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82 新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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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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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12-09│ 6.89│ 9900.00万│
├───────────┼───────────┼───────────┼───────────┤
│配股 │ 1999-10-26│ 7.50│ 9243.76万│
├───────────┼───────────┼───────────┼───────────┤
│增发 │ 2007-10-28│ 6.71│ 67.11亿│
├───────────┼───────────┼───────────┼───────────┤
│增发 │ 2007-11-30│ 10.00│ 19.52亿│
├───────────┼───────────┼───────────┼───────────┤
│可转债 │ 2008-08-21│ 100.00│ 27.07亿│
├───────────┼───────────┼───────────┼───────────┤
│增发 │ 2017-10-24│ 4.38│ 17.3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5│ 2.15│ 7931.3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31│ 2.14│ 316.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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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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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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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钢建设有限责│ ---│ ---│ 100.00│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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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新物流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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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新钢优特钢带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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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新钢商业保理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新余新钢投资管理公│ ---│ ---│ 100.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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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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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效利用煤气发电项│ 12.60亿│ 9954.67万│ 6.71亿│ 101.65│ 7.45亿│ ---│
│目 │ │ │ │ │ │ │
├─────────┼──────┼─────┼─────┼─────┼─────┼──────┤
│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 6.00亿│ 7193.21万│ 6.00亿│ 100.00│ ---│ ---│
│地改造项目 │ │ │ │ │ │ │
├─────────┼──────┼─────┼─────┼─────┼─────┼──────┤
│偿还银行贷款 │ 5.00亿│ 0.00│ 5.00亿│ 100.00│ ---│ ---│
├─────────┼──────┼─────┼─────┼─────┼─────┼──────┤
│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 0.00│ 7193.21万│ 6.00亿│ 100.00│ ---│ ---│
│地改造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欧冶链金(江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西联天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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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新吉电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西新实冶金炉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余新钢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天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余新钢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中国中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欧冶链金(江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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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西联天结构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西新实冶金炉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江西新吉电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州天新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燃材料和动力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08 │
├──────┼────────────────────────────────────────┤
│关联方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和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新余钢铁股│
│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
│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公司在财务│
│ │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31日,并 │
│ │不再自动续期。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
│ │ 宝武财务公司和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
│ │一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 │服务协议》。 │
│ │ 该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 │
│ │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
│ │ 根据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及相关交易 │
│ │上限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股东会在审议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议│
│ │案时,本公司关联股东新钢集团须回避表决。 │
└──────┴────────────────────────────────────────┘
┌──────┬────────────────────────────────────────┐
│公告日期 │2025-12-13 │
├──────┼────────────────────────────────────────┤
│关联方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或控制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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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4.50亿 14.11 --- 2017-12-29
─────────────────────────────────────────────────
合计 4.50亿 14.11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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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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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3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钢股份总部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建荣先生因公务出差以视频方式参会。
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刘坚锋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3位独立董事全部列席;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
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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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
本次业绩预告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1.1条中“(一)净利润为负
值”的情形。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300万元到-58,800万元。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1,500万元
到-69,000万元。
二季度,预计2026年二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7200
万元到9900万元,较一季度扭亏为盈,公司钢铁主业盈利情况改善。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1,300万元
到-58,800万元,将出现亏损。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71,500万元到-6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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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3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组织优
化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组织机构调整内容
(一)成立炼钢部
1.将厚板事业部和硅钢薄板事业部所属的炼钢作业区、运行作业区和连铸作业区成建制划
转至炼钢部,将2个运行作业区合并成1个,新设特钢连铸作业区,共设置6个作业区;另设综
合管理室、安全管理室、生产管理室、技术质量室、设备环保室等5个管理室。
2.将技术中心现有炼钢管理室的炼钢管理相关职能也一并划入炼钢部,撤销技术中心炼钢
管理室。
3.厚板事业部、硅钢薄板事业部的其他内设机构保持不变。
(二)将炼铁事业部更名为炼铁部。统一负责高炉冶炼、原料制备(烧结/球团)、铁水
预处理等全流程生产运行,更名为炼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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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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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
鉴于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将回购注销本次不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2081000股限制性股票。2、鉴于7名激励对象公司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60000股将由公司
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841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841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184022149
股变更为3170181149股,注册资本由3184022149元变更为3170181149元。(最终股本变动数据
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
-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
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冶金
路1号)
2、申报时间:2026年6月30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晏莉、韩戈
4、联系电话:0790-6292961
5、传真:0790-6294999
6、联系邮箱:ir_6007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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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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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首期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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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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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钢股份300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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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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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辞退福利的背景
随着公司产线集约化和装备智能化水平的提升,为破解企业人员冗余、岗位适配度不足等
问题,公司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畅通员工合理退出渠道,落实市场化用人机制要求,公
司对部分岗位采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实现人员结构优化,提升人事管理效率和运营效能
。
二、计提依据
本次公司向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符合上述准则中“辞退福利”
的定义范畴,列入辞退福利科目核算。
三、本次计提辞退福利费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为670人,计提辞退福利2.01亿元,预计减少公司2026年
一季度税前利润2.01亿元。本次计提辞退福利费用,系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需要
,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合理调整、员工自愿、双方协商一致、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长远来看,此举将提升公司人均产钢效能、吨钢盈利能力及整体运营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
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计提辞退福利相关费用的审议程序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辞退福利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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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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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相关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实
际,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提质增效,增进价值认同,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暨提
质增效重回报计划(简称“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基本情况
新钢股份2026年估值提升计划,立足公司“打造绿色精品钢铁与先进金属新材料双一流示
范企业”的战略定位,紧扣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导向,围绕生产经营提质增效、股东回报机制
优化、股份市值稳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升级及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五大核心方向,进一步增强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经营质量与发展潜力,切实增强
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一)触发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
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
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
露。
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表现,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对应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0日
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3.11元/股至4.76元/股,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45元,2025
年4月2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变动区间为3.37元/股至4.73元/股,均低于2024年经
审计每股净资产8.31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本计划暨方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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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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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期,公司独立董事胡晓东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
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胡晓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黄铁山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黄铁山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及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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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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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
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一季度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
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当
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55.47万元,将减少公司2026年度一季度净利润1,355.
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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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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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
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
、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当期信
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711.8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16,711.
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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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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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股东回报政策的一致
性和稳定性,积极、稳定回报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公司未来三
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如下。
一、规划制定原则
(一)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切实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二)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与论证过程中,已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
二、考虑因素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立足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基
础上,以及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健全现金分红回报机制,确保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
理性和稳定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董事会将充分考虑增加
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
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按母公司报表口径),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度)每一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
金红利)应不低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50%。公司以现金支付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
、集中竞价方式等实施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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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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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组织优
化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二级单位调整
(一)撤销废钢中心机构设置。为优化废钢采购统筹管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运行需要,
撤销废钢中心,其职能及人员划归原料采购部。
(二)撤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为提升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运作,对财务机构
进行优化调整,撤销财务共享服务中心。
二、调整组织机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组织机构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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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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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
如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剩余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365066.12万元。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84022149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2984.30万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967.0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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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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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股份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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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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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新钢股份董事会,现提名黄铁山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
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未出任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
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的相关规定(如适用);(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
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
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
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
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
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
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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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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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管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
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的津贴为税
前每年12万元,外部董事参照执行。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职责领取薪酬,以岗定薪,不另发
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年度发放董事津贴,津贴金额及
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按照《新钢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
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
位职责和市场薪资情况制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
确定。公司可以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的年度奖金,由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
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税费由公司统一代扣代
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
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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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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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股东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的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取消股东会的召开日期:2026年1月23日
3.取消的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原因
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原定于2026年1
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因关联交易和资金管理方面工作统筹安排,经慎重考虑,公
司决定取消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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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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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选举,孟
海波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孟海波先生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声明:孟海波先生任职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孟海波:男,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历任新钢公司第一炼
铁厂一级科员、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公司工会业务主管、三级主任管理师,公司团委副书
记;202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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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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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新余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公司在财务公
司的最高存款余额上限为人民币2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31日,并不再
自动续期。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宝武财务公司和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
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
该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31日。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
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根据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及相关交易上
限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股东会在审议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
,本公司关联股东新钢集团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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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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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月23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23
日至2026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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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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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新钢股份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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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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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新余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武财
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具体内容以双
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宝武财务公司和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构成《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
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与宝武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
该协议有效期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31日;协议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本协议自
动续期1年。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余额每日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根据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的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及相关交易上
限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会的批准,股东会在审议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
,本公司关联股东新钢集团须回避表决。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甲方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向乙方依法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结算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甲方根据乙方指令为其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
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收费价格指导要求
,按市场化原则由双方自行协商。
2.存款服务
(1)乙方在甲方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存款
账户。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利
率厘定,不低于中国国内四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同期同类平
均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
3.信贷服务
(1)甲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结合自身
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乙方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为乙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
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等信贷业务给予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
率,参照乙方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协商确定。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甲方可在经营范围内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
甲、乙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的协议。
(2)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甲、乙双方
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
5.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照其内部风险控制和业务审批流程对乙方在上述服务范围内提出
具体服务需求的交易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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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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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5-022)。
近日,公司接到中审众环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原委派吴梓豪、樊洁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动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赵亮、夏敏接替吴梓豪、樊洁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
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夏敏。
(一)基本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亮
赵亮,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敏
夏敏,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赵亮、夏敏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
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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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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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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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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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48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完成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有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31日,向符合条件的
9名激励对象授予14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14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
事前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激励计划实际的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5年10月31日。
(二)实际授予数量:148万股。
(三)实际授予人数:9名。
(四)授予价格:2.1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新钢股份A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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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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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
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2020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金和滞纳金合计13755.3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本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
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
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55.
32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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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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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3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48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14元/股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首期A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有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3、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4、2025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
议。
5、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
7、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8、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
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的
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
出重大异议;
(3)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4)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2)违反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
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
的;
(5)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7)最近12个月内因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9)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31日。
2、预留授予数量:148万股。
3、预留授予人数:9名。
4、预留授予价格:2.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定向发行的新钢股份A股普通股。
6、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处理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七十二个月。
(2)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为限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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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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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如下
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二)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新钢股份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等相关议案。
(三)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
(四)2025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8日在公司内部
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
异议。
(五)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
(七)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钢股份2024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并于2025年7月18日实施完成。
根据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授予价格=2.15-0.01=2.14元/股。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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