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688 上海石化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09-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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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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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 │ 1116.4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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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 │ 131.8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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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高纤 │ 89.80│ ---│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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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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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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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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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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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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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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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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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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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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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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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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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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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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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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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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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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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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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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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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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科技研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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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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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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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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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第
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同
意,公司将在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年末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2024年
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1、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2024年,公司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拟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2.86亿元,主
要为存货计提跌价准备人民币2.86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因上述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6亿元,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全
额计入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人民币2.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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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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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锁定成本或利润,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公司拟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
生品保值计划,以委托代理模式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其中,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
计划交易量为原油200万吨、FFA远期运费合约100万吨、其它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总
量为191.5万吨;货币类金融衍生品计划交易额度预计为5000万美元,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
结售汇。
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同意公司2025年商品类金融
衍生品保值计划、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管理市场波动导致的实货价格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
应对市场变化,对冲风险,公司拟开展商品类及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公司开展前述金
融衍生品交易与采购进口原油、出口成品油等业务紧密相关,通过合理必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全部或部分抵消风险敞口,保障成本或利润的锁定及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2025年度,公司拟开展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的交易量为原油200万吨、FFA远期运费
合约100万吨、其它商品类金融衍生品的计划交易总量为191.5万吨;拟采用DTDSwap、DubaiSw
ap、DTD/DubaiSwap、Gasoil/DubaiSwap、Kero/DubaiSwap、LSFO/DubaiSwap、PX/MOPJ等交易
工具;拟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保值计划的交易额度预计为5000万美元,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
结售汇。
2025年度任意时点的交易量/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
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以委托代理模式开展商品类金融
衍生品保值计划。其中,2025年炼油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原油200万吨、远期运费合
约(FFA)100万吨、柴油21万吨、航煤43万吨、石脑油42万吨、沥青10万吨、船用燃料油18万
吨、液化气10万吨;对二甲苯20万吨、聚丙烯10万吨、聚乙烯5万吨、乙二醇2.5万吨、纯苯10
万吨。2025年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拟采用金融工具为远期结售汇。
(五)交易期限
本次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的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及其附件《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同意公司2025年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保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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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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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A股利
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前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
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度,中
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316500千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0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6412715千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25年度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含税)。于批准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10578881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211577630元(含税),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6.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
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决议通过宣派末期股利当日之前一个公历星期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兑
换港币汇率中间价的平均值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周年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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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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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香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3)业务信息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于2023年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一所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
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
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
并是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gency(日本
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2024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
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王文立,
200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文立1998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文立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琳,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琳2015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晓钧,199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虞晓钧1996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1年开始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虞晓钧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
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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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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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本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
根据该一般性授权,公司自2024年9月9日至2025年2月13日期间回购H股股份合计96346000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90%。该等股份已于2025年3月3日注销。
本次注销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减至10578881500股,其中A股7328813500股,H股32500
68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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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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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北楼(三)出席会议的普
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10578881500股(其中A股7328813500股,H股3250068000股)(本公司已回购共96346
000股H股但尚未注销,该等H股没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公司并无任何股东有权出席会议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亦没有股东根据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就会议上的任何决议案放弃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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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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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26日
收到管泽民先生的书面辞呈,管泽民先生因已届退休年龄,向董事会请求辞去公司副董事长、
执行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副主席及总经理职务。
管泽民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管泽民
先生的辞任于2025年2月26日书面辞呈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即生效。管泽民先生的辞任不影响
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管泽民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
请公司股东注意的事宜。
管泽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其卓越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在公司改革发展、生产
经营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董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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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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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5年2月28日
一、原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9日
二、股东会延期原因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上海石化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原定于2025年2月19日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因会议统筹安排等原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延
期至2025年2月28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延期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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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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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2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海
石化”)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
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2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市金山区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北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2月19日
至2025年2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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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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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
投资项目总额:约31.96亿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需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石化”
、“本公司”或“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项目可能受到供应商、工程技术、不可抗力等
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
若本公司无法取得开展本项目所需的行政许可,则本项目可能存在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目前已建成2.4万吨/年原丝、1.2万吨/年48K大丝束碳纤维项目的一期工程,形成了2
.4万吨/年48K原丝、6000吨/年48K大丝束碳纤维产能,性能标定已全部达标。在充分总结评估
一期建设、投用成效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发展公司大丝束碳纤维产业,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公司拟投资约31.96亿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建设新的大丝束碳纤维项目。项
目中碳纤维部分,选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苏里格经济开发区,拟通过新设立全资子公司
开展;原丝部分,选址上海市金山区公司现有厂区内。
202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项目,本项目尚需
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上海石化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
(二)投资主体:原丝部分: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碳纤维部分:本公司
拟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新金山碳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高性能
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
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暂定,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三)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原丝部分:于上海市金山区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6万吨/年大
丝束原丝装置;碳纤维部分: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内建设3万吨/年大
丝束碳纤维装置。
(四)项目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公司计划投资约31.96亿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其中原丝部分投资额9.53亿元,碳纤维部分投资额22.4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五)项目建设期:3年。
(六)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大丝束碳纤维,以风电叶片用拉挤板材为主
要目标市场,同时可应用于轨交、土木增强领域,并积极向低空产业拓展。本项目的投资建设
符合国家、地方产业的指导政策,符合上海石化“炼油向化工转、化工向材料转、材料向高端
转、园区向生态转”发展思路。本项目为上下游一体化产业装置,原料供应可控。上游新建原
丝装置位于上海石化,依托上海石化技术储备、人力资源优势,并充分利用了上海石化现有的
公辅工程和闲置空地,主要原料可由华东地区稳定的丙烯腈产能保证就近供应。下游拟新建碳
纤维装置的主要原料原丝由原丝装置提供,且选址在能源富集、政策支持力度较大、产业配套
齐全的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能源及用工成本优势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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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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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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