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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石化(6006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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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688 上海石化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08-08│ 3.00│ 16.5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7-08-29│ 3.85│ 5457.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1-12│ 3.85│ 3710.2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0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通证券 │ 1116.40│ ---│ ---│ ---│ ---│ 人民币│ ├─────────┼─────┼─────┼─────┼─────┼──────┼──────┤ │浦发银行 │ 131.80│ ---│ ---│ ---│ ---│ 人民币│ ├─────────┼─────┼─────┼─────┼─────┼──────┼──────┤ │江南高纤 │ 89.80│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5-23 │ ├──────┼────────────────────────────────────────┤ │关联方 │上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拟与上 │ │ │海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巴陵新材料”)签署蒸汽销售合同(“协议”)及协议项下│ │ │的费用上限。协议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签署。 │ │ │ 巴陵新材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为上海 │ │ │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巴│ │ │陵新材料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即持续关联(连)交易,下同)。 │ │ │ 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协议项下交易及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于本公告刊发之日前12个月内│ │ │发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上海上市规则的规定审议披露的除外)将高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 │ │计净资产的0.5%但低于5%,协议项下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 │14A.76(2)条之相关规定,由于协议项下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 │ │ │港上市规则)将高于0.1%但低于5%,协议项下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 │ │ │及公告规定,但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 │ │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不会对本公司未│ │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 │ │性。 │ │ │ 1.概述 │ │ │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拟与巴 │ │ │陵新材料签署协议及协议项下的费用上限。协议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签署。 │ │ │ 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巴陵新材料连续提供工业用热性质的(1.3-1.4)MPa(300±20) │ │ │℃管道蒸汽,合同预计总价款为10650万元,实际金额按每月抄表数结算。协议期限自协议 │ │ │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2.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 │ │ 巴陵新材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为上海 │ │ │上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巴│ │ │陵新材料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3.蒸汽销售合同 │ │ │ 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协议各方 │ │ │ 协议的签署方为本公司与巴陵新材料。 │ │ │ 协议标的及期限 │ │ │ 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巴陵新材料连续提供工业用热性质的(1.3-1.4)MPa(300±20) │ │ │℃管道蒸汽,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履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协议预计将│ │ │于2025年5月31日前签署。 │ │ │ 定价政策 │ │ │ 供汽不含税价格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P=P0+0.12*(Pm-Pm0)。 │ │ │ 其中,P0:经双方协商基于煤炭和石油焦市场价格所计算的蒸汽基准价格,煤炭和石油│ │ │焦市场价格一般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价格;Pm:标准煤炭市场价格,一般参考中国煤炭资源│ │ │网价格;Pm0:经双方协商基于标准煤炭市场价格所计算的基准价格;“0.12”:按照市场蒸│ │ │汽销售交易惯例及双方公平协商后,拟定的标准煤炭价格与蒸汽价格的折算系数。 │ │ │ 结算方式 │ │ │ 结算日开出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到收款方指定账户。 │ │ │ 供汽计量 │ │ │ 结算量以本公司的计量器具读数为准。本公司按每天24小时计量收费,计量单位为吨。│ │ │ 4.上限及计算基准 │ │ │ 费用上限为人民币10650万元。鉴于本公司此前从未与巴陵新材料签署蒸汽销售合同, │ │ │于确定该上限时,本公司已考虑以下各项:1)蒸汽销售合同期内巴陵新材料基于其生产计 │ │ │划预计的使用蒸汽量约为90-100吨/小时(周期内平均,总计约500000吨);2)蒸汽价格参│ │ │考2024年煤炭和石油焦市场价格,依据蒸汽销售合同内约定的定价公式计算后,预估供汽单│ │ │价约人民币213.46元/吨。 │ └──────┴────────────────────────────────────────┘ ┌──────┬────────────────────────────────────────┐ │公告日期 │2025-01-15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15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15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15 │ ├──────┼────────────────────────────────────────┤ │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1│其他事项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19日召 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同意,公司将在2025年上半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经测试,2025年半年度公司拟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4.17亿元。 ──────┬────────────────────────────────── 2025-08-19│其他事项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8日 收到副总经理黄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黄飞先生副总经理任期原定至2026年6月。因工作调整原因,黄飞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根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黄飞先生的离任于 2025年8月18日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即生效。离任后,黄飞先生将不在本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任职。 黄飞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交接工作,其离任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黄飞先生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亦不存在本公 司股东需要知悉有关其离任的其他事宜。 黄飞先生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本公 司董事会藉此对黄飞先生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08-09│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 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或“公司”)结合公 司实际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相关要求,制定了“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力求长期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和获得感 。具体如下: 一、科学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科学谋划转型升级。坚持“炼油向化工转、化工向材料转、材料向高端转、园区向生态转 ”发展思路,锚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编制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推动基 础炼化业务提质升级,以弹性体工厂开工为抓手,延伸新材料产业链。形成以关键石化产品为 基础,技术持续创新为支撑,特色精细化工和高端化工新材料为核心的产业体系,打造碳五、 碳九资源综合利用基地。 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做好乙烯原料、产品方案优 化等工作。加快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布局项目建设,持续提升现有碳纤维装置科技攻关和生产运 营优化,着力拓展大丝束在风电叶片、无人机、汽车等领域规模销售,加快实现高性能碳纤维 在高端领域销售。通过装置新建、改造和设备更新、安全隐患治理、挖潜增效等项目,进一步 夯实安全环保根基,改善现场环境面貌,提升公司未来竞争力。 建立健全产销研用一体化机制,整合优化现有科研资源,完善科研管理体制,推进实施合 成材料、环保水务等领域科研资源和管理组织机构的优化。坚持以市场为中心,设置产品经理 ,组建跨部门、矩阵式的“产销研用”一体化工作团队。 加大化工新产品研发推广力度。 加快数智化转型步伐。系统盘点现有信息化资源,深入运行两化融合2.0,开展“地理信 息域、计划经营域、生产执行域、项目建设域、个人事务域”五个数智化管理域建设,持续锻 造精益高效的生产组织和计划执行能力、敏捷优质的产品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领先同行的产 品开发和应用拓展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数据+平台+应用”模式有效运行,有效促进 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 二、抓实经营优化,在增量增效上创出新业绩 狠抓系统优化保经营总量。做好原油轻重搭配,优化原油进厂方式,提高重劣质原油采购 量及加工比例,实现原油采购降本。聚焦发挥一体化优势,按照“宜烯则烯,宜芳则芳”原则 ,优化平衡化工轻油,发挥物料最大价值和最优流向,充分释放创效潜能。 狠抓降本减费挖创效潜力。强化节能管理,实施“一装置一策”节能管控方案。按照近三 年最优单耗目标管控“三剂”消耗,优化预防性检修,合理安排大修费用,严控非生产性修理 费,加大修旧利废力度。强化外包费用管控,探索外包转自干、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机器换人 工等多种方式,努力降低外包成本。 狠抓产销协同拓市场份额。加强各层级沟通对接,拓展华东航煤市场。优化合成材料牌号 ,增产高附加值产品。加快110KV超高压电缆料开发,增产聚乙烯膜料。拓展发泡料、医用料 等新产品自销业务。加大碳纤维技术提升和拓市扩销力度。持续开展48K大丝束碳纤维产业化 和热塑性航空复材攻关,推进高强中模碳纤维工业化技术及其应用研究。开拓高性能预氧丝在 新能源领域的应用,提高风电市场占有率,开发高性能大丝束碳纤维新产品,提高综合竞争力 。 ──────┬────────────────────────────────── 2025-07-1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A股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根据现行有效的税收政策实行现 金红利个人所得税差别化处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为0.018元;沪股通香港市 场投资者为0.018元。 ──────┬────────────────────────────────── 2025-06-13│股权回购 ──────┴────────────────────────────────── 2024年6月6日,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根据该一般性授权,公司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30日期间回购H股股份合计3626400 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34%。该等股份已于2025年6月12日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减至10542617500股,其中A股7328813500股,H股32138 04000股。 ──────┬────────────────────────────────── 2025-06-12│其他事项 ──────┴────────────────────────────────── 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以下简称“股东周年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以下 简称“A股类别股东会”)和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下简称“H股类别股东会”,与 股东周年会、A股类别股东会合称为“会议”或“股东会”)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北楼(三)出席会议的普 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10542617500股(其中A股7328813500股,H股3213804000股)(本公司已回购共36264 000股H股但尚未注销,该等H股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公司 并无任何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 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亦没有股东根据《香港上市 规则》规定须就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 2025-05-23│重要合同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拟与上海 金山巴陵新材料有限公司(“巴陵新材料”)签署蒸汽销售合同(“协议”)及协议项下的费 用上限。协议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签署。 巴陵新材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为上海上 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巴陵新 材料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即持续关联(连)交易,下同)。 根据上海上市规则,协议项下交易及本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于本公告刊发之日前12个月内发 生的关联交易(已根据上海上市规则的规定审议披露的除外)将高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0.5%但低于5%,协议项下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6 (2)条之相关规定,由于协议项下年度上限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 则)将高于0.1%但低于5%,协议项下交易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 ,但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不会对本公司未来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1.概述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拟与巴陵 新材料签署协议及协议项下的费用上限。协议将于2025年5月31日前签署。 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巴陵新材料连续提供工业用热性质的(1.3-1.4)MPa(300±20)℃ 管道蒸汽,合同预计总价款为10650万元,实际金额按每月抄表数结算。协议期限自协议签字 盖章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巴陵新材料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石化股份控制的湖南石化各持股50%,为上海上 市规则下本公司之关联方及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联(连)人士。因此,本公司与巴陵新 材料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3.蒸汽销售合同 本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各方 协议的签署方为本公司与巴陵新材料。 协议标的及期限 根据协议,本公司向巴陵新材料连续提供工业用热性质的(1.3-1.4)MPa(300±20)℃ 管道蒸汽,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生效,履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协议预计将于20 25年5月31日前签署。 定价政策 供汽不含税价格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P=P0+0.12*(Pm-Pm0)。 其中,P0:经双方协商基于煤炭和石油焦市场价格所计算的蒸汽基准价格,煤炭和石油焦 市场价格一般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价格;Pm:标准煤炭市场价格,一般参考中国煤炭资源网价 格;Pm0:经双方协商基于标准煤炭市场价格所计算的基准价格;“0.12”:按照市场蒸汽销售 交易惯例及双方公平协商后,拟定的标准煤炭价格与蒸汽价格的折算系数。 结算方式 结算日开出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到收款方指定账户。 供汽计量 结算量以本公司的计量器具读数为准。本公司按每天24小时计量收费,计量单位为吨。 4.上限及计算基准 费用上限为人民币10650万元。鉴于本公司此前从未与巴陵新材料签署蒸汽销售合同,于 确定该上限时,本公司已考虑以下各项:1)蒸汽销售合同期内巴陵新材料基于其生产计划预 计的使用蒸汽量约为90-100吨/小时(周期内平均,总计约500000吨);2)蒸汽价格参考2024 年煤炭和石油焦市场价格,依据蒸汽销售合同内约定的定价公式计算后,预估供汽单价约人民 币213.46元/吨。 ──────┬────────────────────────────────── 2025-03-20│其他事项 ──────┴──────────────────────────────────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同 意,公司将在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 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4年,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86亿元,主 要为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2.86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亿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全 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人民币2.14亿元。 ──────┬────────────────────────────────── 2025-03-20│其他事项 ──────┴────────────────────────────────── 为锁定成本或利润,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公司拟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 生品保值计划,以委托代理模式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其中,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 计划交易量为原油200万吨、FFA远期运费合约100万吨、其它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总 量为191.5万吨;货币类金融衍生品计划交易额度预计为5000万美元,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 结售汇。 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同意公司2025年商品类金融 衍生品保值计划、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管理市场波动导致的实货价格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 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公司拟开展商品类及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公司开展前述金 融衍生品交易与采购进口原油、出口成品油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合理必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全部或部分抵消风险敞口,保障成本或利润的锁定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拟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的交易量为原油200万吨、FFA远期运费 合约100万吨、其它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总量为191.5万吨;拟采用DTDSwap、DubaiSw ap、DTD/DubaiSwap、Gasoil/DubaiSwap、Kero/DubaiSwap、LSFO/DubaiSwap、PX/MOPJ等交易 工具;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保值计划的交易额度预计为5000万美元,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 结售汇。 2025年度任意时点的交易量/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以委托代理模式开展商品类金融 衍生品保值计划。其中,2025年炼油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原油200万吨、远期运费合 约(FFA)100万吨、柴油21万吨、航煤43万吨、石脑油42万吨、沥青10万吨、船用燃料油18万 吨、液化气10万吨;对二甲苯20万吨、聚丙烯10万吨、聚乙烯5万吨、乙二醇2.5万吨、纯苯10 万吨。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结售汇。 (五)交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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