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83 京投发展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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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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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09-25│ 6.50│ 1.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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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4-10-10│ 3.50│ 9925.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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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9-03-26│ 3.73│ 7.7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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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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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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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望愉地铁生态置│ ---│ ---│ 50.00│ ---│ -1240.17│ 人民币│
│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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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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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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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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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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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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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投资的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仲盈”)│
│ │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本次基金延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关系:基石仲盈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 │)、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
│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公司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
│ │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
│ │议通过《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
│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5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未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
│ │孙子公司)提供借款。过去12个月内,京投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子公司)提供借│
│ │款金额657000.00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收到基石仲盈分红款224.77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201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5年4月29日召开的2014年 │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 │意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方式参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
│ │有限合伙)(以工商核准名称为准),公司出资额不超过12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
│ │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25)。 │
│ │ 2015年5月,各合伙人共同签署《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
│ │议》。各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基石仲盈共计25500万元出资额,分期缴付,其中,公司以现金 │
│ │认缴12000万元出资额。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 │
│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石创业投资基金二期后续进展的│
│ │公告》(临2015-032)。 │
│ │ 2016年5月,各合伙人与北京中关村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 │
│ │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原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不变,北京中关村创业发展有限公│
│ │司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全体合伙人认缴基石仲盈总出资额变更为26500万元。全体合伙人 │
│ │出资额已全部实缴完毕,公司实缴出资额为12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 │
│ │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投资北京基│
│ │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后续进展的公告》(临2017-012)。 │
│ │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 │
│ │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基石仲盈存续期延长三年。│
│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临2022-016)。 │
│ │ 公司已于2021年全部收回对基石仲盈的投资本金12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
│ │累计收到分红款15840.71万元。根据《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 │议》约定,基金存续期限的延长需经合计持有基石仲盈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
│ │表决通过。基石仲盈存续期将于2025年5月20日到期,其尚未退出的项目中有股票锁定期要 │
│ │求,基石仲盈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关联│
│ │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
│ │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已履行股│
│ │东会程序。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的基石仲盈延期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
│ │议。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 │
│ │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
│ │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基石仲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 │
│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1、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2、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的股权,同时京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 │
│ │宇航兼任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金管│
│ │理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3、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1)关联关系介绍 │
│ │ 公司第一大股东京投公司持有基金管理公司70%股权,基金管理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 │
│ │认缴基石创投出资总额的35%,基于谨慎性判断原则,公司将基石创投视同为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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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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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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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担任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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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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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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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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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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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担任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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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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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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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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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无锡望愉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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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裁担任其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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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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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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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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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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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担任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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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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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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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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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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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曾担任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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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物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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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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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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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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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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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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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拟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作投资│
│ │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
│ │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
│ │不超过200亿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近些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联合│
│ │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参与了郭公庄五期、五路居、平西府、潭柘寺、平谷、郭公庄三期、│
│ │北安河、东坝、新宫等地块的竞买工作,合作开发以轨道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拟继│
│ │续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择机│
│ │获取优质土地资源。公司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
│ │)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 │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 │
│ │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 │
│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
│ │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或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或竞│
│ │买,合作投资范围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为主,具体合作项目由│
│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与京投公司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
│ │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同时,提请股东会授 │
│ │权董事会在合作投资方案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内审定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授权期限│
│ │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在具体│
│ │项目运作中,由经营层按合作投资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拟定具体商务条款,上报董事会审批│
│ │决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介绍 │
│ │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
│ │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
│ │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
│ │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
│ │资公司。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356.48亿元、净资产3015.17亿元;2024年1-12│
│ │月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30.67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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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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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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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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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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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
│ │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
│ │出资企业)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
│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 │
│ │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京投公司”),京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为公司与关 │
│ │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
│ │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京投公司。京投公司拟认购金额为59464│
│ │.32万元,拟认购股数为133029803股。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
│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 │
│ │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
│ │表决。 │
│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具体内│
│ │容详见本公告“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
│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
│ │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手续。 │
│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1981年2月10日 │
│ │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
│ │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人民币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
│ │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
│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3302980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
│ │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
│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
│ │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
│ │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4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 │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
│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
│ │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
│ │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 │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
│ │ 1、发行人(甲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2、认购人(乙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3、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 │ (二)认购标的 │
│ │ 甲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59464.32万元。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发行本协议│
│ │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
│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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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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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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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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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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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是否为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
│ │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25亿元(含13.25亿元)的公司债券│
│ │、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拟开展不超过30亿元(含│
│ │30亿元)的永续债融资,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
│ │不超过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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