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91 京能置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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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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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璟房地产开发│ 155000.00│ ---│ 100.00│ ---│ -70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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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 328.12│ ---│ ---│ 978.9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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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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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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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金泰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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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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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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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丰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丰璟公司”)拟与北京金泰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卓越物业”│
│ │)签订西贤嘉苑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金额852.98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过去12个月丰璟公司与金泰卓越物业进行的交易:共0次,总计0元; │
│ │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丰璟公司开发的西贤嘉苑项目售楼处计划于近期正式开盘销售,│
│ │为保证售楼处日常运营,需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丰璟公司拟与金泰卓越物业签订西│
│ │贤嘉苑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 │
│ │ (二)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
│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金泰卓越物│
│ │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西贤嘉苑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的议案》。 │
│ │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
│ │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共3次,共计321.68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
│ │值的0.5%。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金泰卓越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北京金泰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9414628L,成立时间│
│ │:2010年1月13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12幢4层403室│
│ │,法定代表人:秦旭,注册资本1200万,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供热服务(燃煤、燃油生产除│
│ │外),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劳务 │
│ │服务;房地产经纪,酒店管理;出租办公用房;饮品制售、洗衣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
│ │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汽车配件│
│ │、针织纺品、服装鞋帽、箱包、钟表、眼镜、化妆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文化用品、体│
│ │育用品、手机及配件、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电子游艺);销售│
│ │食品;零售烟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零售烟草以 │
│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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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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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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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天津蓝光宝│ 1.5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珩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 │发有限责任│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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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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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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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许
群娥女士(简历附后)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监事会换届之日止(即自2024年12月25日起至2027年8月21日止)。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许群娥女士,现年42岁,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
部长。曾任北京太阳宫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高
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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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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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
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2023年度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
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3年度,致同所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
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0.35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
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
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
监督管理措施1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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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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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李
心福先生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24年8月2
2日起至2027年8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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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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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昝荣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
会换届之日止(即自2024年8月22日起至2027年8月2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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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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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丰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丰璟公司”)拟与北京金泰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卓越物业”)签
订西贤嘉苑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金额852.98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丰璟公司与金泰卓越物业进行的交易:共0次,总计0元;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丰璟公司开发的西贤嘉苑项目售楼处计划于近期正式开盘销售,为
保证售楼处日常运营,需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服务,丰璟公司拟与金泰卓越物业签订西贤嘉
苑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
(二)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回
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金泰卓越物业管
理有限公司签订西贤嘉苑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的议案》。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发
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共3次,共计321.68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金泰卓越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金泰卓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9414628L,成立时间:
2010年1月13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2号12幢4层403室,法
定代表人:秦旭,注册资本1200万,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供热服务(燃煤、燃油生产除外),
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房
地产经纪,酒店管理;出租办公用房;饮品制售、洗衣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机动
车公共停车场管理;企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销售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汽车配件、针织纺品
、服装鞋帽、箱包、钟表、眼镜、化妆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手机
及配件、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儿童室内游戏娱乐服务(不含电子游艺);销售食品;零售烟草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零售烟草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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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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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5000万元到-7000万元。
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事项预计影响金额为12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后,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5120万元到-712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
万元到-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同比减亏3000万元到5000万元。
2.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120万元到-71
20万元。
(三)本次业绩预告情况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95.3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039.63万元。
(二)每股收益:-0.23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本期可结转项目较少,本期结转规模较小;2.公司本期费用化支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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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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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
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
六次职代会第一次联席会,选举王贺杰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保持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后续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王贺杰女士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
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贺杰女士,1971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政工师。现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
席、党总支副书记、党群部门党支部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曾任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党群
工作部副部长;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石景山热电厂行政管理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工作部经理
、涿州热电总经理工作部经理、石景山热电厂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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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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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七章“应当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六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资产减值”相关要求,“上市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绝对值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
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34,116
.04万元,转回减值准备605.1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5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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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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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本。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亏损,未实现盈利,
故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保障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和资金
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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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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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一)申请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借款40亿元,利率不
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用于公司归还存量债务及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具体期限及利率以
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提款。
(二)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由京能集团提供担保,无担
保费用,用于降低资金成本,归还存量债务本息等,具体期限及利率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56条,上述融资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
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对于融资计划中具体事项,后续发生时将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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