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15 *ST文投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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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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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08390.9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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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1085.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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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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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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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影城项目 │ 19.70亿│ ---│ 8.98亿│ 70.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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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影视业务营运资│ 3.00亿│ ---│ 2.86亿│ 95.48│ ---│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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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及新建影城项目│ ---│ ---│ 2.05亿│ 6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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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制作及发行项│ ---│ ---│ 5553.40万│ 13.8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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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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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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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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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同属于同一企业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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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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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 │
│ │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
│ │合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 │
│ │,公司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租金 │
│ │约51万元;拟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 │
│ │租金约905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十一 │
│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 │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
│ │园413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公司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 │
│ │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租金约51万元;拟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 │
│ │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租金约905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 │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4XRJP36 │
│ │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 │
│ │ 法定代表人:王辅伦 │
│ │ 注册资本:87180.68万元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
│ │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
│ │开发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主要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弘科运营100%股│
│ │权,为北京弘科运营的全资母公司。 │
│ │ 资信状况:北京弘科运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2.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北京弘科运营与公司同属于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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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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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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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同属于同一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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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债务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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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为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24年1月,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耀莱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耀莱”)与公司关联│
│ │法人北京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文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
│ │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并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此次融资│
│ │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利率为6.5%/年;江苏耀莱将其持│
│ │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向 │
│ │北京文科租赁进行质押,同时使用部分影院的月度票房结算款作为增信措施; │
│ │ 为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充分划分和归集内部资产,提升公司综合管理能效│
│ │,从而为公司重整工作奠定基础,江苏耀莱拟将《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对北京文科租赁的剩│
│ │余债务本金24901167.39元及相应利息、留购价款的清偿义务等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 │
│ │弘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数”)。本次债务转移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剩│
│ │余债务本金24901167.39元、利息、留购价款等将由北京弘数向北京文科租赁支付,融资利 │
│ │率仍为6.5%/年。 │
│ │ 北京弘数继续使用受让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向北京文科租赁进行质押, │
│ │同时继续使用部分影院的月度票房结算款作为增信措施;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债务转移交易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
│ │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
│ │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相关交易情况见“八、历史关联交易”。 │
│ │ 一、前期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盘活存量资产,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
│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
│ │公司江苏耀莱与公司关联法人北京文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
│ │民币6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利率为6.5%/年。本次融资租赁的租赁标的物为江│
│ │苏耀莱旗下部分耀莱成龙影院的放映设备,以及江苏耀莱持有的部分商标权。江苏耀莱将其│
│ │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向北京文科租赁进行质押,同时使用部分耀莱成龙 │
│ │影院的月度票房结算款作为本次交易的增信措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 │落实上述交易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详见公司于20│
│ │23年12月26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
│ │1月5日发布的《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日,江苏│
│ │耀莱与北京文科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注册商标转让合同》。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耀莱已将持有的部分注册商标权转让至北京文科租赁作为融资│
│ │租赁标的物,并将持有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质押至北京文科租赁作为融资担保措施,江苏 │
│ │耀莱对北京文科租赁的剩余债务本金为24901167.39元。 │
│ │ 二、本次债务转移情况 │
│ │ 为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充分划分和归集内部资产,提升公司综合管理能效│
│ │,从而为公司重整工作奠定基础,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债务转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江苏耀莱拟将《融资租赁合同》│
│ │项下对北京文科租赁的剩余债务本金24901167.39元及相应利息、留购价款的清偿义务等转 │
│ │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弘数。债务转移后,《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剩余债务本金24901167│
│ │.39元、利息、留购价款等将由北京弘数向北京文科租赁支付,融资利率仍为6.5%/年。 │
│ │ 北京弘数继续使用受让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向北京文科租赁进行质押, │
│ │同时继续使用部分影院的月度票房结算款作为本次交易的增信措施。 │
│ │ 根据上述安排,江苏耀莱、北京弘数及北京文科租赁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协│
│ │议的补充协议》,约定江苏耀莱拟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退出上述《融资租赁合同》《注册│
│ │商标转让合同》;北京弘数拟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加入上述《融资租赁合同》《注册商标│
│ │转让合同》,承接该合同项下原由江苏耀莱承担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自补充协议签署之日│
│ │起,《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剩余租金(即债务本金24901167.39元)、利息、留购价款等由 │
│ │北京弘数向北京文科租赁支付。同时,北京文科租赁与江苏耀莱将解除江苏耀莱持有北京耀│
│ │莱国际99%股权在北京文科租赁的质押手续,之后江苏耀莱将其持有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划│
│ │转给北京弘数,北京弘数将受让的北京耀莱国际99%股权再次质押给北京文科租赁。北京弘 │
│ │数在偿还完毕《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剩余租金(即债务本金24901167.39元)及利息、留购 │
│ │价款等款项后,享有对融资租赁标的物的留购权。 │
│ │ 三、关联方介绍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名称: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97914133C │
│ │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5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航中路1号院2号楼711室(天竺综合保税区-031)注册资本 │
│ │:269000万元人民币 │
│ │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
│ │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药品食品监督管理机构的核│
│ │准项目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
│ │务。 │
│ │ 主要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文科租赁31.60%股份,为北京文科│
│ │租赁第一大股东。 │
│ │ 资信状况:北京文科租赁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
│ │ 2.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北京文科租赁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同属于北京市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
│ │间接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北京文科租赁为公司 │
│ │关联法人。 │
│ │ 除公司已披露关联交易之外,北京文科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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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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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资控股有限公司 1.87亿 10.08 49.55 2022-09-22
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108.68万 1.14 6.95 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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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08亿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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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9-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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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锦程资本02│ 8.69亿│人民币 │2016-12-06│--- │一般担保│否 │否 │
│份有限公司│0号信托计 │ │ │ │ │ │ │ │
│ │划优先级信│ │ │ │ │ │ │ │
│ │托单位持有│ │ │ │ │ │ │ │
│ │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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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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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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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
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与关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
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公
司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租金约51万
元;拟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租金约905
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同时结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十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关
联法人北京弘科运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拟承租北京弘科运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
号楼11层、12层用于办公。其中,公司拟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区
弘善家园413号楼11层,租金约51万元;拟于2025年7月16日至2030年7月15日承租北京市朝阳
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租金约905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弘科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D4XRJP36
成立日期:2023年11月2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3层301
法定代表人:王辅伦
注册资本:87180.6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房地产咨
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
经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主要股东: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弘科运营100%股权,为北京
弘科运营的全资母公司。
资信状况:北京弘科运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弘科运营与公司同属于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北京弘科运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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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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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及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促进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徐建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同步变更为徐建先生。
刘武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仍保留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十一届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
刘武先生在担任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期间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司法重整、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改革提升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对刘武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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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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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总部已于近日从
原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9层”搬迁至新办公地址“北京市
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等信息保持不变。公司变更后的基本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
邮政编码:100021
投资者咨询电话:010-88578078
传真:010-88578579
电子邮箱:zhengquan@600715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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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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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弘善家园413号楼1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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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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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收到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40号之
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鉴于公司因被法
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
》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知,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文投”,股票代码仍为“600715”,公
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20
24)第201002号《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
)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之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
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
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
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
项规定,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
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95)。
二、重整相关退市风险警示已消除的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4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同时,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
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
于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
消除,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4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9)。
2025年1月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公司因重整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的通
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不再适用因重整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对应的终止上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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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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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收到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540号之
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近日,管理人出
具了《关于文投控股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文
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
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的15个交易日
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核意见为准;
鉴于公司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文投”,股票代码仍为“600715”,公
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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