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600695 退市绿庭 更新日期:2022-06-12◇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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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 --- --- --- 1553.92 --- 人民币
绿庭泽禾二号私募 --- --- --- --- --- 人民币
投资基金
兴业金雪球-优先3 --- --- --- --- --- 人民币
号
EB4395-光银现金A --- --- --- --- --- 人民币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 --- 1436.15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W-G Capital Fund --- --- 50.00 --- --- 人民币
,L.P
W-G Capital,LLC --- --- 50.00 --- --- 人民币
上海绿庭亘嘉企业 --- --- 50.00 --- --- 人民币
管理有限公司
长江经济联合发展 --- --- 0.64 --- --- 人民币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敦远投资管理 ---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绿庭亘通泽禾三号 --- --- --- 116.42 --- 人民币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 --- --- --- --- 人民币
亘翔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杭州哲商绿庭古玉 --- --- --- 1620.00 --- 人民币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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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3.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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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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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截至2022年6月7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
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于2022年6月14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根据相关规定,终止
上市后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A
股和B股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大公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确权公告。
2022年5月9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2〕1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2、证券简称:退市绿庭(A股)、退市庭B(B股)
3、证券代码:600695(A股)、900919(B股)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5月9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A股和B股股票已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
显示,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774.9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61.11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20.6
2万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
核,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自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
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
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
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将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
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于2022年5月17日
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截至2022年6月7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
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安排,上海证券交
易所将在2022年6月14日对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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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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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2〕1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目前公司A股和B股
股票正处于退市整理期间。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2022年5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德邦证券作为公司股票转让业务的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公司聘
请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办券商,并委托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相关股份转让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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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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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2年5月17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7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0个交易日,剩余15个交
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
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2年5月9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
律监管决定书〔2022〕1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17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
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695(A股)、900919(B股)
2、证券简称:退市绿庭(A股)、退市庭B(B股)
3、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A股和B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2年5月17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
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7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
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本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
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
市整理期间,公司A股和B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
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
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
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资产在申请权
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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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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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A股、*ST绿庭、600695;B股、*ST绿庭B、9
00919。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17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7日。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26号),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A股、B股
2、证券简称:*ST绿庭、*ST绿庭B
3、证券代码:600695、900919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度经
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774.93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的营业收入为61.11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120.62万元。上述情形
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
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自上
交所公告终止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
交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
期间,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交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将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
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
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1-52716027
4、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555号绿洲大厦附楼
5、电子邮件:hongli@greencourtinvestment.com
五、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及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上交所公告对上市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
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2022年5月17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
跌幅限制为10%。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
市整理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5个交易
日内由上交所予以摘牌,公司A股和B股股票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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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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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
函【2022】027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9.3.11条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
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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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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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5证券简称:*ST绿庭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上市公司处分日
期:2022-04-25处理事由: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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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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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控制
的主体上海思御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御咨询”)参与了国内某大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9户债权项
目(以下简称“标的债权”)的公开拍卖,并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临2021-059)。
2021年12月21日,思御咨询与转让方签订了关于上述标的债权的《债权转让合同》(以下
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现将本合同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将债权转让给思御咨询前,本合同执行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1、类型:国内某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分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2、成立日期:1999年9月7日
3、经营范围:在天津银监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以总公司的授权下开展业务活动(以上
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公司与转让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双方未发生购销。
履约能力分析:转让方为国内某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分公司,其信用状况及支付能
力良好,能够满足本合同的履约。
公司通过控制的主体上海思御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国内某大型金融资产管理
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了关于标的债权的转让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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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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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控制的主体上海思御商务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公共网络平台上参与了国内某大型金融资产
管理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某商业银行上海分行9户债权项目(以下
简称“标的债权”)的公开拍卖,并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
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
及时披露项目合同签订及进展情况。
2、本次标的债权转让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中标项目的主要情况
项目名称:标的债权
招标单位:国内某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9000万元
项目主要情况:截至2021年10月底,标的债权本金为2.7亿元,欠息余额1.2亿元,本息合
计为3.9亿元,其中抵押债权本金为1.6亿,欠息余额0.8亿元,本息合计为2.4亿元;其他为信
用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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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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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实力,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庭丰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丰蓉”)、
上海仁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晖实业”)与浙江金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毅资产”)、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签署《浙商绿庭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浙商绿庭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
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3亿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为110万元,其中金毅资产认缴出资10万
元,绿庭丰蓉认缴出资100万元;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计为29890万元,其中浙商资产认缴
出资14690万元,仁晖实业认缴出资15200万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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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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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公司主业经营发展,提
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仁晖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仁晖
”)拟与珠海横琴润弘柒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弘柒号”)、润巍管理咨询
(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巍咨询”)签署《上海华庭景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华庭景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庭景”或“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01亿元,其中润巍咨询作为普通合伙人,认
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润弘柒号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3.5亿元;安徽仁晖
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1.5亿元。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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