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04 *ST鹏博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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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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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粤海 │ 18825.24│ ---│ 49.00│ ---│ ---│ 人民币│
├─────────┼─────┼─────┼─────┼─────┼──────┼──────┤
│青岛粤鹏 │ 18415.02│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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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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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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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有息负债 │ 16.81亿│ 0.00│ 16.21亿│ 96.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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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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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 1.70亿 10.28 100.00 2023-07-20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15亿 6.94 99.99 2022-04-21
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 8516.48万 5.14 100.00 2024-01-25
司
北京通灵通电讯技术有限公 2895.00万 2.05 --- 2017-01-26
司
杨学平 1150.00万 0.80 99.46 2019-09-10
深圳市云益晖投资有限公司 930.30万 0.55 100.00 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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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20亿 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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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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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5 │质押股数(万股) │85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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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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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四川邦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1-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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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2日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质押了8516.4834万股给四川邦诺企业咨 │
│ │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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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7-20 │质押股数(万股) │1703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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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10.28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8 │质押截止日 │2028-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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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17032.9667万股给西昌月亮之上旅游│
│ │发展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07-20 │质押股数(万股) │851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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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5.14 │
├────────┼──────────────┴────────┴──────────────┤
│股东名称 │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07-18 │质押截止日 │2028-07-19 │
├────────┼──────────────┼────────┼──────────────┤
│实际解押日 │2024-01-22 │解押股数(万股) │8516.48 │
├────────┼──────────────┴────────┴──────────────┤
│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18日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质押了8516.4834万股给西昌月亮之上旅 │
│ │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2024年01月22日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516.483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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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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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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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欣鹏运 │ 11.20亿│人民币 │2021-10-29│--- │连带责任│否 │是 │
│传媒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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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和光一至 │ 5.20亿│人民币 │2021-10-29│--- │连带责任│否 │是 │
│传媒集团股│ │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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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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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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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
024010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7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生通知,杨学平先生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1号)。告知书内容如下:“因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11月17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
先生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
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状况正常。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经济参考报》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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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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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鹏
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示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6号)(
以下简称“《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的主要内容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学平、吕卫团、徐战岗、吴文涛:经查,你公司
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4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约为31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约为-3495万元。2024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预计净利润约-9325万元,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12919万元。2024年4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
23年年报,2023年净利润-9324.5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12919.06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信息披
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文涛对公司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设立全资孙公司、投资参股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6月21日,你公司全资子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
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孙公司青岛粤鹏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鹏),实缴注
册资本2600万美元。2023年6月25日,青岛粤鹏投资参股公司青岛粤海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粤海),出资49000万元人民币。2023年7月5日,青岛粤鹏向青岛粤海出资18825.2
4万元人民币。你公司直至2024年4月30日才进行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时任董秘吴文涛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三)子公司出售事项未履行披露义务
2024年4月1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有关信访举报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2024
年1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时任董秘
吴文涛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及第五十二条,我局
决定,对你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学平、时任总经理吕卫团、财务总监徐战岗、时任董秘吴
文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收到上述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监管局的
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认真吸取教训,加
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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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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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
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全体参会代表一致推选马欣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欣,女,1973年生,本科学历。历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事业部市场主管、市场部副
经理。2001年6月加入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业务发展
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等职务。2013年随长城宽带加入鹏博士,历任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公
共事务部经理、公共关系副总监等职务。
2024年5月任公司公共关系总监。2024年8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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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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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鹏运”)、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和光一至”)、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深圳市聚达苑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达苑”)、深圳市云益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益晖”)
、深圳市弘达基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达基业”)与杨学平先生为一致
行动人。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19036266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5.28%
,其中已冻结股份数量为413871432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4.97%。
2、公司收到通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川0
1执保82号之十二),关于和光一至所持有股份的轮候冻结已解除。
关于四川邦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邦诺”)与和光一至等借款合同纠纷一
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川01民初192号之三民事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本次解除对和光一至持有的公司85164834股股票及现金红利、生产孳息的冻结。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和光一至持有公司股份851648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
4%。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后,和光一至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数量为80000000股,占其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3.9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截止本公告日,结合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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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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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
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鹏运”)、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和光一至”)、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深圳市聚达苑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达苑”)、深圳市云益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益晖”)、深
圳市弘达基业信息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达基业”)与杨学平先生为一致行动
人。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419036266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5.28%,其
中已冻结股份数量为419036266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25.28%。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鹏博实业持有的股份被司法裁定轮候冻结,主
要依据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4)沪74民初763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冻结。截止本公告日,结
合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冻结情况,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存在不确
定性。
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及其一致行动人鹏博实业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于2024年10月15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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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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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人民币100873472.95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
实现债权费用等)。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部分已结案的诉讼、已执行的诉讼,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
行会计处理;尚未判决或结案诉讼,正在积极协商和解或诉讼过程中,因此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00873472.95元(未考虑
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67%。现集中
披露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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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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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学忠先生、张范先生、丁建先生为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务。上述人员任期均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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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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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
02302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3年7月1
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3)。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先
生于2023年8月31日签收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4号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杨学平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
案。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4)。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24〕40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8)。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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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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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不
停牌。
公司股票自2024年8月19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鹏博”
,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804”,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仍为“*ST鹏博”;
2、证券代码仍为“600804”;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8月19日。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4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
知书》(处罚字〔2024〕40号),2024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7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新老规则适用的衔接
安排第七条,对于新《上市规则》发布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上市规则》发布后收
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同样适用新《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自收
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据此,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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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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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岚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需补选职工代表监
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全
体参会代表一致推选马欣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马欣女士,1973年生,本科学历。历任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事业部市场主管、市场部副
经理。2001年6月加入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历任市场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业务发展
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等职务。2013年随长城宽带加入鹏博士,历任客户服务中心经理、公
共事务部经理、公共关系副总监等职务。
2024年5月任公司公共关系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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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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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中喜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张增刚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86人
2023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9人
2023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47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37578.08万元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30969.24万元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12391.31万
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房地产;互联网和相关服
务。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7052.11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5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共11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
监管措施共1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饶世旗,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喜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7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香萍,2006年起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17年就职于中喜,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宗龙,2015年起从事
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就职于中喜,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相关人员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39万元,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59万元。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
力量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
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喜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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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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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刘磊,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23年6月21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鹏博士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士香港)出资5000万美元设立全资孙公司青
岛粤鹏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粤鹏),已办理完成设立登记手续,鹏博士香港
已于2023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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