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24 宁波富达 更新日期:2026-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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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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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6-28│ 5.80│ 730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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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8-02-16│ 5.00│ 769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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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2000-12-29│ 10.00│ 2.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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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9-04-10│ 7.58│ 75.8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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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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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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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 ---│ ---│ ---│ 685.15│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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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甬城农村商业银│ ---│ ---│ ---│ 509.93│ ---│ 人民币│
│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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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五一百货集团股│ ---│ ---│ ---│ 14.00│ ---│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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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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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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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授权,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本着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
享经营成果的理念,在确保公司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028815.49元(未经审计)。根
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144524107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1166874.97元,不送红股,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拟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9
.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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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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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达”或“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科环新
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公司”)参股的浙江上峰科环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峰科环”或“参股公司”)采取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散,科环公司配合履行参股公司相
关股东会表决、清算、注销等法定程序。
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参股公司注销事项预计在2026年完成,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要求,公司基于本事项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
减值准备,预计影响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约2725万元至2889万元(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0年12月,宁波富达十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新设公司合作迁建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的议
案》(详见上交所网站本公司临2020-039号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科环公司与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上峰”)双方按照地
方规划调整等相关要求,以各自现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产能和现金等资产出资入股,成立合资公
司上峰科环,共同建设一条4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合作迁建地点在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
合资公司上峰科环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浙江上峰以产能指标及现金出资35550万元
(其中产能指标作价11250万),占合资公司的79%,科环公司以产能指标及现金出资9450万元
(其中产能指标作价9000万),占21%。
2022年7月25日,上峰科环竞得位于浙江省诸暨市次坞镇新徐坞杨村一宗58606.3平方米(8
7.909亩)工业用地。此后,水泥行业形势发生较大变化,行业产能整体过剩,水泥企业产量和
盈利能力持续下降。基于实际情况,原项目未继续投入开工建设。
2024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4年本)》对行业产生重
大影响。根据文件精神,“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已无法按政策要求如期完
成建设和投产。上峰科环经综合研判形势,于2025年2月14日报请浙江省经信厅撤销原“4500T
/D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迁建项目方案”,并计划分批出售水泥熟料产能指标。因产能指标可比
市场价格下降,公司2024年度对上峰科环本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995.52万元。
截至目前,上峰科环无实质生产经营。鉴于对未来市场及行业产能出清政策形势的判断,
并经综合考虑上峰科环开展除熟料生产之外的骨料、粉磨、商混业务的可能性后,合资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上峰建议双方股东注销上峰科环。
宁波富达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环公司
拟同意注销所参股上峰科环公司的议案》,同意科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法》、《上
峰科环公司章程》规定,采取减资、注销等方式步骤,配合浙江上峰完成对上峰科环的清算注
销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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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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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蒙自公司”)拟通过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其全资子公司河口瀛洲水
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口公司”)100%股权,河口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57.52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蒙自公司不再持有河口公司股权,河口公司将
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
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股权结构,有效盘活资产,降低经营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蒙自公司拟通过公开挂
牌方式转让其全资子公司河口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蒙自公司不再
持有河口公司股权,河口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根据浙江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股
权所涉及的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5)甬
第0169号),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河口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57.52万元
,已履行完毕国资备案程序。公司将以此为基础制定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的首次挂牌价格,最终
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
(二)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
,受让方与最终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会触及关联交易,如触及关联交易,
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最终以宁波产权交易中心履行公
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河口公司100%的股权,标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口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2MA6K5M5B5E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9日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注册地址: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南溪镇马多依下寨村
7.法定代表人:谢建强
8.经营范围:水泥制造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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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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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
怡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怡女士因年龄原因请求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张怡女士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张怡女
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张怡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怡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张怡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
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
议案》,详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宁波富达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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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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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第十一
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同日,召开第十一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一、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
,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章庆祝先生(简历附
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补选赵勇先生、沈明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宁波富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附:职工董事简历
章庆祝:男,汉族,199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助理工
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曾任宁波蓝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拓展部施工员;宁波城建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纪检监察专员;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职员;
宁波市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部(组织人事部)副经理(主持工作)、投资管理
部副经理(兼)。现任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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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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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披露了《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取得宁波晶鑫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鑫材料”或“目标公司”)不少于45%股权,同时晶鑫材料的股东侯小
宝通过向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6%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股
权比例不低于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
商,同意终止进一步推进本次交易。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晶鑫材料的股东于2025年1月16日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拟以现金方式通
过股权受让或增资的方式,取得晶鑫材料不少于45%股权,同时晶鑫材料的股东侯小宝通过向
上市公司委托或让渡不少于6%表决权的方式,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目标公司的表决权股权比例不
低于51%。本次交易完成后,晶鑫材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规定,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对标
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初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2025年1月16日,公司与晶鑫材
料的股东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025年2月15日、2025年3月15日、2025年4月12日公司对本次重组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003、2025-013)。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2025年5月9日,经充分论证及友好协商,各方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晶
鑫材料的股东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之终止协议》。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双方以及中介
机构稳步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开展了商业、法律、财务等专项尽职调查。交易各
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未能就交易最终方案达成一致。为切
实维护各方及公司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相关交易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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