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08 马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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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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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3-11-06│ 3.45│ 23.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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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3-30│ 2.29│ 1.7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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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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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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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 44000.00│ ---│ 11.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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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钢气体科技有│ 27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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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 ---│ ---│ 16.14│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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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上海)商业保│ ---│ ---│ ---│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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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60280.77│ 8795.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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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2855.44│ -2917.2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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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860964.3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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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 │ ---│ ---│ ---│ 10420.2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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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42169.82│ 818.4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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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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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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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马钢(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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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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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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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马钢有限”)以资产作价方式,对其参股公司宝武│
│ │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宝武水务”)进行减资。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9月2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钢有限与宝武水务及其另外18家股东(含公司间接 │
│ │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武集团”),宝武水务及其他股东均为宝武集团│
│ │的附属公司),在上海市宝山区共同签署《宝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协议》。根据协议,│
│ │本次进行减资的股东含马钢有限共3家,其余16家股东不进行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马钢 │
│ │有限持有宝武水务股权比例由14.977%降至3.151%。宝武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他各 │
│ │方均为宝武集团的附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
│ │券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9月22日,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在表决 │
│ │时按规定予以回避,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本次减资。本次减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
│ │ 2、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
│ │ 4、注册资本:人民币5289712.1万元 │
│ │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6、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
│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2024年度主要 │
│ │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33662708.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30613770.57万元;营业收入:9002044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96824.45│
│ │万元。 │
│ │ (二)其他关联方均为宝武集团的附属公司,共17家,包括: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
│ │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工程技│
│ │术集团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上│
│ │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重庆│
│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
│ │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
│ │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减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签署 │
│ │ 1、签署方:宝武水务及其19家股东(宝武水务及其他股东均为宝武集团的附属公司) │
│ │ 2、协议签署日期:2025年9月22日 │
│ │ 3、生效条件:协议于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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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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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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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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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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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就2025-2027年关联交易,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 │
│ │”)于2025年6月20日签署《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 │
│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已回│
│ │避表决。 │
│ │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4年10月30日,公司与中国宝武签署了2025-2027年《产品购销协议》(“原协议” │
│ │),该协议项下交易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交易,于2024│
│ │年12月20日获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确定了公司与中国宝武2025-2027年产 │
│ │品购销相关交易内容及金额上限。 │
│ │ 鉴于公司最新之业务状况,双方同意签订《产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以更新原协议中│
│ │部分交易之金额上限。 │
│ │ 由于中国宝武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
│ │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该补充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与中国宝武签署《产 │
│ │品购销协议补充协议》。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回避,五名│
│ │非关联董事(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事项。此交易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
│ │关联股东表决,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
│ │ 2、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
│ │ 4、注册资本:人民币5289712.1万元 │
│ │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6、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 │
│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7、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资产总额:133662708.29万元;归属于 │
│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0613770.57万元;营业收入:90020449.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 │者净利润:1796824.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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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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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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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价值创造,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
益,公司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
2026年公司将坚持“四化”发展方向与“四有”经营原则,统筹推进算账经营、整合协同
及降本增效等重点工作,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动经营绩效在2025年的基础上持续改
善。一是扎实推进“四大成本”压降,聚焦铁前、能源、物流、质量四大维度实施全链条成本
管控,通过一体化协同、工艺优化与节能改造,多措并举构建低成本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经营
效益。二是扎实推动“四类效率”提升,以“三压减三提升”为抓手,持续提升资金效率、资
产效率、人事效率、运营效率。三是持续夯实“四项基础”管理,狠抓体系能力建设、合规经
营、安全管理、环保管理等关键基础,真正实现向管理要效益。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6年公司将聚焦马钢有限和长江钢铁两大重点子公司,继续加大技术创新与研发投入,
加快高铁车轮等高端产品国产化,聚焦汽车、容器、特钢等领域布局特色产品;以效益为导向
优化品种结构,提升高效益产品市场占比。一是马钢有限,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率力
争达到4.5%,推动新试产品销量达167万吨、实现超额毛利4亿元,加速高铁车轮国产化批量应
用力争销售超3000件;聚焦汽车用钢领域,依托国内最宽铝硅线,打造宽幅铝硅热成型钢特色
产品;热轧产品领域,以横切线+自动探伤设备为特色,布局高端容器板、船板;特钢、型钢
领域,加快能源用钢、超大规格H型钢等高端产品开发。二是长江钢铁,以效益为导向,优化
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力争高强钢销售不低于4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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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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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相关绩效与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
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制订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与薪酬管理
相关规定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依据公司员工薪酬和绩效管理办法,根据
其所在岗位及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考核并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领取固定年度津贴,标准为15
万元/年(税前)。
(4)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职务的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任何薪酬或
津贴。
2、薪酬发放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公司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预支
部分绩效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根据其绩效评价结果结算年度绩效薪酬。建立年度绩
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实施三年递延支付(退休人员可在退休当年一次性支付),具体为本次
绩效奖结算兑现额2026年发放80%,2027年发放10%,2028年发放10%。
(2)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公司依据员工薪酬和绩效管理办法,按月
发放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定时发放独立董事津贴。
(4)董事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或津贴。
(5)董事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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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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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2026年4月24日举行董事
会会议,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按中国会计准则
编制且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业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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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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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867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
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
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中与
马钢股份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
,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
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
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步君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步君先生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蓓女士,自2001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
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杨蓓女士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胡媛媛女士,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
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媛媛女士
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公司支付德勤华永年度审计费人民币273万元(含税价,下同),其中年度财务
审计费为人民币23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34万元。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在2025年度基础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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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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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本年度股利,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审计,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公司2025年利润情况如下:
1、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82亿元,主要系转让马钢有限部分股权确认投资收益人民币
15.69亿元所致,该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予以抵消。截至2025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人民币8.98亿元。
2、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09亿元,公司合并报表未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6亿元。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
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为依据,同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
流状况、偿债能力、未来资金需求(重大投资/现金支出)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科学审慎
决策。鉴于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主要系转让子公司股权确认的一次性投资收益(属
非经常性损益),不具备可持续性且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已抵消,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仍处于亏
损状态。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未来资金需求及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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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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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此宣布,本公司将于2026年3月25日举行董事
会会议,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按中国会计准则
编制且经审计的2025年度业绩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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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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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0亿元到-1.90亿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人民币44.09亿元到44.69亿元。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到1.8亿元。
2.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
.50亿元到-1.9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亏损人民币44.09亿元到44.69亿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72亿元到-2.1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减少亏损人民币40.26亿元到40.8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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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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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
一次联席会议,选举唐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5年12月18日起至第
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唐琪明先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内部董事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唐琪明先生,男,58岁,高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会主席,兼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
席,以及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唐琪明先生于1989年9月加
入本公司,先后担任马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宝武马鞍山总部副总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唐琪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唐琪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过去三年
并未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亦未任职于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将根据董事绩效与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唐琪明先生所担任职务、本公司业绩及
其个人贡献对其年度薪酬进行厘定,并履行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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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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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为2025年度审计师的议案。近期,安永华明被轮换出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武集团”)最新的境内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
构名单。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公司拟不再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同
时,根据招标结果,拟聘任德勤华永接替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
变更事宜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事前沟通,安永华明对此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8670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
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
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中与
马钢股份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
,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
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
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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