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08 马钢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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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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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冶工业品股份有限│ 44000.00│ ---│ 11.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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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钢气体科技有│ 27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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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冶商业保理有限责│ ---│ ---│ 16.14│ ---│ ---│ 人民币│
│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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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上海)商业保│ ---│ ---│ ---│ ---│ ---│ 人民币│
│理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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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460280.77│ 8795.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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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2855.44│ -2917.2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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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860964.35│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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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权投资 │ ---│ ---│ ---│ 10420.24│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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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42169.82│ 818.4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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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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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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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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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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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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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签署2025│
│ │-2027年《产品购销协议》《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公司与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宝武集 │
│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宝武财务公司”)签署2025-2027年《金融服务协议》。 │
│ │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等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已│
│ │回避表决。 │
│ │ 上述协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4年10月30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签署2025-2027年 │
│ │《产品购销协议》《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与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宝武财务公司签署20│
│ │25-2027年《金融服务协议》。由于中国宝武为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 │
│ │控股股东,宝武财务公司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协议项下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
│ │ 在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协议进│
│ │行了讨论,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
│ │含四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等协议。此等协议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
│ │表决,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 │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
│ │ 2、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
│ │ 4、注册资本:5279110.1万人民币 │
│ │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
│ │ 2、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
│ │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
│ │ 4、注册资本:684000万人民币 │
│ │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
│ │ (一)《产品购销协议》 │
│ │ 1、订约方:本公司与中国宝武 │
│ │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 │ 3、主要内容及每年金额上限: │
│ │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销售产品,包括销售钢材﹑钢锭﹑焦 │
│ │粉﹑氧化铁皮﹑冶金辅料﹑材料(不锈钢带、电缆、工具等)及其他产品(劳保、办公用品│
│ │等);销售电﹑生活水﹑工业净水﹑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蒸汽﹑压缩空气﹑其│
│ │他气体及水渣等,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分别为:2025年人民币10415741829元,2026年 │
│ │人民币10834947348元,2027年人民币11075303436元。 │
│ │ (二)《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 │
│ │ 1、订约方:本公司与中国宝武 │
│ │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 │ 3、主要内容及每年金额上限: │
│ │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包括提供委托钢坯加工﹑ │
│ │提供计量、检测、租赁服务、铁路运输等服务,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分别为:2025年人│
│ │民币169579832元,2026年人民币169611977元,2027年人民币169646190元。 │
│ │ (三)《金融服务协议》 │
│ │ 1、订约方: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 │
│ │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 │ 3、主要内容及金额上限: │
│ │ (1)结算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宝武财务公司根据 │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指令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
│ │ (2)存款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自主选择、 │
│ │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
│ │附属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95亿元。 │
│ │ (3)信贷服务:宝武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 │
│ │融监管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支持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
│ │需求,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可以使用宝武财务公司提│
│ │供的综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间,宝│
│ │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每日信贷服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有关信│
│ │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
│ │ (4)其他金融服务:宝武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 │
│ │服务,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
│ │独立的协议。 │
│ │ (5)本协议有效期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宝武财务公司就其他金融服务支付的服务 │
│ │费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就存款服务支付的总 │
│ │利息费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
│ │ 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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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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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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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宝武”)签署20
25-2027年《产品购销协议》《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公司与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宝武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宝武财务公司”)签署2025-2027年《金融服务协议》。
关联人回避情况:该等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已回
避表决。
上述协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10月30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签署2025-2027年《
产品购销协议》《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与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宝武财务公司签署2025-2
027年《金融服务协议》。由于中国宝武为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东,宝武财务公司为中国宝武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
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协议项下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在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公司董事对上述协议进行
了讨论,关联董事蒋育翔先生、毛展宏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回避,五名非关联董事(含四
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等协议。此等协议均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非关联股东表决,
获得批准后方为有效。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2、法定代表人:胡望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4、注册资本:5279110.1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二)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2、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9015
4、注册资本:684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一)《产品购销协议》
1、订约方:本公司与中国宝武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3、主要内容及每年金额上限: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销售产品,包括销售钢材﹑钢锭﹑焦粉
﹑氧化铁皮﹑冶金辅料﹑材料(不锈钢带、电缆、工具等)及其他产品(劳保、办公用品等)
;销售电﹑生活水﹑工业净水﹑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蒸汽﹑压缩空气﹑其他气体
及水渣等,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分别为:2025年人民币10415741829元,2026年人民币108
34947348元,2027年人民币11075303436元。
(二)《提供及接受服务协议》
1、订约方:本公司与中国宝武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3、主要内容及每年金额上限: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包括提供委托钢坯加工﹑提
供计量、检测、租赁服务、铁路运输等服务,各年度金额上限(不含税)分别为:2025年人民币
169579832元,2026年人民币169611977元,2027年人民币169646190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
1、订约方:本公司与宝武财务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2024年10月30日
3、主要内容及金额上限:
(1)结算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宝武财务公司根据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指令提供收款服务和付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存款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并本着自主选择、存
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宝武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其附属
公司在宝武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95亿元。
(3)信贷服务:宝武财务公司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
监管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支持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可以使用宝武财务公司提供的综
合授信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本协议有效期间,宝武财务公
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每日信贷服务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有关信贷服务的具
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宝武财务公司可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
务,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并另行签署独立
的协议。
(5)本协议有效期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宝武财务公司就其他金融服务支付的服务费
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宝武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就存款服务支付的总利息
费每年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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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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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现因管理需要,决定不再继
续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根据招标结果,公司拟聘任安永华明接替毕马威
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师。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沟通,该所
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
,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
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
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
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
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
。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
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
。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
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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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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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马道局先生的辞呈,马道局先生因退休请辞公司监事及
监事会主席职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由
三名监事组成。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应当补选一名监事。经公司控股
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推荐,监事会提名万婷婷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批准,万婷婷女士作为新任监事其任期将自
该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2月1日)止。在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马道局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马道局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马道局先生为
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万婷婷女士:36岁,三级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公司律师,安徽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
士研究生。2015年7月至2017年5月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集团”)法务部综合
法务科、合同管理科法律顾问;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在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综合法规处挂职;2019年7月至2021年8月任公司法务部合同管理模块副主任员;2021年9
月至2022年9月任公司法务部合同管理主任师;2022年9月至2024年10月24日任公司法务部合规
管理室(招标办公室)高级经理;2024年10月24日任马钢集团法律事务部合规管理室(招标办
公室)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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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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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2022年3月9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80号文),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3、2022年3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第一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
其他相关议案。
4、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5、2022年5月10日,公司完成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共授予
限制性股票7505万股,授予人数260人。
6、2022年12月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2年12月29日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
完成回购注销。
7、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3年3月29日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
完成回购注销。
8、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23年8月29日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并
完成回购注销。
9、2024年10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须取得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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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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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廖维全先生因个人原因请辞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主
任,以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廖先
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及股东、债权
人。
廖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
重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应当补选一名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8月2
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曾祥飞女士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曾祥飞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曾女士如当选公
司独立董事,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据此,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前,廖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主任,以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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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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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本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聚焦钢铁主业,
提升经营质量
202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坚持以“四化”(高端化、智能化、
绿色化、高效化)为发展方向,以“四有”(有订单的生产、有边际的产量、有利润的收入、
有现金的利润)为经营纲领,聚焦钢铁主业,致力于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断深入推进
对标找差,下半年经营绩效较上半年明显改善;大力推进“四化”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深化产品结构调整,有序有力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管理,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4年,公司将继续深入落实“四化”“四有”,坚持创新驱动,强化算账经营,以提升
ROE、吨钢毛利为核心,打造最佳经营责任体制,努力提升盈利能力。聚焦结构提高毛利,聚
焦成本优化指标,聚焦效率提升效益。
(一)优化产品结构,实行差异化竞争。深化产品结构调整。发挥重点产品比较优势和区
域优势,细分产品市场,强化产品、技术和服务一体化、组合式营销,扩大市场份额,全年重
点品种钢销量420万吨以上。培育24个核心产品族,实现核心产品占比20%以上,支撑吨钢同口
径增效41.7元以上。
(二)抢抓全球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机遇,提升轮轴产业全球竞争优势。
推进轮轴产业专业化整合,推进弹性车轮产业化和海外市场拓展;面向全球用户,提供轮
轴“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2024年实现车轮年销量超602
万件(含轮对用轮);启动和谐号动车组和时速320公里韩国KTX动车组车轮装车运用考核
。
(三)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位优势,加快建筑用材向工业用材转型。加快推进型钢品
种结构由建材向工业材的转变,重点向铁路、工程机械、光伏、造船等领域拓展延伸,不断增
强产品高端化、绿色化、差异化的竞争优势,巩固国内行业的引领地位。2024年重型H型钢独
有规格达到25万吨。
(四)发挥马钢汽车板产品优势,积极融入安徽发展汽车产业作为首位的产业链供应链行
动。通过定制化生产、差异化服务,主导产品向中高端优化升级,加快在产品结构、渠道结构
、客户结构上突破瓶颈,提升产品质量、拓展产品功能,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
24年拓展汽车板高端客户3个,汽车板产量达到300万吨。
(五)推动特钢产品爬坡增效。拓展特钢营销渠道,完成新特钢各品种试验和开发20个以
上,新特钢产品认证完成30项,拓展新特钢客户15个;加速推进特钢中高端客户开发,提升品
牌溢价能力,扩大车轴钢、高端风电用钢等产品转炉产线认证及批量供货;推行特钢模拟经营
运行模式,集中优势力量解决问题,寻求突破,推动特钢经营绩效快速改善。
(六)推进全流程系统降本,深挖降本创效潜力。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动态优化采购策略
,积极拓展资源渠道,推动采购成本跑赢大盘。坚持低库存运行,提高采购计划制定能力,推
进大宗原燃料采购降本。保持高炉长周期稳定高效顺行,完善高炉体检和预警机制。优化极致
高效组产模式,充分释放优势产线产能,持续做优关键技术经济指标。持续优化设备检修模型
,提高设备功能精度,强化柔性检修、机会检修,减少设备故障率,降低吨钢维修费。
(七)提升效率效能,推动内涵式发展。优化订单分配和产线分工,动态平衡资源,提升
产线运营效率,推动优势机组产量同比再提升1-3%。
以“业财融合”为方向,活化资金管理,减少资金占用,用好用足资金协同优势,提升资
金运作效率。强化内外部协同,最大可能发挥协同效应、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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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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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任天宝先生的辞呈,任天宝先生因退休请辞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
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职务,并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和
公司无任何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任天宝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董事会对任天宝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
表示诚挚的感谢。
任天宝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良好运转,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7月1
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张文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张文洋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2
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获批准,其董事任期将自该次股东大会批准起至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25年12月1日)止。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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