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82 新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 ---│ ---│ 100.0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
│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新余新钢优特钢带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新余新钢投资管理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 12.60亿│ 9954.67万│ 6.71亿│ 101.65│ 7.45亿│ ---│
│目 │ │ │ │ │ │ │
├─────────┼──────┼─────┼─────┼─────┼─────┼──────┤
│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 6.00亿│ 7193.21万│ 6.00亿│ 100.00│ ---│ ---│
│地改造项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5.00亿│ 0.00│ 5.00亿│ 100.00│ ---│ ---│
├─────────┼──────┼─────┼─────┼─────┼─────┼──────┤
│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 0.00│ 7193.21万│ 6.00亿│ 100.00│ ---│ ---│
│地改造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0-28 │
├──────┼────────────────────────────────────────┤
│关联方 │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为进一步整合内外部物流资源,借助欧冶云商专业化、信息化物流平台优势,公司拟与关联│
│ │方欧冶云商下属子公司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冶物流”)共同投资设立│
│ │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欧冶物流现金出资153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51% │
│ │;新钢股份现金出资147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9%。双方按时完成出资。 │
│ │ 欧冶物流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的│
│ │下属控股公司,欧冶物流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履行国资监管等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 │露义务。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整合内外部物流资源,借助欧冶云商专业化、信息化物流平台优势,持续优化│
│ │公司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公司拟与欧冶云商下属子公司欧冶物流共同投资设立合│
│ │资公司。发挥股东双方优势,将该合资公司打造成为欧冶云商物流板块的战略节点企业,依│
│ │托钢铁物流,通过外延生态性发展,构建钢铁物流生态圈,公司有望获得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 │,持续降低公司物流成本。 │
│ │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
│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 │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1、企业名称:上海欧冶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 │ 2、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杨路2035号25幢 │
│ │ 3、法定代表人:陈乔 │
│ │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5881119 │
│ │ 5、注册资本:62280万人民币 │
│ │ 6、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7、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国内水路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第 │
│ │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物运输│
│ │代理,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第三方物流服务,│
│ │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
│ │内水路运输,道路搬运装卸,销售、租赁集装箱,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的安装,经济信息咨询│
│ │,企业管理咨询,销售金属材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仅切割组装)│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 │营活动) │
└──────┴────────────────────────────────────────┘
┌──────┬────────────────────────────────────────┐
│公告日期 │2023-08-26 │
├──────┼────────────────────────────────────────┤
│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内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钢股份”)拟与宝武集团│
│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
│ │ 本公司及宝武财务公司均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的附属公司,│
│ │本事项属关联交易 │
│ │ 关联人回避情况: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在合规合法│
│ │、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公司拟与宝武财务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业│
│ │务合作 │
│ │ 宝武财务公司和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公告日期 │2023-06-08 │
├──────┼────────────────────────────────────────┤
│关联方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制股东的下属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产业布局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向欧冶工业品进行股│
│ │权投资,增资金额不超过2亿元。公司增资入股价格与欧冶工业品本次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 │
│ │易引入战略投资人的最终增资价格一致,公司同步认购欧冶工业品新增股份。 │
│ │ 欧冶工业品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的下属控股公司,欧冶工业品系公司的关联法│
│ │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
│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尚需履│
│ │行国资监管等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 │
│ │ 10.股东和关联关系:欧冶工业品系公司间接控制股东中国宝武的下属控股公司,根据 │
│ │上市公司关联方认定的有关规定,欧冶工业品系公司关联法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0亿 14.11 --- 2017-12-29
─────────────────────────────────────────────────
合计 4.50亿 14.1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新华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简称:张家港新华)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无逾期
担保的情形。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新材料”)的
控股子公司张家港新华日常经营和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张家港新华拟向商
业银行申请2.2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控股子公司新华新材料及张家港宏兴高线有限公司按持
股比例对张家港新华提供同比例担保,控股子公司新华新材料为张家港新华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1.10亿元。
──────┬──────────────────────────────────
2024-04-23│委托理财
──────┴──────────────────────────────────
理财额度及期限: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
财,最高额度为30亿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理财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进行理财的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概况
(一)投资理财目的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
低的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理财额度
投资理财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
最高额度是指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投资理财品种
公司选择购买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信托公司等非银金融机构
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债券质
押式回购、收益凭证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包括股票及
其衍生品投资。
(四)投资理财实施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
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投
资理财活动由公司经营财务部组织实施。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钢集团”)发来的《关于推荐股东监事人选的函》,因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李文
华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司控股股东拟对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作出相应调整,现推荐傅军先
生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文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
责,公司对李文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3年4月21日,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部分监事调整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傅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傅军先生,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新钢公司第二炼
铁厂副厂长、第一炼铁厂副厂长、销售部副经理、销售部党委书记、营销中心党委书记、技术
中心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新钢集团维检中心党委书记、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
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3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对资产进行
报废处置。公司当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283.17万元,资产处置损失-2,246.
9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17,036.23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净利润的10%。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居家休养费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辞退福利等相关费用的概述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改革发展需要,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有关规定,对提前退出工作岗位人员计提员工居家休养、
辞退福利等相关费用。
二、计提依据
因此,在辞退职工时进行居家休养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将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长
期应付职工薪酬,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经职工本人申请、公司审核同意后,对职工自办理完毕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正常退休日期间
需公司承担的内退人员费用进行测算计提。
三、本次计提辞退福利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需计提费用26881.11万元,其中计入当期损益25537.43万元,计入未确认融资费
用1343.68万元,预计减少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25537.43万元。
──────┬──────────────────────────────────
2024-04-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20
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剩余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126895066.19元。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45652149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184782
2.35元(含税),占2023年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94.80%。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更换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
人的联系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江超杰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其
内部工作安排原因,现指派王兵先生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王兵先生,2006年9月14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
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王兵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2024-01-05│其他事项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公司主体信用状况进行了评级。
东方金诚在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年
12月21日出具了《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
2023-12-3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2023年11月14日,公司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因公司现任年审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人力资源协调问题目前尚未进场预审,预计无法按期完
成年度审计;结合公司年度审计情况,为提高效率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审计工作,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提议,拟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沟通,公司已向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和交接工作的要求。就改
聘事项,截至目前没有收到立信会计师的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03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
基金的计提和职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中审众环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7次。
(2)39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3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字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洁滢,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超杰,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梓豪、签字注册会计师樊洁滢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超
杰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