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50 华润江中 更新日期:2026-10-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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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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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8-29│ 6.80│ 1.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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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9-09-30│ 10.00│ 2.08亿│
├───────────┼───────────┼───────────┼───────────┤
│增发 │ 2010-12-24│ 36.00│ 5.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16│ 13.70│ 8395.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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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2-03│ 13.70│ 90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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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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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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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7300.00│ ---│ 1.64│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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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 2215.43│ ---│ 40.00│ ---│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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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成都)医药产│ 1600.00│ ---│ 4.00│ ---│ ---│ 人民币│
│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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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 663.92│ ---│ 25.71│ ---│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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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现代中药产业创│ 577.23│ ---│ 1.00│ ---│ ---│ 人民币│
│新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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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甘肃)中药科│ 526.46│ ---│ 10.00│ ---│ ---│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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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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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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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制剂生产线改造 │ 1.37亿│ 1207.00万│ 1.40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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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3.96亿│ 2025.00万│ 4.0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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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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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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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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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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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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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
│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
│ │性,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2024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 │在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将于2026年9月13日到期。为提 │
│ │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润银行”,│
│ │原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合作,日均存款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
│ │人民币3.5亿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2年有效。 │
│ │ 鉴于广东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 │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
│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 │
│ │案》,关联董事刘为权、白晓松、徐永前、刘立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
│ │专门会议以全体同意的表决意见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
│ │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
│ │施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
│ │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
│ │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北城东三路88号1栋; │
│ │ 4、法定代表人:钱曦; │
│ │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
│ │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
│ │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
│ │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
│ │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广东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广东华润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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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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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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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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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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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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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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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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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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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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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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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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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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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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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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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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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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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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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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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公司办公楼/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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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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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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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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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租赁公司办公楼/仓库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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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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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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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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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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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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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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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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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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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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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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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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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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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江药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从关联方购买产品/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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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江西本草天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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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及其他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
│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本公司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及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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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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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药物监
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健胃消食片《中成药注册证明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成药注册证明书》基本信息
名称:健胃消食片〔江中〕
剂型:片剂
类别:非处方中成药
制造商: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MAC-C00615
二、药品相关信息
江中牌健胃消食片由太子参、陈皮、山楂、炒麦芽、山药五味药材配伍而成,功能主治为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
证候者。
江中牌健胃消食片上市三十余年,连续二十二年获“中国非处方药产品榜”中成药·消化
类第一名,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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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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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
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568541084.54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
364343508.41元。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6
年半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
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
(含税)。公司目前尚难以预计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总股
数(“实际有权参与股数”),因此暂无法确定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若以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635588289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5元(含税),共计派发31779.41万元。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67%。本次利
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的实际总额将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
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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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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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6年5月1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2、2026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1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000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763000股,为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
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10456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6年7月1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回购注销价款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第二条的规定,在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形,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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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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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招贤1路江中药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为权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列席11人,独立董事张岩先生、梁波先生、谢亨华先生、王金本
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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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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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9,9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9,92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6月1日。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5日公司刊
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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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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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定价遵循公开、公允、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经营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4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
珠海华润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将于2026年9月13日到期。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润银行”,原名称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合作,日均存款业务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
5亿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2年有效。
鉴于广东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4票回避、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为权、白晓松、徐永前、刘立新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四次专门会
议以全体同意的表决意见事前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时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实施办
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2月27日;
3、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北城东三路88号1栋;
4、法定代表人:钱曦;
5、注册资本:人民币8,533,269,667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华润银行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广东华润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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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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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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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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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
,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25
,000股,由635,613,289股减少至635,588,289股,注册资本减少25,000元,由635,613,289元
减少至635,588,289元。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公司于2
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
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6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788号;
3、联系人:公司投资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91-88169323、邮箱:jzyy@crj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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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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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无
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5,000股,涉及人数1人;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
价格: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3.7元/股,回购金额共计342,500元,均为公司自有
资金。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上述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2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635,613,289股的0.004%,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0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635,613,289股的0.004%。原因如下: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一
项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激励
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
回购:1、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终止的;3、与公
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继
续执行。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五章第二条的规定,在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授
予后,公司未发生需调整回购价格的情形,将按授予价格即
13.7元/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342,5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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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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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
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用期
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
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
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
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
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审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家
数为5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
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文举先生,200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
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孙文举
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习文先生,2013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习文先生2023年起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习
文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怡女士,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
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女士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2、诚信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文举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习文先生与质量控制复核
人陈怡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
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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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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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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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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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39924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暨股份上市公告。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924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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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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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购买的产品可能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可能存在
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导致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及预期。
(一)投资目的
为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营运资金及综合评估风险和收益的前提
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存款、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大额
可转让存单、银行及其下属银行理财子公司风险评级为R2以下(含R2)的理财产品、货币市场
基金及信托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本次委托理财涉及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上述事项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情况在批准范围内具体
办理实施相关事宜。
(三)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受托方:银行及其下属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包含关联方珠海华润银行),不存在关联
方,不涉及关联交易。
2、产品情况:银行存款、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单、银行及其下属
银行理财子公司风险评级为R2以下(含R2)的理财产品、货币市场基金及信托产品,单笔期限
不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资金不会直接投资证券市场股票、债券、基金、外汇及其衍生产
品等高风险产品。
3、投资方式: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
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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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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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
/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636458653.74元,母公司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475188485.11元。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
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
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
8元(含税)。公司目前尚难以预计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
总股数,因此暂无法确定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若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6356
13289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8.8元(含税),共计派发55933.97万元(含税),占2025年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1.69%。以此计算,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包括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总额预计为87683.77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96.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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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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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6年2月12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6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已完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
作,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
26年2月3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授予6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70元/股。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次申请授予登记的相关情况与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方案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留授予情况相符。
综上,本激励计划实际的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6年2月3日。
2、实际授予数量:66万股。
3、实际授予人数:28人。
4、授予价格:13.7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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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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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2月3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66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13.70元/股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现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有关事项
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3、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4、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
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司内部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
异议。
6、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7、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8、2025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9、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31日在公司内部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10、2026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名单公示情况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以上各阶段公司均已按要求履行披露义务,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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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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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华润江中,股票证券代码“600750”保持不变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2026年1月30日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证券简
称由“江中药业”变更为“华润江中”,证券代码仍然为“60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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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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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面对行业结构性调整压力,公司持续加强品牌打造,围绕“大单品、强品类”
夯实核心业务根基;丰富营销策略,强化投入回报,优化费用结构,并深化精益制造,推进降
本增效,助力盈利水平提升。
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0亿元,同比减少4.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9.06亿元,同比增长1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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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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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总经理肖文斌先生、财务
总监周违莉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肖文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周违莉女士
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肖文斌先生、周违莉女士
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
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徐永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罗
小荣先生、李海棠先生、杨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炎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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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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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
司董事会中设一名职工董事,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近日,经公司民主选举,肖溢浪女士(简历附后)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
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附件:
肖溢浪:女,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持有江西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和南昌大学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营销人力资源总监,华润
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部)组织总监、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副总经理
、营销线党总支书记、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党群工作部(党委巡察办、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工会副主席。现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主任、职工董事。
肖溢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72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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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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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胡凤祥
先生、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胡凤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崔兴品先生、邓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
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华润
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提名白晓松先生、江春林先生、李国峰
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金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增补独立董事事项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为前提。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晓松先生: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抚顺石油学院石油化工系石油加工
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及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石化油站公司副
总经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业务总监,沈阳华润三洋压缩机有限公司助理总经
理、人力及发展总监,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现任华润
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白晓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白晓松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单位任职而与本公司存在
关联关系。
江春林先生: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
工程师。曾任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总经理,江西长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
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江春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国峰先生: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江西省交通厅直
属机关党委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副书记(正科级)、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团
委书记;江西省交通干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党办)主任,江西
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
李国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金本先生: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民建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
究生管理学硕士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经济学学士
、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任江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经理;横店集团高科技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绿洲生态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江西万年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恒大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西众加利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农恒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百胜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金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
.2.2条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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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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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9294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9294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具体内容详见20
25年10月25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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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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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以下简称“本项目”),聘用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41)。
近日,公司收到毕马威华振发来的《关于变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毕马威华振原指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罗科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小女士、
质量控制复核人黎志贤先生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鉴于工作调整
,毕马威华振指派孙文举先生作为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指派王习文先生作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指派陈怡女士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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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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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8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
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披露的《江中药业关于2
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3)。
2、2025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4),至今公示期已满45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8名激励对象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
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9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733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7660873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
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4104562),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
相关申请,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0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回购注销价款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3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上述9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
股票因暂未实施回购注销,所取得的现金分红已由公司持有,回购价格无需调整,仍为89730.
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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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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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392949股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暨股份上市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11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92949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的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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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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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中药业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2024-046),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江中”
)计划自2024年10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总体增持金额不低于0.6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
1.2亿元人民币(含)。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期间(窗口期不交易),华润江
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844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增
持金额61292218.3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华润江中持有公司股份27391603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3.14%,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期限内实施完毕,符合增持计划的相关要求。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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