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75 南京熊猫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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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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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3878.3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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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7256.80│ 121.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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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460.89│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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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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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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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装备产业化项│ 5.90亿│ 3752.00万│ 5.16亿│ 87.4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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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装备产业化项目│ 2.45亿│ 39.00万│ 1.44亿│ 58.8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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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项目 │ 2.09亿│ 6.00万│ 1.15亿│ 54.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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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电子装备产业化│ 1.50亿│ ---│ 3957.00万│ 26.46│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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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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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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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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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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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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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
│ │ │ │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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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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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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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其副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
│ │ │ │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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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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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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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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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
│ │ │ │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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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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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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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爱立信熊猫通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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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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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
│ │ │ │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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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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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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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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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为其副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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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
│ │ │ │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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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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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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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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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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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物资、零部件及提供分│
│ │ │ │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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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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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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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财务有限│
│ │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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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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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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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持续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兹述及本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和12月29日、2023年10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有关现有持续关联交易的相关公告,及本公司│
│ │于2021年11月15日和12月28日、2023年10月30日刊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有关现有持续关联│
│ │交易的公告及于2021年12月13日寄发的H股通函,本公司现有关于金融服务的持续关联交易 │
│ │自独立股东于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为期三年;其余持续关联交易自2022│
│ │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
│ │ 鉴于本公司现有持续关联交易将分别于2024年12月27日及12月31日到期,预计该等持续│
│ │关联交易将于到期后继续进行,及考虑本集团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和本公司各关联人相关业务│
│ │需求,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本集团与中国电子│
│ │集团、中电熊猫集团2025-2027年度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同意本集团与财务公司续订 │
│ │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建议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促使涉及上述持续关联交易的协议生效│
│ │,授权本公司董事或2 │
│ │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与该等持续关联交易相关的若干持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包括《提供│
│ │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接受分包服务及综合服务协议》《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
│ │采购物资及零部件协议》《提供租赁协议》《接受租赁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和《金│
│ │融服务合作协议》。 │
│ │ 中国电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电熊猫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10│
│ │0%股权,并持有本公司3.93%股权;财务公司是中国电子控制的公司。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规定,中国电子、中电熊猫、财 │
│ │务公司及其联系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
│ │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联交易。 │
│ │ 董事夏德传先生、刘剑锋先生、胡进先生和吕松先生为关联董事,于本次董事会上放弃│
│ │表决权利;独立非执行董事戴克勤先生、熊焰韧女士、朱维驯先生召开专门会议,一致同意│
│ │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上述持续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意│
│ │见。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金融服务合作协议》项下拟发生的│
│ │资金结算余额及《销售物资及零部件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履行披露及提交股东大会审│
│ │议程序。中国电子、中电熊猫及其联系人将于股东大会上就批准该等持续关联交易的决议案│
│ │放弃投票。 │
│ │ 续订持续关联交易及年度上限,有利于本公司生产和经营的稳定,且续签持续关联交易│
│ │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 │的整体利益,未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况。调整│
│ │后的关联交易年度上限更加契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
│ │ 成立时间:1989-05-26 │
│ │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曾毅 │
│ │ 注册资本:1848225.199664万元人民币 │
│ │ 2、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名称: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606874261 │
│ │ 成立时间:2007-05-11 │
│ │ 注册地: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1号 │
│ │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周贵祥 │
│ │ 3、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
│ │ 成立时间:1988-04-21 │
│ │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二十一 层 │
│ │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刘桂林 │
│ │ (二)关联关系 │
│ │ 中国电子通过控股子公司中电熊猫持有公司22120611股A股及13768000股H股,合计占公│
│ │司总股本3.93%;通过中电熊猫全资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0661444股A股 │
│ │,占公司总股本23.05%;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414000股H股,占公 │
│ │司总股本3.00%。综上,中国电子通过子公司持有公司232782055股A股和41182000股H股,合│
│ │计持有273964055股,占公司总股本29.98%。中国电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中电熊猫持有公司22120611股A股及13768000股H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3.93%;通过全 │
│ │资子公司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0661444股A股,占公司总股本23.05%。综上,中│
│ │电熊猫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26.98%。而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
│ │ 中国电子持有财务公司57.66%股权,是财务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及最终控制方。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规定,中国电子、中电熊猫、财 │
│ │务公司及其联系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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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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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5亿 11.50 49.89 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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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5亿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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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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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质押股数(万股) │105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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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89 │质押占总股本(%)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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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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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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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18 │质押截止日 │202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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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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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18日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509.143万股给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 │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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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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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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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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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期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5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是人民币779.09万元,
其中为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是人民币755.10万元,均在股东大会批准总
额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为子
公司南京熊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格电汽”)、成
都熊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有效期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
鉴于华格电汽提请公司继续为其融资提供担保,公司综合考虑其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资金
需求,拟同意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次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期间(以
下简称“该期间”),为华格电汽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无反担保。
(二)相关决策程序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在该期间内,处理上述为相关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
根据有关规定,上述为相关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及相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由于实际担保行为尚未发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担保行为发生时及时披露相关担
保内容,包括协议签署日期、被担保人和债权人名称、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保
原因及范围以及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等资料。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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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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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制度,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如下: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28652547.61元,转回坏账准备1342131
.39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8652547.61元,转回坏账准备240809.22元;其他应收
款转回坏账准备1101322.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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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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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核数师、国内核数师和内控审计
师,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8万元限额内确定其报酬。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
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
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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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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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54,556.25元。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
和资金需求,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制订的现金分红政策包含
如下内容: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
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然可以满足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中期现金分红无需审计)。”
2、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54,556.25元。
3、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能满足《公司章程》
《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三、其他
1、公司不涉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
2、公司不涉及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50%以上
但分红比例低于5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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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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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华格电汽塑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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