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26 华电能源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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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5.30│ 6.72亿│
├───────────┼───────────┼───────────┼───────────┤
│首发融资 │ 1996-04-01│ 2.03│ 1.90亿│
├───────────┼───────────┼───────────┼───────────┤
│首发融资 │ 1996-06-11│ 5.88│ 5576.68万│
├───────────┼───────────┼───────────┼───────────┤
│可转债 │ 2003-06-03│ 100.00│ 7.75亿│
├───────────┼───────────┼───────────┼───────────┤
│增发 │ 2009-12-08│ 2.51│ 14.75亿│
├───────────┼───────────┼───────────┼───────────┤
│增发 │ 2022-12-17│ 2.27│ 107.33亿│
├───────────┼───────────┼───────────┼───────────┤
│增发 │ 2022-12-21│ 2.21│ 26.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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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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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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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股份 │ 145713.16│ ---│ 20.92│ 149314.58│ 3601.42│ 人民币│
├─────────┼─────┼─────┼─────┼─────┼──────┼──────┤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 500.00│ ---│ 6.00│ 600.00│ 516.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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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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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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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偿还│ 26.77亿│ 0.00│ 26.77亿│ 100.00│ ---│ ---│
│债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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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本次交易承销费│ 307.80万│ 0.00│ 307.80万│ 100.00│ ---│ ---│
│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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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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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交易金额(元)│3194.0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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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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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办公楼房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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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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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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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龙电电气”)向关联方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兰新能源”)协│
│ │议转让办公楼房产,交易金额为3194.04万元。 │
└──────┴────────────────────────────────────────┘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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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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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煤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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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燃料专业管理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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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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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等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煤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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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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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人开展保理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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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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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综合授 │
│ │ │ │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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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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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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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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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每日最 │
│ │ │ │高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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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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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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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燃料专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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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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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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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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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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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等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煤炭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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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人开展保理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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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与关联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综合授 │
│ │ │ │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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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
│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贷款-每日最 │
│ │ │ │高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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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
│交易详情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龙电电气”)向关联方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兰新能源”)协│
│ │议转让办公楼房产,交易金额为3194.04万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其│
│ │他相关部门批准。 │
│ │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拟将其办公楼房产转让│
│ │给依兰新能源。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
│ │为2025年4月30日,龙电电气拟出售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194.04万元(含增值税)。经与依兰新│
│ │能源协商一致,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价格为3194.04万元。 │
│ │ 依兰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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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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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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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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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
│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华电集团财│
│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龙电电气")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427.87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 │一年,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审计委员│
│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对龙│
│ │电电气提供合计不超过2,427.87万元的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
│ │日起一年。 │
│ │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十一届二 │
│ │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 │
│ │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
│ │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217831 │
│ │ 法定代表人:彭海涛 │
│ │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1日 │
│ │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9栋B座 │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 │;供热工程建设。一般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
│ │成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人工智能│
│ │应用软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 │
│ │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71%,持股金额为4,542.63万元;龙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29%│
│ │,持股金额为757.37万元。 │
│ │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鉴于资金筹集等实际情况,其他股东难以同比例提供│
│ │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实施。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
│ │向龙电电气提供资助。公司将依据财务及内控制度,强化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
│ │以保障资金安全。本次提供委托贷款按照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结算利息│
│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龙电电气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龙电电气不属于失│
│ │信被执行人。 │
│ │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贷款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 2.借款方: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
│ │ 3.委托贷款额度:2,427.87万元 │
│ │ 4.期限:不超过1年 │
│ │ 5.资金用途:资金周转 │
│ │ 6.利率: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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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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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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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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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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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公│
│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9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
│ │年度授信金额不超过90亿元。 │
│ │ 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
│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 │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
│ │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华电财务│
│ │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
│ │信业务、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
│ │ 因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
│ │关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方董事以5票同意,0│
│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华电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5月10日,是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全国性非 │
│ │银行类金融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17783037M,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北│
│ │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西楼10层,法定代表人为李文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1亿│
│ │元。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
│ │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
│ │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
│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
│ │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公│
│ │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5.02亿元,负债总额为374.7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0.32亿元,资│
│ │本充足率为13.55%;2024年营业收入11.99亿元,其中利息收入11.72亿元;营业成本2.19亿│
│ │元;利润总额15.22亿元,税后净利润6.21亿元。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1.79亿元,负债总额为386│
│ │.1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5.6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3.55%。2025年上半年,华电财务公司实│
│ │现营业收入5.46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4.72亿元;营业成本0.69亿元;投资收益2.26亿元;│
│ │利润总额7.14亿元,净利润5.28亿元。 │
│ │ 华电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除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
│ │议》,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
│ │关系。华电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
│ │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
└──────┴────────────────────────────────────────┘
┌──────┬────────────────────────────────────────┐
│公告日期 │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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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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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华电集团│
│ │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龙电电气”)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939.63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
│ │日起一年,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 │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
│ │事回避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事│
│ │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对龙│
│ │电电气提供合计不超过939.63万元的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
│ │起一年。 │
│ │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事前认可,同时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十一届十 │
│ │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 │。其中公司1名关联监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以5│
│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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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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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
元。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SCP355号),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2025年11月27日
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6华电能源SCP002”,债券代码为“012681742”,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27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50%,起
息日为2026年7月13日。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
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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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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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与投资价
值,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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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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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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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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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王涛先生(简历附后)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公司已按规定履行任前公示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
王涛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产生的职
工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
年,与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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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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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0亿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38亿元。公司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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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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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达到
政策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为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公司拟聘
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
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签字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汪平平,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袁庆,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李顺利,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299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9万元),不考虑
审计范围变化,预计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不高于上年同期审计费用,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
权管理层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其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8年,对公司出具
的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在聘任期,天职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顺
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8年,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经履行公开
招标程序,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
变更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已就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
沟通并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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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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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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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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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1.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
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应收账款
,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
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
征将其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2025年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7
8.79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已损坏或技改拆除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经减值测算存在减值迹象
的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无使用价值的无形资产,以及长期无进展的前期项目支出,判断是否存
在减值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进行减值测试,将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
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5年公司共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5,728.48万元。
二、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质量,防范财务风险,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客户破产清算
等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处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428.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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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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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
元。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SCP355号),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2025年11月27日
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6华电能源SCP001”,债券代码为“012680944”,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269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53%,起
息日为2026年4月14日。
本期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
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
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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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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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四)表决方式是
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魏宁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2、董事会秘书付璐璐
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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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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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
元。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MTN1142号),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2025年11月27日起2
年内有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5华电能源MTN001”,债券代码为“102585295”,发行
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为2年,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98%,起息日为
2025年12月19日。本期债券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
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
息债务。
本期债券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
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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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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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
元。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SCP355号),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2025年11月27日
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5华电能源SCP002”,债券代码为“012583074”,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18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76%,起
息日为2025年12月17日。
本期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集中
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
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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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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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72799137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72799137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向特定对象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煤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核准时间
2022年12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2〕3091号),核准上市公司向华电煤业发行472799137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8000万元。
(二)本次限售股股份登记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472799137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22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三)本次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对应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份的锁定期情况如下: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22年12月22日,公司向华电煤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对应股份完成股份登记,新增
股份4727991374股,总股本变更为6694666527股,本次限售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0.6
2%。
2、2023年1月6日,公司向8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1
212669683股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6694666527股变更为7907336210股,华电
煤业持有的限售股数量不变,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79%。
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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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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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十一届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
元。
2025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5〕SCP355号),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额度自2025年11月27日
起2年内有效。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5华电能源SCP001”,债券代码为“012583014”,
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期限为90天,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69%,起
息日为2025年12月11日。
本期债券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通过簿记建档、
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和上海清算所网站上公告,网址分别为www.chinamon
ey.com.cn和www.shclear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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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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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电电气”)向关联方华电哈尔滨依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兰新能源”)协
议转让办公楼房产,交易金额为3194.04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无需其他
相关部门批准。
过去12个月本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拟将其办公楼房产转让给
依兰新能源。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
25年4月30日,龙电电气拟出售的资产评估价值为3194.04万元(含增值税)。经与依兰新能源协
商一致,双方约定本次交易价格为3194.04万元。
依兰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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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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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电电气”)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2,427.87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
日起一年,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对龙电
电气提供合计不超过2,427.87万元的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一年。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十一届二十
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
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991280217831
法定代表人:彭海涛
成立日期:1994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5,3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19栋B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供热工程建设。一般项目:互联网安全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效能评估服务;五金产品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
件开发;对外承包工程。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5.71%,持股金额为4,542.63万元;龙电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29%,
持股金额为757.37万元。
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
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鉴于资金筹集等实际情况,其他股东难以同比例提供财务
资助,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实施。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向龙电
电气提供资助。公司将依据财务及内控制度,强化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保障资
金安全。本次提供委托贷款按照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标准结算利息,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龙电电气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龙电电气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三、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贷款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方: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3.委托贷款额度:2,427.87万元
4.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用途:资金周转
6.利率: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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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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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签署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有关约定,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公司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中介
机构以矿业权口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十一届二十一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与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结果说明如下:一、重大资
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简介
本次交易方案包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向华电煤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兴能源”)51.00%股权。
(2)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向包括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及其
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6.80亿元。
(二)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审批情况
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2年8月12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22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电
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91号)
。
二、购入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利润补偿期及承诺数额
根据公司与华电煤业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交易双方同意,标的资产的利润补偿
期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3年(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
年),即2022年、2023年、2024年;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
日)实施完毕,则利润补偿期将作相应顺延。
鉴于锦兴能源为在产矿业企业,双方同意,华电煤业承诺锦兴能源2022年、2023年、202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矿业权口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8248.6
8万元、196618.56万元和193516.13万元。在利润补偿期届满后,若锦兴能源累积实现净利润
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华电煤业将对上市公司予以一次性补偿,优先以股份支付方式予以补偿
,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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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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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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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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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公司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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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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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3日召开十一
届十八次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取
消监事会的议案》,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董事会成员包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1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强先生因工作
安排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书面辞
职报告自正式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召开二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结束,任期自2025年11月12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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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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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以下简称“富发电厂”)2×66万千瓦“上
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煤电项目”或“风电
项目”)。
投资金额:120.43亿元(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能源
”或“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华电富
拉尔基发电厂2×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
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一是煤电项目主要煤源运输距离较远,存在燃
煤保量控价风险;二是黑龙江电网处于东北电网最北部,外送通道建设相对滞后,存在新能源
弃电风险。三是该投资计划中风电项目尚需全部获得地方政府批准、省发改委核准等的最终批
复,本次投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因无法获得批准导致本次投资项目终止、延期或变更
。四是该投资计划涉及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金额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无法准确预计。项目在
建设中可能会出现建设成本增加、建设进度延迟等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
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公司拟投资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
厂2×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项目总投资120.43亿元
(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
发电厂2×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投资决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一)投资标的概况
煤电项目拟在富发电厂厂区内扩建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热电机组,建成后关停6×20
万千瓦机组,并接替其现有供热负荷。煤电项目总投资59.6亿元,建设单位为富发电厂。
2×66万千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项目总投资59.6亿元,计划2026年7月开工建设,2028
年底前实现双投。
配套140万千瓦新能源暂由六个风电项目组成,总投资额60.83亿元。其中,黑龙江华电牡
丹江穆棱马桥河3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127138万元,计划2027年4月开工,2028年4月投产;
黑龙江华电哈尔滨呼兰三期3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133142万元,计划2027年4月开工,2028
年4月投产;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富拉尔基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78952万元,计划2027年7
月开工,2028年7月投产;黑龙江华电双鸭山四方台1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45300万元,计划
2027年7月开工,2028年7月投产;黑龙江华电黑河五大连池莲花2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投资9608
8万元,计划2027年10月开工,2028年10月投产。黑龙江华电黑河五大连池兴山30万千瓦风电
项目总投资127714万元,计划2027年10月开工,2028年10月投产。五家公司均为华电能源全资
子公司,均在2024、2025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均为1000万元。
上述风电项目为“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机组一体化配套的新能源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地
方政策规定落实开工决策条件,如因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公司将继续开发其它同类
项目,以确保一体化项目经济性满足投资要求。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项目基本情况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以及生产运营,不涉及其他投资方。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本对外投资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已经完成董事会决策程序,煤
电项目投资决策条件均已落实。配套140万千瓦6个风电项目除马桥河风电项目已取得核准外,
其他项目随工程建设进度依次办理。除呼兰三期风电项目和富拉尔基风电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
批复外,其他项目正在办理用地预审、环评、水保、接入系统等审批手续,均不涉及生态红线
、保护林地、自然保护区、文物、军事、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等敏感因素。
(4)项目市场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
2024〕9号)要求,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动清洁高效煤电
建设,结合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快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规划〔2024〕126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
-2027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36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深化“两个联
营”部署和保障富发电厂供热安全,降低延寿机组设备风险,促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通
过煤电与新能源联营的新路径,建设黑龙江华电富拉尔基发电厂2×660MW“上大压小”热电联
产机组与新能源一体化联营项目。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
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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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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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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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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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根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
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华电(北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安新能源公司”)部分新购设备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直接融资租赁或直租融
资租赁保理等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金额不超过3.06亿元,最终均以实际投放金额为准
。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北安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风
电项目。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以北安新能源公司部分新购设备资产开展直接融资
租赁或直租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金额不超过3.06亿元。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
内容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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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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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华电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90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年
度授信金额不超过90亿元。
华电财务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严格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等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
联监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电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华电财务公
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业务、结算服务业务、综合授信业
务、其他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金融服务业务。
因华电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4名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方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华电财务公司成立于1988年5月10日,是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全国性非银
行类金融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17783037M,注册地点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
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楼西楼10层,法定代表人为李文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41亿元。主
要经营业务包括:(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
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
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
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
券投资;(十)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电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
额为505.02亿元,负债总额为374.70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0.32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3.55%;
2024年营业收入11.99亿元,其中利息收入11.72亿元;营业成本2.19亿元;利润总额15.22亿
元,税后净利润6.21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电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21.79亿元,负债总额为386.1
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35.6亿元,资本充足率为13.55%。2025年上半年,华电财务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5.46亿元,其中利息净收入4.72亿元;营业成本0.69亿元;投资收益2.26亿元;利润总
额7.14亿元,净利润5.28亿元。
华电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除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
》,华电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华电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
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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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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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内容: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中国华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龙电电气”)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939.63万元,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
起一年,利率为发放贷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
回避表决。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龙电电气资金周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华电财务公司对龙电
电气提供合计不超过939.63万元的委托贷款,上述委托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一
年。
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会议事前认可,同时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分别召开十一届十八
次董事会、十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其
中公司1名关联监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通过本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以5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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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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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申请注册并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进一步
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发展和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金额不超过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8亿元
的中期票据,合计不超过20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注册额度
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规模不超过12亿元,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8亿元,合计不超过20
亿元。
2.发行期限和方式
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有效期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为
准)。注册成功后,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其中:超短期融资券每期发行期限
不超过270天,中期票据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
(1)超短期融资券可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
的用途。
(2)中期票据在超短期融资券资金用途基础上还可用于补充项目建设资金,但不可用于
向项目投放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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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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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
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华电(哈尔滨)新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哈尔滨新能源公司”)、华电黑河孙吴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吴新能
源公司”)和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原新能源公司”)部分新购设备资
产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直接融资租赁或直租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15年,金额
不高于8.72亿元,其中:哈尔滨新能源公司不高于3.5亿元;孙吴新能源公司不高于1.67亿元
;汤原新能源公司不高于3.55亿元,最终均以实际投放金额为准。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新能源公司、孙吴新
能源公司和汤原新能源公司投资建设风电项目。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以全资子公
司部分新购设备资产开展直接融资租赁或直租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不超过
15年,金额不超过8.72亿元。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合同相关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
内容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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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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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
提名郑钢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同时李瑞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职务。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离任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更换董
事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更换董事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李瑞光先生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前,郑
刚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李瑞光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瑞光先生在任期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其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二、提名补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十一届十八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郑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同意郑刚先生担任公司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与董事任期一致。调整后的战略委员会由郎国民、朱凤娥、郑刚、魏宁、曹玉昆五名董事组成
,郎国民为主任委员。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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