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25 云维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发银行 │ 3000.00│ ---│ 0.11│ 4586.63│ ---│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21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云南能投红河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 │
│ │支付现金 │ │ │
├──────┼────────────────┴──────┴────────────────┤
│买方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
│ │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云南│
│ │小龙潭矿务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云南能投红河发电│
│ │有限公司100%股权。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12│委托理财
──────┴──────────────────────────────────
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投资金额
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9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2.2025年4月1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
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影响本次委托理财的预期收益。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
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
产品业务(不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最高余额不得超过人民
币2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向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国债、货币基金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阶段性
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
财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2│企业借贷
──────┴──────────────────────────────────
借款对象:曲靖能投云维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云维”)。
借款方式: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以自有资金为曲
靖云维提供最高不超过1.7亿元无息借款,借款展期期限至2026年5月31日。
本次借款展期经云维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借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借款概述
(一)借款的目的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1月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在
云南曲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运营,承接原来由云维股份以曲靖片区为主的滇东北
区域部分贸易经营业务,同时面向市场,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当地的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维护
。
为满足其业务开展需要,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不高于1.7亿元借款进行展期的议案》,并经2024年4月25日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对曲靖云维提供的最高不超过1.7亿元借款进行展期至2
025年5月31日,2024年公司实际向曲靖云维借款1.7亿元。当前,曲靖云维贸易经营业务开展
正常,为确保其贸易业务正常开展,曲靖云维申请对上述1.7亿元借款进行展期,借款展期期
限至2026年5月31日。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尚需
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
二、借款对象及借款方式等情况
(一)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曲靖能投云维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珣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2日
营业期限:2021年11月12日至长期
住所:云南省曲靖经开区翠峰西路64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肥料销售;化肥销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原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
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合成纤维
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借款方式、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借款方式:云维股份拟对上述借款到期后进行展期,曲靖云维可在1.7亿元额度范围内申
请提前还款,借款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7亿元;
借款展期期限:2026年5月31日。
──────┬──────────────────────────────────
2025-04-12│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维股份”)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
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与云维股份同行业的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43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4次。
──────┬──────────────────────────────────
2025-04-12│其他事项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
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
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确认应计提减值准备共计4,
067.6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2,982.01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1,085.61万元
,合计计提4,067.62万元。
──────┬──────────────────────────────────
2025-04-12│其他事项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285.27万元
,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7.87亿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建议20
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5-03-27│其他事项
──────┴──────────────────────────────────
一、公司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工作调整的相关情况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蔡
大为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斌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蔡大为先生申
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
务;李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蔡大为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斌先生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鉴于
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蔡大为先生目前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继
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任职之日止。蔡大为先生、李斌先生已确认与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和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其辞任有关的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辞职报
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在公司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将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蔡大为先生、李斌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补选董事相关情况
董事长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磊先生为
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刘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简历详见附件。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2024-12-12│其他事项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送达的《关于变更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由于工作调整,中审众环委派沈胜祺接替刘蓉晖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本次变更后,沈胜祺为云维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控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文才仍为公司签字会计师。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胜祺,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承做过上市公司审计、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新三板审计等
项目工作;熟悉企业政策、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从事证券工作17年,现为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和独立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沈胜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
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系因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
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
2024-08-03│其他事项
──────┴──────────────────────────────────
一、原承诺情况概述
2019年,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能投集团”)以非公开协议方式
收购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维股份”或“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省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23.608%股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由于其在煤炭贸易业务方面与云维股
份存在同业竞争情形,根据相关规则及监管要求,为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于2019年6月4日出
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股份过户之日起5年内积极协调控制的企业,综
合采取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云维股份相关业务的整合。上述股份于2019年9月9日完成过户,相
关承诺开始生效。
二、原承诺具体内容
云南能投集团2019年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本次收
购完成后,本公司承诺在股份过户之日起5年内积极协调控制的企业,综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资产注入、资产重组、委托管理、业务调整等多种方式,稳妥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
,以避免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2、上述事项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附属公司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和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产生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3、本公司承诺不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诺延期的原因
云南能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严格履行承诺,积极协调内部
资源,推进公司相关业务整合、资产注入及主业转型等相关研究论证工作,助力公司转型发展
。2019年至今五年以来,云南能投集团结合整体战略规划多次对旗下内部资产进行梳理,开展
实地尽调,分析遴选能匹配并支撑云维股份转型发展的资产和业务,但由于相关资产的合规性
问题整改需要一定时间,且受行业周期影响盈利水平波动较大,暂不满足资产注入条件,资产
注入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资产注入不利于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在此情况下,预计无法在2024年9月9日承诺到期前完成资产注入等业务整合工作。
──────┬──────────────────────────────────
2024-07-1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约为-318万元,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约为-301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318
万元,与上年同期216.94万元相比,将出现亏损。
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301万元
。
(三)本次业绩预告的202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291.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6.9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09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受大宗商品市场波动、竞争加剧、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下降,致使2024年半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尚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5-09│其他事项
──────┴──────────────────────────────────
当事人: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云维股份,A股证券代码:600725;
蔡大为,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李斌,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4年4月27日,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
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公司于3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存在多处文字表述
及数据错误。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出现多处错误,信息披露不准确,反映出公司日
常信息披露存在缺陷。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2.1.1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蔡大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
事会秘书李斌作为信息披露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
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蔡大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斌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
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
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
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
2024-04-26│其他事项
──────┴──────────────────────────────────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云南云维股
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徐团美女士(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职工代
表监事,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职工代表监事徐团美女士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李春艳女士和张烨先生组
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