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08 光明地产 更新日期:2024-04-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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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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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皓置业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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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明亿佳科技服│ ---│ ---│ 60.00│ ---│ ---│ 人民币│
│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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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志胜置业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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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光置业有限公│ ---│ ---│ 9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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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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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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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观沙国际项目 │ 6.00亿│ 8645.00万│ 3.43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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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龙广场项目 │ 8.00亿│ 3.22亿│ 7.91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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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山苑 │ 12.09亿│ 3.28亿│ 9.67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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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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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15 │交易金额(元)│5.04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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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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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461号的地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籍编号为长白街道226街坊7/1、8、9│ │ │
│ │丘、地籍编号为长白街道226街坊6/1│ │ │
│ │丘两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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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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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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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光明地产”、“上市公司”│
│ │)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宏冷藏储运有限公司(下称“申宏公司”)所使用的位于上海市杨浦区│
│ │军工路461号的地籍编号为长白街道226街坊7/1、8、9丘(下称“地块1”)和地籍编号为长│
│ │白街道226街坊6/1丘(下称“地块2”)两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将由上海市杨浦区土地 │
│ │储备中心(以下简称“杨浦土储中心”)收储,申宏公司将与杨浦土储中心分别签署两份《│
│ │上海市杨浦区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合同》(下称“收储合同1”、“收储合同2”)。两地块合│
│ │计土地面积为28856.10平方米,合计补偿金额为50426.03475万元。其中,地块1的土地面积│
│ │为23709.10平方米,地块1上的建筑物39424.13平方米,补偿金额为41431.65225万元,地块│
│ │2的土地面积为5147平方米,补偿金额为8994.382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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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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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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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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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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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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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协议内容:本公司与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光明食品(集团│
│ │)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食品集团”、“光明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
│ │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
│ │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协议成立后于2024年1月1日起│
│ │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本协议签订方中,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光明集团下属兄弟企业,互为关联│
│ │人,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协议签订生效尚须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
│ │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后方可生效; │
│ │ 2、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应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 │
│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3、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
│ │ 4、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5、在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
│ │ 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
│ │融资风险。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
│ │性。 │
│ │ 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风险提示:本协议及其所涉及的交易本身不存在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光明集团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
│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结算及经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
│ │协议成立后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本协议签订方中,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为同一控制人光明集团下属兄弟企业,互为关联│
│ │人,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协议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 │》等规定,本协议的生效实施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同时,本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后续事宜。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本协议涉及本公司、财务公司、光明集团三方。其中,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为同一控制│
│ │人光明集团下属兄弟企业,互为关联人。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之一 │
│ │ 企业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2、关联人之二 │
│ │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3、关联人之三 │
│ │ 企业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
│ │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原则、定价依据及其他承诺 │
│ │ 1、在财务公司获得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财务公司同意按本协议向 │
│ │光明地产成员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包括: │
│ │ (1)吸收存款; │
│ │ (2)办理贷款; │
│ │ (3)办理票据贴现; │
│ │ (4)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 │
│ │ (5)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
│ │; │
│ │ (6)办理票据承兑; │
│ │ (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范围内的其他金融业务。 │
│ │ 2、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
│ │ (1)存款服务:光明地产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60亿元。 │
│ │财务公司承诺吸收光明地产成员公司存款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低于同期│
│ │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吸收第三│
│ │方同种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
│ │ (2)综合授信服务:光明地产成员公司在财务公司取得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
│ │5亿元。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地产成员公司发放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 │
│ │,不高于同期国内多数其他主要商业银行同种类授信的利率,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
│ │别同担保条件的第三方发放的同种类授信的利率。财务公司向光明地产成员单位提供授信业│
│ │务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 │
│ │ (3)其他金融服务:除存款和综合授信服务外,财务公司承诺向光明地产成员公司提 │
│ │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定价并给予优惠,应不高于同期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
│ │该类型服务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如有),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的同种│
│ │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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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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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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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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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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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光明地│
│ │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预计暨关联│
│ │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朱凯、张晖明、朱洪超就上述议案作出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
│ │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1、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 │
│ │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有效降低部分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
│ │股东的利益和未来发展的需求; │
│ │ 2、公司以2023年度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等有关数据为基础,对2023年将发生的公司 │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进行合理预计,该预计较为合理,符合公│
│ │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
│ │ 3、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事前将该事项提交给我们,我们对2023年度预计发生│
│ │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
│ │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
│ │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
│ │ 4、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参照公司 │
│ │目前平均融资成本,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
│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 │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 │ 二、关联借款总额度概述 │
│ │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正常运转,降低部分财务费用,公司控股│
│ │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及其关联方将在2023年度向公司及下│
│ │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含2023年当期新增及往年未到期借款,实际 │
│ │借款金额以到账金额为准),借款额度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的年中召开,为了有效│
│ │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大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关联借款预计额度的股东│
│ │大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关联借款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度内核准。 │
│ │ 具体关联借款情况如下: │
│ │ 1、光明集团提供光明地产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
│ │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
│ │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光明财务公司”)提供光明地产及下属子公司 │
│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
│ │浮10%。 │
│ │ 3、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鲜花港”)提供光明地产总额不超过人 │
│ │民币4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
│ │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期限、利率及履行审议程序情况光明集团直接持有│
│ │本公司35.2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光明财务公司、上海鲜花港均为光明集团的控股子│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光明集团、光明财务公司、上海鲜│
│ │花港为本公司提供借款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
│ │ 1、借款对象: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此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具体 │
│ │资金需求确认每笔借款的实际使用对象; │
│ │ 2、借款总额: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合计不超过137亿元(实际借款额以到账金额为│
│ │准); │
│ │ 3、借款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 │ 4、借款利率:上述三家关联方提供借款的利率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 │
│ │基准利率上浮20%。本年度关联借款的整体利率水平与2022年相比,保持一致。 │
│ │ 四、关联方介绍 │
│ │ 1、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1)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基本情况:成立于1995年5月26日,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
│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 │
│ │ (2)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光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
│ │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49751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2%。 │
│ │ 2、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1)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基本情况:成立于2014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
│ │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39号办公楼二座33层,法定代表人王伟。 │
│ │ (2)与光明集团的关系:是光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
│ │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
│ │ 3、上海鲜花港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基本情况:成立于2002年9月2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东海农场,法定代表人赵才标。 │
│ │ (3)与本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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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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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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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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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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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预计2023年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 │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为不│
│ │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本次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光明地│
│ │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朱│
│ │凯、张晖明、朱洪超就上述议案作出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发表明确│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1、光明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 │
│ │计2023年度公司将向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 │
│ │ 2、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
│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
│ │影响,其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
│ │ 3、本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 │
│ │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
│ │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
│ │ (二)关联交易概述 │
│ │ 光明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顺利取得贷款,预计20│
│ │23年度公司将向光明集团支付担保费为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 │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 (1)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基本情况:成立于1995年5月26日,注册资本496585.7098万│
│ │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华山路263弄7号,法定代表人是明芳,主营业务食品销售管理(│
│ │非实物方式),国有资产的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农、林、牧、渔、水利及其服务业,国│
│ │内商业批发零售(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会展会务│
│ │服务。 │
│ │ (2)与本公司是否出存在关联关系:是。截至2023年6月30日,光明集团为本公司控股│
│ │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78497512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2%。 │
│ │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光明集团资产总额为275989251907.30元,负债总额为17913│
│ │6406001.92元,所有者权益为96852845906.38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64465152782.59元 │
│ │,净利润1637965399.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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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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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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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商房地│农工商房地│ 1.63亿│人民币 │2023-06-29│2025-09-22│连带担保│否 │是 │
│产(集团)│产(集团)│ │ │ │ │责任 │ │ │
│有限公司 │广西明通置│ │ │ │ │ │ │ │
│ │业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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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商房地│农工商房地│ 4946.65万│人民币 │2023-06-29│2025-09-29│连带担保│否 │是 │
│产(集团)│产(集团)│ │ │ │ │责任 │ │ │
│有限公司 │广西明通置│ │ │ │ │ │ │ │
│ │业有限公司│ │ │ │ │ │ │ │
└─────┴─────┴─────┴────┴─────┴─────┴────┴───┴───┘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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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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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八次会议及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于2022年7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
协注[2022]MTN634号)。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28日、2022年7月19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06
)、(临2022-013)、(临2022-017)、(临2022-021)。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2光明房产MTN001),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22年8月5日,实际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发行利率为4.5%,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
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
2-023)。
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
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2光明房产MTN002),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22年11月11日,实
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发行利率为5.5%,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具体内容详见202
2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临2022-052)。
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
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明房产MTN001),期限为1+1+1年,起息日为2023年2月27日,
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利率为4.5%,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具体内容详见2
023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临2023-007)。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债券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中期
票据已完成兑付。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
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3光明房产MTN002),期限为1+1+1年,起息日为2023年3月17日,
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发行利率为3.73%,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具体内容详见
2023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临2023-010)。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债券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期中
期票据已完成兑付。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
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4光明房产MTN002),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24年3月8日,实际发
行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发行利率为3.6%,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
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
24-009)。
公司本次发行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于2024年4月1日实施
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4光
明房产MT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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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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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2022
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八次会议及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并于2022年7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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