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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6007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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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704 物产中大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5-17│ 6.48│ 1.73亿│ ├───────────┼───────────┼───────────┼───────────┤ │配股 │ 1997-08-27│ 6.50│ 1.89亿│ ├───────────┼───────────┼───────────┼───────────┤ │配股 │ 2000-11-30│ 10.00│ 3.00亿│ ├───────────┼───────────┼───────────┼───────────┤ │增发 │ 2009-08-14│ 16.57│ 10.67亿│ ├───────────┼───────────┼───────────┼───────────┤ │增发 │ 2014-07-24│ 7.30│ 14.66亿│ ├───────────┼───────────┼───────────┼───────────┤ │增发 │ 2015-09-24│ 8.71│ 105.95亿│ ├───────────┼───────────┼───────────┼───────────┤ │增发 │ 2015-10-30│ 8.71│ 26.26亿│ ├───────────┼───────────┼───────────┼───────────┤ │增发 │ 2019-10-22│ 5.05│ 37.9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15│ 2.94│ 3.9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永安期货 │ 22015.70│ ---│ ---│ 30545.63│ ---│ 人民币│ ├─────────┼─────┼─────┼─────┼─────┼──────┼──────┤ │平安信托物金新动力│ 5553.00│ ---│ ---│ 9296.46│ 1035.40│ 人民币│ │量化多策略单一资金│ │ │ │ │ │ │ │信托 │ │ │ │ │ │ │ ├─────────┼─────┼─────┼─────┼─────┼──────┼──────┤ │阳光诺和 │ 30.00│ ---│ ---│ 6051.87│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 7.35亿│ ---│ 10.27亿│ 82.00│ 1.57亿│ ---│ │设项目 │ │ │ │ │ │ │ ├─────────┼──────┼─────┼─────┼─────┼─────┼──────┤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 12.52亿│ ---│ 10.27亿│ 82.00│ 1.57亿│ ---│ │设项目 │ │ │ │ │ │ │ ├─────────┼──────┼─────┼─────┼─────┼─────┼──────┤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 3.25亿│ 236.40万│ 1.77亿│ 54.56│ ---│ ---│ │设项目 │ │ │ │ │ │ │ ├─────────┼──────┼─────┼─────┼─────┼─────┼──────┤ │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 8.30亿│ ---│ 99.00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 11.25亿│ ---│ 11.05亿│ 98.23│ 9.36万│ ---│ │务项目 │ │ │ │ │ │ │ ├─────────┼──────┼─────┼─────┼─────┼─────┼──────┤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 4499.00万│ ---│ 4499.32万│ 100.01│ 269.36万│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 3060.48万│ 13.76万│ 2069.24万│ 67.61│ 560.14万│ ---│ │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 2.36亿│ 236.40万│ 1.77亿│ 54.56│ ---│ ---│ │设项目 │ │ │ │ │ │ │ ├─────────┼──────┼─────┼─────┼─────┼─────┼──────┤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 ---│ ---│ 4499.32万│ 100.01│ 269.36万│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 1.44亿│ 185.58万│ 1.44亿│ 100.00│ 83.20万│ ---│ │期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 ---│ 13.76万│ 2069.24万│ 67.61│ 560.14万│ ---│ │二期改造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 ---│ 185.58万│ 1.44亿│ 100.00│ 83.20万│ ---│ │期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89亿│ ---│ 8.77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7-17 │交易金额(元)│14.5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 │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 │股权”),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573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1229.0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嘉兴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15.8706%财产份额 │ │ │ ├──────┼────────────────┴──────┴────────────────┤ │买方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优化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或"物产中大")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与 │ │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宝宝投资"或"受让方")签署了《嘉兴物源股权│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5.8706%(对应1030万元认│ │ │缴出资额)嘉兴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物源"或"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份额(已全部实缴)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兔宝宝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 │ │290502.79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物产中大投资不再持有嘉兴物源的合伙企业份额。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物产中大投资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人民币12,290,502.79元,本次交│ │ │易完成。同时,本次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至此,本次合伙企业份额│ │ │转让已完成交割,物产中大投资不再持有嘉兴物源的合伙企业份额。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物产中大化│蓝鲸生物能│ 2.28亿│人民币 │2024-05-28│2029-01-28│连带责任│否 │是 │ │工集团有限│源(浙江)│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物产环│浦江富春紫│ 488.44万│人民币 │2016-06-28│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保能源股份│光水务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9-05│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5-08-26│其他事项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 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长)骆敏华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 议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12│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235,575,268.89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各方达成调解,本次调解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 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于2024年1月对深圳市南 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海药”)等被告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24年12月收到杭州中院《民事判决书》〔(20 24)浙01民初3号〕。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并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 025年2月5日受理,案号为〔(2025)浙民终43号〕。 上述诉讼基本情况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12月25日、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 司第2024-001、2024-083、2025-003号公告。 近日,中大租赁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浙民终43号〕,在二 审诉讼中,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 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 二、二审调解情况 《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如下: 183,783,928.86元,其中未偿还本金为147,678,762.08元,未偿还利息为36,105,166.78 元,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若2025年12月31日未能清偿全部债务本息,则自2026年1 月1日起债务利息以五年期LPR计算。 ──────┬────────────────────────────────── 2025-07-26│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5-07-25│股权回购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注销公 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205029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注销日期:2025年7月25日 一、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057号《物产中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49%, 回购最高价格为5.67元/股,最低价格为5.11元/股,回购均价5.44元/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 为11153.0721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 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共注销20502900股股份。 ──────┬────────────────────────────────── 2025-07-2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六期超短期融资券。 ──────┬────────────────────────────────── 2025-07-17│收购兼并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 收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股权”),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573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物产环能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需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条件满足后方可达成,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顺利完 成交割及交割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而做出的慎重决 策,但受市场竞争、行业政策及监管环境等因素影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不能排除交易风险 、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公司及物产环能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推动实现“成为绿色高效的环保能源综合服务引领者”的战略愿景,紧抓“双碳”战略 目标引领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全面巩固行业领先优势与发展韧性,实现经营效能与规模体量的 协同跃升,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与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能源”、 “转让方”)、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太湖科技”、“标的公司”)签 署《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物产环能拟以自筹资金145730万 元受让欣旺能源持有的南太湖科技100%股权。南太湖科技为浙江省内热电联产领域的成熟企业 ,本次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系公司看好热电联产行业及标的公司发展前景,提升公司在热电 联产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能源实业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 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5﹞ 618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15320 5万元。经协商一致,交易双方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价值为152730万元。本次评估基准日后 ,标的公司将向股权转让前的股东进行7000万元(含税)的现金分红,该等分红金额将在标的 公司的股权价值中进行相应扣减。因此,交易双方最终协商确定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 价款为人民币145730万元。 ──────┬────────────────────────────────── 2025-06-28│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19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798.075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 为准),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3%;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 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 7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 2025-06-18│股权回购 ──────┴────────────────────────────────── 1.回购注销的原因: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 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879,000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2.2025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并未收 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四)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其根据 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 5.违反有关法律法 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当损害;6.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后,有违规兼职或同 业竞争行为的;7.激励对象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情形负有个人责任的,或者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鉴于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本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79,000股。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79,000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6月20日完成注销。 ──────┬────────────────────────────────── 2025-06-0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 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回购 价格不超过4.3元/股。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 份20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49%,回购最高价格为5.67元/股,最低价格为5.11 元/股,回购均价5.44元/股,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11153.0721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 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为20502900股。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6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502900股公司股份。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为205029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3949%。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本总数将由现5192561790股减少至517205889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现5192561790元减 少为517205889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 数据为准。 说明:以上不包含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 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 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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