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09 山西汾酒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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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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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 │ 100.00│ ---│ ---│ 471.13│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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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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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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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0,571,723,328.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9,883,010,410.92元,减去分
配2023年度股利5,331,243,650.14元,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5,123,490,089.58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3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
派发现金股利4,391,871,199.2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
7,392,983,185.3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0.39%。经中期和年度两次
方案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7,730,506,904.26元,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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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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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陈鹰先生、余忠良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鹰先生因内部调任至华润
集团,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职务。余忠良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鹰先生、余忠良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鹰先生、余忠良先生在
任职期间所作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武跃飞先生为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5%以上股东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提名王彦先生接替陈鹰
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提名支喆先生接替余忠良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20
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同意提名武跃飞先生、王彦先生、支喆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尚需经过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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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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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2.4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9月30日,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340316031.02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
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截
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2199642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01111986.12
元(含税)。
(二)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
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实施20
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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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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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鑫睿”)持有公司股份1344
14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中:华润创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润创业”)间接持有公司111913697股;华润创业联和基金一期(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联和基金”)间接持有公司22500599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联和基金相关合作协议,其面临基金到期退出安排,需要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华创鑫睿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300000股,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开披露之日起1
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含3个月期满当日)实施。
华润创业将通过华创鑫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将一如既往秉
持国际化视野和并购整合经验,与公司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全力推进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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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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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
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
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对此无异议。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竞争性谈判结果,拟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1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6)首席合伙人:郭澳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
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85名、注册会计师41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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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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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调整原因,王普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普
向先生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弛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开展工作。
张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弛先生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弛,男,1982年7月生,山西文水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历任山西杏花村汾酒集
团市场部办公室负责人、山西杏花村汾酒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主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室副主任。2021年12月至今任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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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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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华创鑫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鑫睿
”)持有公司股份136116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1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
中:华润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创业”)持有华创鑫睿80.62%股份,华润创业联和基
金一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和基金”)持有华创鑫睿19.38%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联和基金相关合作协议,其面临基金到期退出安排,需要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此华创鑫睿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00万股,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开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含3个月期满当日)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改变华润创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
认可,华润创业将通过华创鑫睿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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