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12 南宁百货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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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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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6-03│ 6.20│ 1.6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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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1-09-30│ 8.32│ 6.4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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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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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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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世贸西城购│ 6.43亿│ 2138.61万│ 6.45亿│ ---│ ---│ ---│
│物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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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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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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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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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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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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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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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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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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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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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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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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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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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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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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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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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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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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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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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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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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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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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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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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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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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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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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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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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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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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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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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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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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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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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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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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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威凯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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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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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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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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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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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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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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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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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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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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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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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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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关联关系 │曾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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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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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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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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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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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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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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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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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学院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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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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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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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宁市国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
├──────┼────────────────────────────────────────┤
│关联方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
├──────┼────────────────────────────────────────┤
│关联方 │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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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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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1 │
├──────┼────────────────────────────────────────┤
│关联方 │南宁学院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9-11 │
├──────┼────────────────────────────────────────┤
│关联方 │南宁威凯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进商品/接受关联人提供 │
│ │ │ │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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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富天投资有限公司 4705.28万 8.64 100.00 2024-06-29
深圳市北部湾电子商务有限 2291.23万 4.21 --- 2017-11-07
公司
─────────────────────────────────────────────────
合计 6996.51万 12.85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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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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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南宁百货)拟为全资子公司百色桂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桂通)、广
西鑫湖畅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湖畅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支行(以
下简称中行青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共计人民币1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百
色桂通续贷1000万元,鑫湖畅达新增贷款6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一年。本次担保方式为公司
信用担保,不涉及资产抵押,亦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此前于2025年以自有资产抵押为百色桂通提供了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担保,该笔贷款
即将到期。本次拟将原资产抵押担保方式变更为信用担保,以解除自有资产的受限状态,释放
资产灵活性,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百色桂通、鑫湖畅达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共计人民币1600万元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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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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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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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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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
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合伙人共有52人,注册会计师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4人。
四川华信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其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0,
297.78万元。四川华信2025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38家,审计收费共计4,478.
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四川华信审计的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24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2012年7月加入四川华信并
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为本公司提供了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宏达股份、四川美丰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权帆,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8年加入四川华信并
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为本公司提供了2022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
括:和邦生物等。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谢海林,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2008年10月,自2007年7月开
始加入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包括:鸿利智汇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权帆、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海林,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
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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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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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万元左右。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万元左右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万
元左右,与去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约1483万元,将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5万元左
右。
3.本期业绩预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24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1万元。
(二)每股收益:-0.0246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门店结构优化,关停低效门店,深化精细化管理,严控人工成本
、广告促销费、租赁费用等各项成本费用,降本增效成效明显;同时,部分长期待摊费用已于
上年摊销完毕,本期未产生相应费用支出。上述因素推动公司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二)非经营性损益方面
公司本期非经营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220万元。主要为关停低效门店产生的资产
处置收益、核销无法支付的长期应付款项以及处置废旧物资。
──────┬──────────────────────────────────
2026-06-23│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反诉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约452万元,反诉涉案金额约290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近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宁百货)收到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钦南区法院)送达的(2025)桂0702民初3732号《民事判决书》。现将相关信息
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反诉被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广西金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物业)
被告:甘润汉
被告:甘怀福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公司与金鸿物业等三名被告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钦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
求(变更后)如下:
(1)判令被告金鸿物业向原告南宁百货支付租金、场地占用费合计3725652元(计算标准:
按照每季度220000元计算,自2021年7月1日起计至2025年9月25日止);
(2)判令被告金鸿物业向原告南宁百货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到期应
付的款项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分段计算,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计至实际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现暂计至2025年5月20日为798534元;
(3)判令被告甘润汉、甘怀福对被告金鸿物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负担。
2.金鸿物业对此提起反诉,反诉请求(变更后)如下:
(1)依法判决反诉被告赔偿反诉原告投资建设的经营物品在无法经营期间的价值损失29001
84元;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等由反诉被告负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2025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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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8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监察委员会对公
司副总经理李发奕实施留置的通知。
目前,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
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公告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9│吸收合并
──────┴──────────────────────────────────
重要内容提示:
吸收合并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金湖时代置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时代)。
被吸收合并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百汽车)、
广西新世界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商业)。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
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南宁金湖
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南宁金湖时代
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西新世界商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金
湖时代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百汽车、新世界商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运营效率,有效整合业
务资源,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湖时代将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
百汽车、新世界商业。吸收合并完成后,南百汽车、新世界商业不再存续,其独立法人资格将
被依法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金湖时代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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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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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
2026-03-28│其他事项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宁百货)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2026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计提坏
账准备约4009万元。
1.对广西南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西南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新世界商业有
限公司三家相关债权出现减值迹象的全资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3889万元,此项计
提不影响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对全资子公司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商户南宁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提前
解约且未履行支付的租金、水电费等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33万元,鉴于以前年度已计提1
3万元,本次补充计提120万元。此项计提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20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减值测试结果,对因空置面
积较大且长年亏损,出现减值迹象的文化宫店相关资产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3825万元,其中
计提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380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此项计提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
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3825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7834万元,其中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
利润总额3945万元。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
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反映公司
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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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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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
、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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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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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期末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218,288,046.9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18,288,046.96元,公司股本总额544,655
,36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一是主业经营业绩承压。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消费观念结构性转变及行业竞争加剧
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零售主业呈现阶段性承压。二是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主要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三
是资产摊销成本较大。受消费市场快速变革等因素影响,公司租赁或购买的部分存量资产运营
效益不佳,连续亏损,固定摊销及折旧负担沉重,亏损缺口难以有效收窄,拖累公司整体盈利
能力。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将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弥补前期
亏损,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为改善业绩公司将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是主业提升方面。借力国家消费刺激政策,以消费者为中心,以“业态重塑、场景重构
、价值链延伸”为核心路径,加速转型升级,推动减负增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商品+服
务+体验+文化”的复合价值体系,拓宽消费边界,加强内外部资源协同,增强主业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
二是优化资产结构。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对公司投资业务与资产结构进行全面评估。针对
长期亏损业务、资产及与核心战略关联度不高的业务,分类施策,不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
升资产质量,实现止损增效,并将资源有效聚焦于核心主业,重塑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长期
发展能力。
三是深化降本增效策略。聚焦成本控制与运营优化,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系统性控制
各项业务成本,充分挖掘管理效能,实现降本与增效协同发力,持续提升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
四是积极探索新兴业务方向。高度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与市场契机,探索与公司战略目标相
匹配的新业务形态,努力挖掘符合公司战略诉求的新业务增长动能。
五是建立完善以业绩和利润为核心的激励考核体系,将个人收入与公司盈利深度绑定,充
分激发人员创新创效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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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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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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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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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
约-570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134.6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
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约1903.40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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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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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2月7日任期届满
。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高
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加快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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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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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0万元左右。
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60万元左
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0
万元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460万元
左右。
3.本期业绩预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63.2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14.45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81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方面
一是公司经营持续承压,营业收入下滑。同时,受日常固定运营成本刚性较强、营业支出
维持高位的影响,导致利润空间收窄;二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
行年末减值测试,经分析评估并初步测算,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非经营性损益方面
公司本期非经营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3500万元。主要因素系处置资产收益及收到
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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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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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南宁市寰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注
销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市寰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寰旺房地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注销寰旺房地产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拟清算注销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宁市寰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11405231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六楼办公室)
5.法定代表人:马晓红
6.注册资本:88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8年08月18日
8.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产、建筑装饰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木材)。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寰旺房地产99%股份,广西南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南百供应链)持有寰旺房地产1%股份;公司持有南百供应链99%股份;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湖时代)持有南百供应链1%股份;公司持有金湖时代10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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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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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鲜品堂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已经办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南宁鲜品堂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8MA5K9CYF5L
3.法定代表人:梁思才
4.注册资本:1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0日
6.住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98-3号金湖广场北广场G-00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初级农产品收
购;服装服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鞋帽批发;家
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玩具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
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木制玩具销售;货物进出口;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户外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办公设
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视听设备
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宠物食品
及用品批发;母婴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品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
);钟表销售;日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
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食
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皮革制品销售;美发饰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
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新鲜水果零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新鲜蔬菜
零售;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外卖递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全资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
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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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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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
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信息进行了变更,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
理完毕,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广西南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9EYR96
3.法定代表人:梁思才
5.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0日
6.住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39-41号1栋二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卫
生用品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玩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照相机及
器材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
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皮革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建筑材料
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供应链管理服
务;金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游乐园服
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
相关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
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
物);食品生产;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理发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出版物批发;餐饮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全资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是基于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
大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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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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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二审判决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约9219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就本案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
准备。
近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市中级法院)送达的(2025)桂01民终4599-4610号共12份《民事判
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一(原审被告):湛江满鲜水
产有限公司湛江旭骏水产有限公司
湛江京昌水产有限公司
湛江昌泰食品有限公司
湛江汇丰水产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二(原审被告):广西湾北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蓝田百御实业有限公司(原名广西
盈格兰德贸易有限公司)南宁市中祥澳投资有限公司广西天信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湛江
集付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审情况
2023年6月,公司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向法院起诉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旭
骏水产有限公司、湛江昌泰食品有限公司、湛江汇丰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京昌水产有限公
司、广西天信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湾北贸易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涉及12起案件,请求法
院判令12起案件的被告连带赔偿公司货款本息合计约9219万元;由被告负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
费用。2024年12月,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二审情况
因不服一审判决,公司于2025年5月向南宁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作出
的判决,改判支持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2024年12月28日及202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二、本次二审判决情况
南宁市中级法院认为,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
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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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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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钦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街
南面、民乐路西面、建安街东北面的26862.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金额3940万
元。
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补偿款,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钦州市人民
政府将收回公司在钦州市持有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5年9月10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940万元作为钦州市人民政府收回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街南面、民
乐路西面、建安街东北面26862.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并授权公司经营
层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等相应法律文件。
以上内容详见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公告。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主要内容
甲方: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金额:3940万元。
2.收回条件:宗地上的租赁关系由乙方负责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
。乙方负责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除及清除工作,达到“净地”交回条件。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交回时,双方需在土地移交单上签章。
3.支付方式:在专项债下达或用地出让后,甲方按程序通知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的转款手续,按规定将补偿价款支付给乙方。
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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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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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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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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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涉案的金额:约524万元。
对我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依据《民事调解书》执行相关会计处理,具体的账务处
理及最终财务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近日,我公司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兴宁区法院”)送
达的(2024)桂0102民初9628号《民事调解书》,对我公司与南宁景瑶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南宁景瑶”)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了确认。现将相关信息公
告如下:
一、情况简述
2023年10月,我公司与南宁景瑶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南宁景瑶承租我公司座落于南宁
市兴宁区朝阳路45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店北楼三处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
。租赁期限8年,即从2023年11月1日起至2031年10月31日止,租赁期限含装修免租期及经营免
租期。同时约定了交付场地的条件以及收取租金标准、解除合同条件等条款。
因在租赁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我公司及南宁景瑶分别向兴宁区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二、《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经兴宁区法院主持调解,我公司与南宁景瑶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达成调解,并收
到由兴宁区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调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我公司与南宁景瑶签订的《租赁合同》已解除;
2.南宁景瑶向我公司支付我公司为本案租赁物而支出的装修、改造费用124093.12元;
3.我公司向南宁景瑶退还履约保证金50000元、装修垃圾清运押金2000元以及装修保证金1
0000元;我公司向南宁景瑶支付其为本案租赁物而支出的设计费用80500元、装修费用326035
元、定制厨房设备费用15000元、安装POS收银和会员管理系统费用12880元、定制餐桌费用100
00元、安装无线网络和监控费用7650元、空调及安装费用14900元、设备物料搬运费用1800元
;4、上述2、3项我公司与南宁景瑶各自承担的费用相互抵扣后,我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前向
南宁景瑶支付317971.88元;
5、案涉租赁物内已形成添附的装饰装修物以及空调设备归我公司所有,其余的包括未安
装的装修物料、装修工具及其他可移动的物料归南宁景瑶所有,南宁景瑶于2025年8月27日前
完成清理搬运并返还场地;
6.本诉案件受理费7204元,减半收取3602元,由我公司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32651元,
由南宁景瑶承担;
7.双方依照调解协议结清费用、履行腾空义务后,因案涉合同履行、终止产生的债权债务
均已履行完毕,各方不得再就案涉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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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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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
街南面、民乐路西面、建安街东北面的26862.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金额约39
40万元。
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尚未签订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在钦州市持有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给予补偿。具体
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概述
近期,公司收到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相关工作的函》(
钦市自然资函〔2025〕946号),函称将收回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街南面、民乐路西面、建安
街东北面26862.9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钦州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
用地、住宅用地、规划市政道路附属设施用地等,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公司在钦州地块上曾建设一栋单层房屋,主要用途为租赁予他人用作经营家具商场、餐饮
等业态。截至目前,现场仅有零星租户仍在经营餐饮业务。
2、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钦州市人民政府拟收回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
案》。同意公司以3940万元作为钦州市人民政府收回钦州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并授权
公司经营层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等相应法
律文件。
3、审议权限
经公司初步测算,本次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产生的利润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收回标的基本情况
1.收回标的
本次拟被收回标的为公司位于钦州市明阳街南面、民乐路西面、建安街东北面,面积2686
2.91平方米用地。目前该宗地块建设有一栋建筑面积约5200平方米的单层房屋,仅有零星租户
经营餐饮业务。公司拥有的该宗建设用地使用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
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等司法程序或限制性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钦州地块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为8625671.63元,账面净值3870494.2
7元;地上建筑物账面原值为5346984.80元,账面净值2387838.81元(未经审计)。
2.估价情况
钦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广西国联土地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对收回土地使用
权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日为2025年3月20日,采用剩余法和基
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测算,估价结果为3940万元。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主要内容
经双方协商一致,拟于近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钦州市自然资源局
乙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1.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偿金额:3940万元。
2.收回条件:宗地上的租赁关系由乙方负责与承租方解除租赁合同、处理可能出现的纠纷
。乙方负责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除及清除工作,达到“净地”交回条件,双方在土
地移交单签章。
3.支付方式:在专项债下达或用地出让后,甲方按程序通知相关单位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款的转款手续,按规定将补偿价款支付给乙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
公司与钦州市自然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回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对生产经营方面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收回,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2、对财务方面的影响
本次事项完成后,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度,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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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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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0日15点30分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
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0日
至2025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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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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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截至2025年6
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转回相应的减
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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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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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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