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794 保税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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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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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 5000.00│ ---│ 100.00│ ---│ -74.16│ 人民币│
│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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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张保扬子贸易有│ 3000.00│ ---│ 100.00│ ---│ 26.0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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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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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6639.3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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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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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张家港保税区北区85559.10平方米的│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土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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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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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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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华泰│
│ │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化工”)拟以自有资金6639.39万元向张家港保税港区 │
│ │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港务”)购买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85559.10平方米的土地│
│ │使用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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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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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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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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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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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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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华泰│
│ │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化工”)拟以自有资金6639.39万元向张家港保税港区 │
│ │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港务”)购买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区85559.10平方米的土地│
│ │使用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 │ 保税港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资产”│
│ │)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共发生1笔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 │
│ │计1938.00万元,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出于整合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
│ │)后方储罐库区资源,发挥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提升长江国际的储能的目的,2013年9月 │
│ │长江国际子公司华泰化工与保税港务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以1938.00万元/年的价格租│
│ │用交易标的,用于液体化工储罐的建设,该液体化工储罐于2016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后 │
│ │根据经营需要,华泰化工继续以1938.00万元/年的价格向保税港务租用交易标的,租赁合同│
│ │一年一签,租赁期限至2025年2月28日止。 │
│ │ 为保障长江国际液体化工储能的稳定,巩固公司传统物流规模,同时减少以后年度的关│
│ │联交易,华泰化工拟使用自有资金6639.39万元向保税港务购买交易标的。 │
│ │ 根据张家港市鸿盛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张鸿土估(2024│
│ │)(估)字第B0829号】,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6639.39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
│ │,本次交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交易价格为6639.39万元,并于2024年10月28日签订了《 │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
│ │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华泰化工购买│
│ │保税港务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其他审│
│ │批程序。 │
│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不存在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
│ │上的情形。 │
│ │ 二、关联人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介绍 │
│ │ 保税港务为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港区港务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311428462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住所:张家港保税港区西区南京路55号 │
│ │ 法定代表人:陈保进 │
│ │ 注册资本:46974.367万元整 │
│ │ 成立日期:2001年9月19日 │
│ │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
│ │卸、堆放、拆装箱;(限按许可证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
│ │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际货运代理;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企│
│ │业间的贸易;对所存货物进行流通性简单加工,与物流相关的服务、仓储(含冷冻食品仓储│
│ │)、分拨(仓储待消防验收合格方可经营),受托从事货物的监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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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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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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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
获悉其名称由“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集
团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法定代表人:丁琪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2746242313W
5、注册资本:585000万元整
6、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611室
7、经营范围:投资、资本运作与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述工商变更事项仅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名称
变化,不涉及其他基本信息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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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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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16日注销存
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2000000股回购股份,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2152157股变更为1200152157股。
(一)回购股份注销原因
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00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8日分别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00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
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日分别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2025-004)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
08)。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
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上述债
权申报期限已于2025年4月15日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
4月16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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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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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990840.95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
,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总计36004564.71元;加上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48006086.28元(含税),公司2024年
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010650.99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比例为40.0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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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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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2
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00000股
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2152157股减少为1200152157股,注册资本将由1212152157元减
少为120015215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
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起至45日内(现场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至17
: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石化交易大厦27楼
3、联系人:陆鑫涛
4、联系电话:0512-58327235
5、联系邮箱:luxt@zftc.net
6、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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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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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为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和汇率变动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授权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
交易场所、交易品种、交易规模:子公司保税贸易将通过期货交易所开展大宗商品的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3亿元。子公司
保税贸易开展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美元等交易币种时,将与授信合作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任意时间余额为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授权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已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开展套期保值和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但仍可能存在一定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方式及目的
子公司保税贸易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的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减少市场风险
,保税贸易通过在期货市场采取反向操作策略,锁定未来价格水平,从而规避大宗商品价格剧
烈波动带来的风险,并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
子公司保税贸易供应链管理业务涉及美元等交易币种,汇率的波动可能对保税贸易的经营
业绩构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出口业务中汇率波动风险,保税贸易与授信合作银行开展远期
结售汇业务,明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种类、金额、汇率及期限。到期之际,保税
贸易将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结售汇业务,从而确保当期结售汇成本得以锁定。
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均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套期保值: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不超过3亿元;
远期结售汇: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
(三)资金来源
子公司保税贸易自有资金或抵减授信合作银行对保税贸易的授信额度。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保税贸易开展套期保值及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同时受期货市场相关因素影响,大宗商品衍生品
价格的波动时间、波动幅度与现货价格并不一致。极端情况下,政策风险或非理性的市场可能
导致系统性风险。
2、流动性风险:市场成交量不足导致无法及时交割,行情急剧变化资金未能及时补足的
流动性风险。
3、操作风险: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无法控制和不
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人为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指定专人
跟踪监督业务交易情况,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交易额不得超过经公司批准的授权额度上
限。
2、公司制定了《衍生金融工具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
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3、公司选择的交易机构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和机构,所选业务需紧密贴合公司主营业务,严禁涉足风险及定价难以评估的复杂业务。
4、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制定以下具体交易控制措施:(1)开展业务前,公司商务员须
先考虑开仓数量、采购总额等具体方案并形成书面操作策略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展业务
,负责交易的商务人员需及时从期货公司获取交易单据,并妥善保存相关记录。(2)对开设
在期货公司的账户进行严格管理,明确期现套利业务交易限额,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
,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5、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日常经营需要为前提,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期、
付汇期及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及业务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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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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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
拟注销股份数量: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1
2152157股减少为1200152157股,注册资本将由1212152157元减少为1200152157元。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00000股股份用途由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97元/股。
2022年6月23日,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
回购最高价格3.3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24元/股,回购均价3.3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9673948.3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和2022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临2022-030
)和《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临2022-034)。
截至目前,上述已回购股份12000000股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暂未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公司根据资本市场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升每股收益水平,
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000000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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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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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属于风险评级较低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较大,故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投资目的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和金融产品投资。
(二)投资金额
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
国债逆回购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12日,公司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短期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公司对短期闲置资金的合理投放可以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展业务范围,更好地服务于客户,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
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
性金融资产”,将产生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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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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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
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凯米”)持有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科技”或“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338882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7.7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胜帮凯米计划自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363645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4243043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1215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1%。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的
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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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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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税科技
”)子公司张家港扬子江保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税贸易”)、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
际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国际”)、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外服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扬州石化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石化”)
本次担保事项金额合计: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20亿元(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1
亿元);为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出具担保函。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外担保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保税贸易2024年度经保税科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授信额度为人民
币20亿元(实际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20亿元),结合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申请2025年
度的银行授信额度维持人民币20亿元不变,并在授信额度内开展银行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等筹资业务。公司为上述2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中担保期限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5亿元,其余担保期限均不得超过一年,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保税贸易与银
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为控股子公司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
为满足子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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