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55 厦门国贸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19.24│ 6.85亿│
├───────────┼───────────┼───────────┼───────────┤
│首发融资 │ 1996-09-18│ 10.68│ 1.02亿│
├───────────┼───────────┼───────────┼───────────┤
│配股 │ 1998-06-12│ 11.28│ 2.36亿│
├───────────┼───────────┼───────────┼───────────┤
│配股 │ 2009-12-10│ 7.31│ 10.14亿│
├───────────┼───────────┼───────────┼───────────┤
│配股 │ 2014-06-27│ 4.19│ 13.80亿│
├───────────┼───────────┼───────────┼───────────┤
│可转债 │ 2016-01-05│ 100.00│ 27.6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0-09-16│ 4.09│ 8507.20万│
├───────────┼───────────┼───────────┼───────────┤
│增发 │ 2020-12-24│ 7.74│ 5.8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7-23│ 4.68│ 545.2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5-06│ 4.50│ 3.7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15│ 4.92│ 1.0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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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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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新材 │ 29402.48│ ---│ ---│ 27419.1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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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 │ 7861.94│ ---│ ---│ 640.62│ ---│ 人民币│
├─────────┼─────┼─────┼─────┼─────┼──────┼──────┤
│创新实业 │ 7021.93│ ---│ ---│ 11430.60│ ---│ 人民币│
├─────────┼─────┼─────┼─────┼─────┼──────┼──────┤
│江盐集团 │ 5735.33│ ---│ ---│ 15410.01│ ---│ 人民币│
├─────────┼─────┼─────┼─────┼─────┼──────┼──────┤
│厦门中金启通投资合│ 5150.00│ ---│ ---│ 5034.19│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宿迁东和晟荣股权投│ 3631.01│ ---│ ---│ 3359.25│ ---│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 2660.89│ ---│ ---│ 2660.89│ ---│ 人民币│
│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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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领道缅栀子股权│ 2054.64│ ---│ ---│ 2075.52│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厦门国科股权投资基│ 1795.20│ ---│ ---│ 2228.65│ ---│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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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坚果核力创业投│ 1700.83│ ---│ ---│ 1634.97│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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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 │ 1243.50│ ---│ ---│ ---│ 5.37│ 人民币│
├─────────┼─────┼─────┼─────┼─────┼──────┼──────┤
│傲农生物 │ 102.16│ ---│ ---│ 144.47│ ---│ 人民币│
├─────────┼─────┼─────┼─────┼─────┼──────┼──────┤
│凤凰航运 │ 76.22│ ---│ ---│ 145.81│ ---│ 人民币│
├─────────┼─────┼─────┼─────┼─────┼──────┼──────┤
│厦门恒一国科股权投│ 50.00│ ---│ ---│ 50.00│ ---│ 人民币│
│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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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上海市松江区佘山北│ 15.00亿│ 5.41亿│ 5.41亿│ ---│ ---│ ---│
│地块项目 │ │ │ │ │ │ │
├─────────┼──────┼─────┼─────┼─────┼─────┼──────┤
│漳州国贸润园项目 │ 7.99亿│ 4.29亿│ 4.29亿│ ---│ ---│ ---│
├─────────┼──────┼─────┼─────┼─────┼─────┼──────┤
│南昌国贸春天项目 │ 2.00亿│ 2.00亿│ 2.00亿│ ---│ ---│ ---│
├─────────┼──────┼─────┼─────┼─────┼─────┼──────┤
│南昌国贸蓝湾项目 │ 2.70亿│ 4093.28万│ 4093.28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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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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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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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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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承租│
│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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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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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出租│
│ │ │ │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和承租│
│ │ │ │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出租│
│ │ │ │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
│关联方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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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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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厦门国贸控股集│
│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
│ │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财务公│
│ │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 │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实│
│ │际控制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 │
│ │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指甲方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
│ │ 1、存款服务 │
│ │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 │
│ │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
│ │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 │
│ │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
│ │ 2、结算服务 │
│ │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 │
│ │业务相关的服务; │
│ │ (2)乙方免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
│ │ 3、信贷服务 │
│ │ (1)在符合国家和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信贷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根 │
│ │据甲方及其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给予甲方及│
│ │其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
│ │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乙方│
│ │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融资需求; │
│ │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在国内 │
│ │一般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条件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
│ │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优惠的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手 │
│ │续费等相关费用,同等条件下,相关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
│ │ 4、其他金融服务 │
│ │ (1)乙方可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
│ │ (2)乙方将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 │
│ │融创新,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
│ │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
│ │ (3)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等条件下,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 │
│ │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 │ (三)交易限额 │
│ │ 基于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金融服务,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金融服务金额│
│ │上限为: │
│ │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存入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 │
│ │应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
│ │ 2、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信贷及其他 │
│ │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
│ │兑、非融性保函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
│ │币7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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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厦门国贸集│黑龙江倍丰│ 4900.00万│人民币 │2022-08-31│2024-01-02│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国贸农业发│ │ │ │ │担保 │ │ │
│公司 │展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厦门国贸集│黑龙江倍丰│ 4900.00万│人民币 │2022-08-03│2024-02-02│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国贸农业发│ │ │ │ │担保 │ │ │
│公司 │展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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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健│厦门国贸泰│ 394.26万│人民币 │2023-05-26│2026-05-26│连带责任│否 │否 │
│康科技有限│和康复医院│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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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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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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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5462610股
2022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预留授予部分4.92元/股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以及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对上述
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
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
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
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
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厦门国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3.2022年3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厦门国贸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厦国控[2022]75号),厦门国贸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上报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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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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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1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20
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需对上述涉及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涉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5462610股,回购价格为4
.92元/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37621097股减少至2132158487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公司
注销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债权人为自
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
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6层证券
事务部
2.申报期间:2026年6月24日起45天内(工作日8:45-12:00;14:00-17:30)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电话:0592-5897363
5.电子邮件:zqswb@itg.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
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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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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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蔡莹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蔡莹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任后,蔡莹彬先生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志滔先生为公司
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荣坤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聘任刘志滔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荣坤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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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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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高少
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任后,高少镛先生继续担
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蔡莹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蔡莹彬,男,中共党员,1979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等职。曾任厦门国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供应链事业部总经理。
蔡莹彬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与公司的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持有公司股份37.31万股(其中35.31万股为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获授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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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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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5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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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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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郑永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郑永达先生的辞任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
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郑永达先生仍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等相关规
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的任期即将满
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职责。
郑永达先生、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
好交接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永达先生、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永达先生、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郑永达先生、刘峰先生、戴亦一先生在
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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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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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
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公司价值合
理回归,保护投资者利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已制定2026-2030年发展战略规划。在新一轮五年发展战略规划期,公司战略愿景升
级为“成为领先的全球产业链组织者”,系统提出“三链五化五力”战略体系。公司将坚持“
链通产业,共创价值”的使命,以“三链融合”发展为业务模式升级方向,打造韧性供应链、
专业产业链与高质价值链,通过建强“国际化、产业化、数智化、专业化、市场化”五大战略
举措和“战略引领、产投驱动、物流支撑、风险管理、资源配置”五大能力支撑,构筑全球化
产业生态,持续创造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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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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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6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2025年度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公司
2025年度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64.92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6500.65万元、对其
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9285.73万元、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02.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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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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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0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
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
)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
序中。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鹏展,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许瑞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牛又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鹏展、项目质量复核人刘
润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共计700万元(不含税,下同),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长2.19%,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10万元。2026年度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为70
0万元人民币(与2025年度相同),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9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为110万元人民币,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确定。因上述审计费用
为预计金额,后续根据公司2026年度业务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变化等情况在上述预计金额上下
浮动15%的范围内协商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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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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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的现金分红(包括上述0.12元/股以及2025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0.10元/
股)总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若公司2026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6年中期拟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
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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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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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召开会议的基
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5层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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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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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盛”)已具有上海期货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的天然橡胶、纸浆交割仓库资质,公司已为上海远盛在上期所的
交割仓库资质提供了3亿元担保。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上海远盛拟向上期所申请热轧卷板交
割仓库资质,并由公司提供担保金额3亿元。根据上期所规定,公司为上海远盛出具相关担保
函,担保金额共计为6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93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895亿元;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
参股公司(包含2026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20亿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
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10亿元。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
士在额度范围内调剂担保额度及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25-63号
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
司经理层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远盛已具有上期所的天然橡胶、纸浆交割仓库资质,现拟增加热轧卷板交割仓库资质
。根据上期所规定,公司为上海远盛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
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
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
费、保全担保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
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
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间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
三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合计担保金额为6亿元。在公司为
上海远盛向上期所申请成为上期所橡胶、纸浆、热轧卷板交割仓库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
公司将在以后年度的股东会中,持续就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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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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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划做出
适度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展望未来五年,世界呈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态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供
应链安全及韧性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或
“公司”)在总结过去五年发展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本规划旨在指引
公司积极把握能源转型与技术创新催生的产能替代机遇、产业格局重塑释放的投资契机,以及
探索与新质生产力融合的业务拓展空间,同时明确公司核心战略体系、关键战略举措与保障支
撑能力,确保战略落地实施,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与价值提升奠定坚实战略基础。
一、战略体系
在2026-2030年发展战略规划期,厦门国贸战略愿景升级为“成为领先的全球产业链组织
者”,并系统提出“三链五化五力”战略体系。公司将坚持“链通产业,共创价值”的使命,
以“三链融合”发展为业务模式升级方向,打造韧性供应链、专业产业链与高质价值链,通过
建强“国际化、产业化、数智化、专业化、市场化”五大战略举措和“战略引领、产投驱动、
物流支撑、风险管理、资源配置”五大能力支撑,构筑全球化产业生态,持续创造新价值。
三、业务发展规划
1.钢铁、铁矿、浆纸、煤炭、棉纺等作为公司优势品类,加强与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力度,
提升上游核心资源占比;持续优化业务模式,将资源向高附加值领域集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
的专业化能力;推动业务向“高价值、高效率、高协同”方向升级,构建具有差异化优势与广
泛影响力的产业生态竞争力。
2.有色金属、新能源、农产品、清洁能源等发展潜力大且市场需求稳定的品种,深耕上游
资源及产地资源,上游与优质供应商建立深度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供应链稳定性与竞争力
;下游围绕终端客户需求构建定制化服务体系,形成细分领域差异化产业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行业地位。
3.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相关产业链,如绿色低碳、高端装备、新材料、人工智能等,促进
与供应链主业融合发展,为公司可持续价值创造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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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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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
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在公司持续盈利
且满足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中期拟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
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
况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577172389.87元,符合中期分红条件。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综合考虑股东的
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
元(含税),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137621097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3762109.70元
(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04%。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因此
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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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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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1月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5层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高少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副董事长蔡莹彬先生、董事郑永达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
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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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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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厦门国贸控股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财务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公司
与财务公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实际控制
的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指甲方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内的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1)甲方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
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
务相关的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和监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乙方信贷政策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根据
甲方及其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给予甲方及其子
公司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
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甲方及其子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乙方将在自身
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融资需求;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在国内一
般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条件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乙方承诺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优惠的商业汇票承兑、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手续
费等相关费用,同等条件下,相关费用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可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将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
创新,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
,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同等条件下,将不高于国内一般金融机构
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基于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上述各项金融服务,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金融服务金额上
限为:
1、存款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存入乙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
计利息,但不包括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2、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信贷及其他金
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
非融性保函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的每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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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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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规避
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稳定性为目的。
(二)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大宗商品业务量及风险控制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外汇
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
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
入的20%且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
及使用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主要有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
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公司及子公司将只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1.外汇远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或者某一时间段(期限大于两个工作日)
以约定价格、金额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交易。
2.外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一前一后两个不同的交割日期,以不同的汇率进行金额
相同、方向相反的两次本外币交换。
3.外汇期权:与金融机构约定,期权买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未来按约定汇
率买卖外汇的权利。
4.利率掉期:与金融机构约定在规定时期内的一系列时点上按照事先敲定的规则交换一
笔借款,本金相同,并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交换利息支付。
5.货币互换:与金融机构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交换不同货币的本金
,并在期满时以约定汇率交换回各自本金的一种金融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防范汇率风险,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
汇衍生品业务(业务品种包括外汇远期、掉期、期权、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
的组合),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不超过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营业收入的20%且不超过等值80亿美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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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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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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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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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请股东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信用
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提供担
保(包括但不限于基于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开立保函、金融衍生交易、关税
保证保险、履约担保、诉讼财产保全、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发行债券等的需要而提供
担保或反担保),向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
申请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银保险有限
公司厦门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等投保关税保证保险等提供全额
担保,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和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等。2026年度担
保总额不超过193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
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895亿元,其中:被担保人为资产
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134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
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表1;被担保人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550亿元,具体担保对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表2;被担保人截至
2025年9月30日未有财务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具体担保对
象及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表3。公司子公司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
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
2.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包含2026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
总额不超过5亿元;
3.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20亿
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10亿元。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
专项计划的议案》项下的增信措施额度。
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担保。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调剂担
保额度及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会审议2027年度对外担保的议
案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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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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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商品衍生品业务交易情况概述
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
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
资金。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
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
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手合约的最高合
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
(三)资金来源
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
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衍生品业务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商品品种包括金属、纸浆、农产品、矿产品、化工等,商品
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
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业务品种包括期货、掉期、期权、互换等产
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
金和权利金不超过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
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在手合约的最高合约价值在任意时点不超过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0%;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开展商品
衍生品业务的具体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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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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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度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鉴于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中常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沉淀
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金额及期限
2026年度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委托理财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或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及券商收益凭证、报价回
购、固定收益类产品、国债逆回购、基金、信托、债券等产品。
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良好资质、征信高的金融机构。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
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确定委托理财金额与
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6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临
时沉淀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2026年度单日最高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末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
月;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委托理财具体事宜。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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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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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同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同歆”)由于业务开展的需
要,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氧化铝交割厂库资质。根据上期所规定
,公司为国贸同歆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金额为1.80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以下简称《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85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7
95亿元;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包含2025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
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
,额度20亿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30亿元。同时,授权董
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
25-02号公告)
根据《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公司计划为国贸同歆提供27.93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
,公司为国贸同歆提供担保余额为25.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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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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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
025年度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和
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5年1-6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等计
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采用单项或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公司
2025年1-6月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70.93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8,305.02万元、对
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677.30万元、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5.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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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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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度第六次会议通
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28楼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陈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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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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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纸业”)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
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指定胶版印刷纸期货厂库资质。根据上期所
规定,公司为国贸纸业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金额为3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
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795亿元;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
保的参股公司(包含2025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
账款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20亿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
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30亿元。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25-02号公告)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国贸纸业拟向上期所申请指定胶版印刷纸期货厂库资质,根据上期所规定,公司为国贸纸
业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对于被担保人开展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
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
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
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间为《上海期货交易所胶版印刷纸期货厂库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间届满之日
起三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本次担保金额为3亿元。在公司
为国贸纸业向上期所申请成为胶版印刷纸期货交割厂库出具担保函的担保期间内,公司将在以
后年度的股东大会中,持续就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并及时披露。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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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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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中70名激励对象因架构调整、工作调动等原因调动至厦
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任职,5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回购注销前述涉及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29842451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
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6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6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7)。公告期已满45
天,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
次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2022年激励计划中70名激励对象因架构调整、工作调动等原因调动至厦门国贸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任职,5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4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
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前述涉及
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2022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68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371名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9842451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剩余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46261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开
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
票于2025年8月26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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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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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远盛”)由于业务开展的需
要,拟向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申请恢复天然橡胶、纸浆交割仓库资质,新
增热轧卷板交割仓库资质。根据上期所规定,公司为上海远盛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金额为6
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85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
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795亿元;为部分需要按照股比提供担
保的参股公司(包含2025年预计新设参股公司)预留担保总额不超过5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
账款资产支持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20亿元;为公司开展供应链资
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增信措施,额度30亿元。同时,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授
权人士签署相关担保文件。上述额度及授权的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2026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25-02号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
限公司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申请天然橡胶、纸浆、热轧卷板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调剂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上海远盛仓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后续相关事
宜,并同意授权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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