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71 广誉远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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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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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广誉远中医药产│ 6.37亿│ 1.18亿│ 6.48亿│ 101.68│ 1.16亿│ ---│
│业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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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中药技术研发中│ 2.00亿│ 1132.96万│ 6522.85万│ 32.82│ ---│ ---│
│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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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费用 │ 2500.00万│ ---│ 56.9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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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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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 7108.40万 14.45 79.40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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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08.40万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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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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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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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神农科技集团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本次增持前,神农科
技集团通过接受晋创投资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拥有广誉远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508968股(
占广誉远总股本14.61%),直接持有广誉远股份数为0股。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一)首次增持情况:2024年8月26日,神农科技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票3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本次增持成交总额6427360元(不含
手续费)。
(二)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前,神农科技集团通过接受晋创投资有限
公司表决权委托拥有广誉远表决权股份数量为71508968股(占广誉远总股本14.61%),直接持
有广誉远股份数为0股;本次增持后,晋创投资有限公司对神农科技集团表决权委托不变,神
农科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389100股(占广誉远总股本的0.079%)
(三)增持主体是否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神农科技集团计划自2024年8月26日起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
不高于10000万元。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广誉远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广誉远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提升投资者信
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
(二)拟增持股份的种类
广誉远无限售流通A股。
(三)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方式增持
。
(四)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五)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
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为保障增持计划顺利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内。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
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七)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承诺
在上述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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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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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保障贵细药材战略储备资金充足,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降低生产成本,山西广
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拟通过向民生银行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
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申请综合授信
以增加授信储备,并由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山西广誉远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由于战略储备所需金额数目较大,山西广誉远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最长两年期综合授
信2亿元人民币、年利率不超过3.45%;拟向农发行申请最长两年期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年
利率不超过3.45%,且两项综合授信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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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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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感谢广大股东对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便
于股东更好地了解公司并体验公司产品,公司决定以免费方式向全体股东赠送公司药食同源类
健康产品,并提供中医药文化产业园定期接待参观和全国部分博物馆免费接待参观服务,现将
活动内容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股东范围
2024年6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具体实施方案
1、申领起止时间
申领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08:00至2024年7月1日17:00。在申领时间内未进行本次活动申
领登记的,则视为股东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的权利。
2、申领方式
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6月24日08:00起,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
入登记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3、身份确认及发货
公司将根据股东提交的申领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申领成功后,公司将根据股东提交的地址
,分批陆续将赠送的公司产品包邮送达各位申领股东。
4、温馨提示
公司将会对股东登记信息进行认真核对,重复登记的股东以最后一次登记信息为准发货,
每位股东只可享受一次活动。登记信息错误或者不完整等核对无法通过的情形,公司将无法安
排赠送,感谢理解和配合!
三、活动咨询方式
股东在申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0351-7099061;咨询时间为
工作日09: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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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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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
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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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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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的议案》。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
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
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信永中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
损金额为人民币60867.43万元,实收股本为48949.1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0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6%;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9007.8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
较大,2023年度净利润仍不足弥补,致使公司2023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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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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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9007.86万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64839.74万元。由于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配条件,因此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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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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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
减值损失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计
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81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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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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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广誉远,A股证
券代码:600771;
张斌,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傅淑红,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王俊波,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张正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杨红飞,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
李众,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赵选民,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
号、7号、8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以下合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或公司)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
”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
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
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
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
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70748070.1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55%;虚增销售费用185812
08.62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4.31%;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43828310.59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39%。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1646374.62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26%;虚减销售费用8984
6071.44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7.42%;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201467835.0
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8%。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324392699.9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0.04%;虚减销售费用6426
5132.36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0.22%;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334429315.6
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95%。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4195012.5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7%;虚减销售费用668968
36.19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2.36%;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73380326.70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6.45%。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592427.9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5%;虚减销售费用242085
65.42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4.1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2106233598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29%。
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238882495.0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7.96%;虚增销售费用1044
39733.92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3.35%;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270314078.
8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66%。
2022年虚减营业收入136025768.3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68%;虚增销售费用6083
3876.87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7.1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154849788.28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87%。
2023年上半年虚减营业收入29709286.5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8%;虚增销售费用
14375400.71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3.9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44084687
.3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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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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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3009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临2023-029号)
。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晋证监处罚字[2024]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广誉远中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临2024-011号)。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张斌,男,1973年1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董事长
、总经理、董事,住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
傅淑红,女,1970年8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董
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住址:陕西省西安市丈八东路。
张正治,男,1969年11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监
事,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王俊波,男,1984年10月出生,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财务总
监,住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杨红飞,男,1968年9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董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李众,男,1977年2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副总经
理,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
赵选民,男,1955年11月出生,时任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独
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住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广誉远股份信
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事
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广誉远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此外,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法》第
二百二十一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
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
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
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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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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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3009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临2023-029号)
。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晋证监处罚字[2024]02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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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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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业绩预告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公司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
000.00万元至1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49872.38万元至5187
2.38万元,与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加34913.40万元至36913.40万元
,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11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49793.30万元至51793.30万元,与上年同期
(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加34834.32万元至36834.32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0
.00万元至12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49872.38万元至51872.3
8万元,与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加34913.40万元至36913.40万元,
实现扭亏为盈。
2、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000万元至110
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预计增加49793.30万元至51793.30万元,与上年同
期(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加34834.32万元至36834.32万元。
(三)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法定披露数据)为-39872.38万元;
追溯调整后(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为-24913.40万元。追溯调整前(法定披露数据)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793.30万元;追溯调整后(追溯调整后的
财务数据)为-25834.32万元。
(二)每股收益:追溯调整前(法定披露数据)为-0.81元;追溯调整后(追溯调整后的
财务数据)-0.51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坚决贯彻提质增效各项举措,强化营销管控和数智化
管理,精准实施预算日常管控。核心业务条线业绩普遍增长,综合毛利率提升,特别是精品中
药销售占比持续增加,销售费用率同比降低,综合使得公司净利润增长,实现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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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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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晓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3-028号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第九条的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为李晓军。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晋中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晓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4039124
经营范围:中药原料药、西药原料药、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注射剂、大
输液、口服液的生产、销售、研究(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注册资本:肆亿捌仟玖佰肆拾玖万壹仟壹佰肆拾壹圆整
成立日期:1996年11月25日
住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广誉远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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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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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72023009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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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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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迁入新办公地址,为方便投资者与公司
沟通交流,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公地址由“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299号巨燕财富广场3号楼”变更为“山西省
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9号山西梧桐大厦26层”,邮政编码由“030606”变更为“030000”。
二、投资者热线由“0354-3968058”变更为“0351-7099061”。
三、本次变更后,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风街129号山西梧桐大厦26层
邮政编码:030000
传真:0351-7099130
投资者热线:0351-7099061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原对外披露的网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具体如下:网址
:http://www.guangyuyuan.com
电子邮箱:irm@guangyuyuan.com.cn
以上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
请谅解。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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