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04 物产中大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5-17│ 6.48│ 1.73亿│
├───────────┼───────────┼───────────┼───────────┤
│配股 │ 1997-08-27│ 6.50│ 1.89亿│
├───────────┼───────────┼───────────┼───────────┤
│配股 │ 2000-11-30│ 10.00│ 3.00亿│
├───────────┼───────────┼───────────┼───────────┤
│增发 │ 2009-08-14│ 16.57│ 10.67亿│
├───────────┼───────────┼───────────┼───────────┤
│增发 │ 2014-07-24│ 7.30│ 14.66亿│
├───────────┼───────────┼───────────┼───────────┤
│增发 │ 2015-09-24│ 8.71│ 105.95亿│
├───────────┼───────────┼───────────┼───────────┤
│增发 │ 2015-10-30│ 8.71│ 26.26亿│
├───────────┼───────────┼───────────┼───────────┤
│增发 │ 2019-10-22│ 5.05│ 37.9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6-15│ 2.94│ 3.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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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永安期货 │ 22015.70│ ---│ ---│ 33144.38│ ---│ 人民币│
├─────────┼─────┼─────┼─────┼─────┼──────┼──────┤
│平安信托物金新动力│ 7953.00│ ---│ ---│ 9649.40│ 1274.79│ 人民币│
│量化多策略单一资金│ │ │ │ │ │ │
│信托 │ │ │ │ │ │ │
├─────────┼─────┼─────┼─────┼─────┼──────┼──────┤
│阳光诺和 │ 30.00│ ---│ ---│ 7230.6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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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 7.35亿│ ---│ 10.27亿│ 82.00│ 1.57亿│ ---│
│设项目 │ │ │ │ │ │ │
├─────────┼──────┼─────┼─────┼─────┼─────┼──────┤
│线缆智能制造基地建│ 12.52亿│ ---│ ---│ ---│ 1.57亿│ ---│
│设项目 │ │ │ │ │ │ │
├─────────┼──────┼─────┼─────┼─────┼─────┼──────┤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 3.25亿│ 236.41万│ 1.77亿│ 54.56│ ---│ ---│
│设项目 │ │ │ │ │ │ │
├─────────┼──────┼─────┼─────┼─────┼─────┼──────┤
│汽车智慧新零售平台│ 8.30亿│ ---│ 99.00万│ 10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
│城市轨道交通集成服│ 11.25亿│ ---│ 11.05亿│ 98.23│ 9.36万│ ---│
│务项目 │ │ │ │ │ │ │
├─────────┼──────┼─────┼─────┼─────┼─────┼──────┤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 4499.00万│ ---│ 4499.33万│ 100.01│ 269.36万│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 3060.48万│ 13.76万│ 2069.24万│ 67.61│ 560.14万│ ---│
│二期扩建项目 │ │ │ │ │ │ │
├─────────┼──────┼─────┼─────┼─────┼─────┼──────┤
│供应链大数据中心建│ 2.36亿│ 236.41万│ 1.77亿│ 54.56│ ---│ ---│
│设项目 │ │ │ │ │ │ │
├─────────┼──────┼─────┼─────┼─────┼─────┼──────┤
│东阳南马污水厂一期│ ---│ ---│ 4499.33万│ 100.01│ 269.36万│ ---│
│改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 1.44亿│ 185.58万│ 1.44亿│ 100.00│ 83.20万│ ---│
│期扩建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一│ ---│ 13.76万│ 2069.24万│ 67.61│ 560.14万│ ---│
│二期改造项目 │ │ │ │ │ │ │
├─────────┼──────┼─────┼─────┼─────┼─────┼──────┤
│桐庐县污水处理厂三│ ---│ 185.58万│ 1.44亿│ 100.00│ 83.20万│ ---│
│期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89亿│ 5.44亿│ 14.20亿│ 16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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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1-13 │交易金额(元)│14.5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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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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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 │购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州南太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
│ │股权”),标的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45730万元。 │
│ │ 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公告的《浙江省认定机构2025年│
│ │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南太湖科技已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复评并取得新一期高│
│ │新技术企业资格,交易各方将有序推进标的股权完成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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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其董事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3 │
├──────┼────────────────────────────────────────┤
│关联方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其董事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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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化│蓝鲸生物能│ 3.63亿│人民币 │2024-05-28│2029-01-28│连带责任│否 │是 │
│工集团有限│源(浙江)│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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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大集│浙江中大新│ 450.97万│人民币 │2025-07-31│2026-03-10│连带责任│否 │是 │
│团国际贸易│时代纺织品│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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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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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6-06-27│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
2026-06-25│其他事项
──────┴──────────────────────────────────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2026年6月18日,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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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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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6年3月25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陈新先
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4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4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
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二)2026年5月8日、6月2日,公司先后披露股份回购
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2026-052);
(三)2026年6月11日,公司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5
2247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4%,回购的最低价格为4.64元/股,回购的最高价格为5.31
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9977694.3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债
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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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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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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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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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基本情况: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
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之子公司物产中大君安(杭州)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
金管理人和物产中大投资下属合伙企业杭州泽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泽沨”)作为有限合伙人,发起设立君安和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以下简称“本基金”、“合伙企业”)。
拟投资金额:本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0500万元。其中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
出资人民币100万元,占比0.49%,杭州泽沨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比23
.9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顺利完成备案以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由于股权投资
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存在投资回收期长及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投资过程受宏观经济、
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及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深化产融结合,近日公司下属孙公司物产中大君安作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
基金管理人及下属合伙企业杭州泽沨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工创哲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泽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和
而泰前海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签署了《君安和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
协议》,共同发起设立“君安和泰(杭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基金为公司与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平台、产业龙头合作设立,其中深圳市和而泰前海投资
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智能控制器的研究、开发、设计、
软件服务、制造、销售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本次合作旨在通过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优势与产
业龙头的协同效应,聚焦智能传感器、汽车电子、金属新材料等相关产业投资机会。本基金总
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20500万元,分四期进行实缴(应在基金投资期内缴付全部实缴出资额)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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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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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筹融资需要以及外部市场
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适时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以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复为准。
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的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产品。具体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由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不同债务融资工具的可发行额度范围
内,根据公司融资需要,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的情况,确定每次发行
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三、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托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
文件;
四、授权资金中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项。
该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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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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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
案”)。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围绕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公司治理
机制、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成效、加强投
资者沟通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合理反映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
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
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
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提升措施多样化且具备实际可操作
性,同时通过强化对相关举措的监督与落实,确保估值提升计划暨行动方案能够有效落地,进
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
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自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
为4.64元/股至5.28元/股,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71元;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12
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4.79元/股至6.24元/股,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7.74元
,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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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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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品种:商品品种包括金属、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业务品种包括商
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业务规模:2026年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
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
,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和效果受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
风险、技术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6年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
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
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金属、
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业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场所为国内外期货交易所及场外市场。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
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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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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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钢材、铁矿、煤炭、木材、油品、有色金属、原料药
、化工原料、汽车等多个品种。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
对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按年度向股东会和董事会申请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并在授权范围内规范开展业务。
(二)业务规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业务规模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产品及其组合;交易场所:
境内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通过港交所、新交所、芝交所等合规
交易场所。
(五)业务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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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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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2028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本规划的制定充分重视
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旨在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
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
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
安排、现金流等因素,对现金分红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安排。
二、规划主要内容
2026-2028年度公司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规划决策程序
本规划由董事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
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规定的
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
本规划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
东会审议。本规划未尽事宜,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
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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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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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
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
),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且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
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津贴为18万元/年(含税)。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计算
并发放薪酬。
本议案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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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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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
市值管理》要求,推动投资价值合理体现,于2025年3月31日审议通过《物产中大市值管理制
度》及《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制度及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
25年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夯实制度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公司以建立科学长效的市值管理体系为核心,开展估值提升与市值管理的顶层设计,为各
项工作落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2025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物产中大市值管理制度》
,明确市值管理的目标、职责及实施路径,同步披露《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从八大维度
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形成“制度指引+计划落地”的双重保障格局。与此同时,公司将市值管
理纳入子企业董事会运行评价体系及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建立下属上市公司年度绩效评价
,形成集团上下一体推进市值管理与价值提升的格局。
二、聚焦主责主业,筑牢估值根基
公司始终坚持“稳一体、强两翼”发展战略,锚定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同步做强高
端制造、做优金融服务,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为估值提升筑牢经营根基。智慧供应链集成
服务板块克服外部复杂严峻形势,有效对冲大宗商品价格下行压力,集中优势资源做强主业核
心品种,“链主”行业地位持续稳固,全年经营金属、煤炭、化工、油气、农产品等大宗商品
实物量2.33亿吨,同比增长10.52%。高端制造板块作为公司战略培育重点,已成为估值提升的
核心增长极,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链布局持续增强其竞争力。研发投入重点向电线电
缆、镁材料等领域倾斜,多项产品实现技术突破;同时着力打造“完镁”全产业链,下属舜富
精密挂牌新三板,同步聚焦高附加值产品优化结构,有效提升板块毛利率。金融服务板块持续
优化布局,推动产融深度结合,信泰保险、物产中大期货经营稳健,精准为核心主业发展提供
金融赋能。
三、坚持价值共享,提升股东回报
公司始终践行“投资者为本”的核心理念,通过优化分红政策、推进股份回购注销等多元
举措,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深度绑定,切实提升股东回报获得感。实施2025年首次中期分
红,派发现金红利5.17亿元,2015年整体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超过百亿元,通过真金白银的
回报,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较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吸引更多优质中长期资金关注。积
极采取回购注销等措施增强投资者信心,对2024年回购的2050万股公司股份实施注销,减少注
册资本金,进一步提高每股收益。控股股东及现任董事、高管严格遵守减持新规,长期持有公
司股份,充分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四、强化投关管理,提升市场形象
公司着力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增
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与信心。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常态化开展投资者交流,全年组织业绩
说明会4场、投资者接待日2场、高端制造板块专题调研活动1次,接待券商18批次,进一步加
深与广大投资者的多渠道沟通交流。天风证券、西南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出具覆盖报告8篇,
有助于更有效地传递公司价值,从而提升交易活跃度和流动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累计
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8份,2023年-2025年连续三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评
价中获得“A”级评价。制定并实施ESG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高质量编制2024年ESG报告,连续
两年实现集团及所属上市公司ESG报告全覆盖,2025年荣获中国ESG上市公司国企先锋100第3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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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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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包括上述0.12元/股以及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0.10元/
股)总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若公司2026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6年中期拟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50473696.57元。经
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
股本5171179890股,扣除截至2026年4月14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00000股后以5169179890股为
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620301586.80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517117989.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37419575.8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37419575.80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39%。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份回购,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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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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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
(1)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2)公司参股公司。
2.本次担保计划:预计2026年总担保限额为1132.94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
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截至2025年12月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23.64亿元。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5.特别风险提示: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中,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和参股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建议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继续为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函、保理及金融机构可提供的各类授信融资、申请期货交割仓库/
厂库、关税保证保险项目、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2026年预计总担保
额为1132.94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其中:1.2026年度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5亿元;2.2026年度公司
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
1117.44亿元;
3.2026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2亿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和参
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本次担保事项涉及上市公司本级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人的情况单位: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涉及被担保人为参股公司的情况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公司预计的最高担保金额,具体担保协议根据被担保对象的融资安排,由
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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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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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2.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1480万(包括子公司物产环能(603071)单独支付的审计费用120万元,
子公司物产金轮(002722)单独支付的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230万元、内控
审计费250万元。扣除物产环能和物产金轮后审计费用12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050万元、
内控审计费200万元。2026年将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
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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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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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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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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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行业特性、经营特点、以及资金周转规律,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自有闲置资金管理效益,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稳健发展,在保证
经营活动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结合日常经营中资金盈余情况,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
展短期理财。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
主要是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
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
(四)投资额度
2026年度单日最高短期理财投资余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在上
述额度内,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理财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建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六)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七)受托方情况
公司短期理财将选择评级高、实力强、信誉佳的持牌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须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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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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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
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
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9.27亿元,转销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合计8.60亿元,收回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1亿元。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包括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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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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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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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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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在其官网发布的《关于发
布2026年首批创新层进层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6〕127号),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安徽舜
富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舜富精密,证券代码:875009)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按照市场层级调整程序将调
入创新层。
舜富精密自2026年4月17日起调入创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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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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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第
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2亿元(含),不高于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元/
股,回购股份数量为2857~5714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1
.1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
布的公告及相关上网文件。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87%,回购的最低价格为5.23元/股,回购的最高价格为5.2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51
.100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
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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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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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3月25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陈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
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陈新董事长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披露的《物产中大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进行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本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
第四款规定的条件,即“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1)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的程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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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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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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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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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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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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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董事陈孝、许强,独立董事陈三联、王会娟因公未能出
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副总经理罗畅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
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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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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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韩璐
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韩璐女士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另外八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及就任时间与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他董事一致。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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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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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十届三十六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库,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成为集团交割中心,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
热轧卷板、螺纹钢、丁二烯橡胶、纸浆的集团交割库。
(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期交(浙江)物流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
所签订《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1”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的集团交割中心。
物产中大期交(浙江)物流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的集团交割仓
库,拟存放热轧卷板期货商品地址:一是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平海路1168号,拟约定库容最大
为3万吨;二是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王兰庄镇王兰庄二村村北,拟约定库容最大为6万吨(无论
是否分批启用)。
(三)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2”),主要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热轧卷板、螺纹钢、丁二烯橡胶
的集团交割中心。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螺纹钢、热轧卷板
的集团交割厂库。拟设丁二烯橡胶期货商品提货点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北关
物流工业园中储路97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0.6万吨。拟设螺纹钢期货商品提货点:一是浙江
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临杭大道98号;二是江苏省镇江市金桥大道88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6
万吨。拟设热轧卷板期货商品提货点为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锦绣
路181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6万吨。
(四)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期货交易所签订《
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库之合作协议(集团交割业务)》(以下简称“合作协议3”),主要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纸浆的集团交割中
心。
物产中大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品种丁二烯橡胶、纸浆的集团交割厂
库。拟设丁二烯橡胶期货商品提货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红柳河路1229号,拟约定库容最大
为0.4万吨。拟设纸浆期货商品提货点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骊山路179号,拟约定库容最大为
1万吨。
(五)就开展合作协议1、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3项下全部业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开展期
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或集团交割等),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合作协议
1、合作协议2、合作协议3项下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议案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本次事项尚需取得上海期货交易所审批通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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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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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
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
2024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TDFI53号
),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
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2026年2月9日,公司发行了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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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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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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