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83 京投发展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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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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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望愉地铁生态置│ ---│ ---│ 50.00│ ---│ -1240.17│ 人民币│
│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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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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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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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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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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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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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拟继续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合作投资│
│ │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
│ │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
│ │不超过200亿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近些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置地”)联合│
│ │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参与了郭公庄五期、五路居、平西府、潭柘寺、平谷、郭公庄三期、│
│ │北安河、东坝、新宫等地块的竞买工作,合作开发以轨道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拟继│
│ │续与京投公司合作投资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及沿线物业为主的房地产项目,择机│
│ │获取优质土地资源。公司与控股股东京投公司联合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
│ │)和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 │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审议程序 │
│ │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 │
│ │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
│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 │
│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
│ │公司与京投公司以组成联合体或合作组建项目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参与开发地块的竞标或竞│
│ │买,合作投资范围以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沿线物业项目为主,具体合作项目由│
│ │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与京投公司竞标或竞买轨道交通上盖(车辆段、车站)和│
│ │沿线物业项目等投入的地价款及后续营运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同时,提请股东会授 │
│ │权董事会在合作投资方案规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额度内审定具体项目的合作方案;授权期限│
│ │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在具体│
│ │项目运作中,由经营层按合作投资方案明确的基本原则拟定具体商务条款,上报董事会审批│
│ │决策。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介绍 │
│ │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
│ │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
│ │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
│ │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
│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
│ │资公司。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京投公司总资产5356.48亿元、净资产3015.17亿元;2024年1-12│
│ │月营业收入4.15亿元、净利润30.67亿元。(京投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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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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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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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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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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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
│ │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
│ │出资企业)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
│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 │
│ │相关批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京投公司”),京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京投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为公司与关 │
│ │联方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事项的相│
│ │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京投公司。京投公司拟认购金额为59464│
│ │.32万元,拟认购股数为133029803股。本次发行的详细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
│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 │
│ │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
│ │表决。 │
│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具体内│
│ │容详见本公告“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
│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
│ │管理机构(或国家出资企业)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认购对象免于│
│ │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手续。 │
│ │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1981年2月10日 │
│ │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
│ │ 注册资本:17315947.49万元人民币 │
│ │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定价方式 │
│ │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 │
│ │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133029803股,不超过本次发行│
│ │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
│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
│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
│ │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
│ │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
│ │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4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 │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
│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 │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
│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
│ │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
│ │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
│ │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
│ │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公司与京投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
│ │ 1、发行人(甲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 │ 2、认购人(乙方):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 │ 3、协议签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
│ │ (二)认购标的 │
│ │ 甲方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59464.32万元。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发行本协议│
│ │约定数量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拟在上海│
│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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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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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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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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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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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 │ 是否为关联交易:截至2024年3月31日,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
│ │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25亿元(含13.25亿元)的公司债券│
│ │、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拟开展不超过30亿元(含│
│ │30亿元)的永续债融资,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
│ │不超过63.25亿元。 │
│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 │ 累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 │97.71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 │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
│ │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3.25亿元(含13.25亿元)│
│ │的公司债券、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开展不超过30│
│ │亿元(含30亿元)的永续债融资,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总额不超过63.25亿元。公司每年需支付担保费,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 │
│ │债券票面金额、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金额及未偿还永续债金额的1%,即担保│
│ │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6325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同时,公司向京投│
│ │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参控股公司股权质押等。相关│
│ │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
│ │ (二)关联担保决策程序 │
│ │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 │
│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 │
│ │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 │
│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京投公司将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 │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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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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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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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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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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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
│ │石保理”)开展京投云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关系:基石保理为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石租赁”)的全资子│
│ │公司,基石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的│
│ │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石保理系公司关联法人│
│ │。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
│ │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基石保理发生过关联交易。│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京投云信是指向供应商开具的体现交易双方基础合同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电子债权凭证│
│ │(电子付款承诺函),并可以在供应链管理平台上流转的企业信用凭据。公司(含控股子公│
│ │司)拟与基石保理开展京投云信业务,授信额度人民币5亿元,期限3年。具体用信安排以公│
│ │司实际需求为准,择机择优办理,具体条款以公司与基石保理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 │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本次交易,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
│ │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
│ │公司的独立性。 │
│ │ (三)审议程序 │
│ │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 │
│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 │
│ │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
│ │ 2024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 │、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基石(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云 │
│ │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本│
│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截至2024年3月31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 │
│ │ 基石保理为基石租赁的全资子公司,京投公司持有基石租赁69.965%的股权,京投(香港│
│ │)有限公司持有基石租赁30.035%的股权,京投(香港)有限公司为京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因此,基石保理的实际控制人为京投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 │规定,基石保理系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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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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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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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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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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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拟将部分不动产附属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基石租赁”)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融资年│
│ │利率不超过5%。本次售后回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
│ │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关系:基石租赁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
│ │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基石租赁为公司│
│ │关联法人。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
│ │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
│ │通过《关于公司与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
│ │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公司未与基石租赁发生过关联交易。│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将部分不动产附属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基石租赁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 │1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融资年利率不超过5%。本次售后回租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 │
│ │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
│ │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
│ │ 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
│ │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公司本次利用部分存量资产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改善│
│ │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在售后回租期间,不影响公司│
│ │对标的物的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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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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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京投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 │司、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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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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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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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公司投资的保定基石连盈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连盈│
│ │”)拟将存续期延长2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本次基金延期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关联关系:基石连盈的有限合伙人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 │”)、北京京投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卓越”)、基石国际融资租赁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基石租赁”)、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
│ │)、普通合伙人北京基石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石创投”)为公司│
│ │关联方,具体关联关系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 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 │核,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保定基石连盈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延期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累计关联交易金额:2024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投公司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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