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17 天津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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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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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谷物流 │ 20000.00│ ---│ ---│ 12831.16│ 1057.0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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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 │ 344.38│ ---│ ---│ 28538.4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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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 │ 200.00│ ---│ ---│ 942.2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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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 │ 9.93│ ---│ ---│ 43.2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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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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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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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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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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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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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
│ │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航国际公司”)启动4台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该项目经公 │
│ │开招标,由公司关联人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岸重工”)中标,中标金额为│
│ │71899600元人民币。金岸重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天│
│ │津津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44719898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远航国际公司启动4台门座式起重机采购项目。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由 │
│ │公司关联人金岸重工中标,中标金额为71899600元人民币。 │
│ │ 远航国际公司南12泊位的9#、10#、15#门机于2006年制造,至今已累计使用18年,3台 │
│ │门机的设备整体技术状态劣化,部分重点部位钢结构已出现多次开裂,且每次维修停时较长│
│ │,对生产作业造成很大影响,拟采购3台40吨-45米门机对上述3台门机进行更新替换。 │
│ │ 远航国际公司南27泊位现有8台门机,该泊位于2023年4月升级为30万吨级码头泊位,8 │
│ │台门机作业9舱船舶,需要频繁跑动错线,船舶作业效率下降、泊位作业能力存在缺口。远 │
│ │航国际公司拟新增加1台40吨-45米门机,实现9台门机作业9舱9口大型船舶,以有效减少门 │
│ │机频繁跑车、换舱次数,进一步提升作业效率和泊位的综合作业能力。 │
│ │ 《天津港远航国际矿石码头关于进行门机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十届十次│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44719898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1.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天津│
│ │津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
│ │ 2.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名称: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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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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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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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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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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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出资购买3台40t门座式起重机,该项目经公开招│
│ │标,由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岸重工”)中标,中标金额为50880000元。金│
│ │岸重工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天津津港产业发展有限公│
│ │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47346710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出资购买3台40t门座式起重机,该项目经公开招标│
│ │,由金岸重工中标,中标金额为50880000元。 │
│ │ 四公司25-26#泊位现配备的8台40t门机中有3台门机的使用寿命接近或超过20年,整体 │
│ │门机状态老化严重,部分钢结构也出现了疲劳变形的迹象。特别是近年来门机机械故障频发│
│ │。据统计,3台门机3年故障台时合计279小时,已严重影响泊位装卸效率和公司生产经营。 │
│ │ 故购置3台40t门机以对上述3台老旧门机进行更新替换,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装卸作业需 │
│ │求,保障公司高效完成未来的生产任务目标。 │
│ │ 《天津港第四港埠有限公司关于进行门机采购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十届十五│
│ │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
│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47346710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1.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天津│
│ │津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
│ │ 2.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名称: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5723154542。 │
│ │ (3)成立时间:2011年4月11日。 │
│ │ (4)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黔江道179号。 │
│ │ (5)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黔江道179号。 │
│ │ (6)法定代表人:王洪亮。 │
│ │ (7)注册资本:贰拾亿零叁仟贰佰叁拾万零贰仟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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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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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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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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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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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投资天津港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JTOS)研发项目,经公开招标,│
│ │由公司关联人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中标,本次交易金额│
│ │为76000000元人民币。 │
│ │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
│ │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14974578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投资天津港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JTOS)研发项目,经公开招标,由公司关联│
│ │人信息公司中标,本次交易金额为76000000元人民币。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逐年攀升,为支持后续装卸作业能力升级,需要将现有信息系统从│
│ │集中式架构向分布式架构转型,以保证码头生产运行获得更高的稳定性、可靠性。本项目适│
│ │配天津港特有的自动化流程、工艺的操作要求,可支持全自动、半自动、人工集装箱码头的│
│ │生产运营方式,突破现有生产操作系统局限性,满足各码头多种作业模式的使用需求。同时│
│ │,该系统达成全栈国产化,确保集装箱业务系统自主可控。 │
│ │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 │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四)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
│ │相关的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为14974578元,累加本次交易后达到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
│ │ (五)公司十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天津港自│
│ │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JTOS)研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 │
│ │票,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信息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名称: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660328722F │
│ │ 3、成立时间:2007年4月19日 │
│ │ 4、注册地:天津港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
│ │ 5、主要办公地点:天津港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8号 │
│ │ 6、法定代表人:曲明 │
│ │ 7、注册资本:肆仟柒佰万元人民币 │
│ │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
│ │术推广;通讯设备销售;光纤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 │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光通信│
│ │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光缆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
│ │软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设计施工服务;翻译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
│ │算机系统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销售代理;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设备│
│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
│ │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 │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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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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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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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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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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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天津港财务有限│
│ │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定价计算基准、各│
│ │方权利义务、交易金额限制等条款,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
│ │股东合法权益。 │
│ │ 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
│ │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更好地监控公司资金、提升公司资金调配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资金链│
│ │安全,保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保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拟与财务公司│
│ │、集团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规范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 │
│ │ 由于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财务公│
│ │司均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已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十届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是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公司、财务公司均│
│ │为公司关联人。 │
│ │ (二)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
│ │ 1、名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00012701XA │
│ │ 3、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 │
│ │ 4、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
│ │ 5、法定代表人:褚斌 │
│ │ 6、注册资本:3970935966.59元人民币 │
│ │ (三)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 │ 1、关联人名称: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178675339 │
│ │ 3、成立时间:2006年12月6日 │
│ │ 4、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号津滨大厦421室 │
│ │ 5、法定代表人:余加 │
│ │ 6、注册资本:壹拾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 │
│ │ 丙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计算基准 │
│ │ 1、吸收存款服务 │
│ │ 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 │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基准利率及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的存款利率。 │
│ │ 2、提供贷款服务 │
│ │ 乙方可以为甲方提供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国有商业│
│ │银行同期同类型贷款的贷款利率。 │
│ │ 3、票据承兑、贴现服务 │
│ │ 乙方可以为甲方办理票据承兑、贴现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收费及向甲方提供的贴现利│
│ │率均不得高于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及贴现利率。 │
│ │ 4、收付结算服务 │
│ │ 乙方可以为甲方办理交易款项的收付结算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中国人民│
│ │银行所定的同期同类型业务的标准收费(如适用)及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业务│
│ │所收取的费用。 │
│ │ 5、委托贷款服务 │
│ │ 乙方可以办理甲方各成员之间的委托贷款服务,乙方办理该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
│ │中国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
│ │ 6、保函、财务顾问及其它服务 │
│ │ 乙方可以为甲方办理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其它服务,乙方│
│ │提供的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同期同类型业务的标准收费(如适用)及中国│
│ │主要国有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型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
│ │ (三)交易金额限制 │
│ │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期内为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需满足以下交易金额限制: │
│ │ 1、吸收存款:甲方在乙方的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80亿。 │
│ │ 2、提供贷款:甲方在乙方的单日贷款余额不超过80亿。 │
│ │ 3、提供其他金融业务费用:每年不超过2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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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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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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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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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天津港(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基于公平互利的原则,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 │,包括购买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出租或承租资产等内容。 │
│ │ 因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与集团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构成关│
│ │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日│
│ │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没有设定具体总交易金额,属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
│ │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十届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
│ │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 │关规定,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全部为独立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
│ │通过该议案。该议案事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名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00012701XA │
│ │ 3、成立时间:1996年7月26日 │
│ │ 4、注册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35号 │
│ │ 5、法定代表人:褚斌 │
│ │ 6、注册资本:3970935966.59元人民币 │
│ │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港口业投资;港区土地开发;装卸搬运;仓储(危险品除 │
│ │外);货物中转联运、分拨;港口理货;客货运输服务;驳运;船舶引领及相关服务;港口│
│ │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商品包装加工;工属具制造;物资供销;以下限分支│
│ │机构经营:船、货代理及船舶供油、供水;房屋租赁;航道和港池疏浚。(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集团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 │
│ │ (三)履约能力分析 │
│ │ 集团公司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普遍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
│ │力,与公司以往的交易合同均正常履行。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 │ 协议双方: │
│ │ 甲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 │ 乙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1、购买或销售商品 │
│ │ 包括供水、供电、燃料、材料及其它物资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商品的购│
│ │买或销售。 │
│ │ 2、提供或接受劳务 │
│ │ 包括通讯、后勤、装卸、倒运、劳务、咨询、堆存、转栈、培训、维修保养、信息维护│
│ │、监理代建、招标设计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的服务的提供或接受。 │
│ │ 3、出租或承租资产 │
│ │ 包括土地、厂房、设施、设备、工属具等甲、乙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需资产的出租或│
│ │承租。 │
│ │ (二)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和方法 │
│ │ 甲、乙双方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应按照下列公允原则执行: │
│ │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
│ │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
│ │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 │
│ │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 │ 4、交易事项无上述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 │
│ │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
│ │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甲乙双 │
│ │方共同认定的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
│ │ (三)生效条件 │
│ │ 协议由甲、乙双方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
│ │ (四)协议期限 │
│ │ 1、协议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
│ │ 2、甲、乙双方欲续展协议,须在协议期限届满前重新履行各自审批程序后重新签署新 │
│ │的书面协议,续展方为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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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2 │
├──────┼────────────────────────────────────────┤
│关联方 │天津金岸重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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