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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600704)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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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704 物产中大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永安期货 │ 22015.70│ ---│ ---│ 30662.50│ ---│ 人民币│ ├─────────┼─────┼─────┼─────┼─────┼──────┼──────┤ │平安信托物金新动力│ 5553.00│ ---│ ---│ 5857.37│ ---│ 人民币│ │量化多策略单一资金│ │ │ │ │ │ │ │信托 │ │ │ │ │ │ │ ├─────────┼─────┼─────┼─────┼─────┼──────┼──────┤ │中原信托-卓越20号 │ 5000.00│ ---│ ---│ 5021.35│ 223.12│ 人民币│ │集合资金信托 │ │ │ │ │ │ │ ├─────────┼─────┼─────┼─────┼─────┼──────┼──────┤ │中原信托-好利科技1│ 4500.00│ ---│ ---│ ---│ 39.25│ 人民币│ │号单一资金信托 │ │ │ │ │ │ │ ├─────────┼─────┼─────┼─────┼─────┼──────┼──────┤ │阳光诺和 │ 30.00│ ---│ ---│ 5178.66│ ---│ 人民币│ ├─────────┼─────┼─────┼─────┼─────┼──────┼──────┤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 ---│ ---│ 33.00│ ---│ 280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 7.35亿│ 4812.48万│ 10.10亿│ 80.67│ ---│ ---│ │设项目 │ │ │ │ │ │ │ ├─────────┼──────┼─────┼─────┼─────┼─────┼──────┤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 12.52亿│ 4812.48万│ 10.10亿│ 80.67│ ---│ ---│ │设项目 │ │ │ │ │ │ │ ├─────────┼──────┼─────┼─────┼─────┼─────┼──────┤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 3.25亿│ 671.62万│ 1.56亿│ 47.86│ ---│ ---│ │设项目 │ │ │ │ │ │ │ ├─────────┼──────┼─────┼─────┼─────┼─────┼──────┤ │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 8.30亿│ ---│ 99.00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 11.25亿│ 25.79万│ 11.05亿│ 98.23│ 33.97万│ ---│ │务项目 │ │ │ │ │ │ │ ├─────────┼──────┼─────┼─────┼─────┼─────┼──────┤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 4499.00万│ 322.41万│ 4499.32万│ 100.01│ 245.36万│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 3060.48万│ 75.95万│ 2055.48万│ 67.16│ 229.21万│ ---│ │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 2.36亿│ 671.62万│ 1.56亿│ 47.86│ ---│ ---│ │设项目 │ │ │ │ │ │ │ ├─────────┼──────┼─────┼─────┼─────┼─────┼──────┤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 ---│ 322.41万│ 4499.32万│ 100.01│ 245.36万│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 1.44亿│ 762.85万│ 1.27亿│ 88.25│ 126.66万│ ---│ │期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 ---│ 75.95万│ 2055.48万│ 67.16│ 229.21万│ ---│ │二期改造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 ---│ 762.85万│ 1.27亿│ 88.25│ 126.66万│ ---│ │期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89亿│ ---│ 8.77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1229.0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嘉兴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标的类型 │股权 │ │ │伙)15.8706%财产份额 │ │ │ ├──────┼────────────────┴──────┴────────────────┤ │买方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 │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 │ │ 为优化投资结构,增强资产流动性,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 │司"或"物产中大")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与 │ │ │德华兔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兔宝宝投资"或"受让方")签署了《嘉兴物源股权│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协议》,将持有的15.8706%(对应1030万元认│ │ │缴出资额)嘉兴物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物源"或"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份额(已全部实缴)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兔宝宝投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 │ │290502.79元。本次转让完成后,物产中大投资不再持有嘉兴物源的合伙企业份额。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物产中大投资已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人民币12,290,502.79元,本次交│ │ │易完成。同时,本次转让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至此,本次合伙企业份额│ │ │转让已完成交割,物产中大投资不再持有嘉兴物源的合伙企业份额。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物产中大化│蓝鲸生物能│ 6349.49万│人民币 │2024-05-28│2029-01-28│连带责任│否 │是 │ │工集团有限│源(浙江)│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物产环│浦江富春紫│ 2955.68万│人民币 │2016-06-28│2025-12-31│连带责任│否 │是 │ │保能源股份│光水务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4-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及 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 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8,205,186.7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数及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5,192,561,790股,扣除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502,900股及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9,000股后以5,171,179,890股 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5,947,776.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 额1,085,947,776.9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111,530,72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97,478,497.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8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85,947 ,776.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9│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5-04-1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5-04-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的情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围绕聚焦主业高质量发展、合理优化分红回报安排、强化投资者关系 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并购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 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 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内每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7日每日收 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13元),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 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71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物产中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2025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聚焦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 做强做优供应链集成服务,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严格落实大宗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以杭州市推进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为契机,聚焦大客户大项目,充分发挥供应链 龙头企业优势,以高质量稳增长重塑供应链板块战略功能,提升供应链上下游资源整合和服务 供给能力,并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 优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布局网络建设,积极拓展汽车、钢材等国际业务。抢抓金 融科技快速发展契机,充分发挥融租、期货、财务、投资、资管、人寿、保理等综合金融服务 优势,推进金融业务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有效增长。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深度融合,科学制定单项冠 军企业培养计划,全力推动线缆、热电、轮胎、医药、镁矿及镁合金加工快速发展,全力推进 制造板块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 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科技创新考核制度。强化关 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抓好研发投入、关键技术攻关、领军企业培育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创建。 (二)积极开展投资并购 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及战略新兴产业布局力度。持续围绕公司主业开展投资并购,通过横向 并购提升行业头部地位,构筑“护城河”和核心竞争力,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纵向投资,确保业 务持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全产业链竞争实力和组织能力,构建细分行业的“链主”地位。积极 围绕新质生产力研究谋划并购重组,寻求第二增长曲线,持续在与自身核心主业存在反哺赋能 效应的新兴产业领域物色优质投资机遇,同时探索开展符合商业逻辑且具备创新要素的跨行业 并购,有效搭建科学合理、逆周期、稳增长且可持续的全新产业格局。 (三)合理优化分红回报 加强中长期分红规划,优化现金分红节奏,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响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理诉求,通过合理的现金分红助力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形象,稳定投资者回 报预期。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2025年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基础 上,进一步提升现金分红率,探索实施中期分红,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 2025-03-26│对外投资 ──────┴────────────────────────────────── 一、基本情况概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对外披露了《物产中 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综改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产 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或“子公司”)与北京国新综改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浙江省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杭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综改余新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综改试验(杭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综改企管”)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综改试验(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综改杭州基金”),基金规模为人民币50.1亿元,其中,物产中大投资作 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亿元,占9.98%的基金份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综改杭州基金实缴金额为25.05亿元,其中物产中大投资实缴出资2.5 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基金份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综改杭州基金目前已进入退出期,未来无需向出资人申请出资。现经合伙人协商达成新的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协议中合伙人认缴金额总额为25.05亿元,其中物产中大投资认缴出 资2.5亿元,调整后基金认缴金额为25.05亿元,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金额与实缴金额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2-2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4 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2025年2月19日,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 2025-01-22│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 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4 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5-01-07│诉讼事项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与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文化”)、赵锐勇、 赵非凡等被告合同纠纷一案,公司已于2024月4日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4-030号公告。 近日,中大租赁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初691 号〕,现将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公告如下: 一、清风文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大租赁支付转让价款48860万元及违约金(以 35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的标准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止); 二、赵锐勇、赵非凡对上述第一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 权向清风文化追偿; 三、驳回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153252元,由中大租赁负担657164元,清风文化等被告负担2496088元。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暂时无法 判断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27│其他事项 ──────┴────────────────────────────────── 一、投资概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与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杭州 工融舜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幸福之江资本运营有 限公司、杭州工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工融企管”)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杭 州工融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杭州工融基金”)。杭州 工融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物产中大投资作为基金的一名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 民币7.48亿元,占14.96%的基金份额。同时,物产中大投资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君泽(杭州)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杭州工融企管的一名股东,间接持有杭州工融基金0.04%份额。综 上,物产中大投资合计对基金出资7.5亿元,占15%的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 月4日、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杭州工融基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杭州工融基金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投资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25日,物产中大投资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杭州工融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杭州工融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时间:2024年12月24日 备案编码:SASA31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后续进展状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25│诉讼事项 ──────┴──────────────────────────────────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海南海 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被告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公司已于2024月1日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 见公司第2024-001号公告。 近日,中大租赁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初3号 〕,现将上述案件的一审判决公告如下: 一、南方同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大租赁付转让价款235140688.89元(暂计至2 023年11月30日,其后以159257777.7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南方同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大租赁支付律师代理费350000元、财产保全 保险费用84580元。 三、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帆新能源汽 车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 畅对南方同正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中大租赁有权就南方同正持有的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折价或 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280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驳回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1552106元,由中大租赁负担332430元,南方同正等被告负担1219676元。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南方同正等被告负担。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且尚未生效,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暂时无法 判断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12-17│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第 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4年9 月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 (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 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 过人民币6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9月25日、1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1月13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物产中大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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