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43 华远地产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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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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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云盛远高科技产业│ 510.00│ ---│ 51.00│ ---│ ---│ 人民币│
│投资(佛山市)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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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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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10 │交易金额(元)│4.6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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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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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截至评估基准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 │ │
│ │司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 │ │
│ │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华│ │ │
│ │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债券以及应│ │ │
│ │付款项等债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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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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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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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华远地产股│
│ │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华远地产股│
│ │份有限公司应付债券以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交易价格46,814│
│ │.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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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1 │交易金额(元)│275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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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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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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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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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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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简要内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
│ │购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持有的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好天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 │。 │
│ │ 交易价格暂定为2,7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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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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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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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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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企业控制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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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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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担保概述 │
│ │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 │
│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重大资│
│ │产出售完成后预计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华远置业”)100%股权。 │
│ │ 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为本次交易拟置出的华远置业│
│ │的4笔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对于前述担保,由华远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 │
│ │可的担保,公司应向债权人发送相关通知和沟通解除担保事宜,以在交割完成日前解除前述│
│ │担保。 │
│ │ 若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后、交割完成日前,前述担保无法解除│
│ │的,该等担保将形成公司的关联担保。鉴于公司本次预计新增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
│ │已经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担保因本次交易转变成了关联担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华远集│
│ │团将对届时新增关联担保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
│ │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拟置出公司华远置业的股权,公司与华远置业及其子公│
│ │司同受华远集团控制,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变更成为合并报表范│
│ │围外的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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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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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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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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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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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
│ │购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持有的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好天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 │ 华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交易价格│
│ │暂定为2,756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
│ │ 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所载│
│ │的评估结果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确认;本次交易尚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办│
│ │理相关交易手续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远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其他关联交易均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
│ │规定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华远集团持有的华远好天地100%股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华远好天地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75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42│
│ │3.4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332.6万元,增值率为93.62%。 │
│ │ 2024年8月29日,本次交易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公司与华远集团、华远好天 │
│ │地就本次交易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华远集团拟转让其合法持有好天地物业100%股权,公│
│ │司拟收购前述转让标的;本次交易价格根据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并经有权国有资 │
│ │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确认的标的股权的评估值确定。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评估有限责任公│
│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价格暂定为2,756万元;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北京市 │
│ │西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审批通过;│
│ │《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完成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核准程序;本次交易尚需在│
│ │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交易手续。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审批机关要│
│ │求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对本次交易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
│ │但不限于交易价格调整)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远好天地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形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为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向综合性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
│ │略转型,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强化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
│ │华远集团持有的华远好天地100%股权。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和长远发展战略规│
│ │划。 │
│ │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京华远好天 │
│ │地智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
│ │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其他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均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 │
│ │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
│ │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1、本次交易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
│ │ 2、本次交易《资产评估报告》所载的评估结果尚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
│ │确认; │
│ │ 3、本次交易尚需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交易手续 │
│ │ (五)累计关联交易说明: │
│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华远集团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其他关联交易均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披露义务。 │
│ │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华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华远集团为公司的关联人,本次│
│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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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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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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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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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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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交易背景: │
│ │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一直为公司│
│ │提供融资担保和周转资金,为公司提供了有效的资金支持,促进了公司业务的发展。2024年│
│ │度华远集团将继续为公司提供同样的资金支持,下述《关于202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和《关于202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
│ │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即基于该情况下做出。 │
│ │ (二)、交易概述: │
│ │ 1、关于202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
│ │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
│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 │
│ │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 │
│ │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
│ │ 2、关于2024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 │
│ │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
│ │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
│ │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
│ │,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
│ │算。 │
│ │ 二、履行的审核程序 │
│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上述两项关联交易 │
│ │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系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和资金支持│
│ │,符合公司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
│ │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 │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关联 │
│ │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 │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方华远集团及其│
│ │一致行动人天津华远浩利企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
│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 │ 经公司2022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华远集团2023年度计划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
│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向 │
│ │公司提供资金周转额度不超过50亿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华远集团实际为公司(含公司的控│
│ │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为101.04亿元,向│
│ │公司提供周转资金总额为7.5亿元。 │
│ │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名称: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571M │
│ │ 成立日期:1993年9月28日 │
│ │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36号(华远大厦7层) │
│ │ 办公地址:同上 │
│ │ 法定代表人:王乐斌 │
│ │ 注册资本:136175.4979万元 │
│ │ 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除外);销售百货;仓储服务等。 │
│ │ 华远集团目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1021849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98%│
│ │。北京市西城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华远集团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截至2023年末,华远集团总资产为4195080.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79731.9│
│ │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632928.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9367.19万元(上 │
│ │述数据未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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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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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2.20亿 9.38 19.79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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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20亿 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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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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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8 │质押股数(万股)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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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08 │质押占总股本(%) │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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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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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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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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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8-15 │解押股数(万股) │450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华远集团通知,获悉华远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0│
│ │,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补充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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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8月15日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245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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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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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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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长沙海信广│ 3.09亿│人民币 │2023-03-30│2026-03-20│连带责任│否 │是 │
│置业有限公│场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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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华远│长沙海信广│ 2915.50万│人民币 │2023-03-30│2026-03-30│连带责任│否 │是 │
│置业有限公│场实业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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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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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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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担保概述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完成后预计新增关联担保的议案》,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远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远置业”)100%股权。
根据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为本次交易拟置出的华远置业的
4笔金融机构债务提供担保。对于前述担保,由华远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另行提供债权人认可的
担保,公司应向债权人发送相关通知和沟通解除担保事宜,以在交割完成日前解除前述担保。
若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后、交割完成日前,前述担保无法解除的
,该等担保将形成公司的关联担保。鉴于公司本次预计新增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历史期间已经
发生并延续下来的担保因本次交易转变成了关联担保,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华远集团将对
届时新增关联担保依法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拟置出公司华远置业的股权,公司与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
同受华远集团控制,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由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变更成为合并报表范围外
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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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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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
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111769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9%。
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华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20000000.00股,占其
持股数量的19.79%。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华远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
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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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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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
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
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
4月30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
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规规范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
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
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
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
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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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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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
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
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4月30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
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远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
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公司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议案中
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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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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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
收购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持有的北京华远好天地智慧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好天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华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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