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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6007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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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779 水井坊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四川水井坊│成都腾源酒│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业营销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四川水井坊│成都水井坊│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酒业有限公│ │ │ │ │担保 │ │ │ │司 │司 │ │ │ │ │ │ │ │ ├─────┼─────┼─────┼────┼─────┼─────┼────┼───┼───┤ │四川水井坊│成都瑞锦商│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贸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司 │ │ │ │ │ │ │ │ │ ├─────┼─────┼─────┼────┼─────┼─────┼────┼───┼───┤ │四川水井坊│成都江海贸│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股份有限公│易发展有限│ │ │ │ │担保 │ │ │ │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2-2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1日,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7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回购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股 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的《水井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0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披露的 《水井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号)。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8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回购最高价格50.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0.35元/股, 回购均价43.7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2507.90万元(不含交易手续费),数据如有尾差,系 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 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2024-12-10│其他事项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水井坊”或“公司”)的间接股东DiageoRelayB.V.的本次 股权结构变动(“本次变动”),系因同一实际控制人(即Diageoplc)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 进行的集团内部转让而引发,不属于对公司股份的增持或减持行为。 本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各自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发生变 化。 一、本次变动具体情况 2024年12月7日,公司接到间接股东DiageoRelayB.V.发来的通知函件。该通知函件中提到 ,TanquerayGordonandCompanyLimited(“TGco”,DiageoRelayB.V.的两名股东之一)已向D iageo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DIHL”,DiageoRelayB.V.的另一名股东)收购DiageoR elayB.V.股本中每股12.27美元的210648550股普通股,作为对价(i)TGco向DIHL开具金额分别 为5022388954美元和11989299518.44美元的两张贷款凭证,以及(ii)TGco将原本由Diageoplc 开具的金额为288311527.56美元的贷款凭证转让给DIHL。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间接股东DiageoRelayB.V.通过DiageoHighlandsHoldingB.V.间接持 有水井坊3154股股份,并通过四川成都水井坊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水井坊193996444股股份 ,合计间接持有公司193999598股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39.79%(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完 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由488361398股变更为48750319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12月4日 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次变动前,DIHL持有DiageoRelayB.V.25.5%的普通股,TGco持有DiageoRelayB.V.74.5% 的普通股。 本次变动后,TGco持有DiageoRelayB.V.100%的普通股。 TGco对DiageoRelayB.V.的控制权不会因此次集团内部转让而受到影响,TGco仍为DiageoR elayB.V.唯一控股股东。 ──────┬────────────────────────────────── 2024-12-04│股权回购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6日 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 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注销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8361398股减少至487503198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拟注销股份的决策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3)。同时,上述议案也经公司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 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就本次注销股份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于2024年10月17日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45天,期间公司 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拟注销股份的回购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简称“2021年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11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6822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 资金总额调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950万元(含59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190 0万元(含119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元/股(含)。 3、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 购资金总额调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450万元(含84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 900万元(含169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 4、2021年8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5、截止2022 年3月28日,公司2021年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81100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12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0.80元/股,使用资金总 额为1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三、本次拟注销股份的存放及注销安排 截至目前,关于公司本次拟注销的股份858200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 司申请于2024年12月4日注销该部分股份。 ──────┬────────────────────────────────── 2024-10-1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 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53)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上述 议案均经公司2024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0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简称“2021年回购方案”),截止2022年3月28日,公司2 021年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81,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30%,回购最高价格12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0.80元/股,回购均价114.07元/股,使用 资金总额为1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公司股份已使用62 2,90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尚未使用858,200股,该部分股票回购已近三年,按相关规定需在 三年内注销。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 进行变更,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在公司 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88,361,398股减少 至487,503,198股,注册资本也将做相应调整。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 知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 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 ,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全兴路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自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1月30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 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3)联系人:水井坊董事办 (4)联系电话:028-86252847 ──────┬────────────────────────────────── 2024-09-28│股权回购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 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1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582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 将原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回购方案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简称“2021年回购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411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6822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该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 资金总额调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950万元(含59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190 0万元(含119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元/股(含)。 3、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1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将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回 购资金总额调整为: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450万元(含84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6 900万元(含169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0元/股。 4、2021年8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 况,详见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号)。 5、截止2022年3月28日,公司2021年回购方案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481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回购最高价格128.5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00.80元/ 股,回购均价114.0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68947580.12元(不含交易手续费)。 ──────┬────────────────────────────────── 2024-09-2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近期有关普华永道中天相关 事项,结合市场信息,基于审慎原则,且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 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 分歧的情形。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承担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赵敏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施朝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伟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和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 2024-08-15│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 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公司法定 代表人现已变更为总经理胡庭洲先生。 ──────┬────────────────────────────────── 2024-06-06│其他事项 ──────┴──────────────────────────────────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5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 度的业绩完成情况,以及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于20 24年6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及解锁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 会议,并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水井坊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 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2798323中所持有的6957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9日以非 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B884412957),过户价格为55.00元/股, 由此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9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4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 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 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8个月、30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0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年度具 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个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 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4年5月24日届满,解锁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 ──────┬────────────────────────────────── 2024-04-27│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 、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9500万元,已实际提供担保 余额0元 反担保情况: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 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 元,公司为前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9500万元,前述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60000万 元,各公司为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 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 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 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 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 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 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 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 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 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本公司法定代 表人现已变更为代理总经理蒋磊峰先生。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91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基数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 如下: 经公司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 下: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9.15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88361398股,扣除公司 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2605800股,以485755598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44466372.1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35.03%。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6058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的 基数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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