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91 京能置业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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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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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 │ 328.12│ ---│ ---│ 951.1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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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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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1 │交易金额(元)│1836.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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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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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大厦B1层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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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海文天桌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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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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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国电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 │8号天创科技大厦(以下简称“天科大厦”)B1层资产,成交价格为1836万元。 │
│ │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北京海文天桌球俱乐部管理有限│
│ │公司成为受让方,公司与北京海文天桌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 │,天科大厦B1层资产的最终成交价格为1836万元。 │
│ │ 近日,公司已收到北京海文天桌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交易款1836万元,公司本│
│ │次转让天科大厦B1层资产项目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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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5-23 │交易金额(元)│26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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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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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大厦-2、-3层地下车库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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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驿丰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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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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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置业”)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房地产开│
│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其所持北京市│
│ │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以下简称“天科大厦”)-2、-3层地下车库资产,成交 │
│ │价格为2650万元。 │
│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
│ │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天创科技大厦资产。挂牌价原则上不低于评│
│ │估价格5552.16万元(其中B1层为2621.84万元,B2层1250.51万元,B3层为1679.81万元),│
│ │评估值以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机构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经公司第│
│ │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将国电公司所持天科大厦资产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转│
│ │让挂牌底价调整为4996.95万元(其中B1层为2359.66万元,B2层1125.46万元,B3层为1511.│
│ │83万元)。详细内容见2022年8月26日及2023年3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
│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 │
│ │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22-029号)、《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出售资产│
│ │的进展公告》(临2023-004号)。 │
│ │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动态报价结果通知书》,北京驿丰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成为│
│ │受让方,公司与北京驿丰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天科大厦-2、-3│
│ │层地下车库资产的最终成交价格为2650万元(其中,-2层地下车库转让项目成交价格为1130│
│ │万元,-3层地下车库转让项目成交价格为1520万元)。 │
│ │ 近日,标的资产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收到北京驿丰停车管理有限│
│ │公司支付的交易款2650万元,公司本次转让天科大厦-2、-3层地下车库项目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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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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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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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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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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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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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 │能信息公司”)签订浪潮财务系统运维服务合同,合同金额20.14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京能信息公司进行的交易:共5次,总计498.24万元; │
│ │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为保障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报账系统的正常运行,│
│ │公司拟与京能信息公司签订浪潮财务系统运维服务合同。京能信息公司提供浪潮GS7财务核 │
│ │算系统运维、数据库维护及数据备份服务、开展系统安全检测及修复、系统日常监测,对硬│
│ │件按实施方案进行安装调试、配合公司进行系统安全认证等相关工作。 │
│ │ (二)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
│ │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浪潮财务系统│
│ │运维服务合同的议案》。 │
│ │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京能集团系统内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共29│
│ │次,共计1810.33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京能信息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99944352,成立时间为20│
│ │06年5月30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2层,法定代 │
│ │表人为胡耀宇,注册资本为3000万,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
│ │;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
│ │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 │
│ │业承包;计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股东为北京│
│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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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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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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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天津蓝光宝│ 3214.89万│人民币 │2023-04-27│2025-10-25│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珩房地产开│ │ │ │ │担保 │ │ │
│ │发有限责任│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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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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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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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融资计划
(一)申请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借款40亿元,利率不
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用于公司归还存量债务及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求,具体期限及利率以
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分次提款。
(二)2024年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20亿元,由京能集团提供担保,无担
保费用,用于降低资金成本,归还存量债务本息等,具体期限及利率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56条,上述融资事项豁免按照关联交
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四)对于融资计划中具体事项,后续发生时将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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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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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京能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优化退出工作方案,对退出工作实施路径、
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优化。
一、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事项履行延期的说明
2006年6月,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置业”)控股股东北京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作出避免、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的承诺,期限为长期。
2014年,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京能集团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以下简称“京煤集团”)进行了合并,导致京煤集团下属企业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地产”)与公司形成了同业竞争。金泰地产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
本15.6亿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商品房及工矿棚改安置房开发。
两个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京能集团认真履行避免、消除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承诺,对于因政策性原因造成的上述同业竞争问题,京能集团多次研究解决途径,制定解决方
案,审议通过了《北京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退出
计划),并由京能置业于2021年1月21日发布了《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同业竞
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自公告发布以来,京能集团通过各种方式推进金泰地产问题的解决,一是不再允许金泰地
产拓展新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尽快处置原开发业务形成的资产;二是不再允许金泰地产获得新
的商业贷款等,维持现有的资金规模,逐步降低带息负债;三是通过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注
销、破产清算等方式,积极推动金泰地产权属的15个项目公司的退出。另外,2021年12月,京
能置业将京能(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消除了与
金泰地产物业管理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泰地产退出工作在资产去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降低负债规模
、员工安置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通过实施股权转让、吸收合并、清算注销等多种退出方式,
完成6家子公司退出工作。
另有2个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至挂牌截止日没有意向受让方。
对于剩余未退出的项目,虽经多方努力,但由于这些项目存在着大量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
,大量司法诉讼或潜在的司法诉讼纠纷,解决难度非常大;项目公司高额负债,已资不抵债,
股权无受让方;职工安置困难,维稳压力大,房屋后期维保责任大,地方政府不易同意国有房
地产公司破产清算等诸多因素,致使这些项目基本无退出路径,退出工作困难重重。
针对以上情况,京能集团遵循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平稳有序、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原则
,务实推动退出计划。结合金泰地产项目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国资委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
规定,秉承积极、审慎、稳妥的态度,推进金泰地产的退出工作。优化、完善、调整剩余退出
项目的工作方案,从资产去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法律诉讼、股权退出及人员安置等方面完
善了具体实施计划,着力加大资产去化强度,加快资金回流速度;通过司法诉讼等方式,加大
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为股权转让、清算注销扫清障碍;做好人员分流安置,维持好项目公
司退出前的稳定工作,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根据调整后的方案,计划在2028年底前完成金
泰地产的全面退出工作,以消除金泰地产与京能置业的同业竞争。
京能集团将继续严格控制金泰地产及权属公司业务的开展,将其业务限制在仅对现有资产
的处置上,防止其与公司形成新的同业竞争,对于增量地产项目,由京能置业公司负责开发建
设。京能集团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事项履行延
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事项履行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延期有助于控股股东消除同业
竞争事项的继续履行,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事项履行延期的
议案》。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消除同业竞争事项履行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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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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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置业”)为保障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云泰”)到期债务偿还,拟向京能云泰提供借款不超过5000万
元,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具体期限及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保障京能云泰到期债务偿还,拟向京能云泰提供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借款利率不
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具体期限及利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京能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三)资助目的
为支持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偿债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
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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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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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丰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
目公司”)。
投资金额:不高于15.5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尚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本次对外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项目开发可能受国家房地产政策影响,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和管理风
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利用自身经营及管理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积极有效防
范和降低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于2024年1月4日由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置业”或“公司”)以
38.41亿元成功竞得。根据挂牌文件要求,竞买成功后,竞得人应在出让宗地所在区(县)成
立一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项目公司,进行该出让宗地的开发建设。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
大瓦窑L44地块项目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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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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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
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购买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投保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4.保费:不超过40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后续续保或重新投保可
根据市场价格协商调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
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者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投保相关的其
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强化
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职履责,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及经营
成果带来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且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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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5│购销商品或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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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4日,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出具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公司以38.41亿元竞得北京市
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大瓦窑馨城项目二期DWY-L44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挂牌文
件编号:京土储挂(丰)[2023]068号),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东至规划产业用
地,南至规划绿地,西至大瓦窑中路,北至规划大瓦窑三号路。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30073.51
2平方米,地上建筑规模90221平方米,用地容积率3.0,土地用途为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上述事项之前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业务指引》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公司暂缓披露了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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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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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能信息公司”)签订浪潮财务系统运维服务合同,合同金额20.1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京能信息公司进行的交易:共5次,总计498.24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保障经营工作正常开展,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务报账系统的正常运行,公
司拟与京能信息公司签订浪潮财务系统运维服务合同。京能信息公司提供浪潮GS7财务核算系
统运维、数据库维护及数据备份服务、开展系统安全检测及修复、系统日常监测,对硬件按实
施方案进行安装调试、配合公司进行系统安全认证等相关工作。
(二)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在关联董事刘德江先生、孙力先生回
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浪潮财务系统运维
服务合同的议案》。
(三)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与京能集团系统内公司发生的未披露的关联交易共29次
,共计1810.33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能信息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99944352,成立时间为2006
年5月30日,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2号院3号楼2层,法定代表人
为胡耀宇,注册资本为3000万,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推广;计算
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
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专业承包;计
算机技术培训;软件开发;委托生产加工电子产品;经营电信业务。股东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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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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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
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2022年度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
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
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2年年审
挂牌公司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
业风险基金1088.9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
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
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冰,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王怀发,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2023年度审计费用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专业服务范围、所承
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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