9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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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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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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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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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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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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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5.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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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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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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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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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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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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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4.9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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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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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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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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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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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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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4.3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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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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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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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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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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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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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1.4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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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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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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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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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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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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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1.9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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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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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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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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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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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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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1.2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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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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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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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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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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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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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5.52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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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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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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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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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3.6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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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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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拟与公司控股股东│
│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丰德房│
│ │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 │
│ │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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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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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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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 │标的类型 │资产、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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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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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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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
│ │让至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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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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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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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责任公司41.69%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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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鄂尔多斯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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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0元收购鄂尔多斯市大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 │大中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尔多斯公│
│ │司”)41.6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鄂尔多斯公司│
│ │90.69%的股权,鄂尔多斯公司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鄂尔多斯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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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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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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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45%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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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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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Trillion Full Investment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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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0元收购TrillionFull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Trillion│
│ │Full”)持有的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仕”或“标的公司”)45%股权 │
│ │,同时拟以人民币3500万元收购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集团”,通过│
│ │TopflighterLimited间接持有TrillionFull股份)对上海礼仕的债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
│ │年8月31日对应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09005173.84元),该债权收购后形成标的公 │
│ │司对公司的债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礼仕100%的股权,上海礼仕将成为公司│
│ │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上海礼仕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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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6 │交易金额(元)│3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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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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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对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的债权 │标的类型 │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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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以0元收购TrillionFull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Trillion│
│ │Full”)持有的上海礼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礼仕”或“标的公司”)45%股权 │
│ │,同时拟以人民币3500万元收购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地集团”,通过│
│ │TopflighterLimited间接持有TrillionFull股份)对上海礼仕的债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
│ │年8月31日对应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09005173.84元),该债权收购后形成标的公 │
│ │司对公司的债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礼仕100%的股权,上海礼仕将成为公司│
│ │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上海礼仕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
│ │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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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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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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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
│ │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56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双方签署相关 │
│ │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 │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
│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480450.00 │
│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
│ │款余额3471945.59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
│ │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56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 │
│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并执行浮动利率,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1月1日和7 │
│ │月1日随市场LPR利率进行一次调整,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同时,公司将以持有的项目公司│
│ │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作为担保。 │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 │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
│ │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 │
│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
│ │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 │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人介绍 │
│ │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
│ │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
│ │有独资) │
│ │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
│ │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
│ │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
│ │资公司。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9671.72亿元、净资产3400.99亿元;2025年度营│
│ │业收入187.60亿元、净利润21.50亿元。(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
│ │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10048.84亿元、净资产3540.02亿元;2026年1-3 │
│ │月营业收入32.98亿元、净利润19.52亿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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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担任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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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收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担任公司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枢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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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办公场所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拟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作投资│
│ │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
│ │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
│ │度不超过70亿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
│ │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未竞得参与开发│
│ │地块的竞标。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京投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366800.00万元。截至本公 │
│ │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529745.│
│ │59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近几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联合│
│ │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参与了郭公庄五期、五路居、平西府、潭柘寺、平谷、郭公庄三期、│
│ │北安河、东坝、新宫等地块的竞买工作,合作开发以轨道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拟继│
│ │续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择机│
│ │获取优质土地资源。公司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
│ │)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
│ │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 │
│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
│ │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 │
│ │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 │同意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或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
│ │或竞买,合作投资范围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为主,具体合作项│
│ │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
│ │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同时,提请股│
│ │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合作投资方案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内审定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授│
│ │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在具体项目运│
│ │作中,由经营层按合作投资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拟定具体商务条款,上报董事会审批决策。│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介绍 │
│ │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
│ │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
│ │ 成立日期:1981年02月10日 │
│ │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
│ │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
│ │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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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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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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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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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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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申请│
│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 │
│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
│ │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
│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京投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366,800.00万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
│ │额3,529,745.59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总│
│ │额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
│ │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随市场LPR利率进 │
│ │行一次调整,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同时,公司将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等│
│ │方式作为担保。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
│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 │
│ │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
│ │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
│ │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人介绍 │
│ │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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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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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
│ │)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 │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
│ │40000万元、向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 │
│ │、向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 │
│ │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 │
│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 │
│ │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
│ │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
│ │司北京京投兴平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
│ │司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
│ │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61)。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尚德公司及灜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按照51:49的 │
│ │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润德公司及隆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
│ │京投公司按照60:40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丰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按照75:25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尚德公司、灜德公司、丰德公 │
│ │司、润德公司以及隆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
│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
│ │司合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 │
│ │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
│ │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 │
│ │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 │
│ │向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 │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
│ │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 │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议│
│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增资对│
│ │象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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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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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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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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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
│交易详情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交通 │
│ │置业")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房 │
│ │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租赁期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含153天免租期│
│ │),租金合计19447604.37元(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合计3075655.18元 │
│ │ 本次签署租赁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
│ │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 │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
│ │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84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
│ │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252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 │
│ │过租赁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的办公场所将于2026年10月到期│
│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轨道交通置业签署│
│ │《京投港·琨御府项目京投发展办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办公租赁合同》),租赁其位│
│ │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房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租 │
│ │赁期为41个月,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含153天免租期),租金合计194476│
│ │04.37元(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合计3075655.1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 │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
│ │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 │
│ │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
│ │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
│ │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轨道交通置业为│
│ │京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轨道交通置业系│
│ │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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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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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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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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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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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
│ │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及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 │币30亿元,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 │工具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8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 │
│ │担保费用。根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资产抵押等。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
│ │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 │
│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 │
│ │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 │
│ │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
│ │表决。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
│ │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 │
│ │不超过人民币108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
│ │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期间、额度和条件范围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
│ │自股东会的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 │议。 │
│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京投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 │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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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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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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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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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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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基金”)│
│ │存续期限已经届满。近日,公司收到关于基石基金解散并清算事项的相关议案,拟对基石基│
│ │金实施解散并清算。 │
│ │ 本次基石基金解散并清算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关系:基石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
│ │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 │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 │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进行│
│ │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 │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
│ │子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1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
│ │公司)提供借款金额178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京投公司共同参与设立基金。过│
│ │去12个月内,公司收取基石基金分红款5817.29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2012年│
│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 │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投资基石基金。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2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 │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 │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2-040)。 │
│ │ 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创 │
│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的基石基金将存续期延长│
│ │3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
│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9-031)。 │
│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 │
│ │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的基石基金存续期延│
│ │长2年。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
│ │(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3-021)。 │
│ │ 基石基金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58375万元,公司实缴出资额为25150万元,出资比例为43│
│ │.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出资额25150万元,累计收到分红款19341.52万元。 │
│ │ 近日,公司收到基石基金管理人发来的《关于审议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决定解散清算│
│ │的议案》,基石基金备案的存续期为14年,目前存续期限已经届满,拟对基石基金实施解散│
│ │并清算,剩余合伙财产变现并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
│ │限合伙协议》相关约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基石基金的管理人将按照相关约定在中国证│
│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指定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起基石基金清算申请。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
│ │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 │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
│ │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基金拟进行解散并清算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 │东会审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 │
│ │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 │议审议。 │
│ │ 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拟进行解散并清算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
│ │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目前,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三)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 │
│ │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公司将基石创投视同为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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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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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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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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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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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交易内容:公司参与投资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信安”)│
│ │部分股东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小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
│ │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海淀创服”)拟通过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基石信安全部投资。根据北│
│ │京中海汇银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
│ │业服务中心拟减资退出所涉及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
│ │评估报告》(中海评字[2025]0142号),并扣减其应承担的评估费用,中小企业拟减资退出│
│ │金额为2770.85万元,海淀创服拟减资退出金额为1377.60万元。本次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完成│
│ │后,注册资本从13871.00万元减至9918.51万元,公司出资额余额不变,持股比例由19.35% │
│ │变更为27.07%。同时,基石信安拟将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27日(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
│ │为准)。 │
│ │ 本次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及延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
│ │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基石│
│ │信安,基石信安总认缴出资额为16840万元,公司出资总额为3600万元,持股比例为21.38% │
│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
│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 │的公告》(临2016-068)。 │
│ │ 经基石信安各投资人一致同意,引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认缴出资额│
│ │为1760万元,基石信安注册资本由16840万元变更为18600万元,同时,部分投资人及认缴出│
│ │资额发生了变更。基石信安各投资人已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全部履行完毕18600万元出资义务 │
│ │,公司累计缴付出资额3600万元,持股比例变为19.35%。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刊 │
│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
│ │《关于投资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9-024)。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 │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
│ │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信安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
│ │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5年9月1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暨关 │
│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
│ │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定向减资及延期 │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
│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同时京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
│ │宇航兼任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管│
│ │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外环西路26号院58号楼一层103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 │
│ │公司(国有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任宇航 │
│ │ 成立日期:2011年06月08日 │
│ │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
│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
│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 │
│ │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 │活动。) │
│ │ 2、北京基石信安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 │
│ │认缴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 │
│ │基石创投以普通合伙人身份认缴基石信安管理中心出资总额的58%。 │
│ │ (2)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10号1号楼13层1304 │
│ │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力波 │
│ │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30日 │
│ │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
│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 │
│ │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
│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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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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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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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上海礼仕酒│ 12.80亿│人民币 │2023-02-24│2042-01-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店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
│京投发展股│上海礼仕酒│ 1.00亿│人民币 │2024-12-20│2027-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店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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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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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
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止。
──────┬──────────────────────────────────
2026-08-01│企业借贷
──────┴──────────────────────────────────
交易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
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56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双方签署相关
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480450.00万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
额3471945.5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6.56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
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并执行浮动利率,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随
市场LPR利率进行一次调整,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同时,公司将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
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作为担保。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
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
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
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
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
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9671.72亿元、净资产3400.99亿元;2025年度营业
收入187.60亿元、净利润21.50亿元。(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截至2026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10048.84亿元、净资产3540.02亿元;2026年1-3月
营业收入32.98亿元、净利润19.52亿元。(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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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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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1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8月1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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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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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33000万元至-28000万元。
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000万
元至-26000万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3000万元至-28000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1400万元至-36400万元
,归属于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为8400万元,其他权益持有者系公司发行永续融资产品持有
者。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亏损增加1619万元至6619万元。
2、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000万元至-26000万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9400万元至-34400万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6年上半年,公司整体经营保持稳定态势,房地产开发项目毛利率处于低位,毛利金额
未能覆盖当期发生的各项期间费用,致使本期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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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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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关于商业机会的通知》。京投公司根据其2024年12月
31日出具的《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及时将该商业机会告知公司。经过考察研究
,结合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本次商业机会概述
2026年5月15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发布了FZX-0101-0502地块0902商务金融用
地国有建设用地(编号:京土储预(通)〔2026〕028号,以下简称“0502地块项目”)使用
权出让预申请公告。项目土地面积37,375平方米,建筑规模149,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
金融用地(0902),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挂牌起始价为18.9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京投
公司意向参与0502地块项目的竞买工作。
二、公司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原因
上述项目为独立的商业办公类项目,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务以住宅开发销售为主,经审
慎研究后,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商业机会。
三、公司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的影响
1、公司控股股东已按照其出具的《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及时向公司告知0
502地块项目的商业机会,已实际履行承诺函中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现阶段放弃本次商业机会,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公司秉持以
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将更多的资源和精力集中于现有房地产业务,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打
磨自身产品,加强项目管理和市场营销,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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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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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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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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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589,040,629.03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55,283,873.14元,实收股
本金额为740,777,59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形成的主要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地产项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债权款
项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同时,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从而使当期亏损及
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扩大。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2026
年,公司将主动把握政策机遇,系统谋划房地产新发展模式下的实施路径,积极探索符合新形
势要求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构建高质量开发与高品质服务协同并进的新格局。主要做好以下几
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销售管理方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去化为目标,构建定价精准化、推盘节奏化、
获客多元化、转化高效化的协同联动销售策略矩阵,以一体化销售运营提升去化效率,实现销
售全链条闭环管理与效能提升。
二是产品交付方面。公司将贯穿全周期品质管控,以“交付力”为核心,全面落地工地开
放等预交付机制,高标准保障项目品质,不断优化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三是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强资金统筹,不断优化资产结构,合理规划融资渠道,
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持续加强成本控制,强化精细化管控,全面夯实降本增效,切实提升公
司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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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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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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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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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孔令洋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张雨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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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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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公司拟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作投
资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
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
不超过7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
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未竞得参与开发地
块的竞标。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京投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3668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529745.59万元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近几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联合公
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参与了郭公庄五期、五路居、平西府、潭柘寺、平谷、郭公庄三期、北安
河、东坝、新宫等地块的竞买工作,合作开发以轨道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拟继续与京
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择机获取优质
土地资源。公司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
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公
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或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或竞买,
合作投资范围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为主,具体合作项目由双方根
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
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70亿元。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在合作投资方案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内审定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在具体项目运作中,由经营层按合
作投资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拟定具体商务条款,上报董事会审批决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成立日期:1981年02月10日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地
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
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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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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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申
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
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1月-2025年12月,京投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366,8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款余额3,
529,745.59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借款,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26.2亿元,期限5年,借款利率以双方签署相关协议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1年期LPR下浮90BP为准,利率调整频次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随市场LPR利率进行一次
调整,半年付息,到期还本。同时,公司将以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质押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作为
担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经过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本
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介绍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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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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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及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
”)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公司”)合计增资40
000万元、向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灜德公司”)合计增资100000万元、向
北京京投丰德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德公司”)合计增资58000万元、向北京京投润
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公司”)合计增资92000万元、向北京京投隆德置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隆德公司”)合计增资32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
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一致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京投兴平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限公司进
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临:2025-061)。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尚未正式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尚德公司及灜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按照51:49的持
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润德公司及隆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
公司按照60:40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丰德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控股
股东京投公司按照75:25的持股比例投资的项目公司。尚德公司、灜德公司、丰德公司、润德
公司以及隆德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京投置地与公司
控股股东京投公司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向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拟向尚德公司合
计增资4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204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9600万元;拟向灜德公司合
计增资100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10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49000万元;拟向润德公司合
计增资9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55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36800万元;拟向隆德公司合
计增资32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192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2800万元;拟向丰德公司合
计增资58000万元,其中京投置地增资43500万元、京投公司增资14500万元(二)董事会审议
情况,是否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被增资对象
为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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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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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
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其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
)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
公司2026年度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在项目开发的不同阶段,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足以
覆盖开发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项目开发过程中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经营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
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调用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以及项目公司股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构成财务资助事项。
(二)财务资助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预计额度主要内容
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
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其中对单个被资
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四)财务资助对象
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
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2、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
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
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等。
三、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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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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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6年度资金计划,在充分考虑公司偿债能力及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了进
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营运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一、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开发贷款、中长期
借款等。上述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建设、置换现有债务、改善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
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
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
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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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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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三河市京投发展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河致远”)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借款期限均不超过5年,年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予以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
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河致远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以自筹资金向三河致远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并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同意本次财务资助展期及新增额度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三河致远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与益达生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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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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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灜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灜德”)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404925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海房地产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945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以自筹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兴檀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兴檀”)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
0万元的财务资助展期,上述借款期限均不超过5年,不计收利息。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一)财务资助展期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上述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
展期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
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财务资助展期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京投灜德、京投兴海及京投兴檀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
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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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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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润德”)提
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予以
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京投润德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以自筹资金向京投润德新增财务资助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
批准的额度内审批财务资助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京投润德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
财务资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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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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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
全资)。
本次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5亿元的担保(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全资子公司预计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且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预测,2026年度公司拟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9.5亿元人民币;全资子公司拟计
划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
,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
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具
体情况如下: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二)担保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法
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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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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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以严格控制风险为原则,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
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
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
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不
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
(五)投资期限
本事项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并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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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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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
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
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存货和应收债权款项,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
失合计95,835.92万元,其中存货跌价损失计提48,730.31万元,应收债权款项按单项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47,105.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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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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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发行永续债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
本次公司进行永续债融资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24个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永续债融资工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
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8月6日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4
-047)。
本次永续债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首期融资金
额8.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续债
融资进展的公告》(临202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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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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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216451222.43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258611722.23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为-1475062944.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330428906.80元,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258611722.23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589040629.03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2025年度母公司扣除永续融资
产品利息后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5年度母公
司扣除永续融资产品利息后的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公司不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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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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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1日
至2026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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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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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止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239人,注册会计师1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5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14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
零售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
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
公告日止,下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
、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3次。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8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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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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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4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近日,公司办理完成注册地址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中山东路238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院2号楼9层905室”。除前述注册地址变
更事项外,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相关要求,公司拟调整
经营范围表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6-02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经营范围表述调整尚需履行相关部门审批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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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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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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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资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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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京投轨道交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
交通置业”)签署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
房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租赁期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含153天免租期
),租金合计19447604.37元(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合计3075655.18元
本次签署租赁合同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
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
公司)提供借款金额484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
司)提供借款金额42525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租赁
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的办公场所将于2026年10月到期,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办公需要,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及其子公司轨道交通置业签署《京
投港·琨御府项目京投发展办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办公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北京
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9号楼的东侧10、11层房屋,租赁面积为2885.23平米,租赁期为41
个月,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含153天免租期),租金合计19447604.37元(
含增值税),物业管理费合计3075655.1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
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东会
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1、关联关系介绍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轨道交通置业为京
投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轨道交通置业系公司
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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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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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4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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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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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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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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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及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
元,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
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8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
根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票面金额及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
币108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批准的期间、额度和条件范围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自股东会的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京投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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