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10 神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11-03│ 4.68│ 2.57亿│
├───────────┼───────────┼───────────┼───────────┤
│配股 │ 1997-07-07│ 3.50│ 2.76亿│
├───────────┼───────────┼───────────┼───────────┤
│配股 │ 1998-12-25│ 11.60│ 19.79亿│
├───────────┼───────────┼───────────┼───────────┤
│增发 │ 2020-09-10│ 6.36│ 16.69亿│
├───────────┼───────────┼───────────┼───────────┤
│增发 │ 2021-01-21│ 7.31│ 5.87亿│
├───────────┼───────────┼───────────┼───────────┤
│可转债 │ 2023-03-16│ 100.00│ 29.64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 115200.00│ ---│ 74.22│ ---│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
│神马(宁东)帘子布│ 16876.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 11.00亿│ 1.56亿│ 10.18亿│ 92.58│ ---│ ---│
│氨项目 │ │ │ │ │ │ │
├─────────┼──────┼─────┼─────┼─────┼─────┼──────┤
│3万吨/年1,6己二醇 │ 2.60亿│ 330.27万│ 2.00亿│ 76.79│ 3428.00万│ ---│
│项目 │ │ │ │ │ │ │
├─────────┼──────┼─────┼─────┼─────┼─────┼──────┤
│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 2.40亿│ ---│ 2.40亿│ 100.00│ ---│ ---│
│氨项目 │ │ │ │ │ │ │
├─────────┼──────┼─────┼─────┼─────┼─────┼──────┤
│20万吨/年尼龙6项目│ 3.28亿│ 2403.81万│ 2403.81万│ 7.33│ ---│ ---│
├─────────┼──────┼─────┼─────┼─────┼─────┼──────┤
│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 2.73亿│ 5226.90万│ 5226.90万│ 19.15│ ---│ ---│
├─────────┼──────┼─────┼─────┼─────┼─────┼──────┤
│上市公司偿还债务 │ 5.00亿│ ---│ 4.8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9.00亿│ ---│ 8.60亿│ 99.58│ ---│ ---│
│银行贷款 │ │ │ │ │ │ │
├─────────┼──────┼─────┼─────┼─────┼─────┼──────┤
│其他(已终止项目剩│ 3.99亿│ ---│ ---│ ---│ ---│ ---│
│余资金)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8.00亿│ 8.00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2-28 │交易金额(元)│2.37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45.13%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
│买方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
│ │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尼龙科技”)持有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
│ │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普利材料”)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22172.20万股),收│
│ │购价款为23741.412507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54.87%增加│
│ │至100.00%,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普利│
│ │材料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 │2026-02-28 │交易金额(元)│4185.4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河南│
│ │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49%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 │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
│ │对价,转让价款为4185.402142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首恒新材股权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碳材”)放弃本公司转让首恒新材49│
│ │%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
└──────┴────────────────────────────────────────┘
┌──────┬────────────────┬──────┬────────────────┐
│公告日期 │2025-09-18 │交易金额(元)│6.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战略规划,满足全资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
│ │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发展及运营资金需求,拟以自有资金对融资租赁公│
│ │司增资人民币6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00,00│
│ │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2-28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河南│
│ │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49%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 │
│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
│ │对价,转让价款为4,185.402142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首恒新材股权│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碳材”)放弃本公司转让首恒新材49│
│ │%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恒新材控股股东首山碳材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
│ │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所述交易),公司│
│ │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 │
│ │为27,926.814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 │
│ │万元的3.90%,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
│ │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首恒新材的担保余额为33,256.03万元,上述担保本公司均已按关 │
│ │联方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对上述担保提│
│ │供全额反担保。首恒新材后续新增融资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本公司前述现存已有│
│ │保证合同项下不再新增担保金额。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首恒新材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扭亏无望,其中2023年亏损4,019.51万元,2024年亏损8,│
│ │204.29万元,2025年1-6月亏损5,172.69万元,预计2025年亏损将达到12,834.43万元,已严│
│ │重拖累上市公司业绩,为此,本公司拟将持有的首恒新材49%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国平 │
│ │煤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转让价款为4,185.402142万元│
│ │。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首恒新材股权。首山碳材放弃本公司转让首恒新材│
│ │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 │
│ │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5票,反 │
│ │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和王兵先生就上│
│ │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
│ │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
│ │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恒新材控股股东首山碳材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经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拥有足够的经营净现金流,具备支付本次│
│ │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
│ │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
│ │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
│ │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所述交易),公司│
│ │过去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 │
│ │为27,926.814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 │
│ │万元的3.90%,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
│ │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
└──────┴────────────────────────────────────────┘
┌──────┬────────────────────────────────────────┐
│公告日期 │2026-02-28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中│
│ │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尼龙科技”)持有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
│ │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普利材料”)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22,172.20万股), │
│ │收购价款为23,741.412507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54.87% │
│ │增加至100.00%,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
│ │普利材料的股权。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尼│
│ │龙科技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
│ │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所述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
│ │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为27,926.8146│
│ │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万元的3.90%, │
│ │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 │
│ │会审议。 │
│ │ 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鉴于普利材料近年来盈利能力较强,其中2023年盈利2,996.85万元,2024年盈利1,253.│
│ │89万元,2025年盈利3,040.76万元,为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尼龙科技│
│ │持有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普利材料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22,172.20万股),收购价 │
│ │款为23,741.412507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54.87%增加至1│
│ │00.00%,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普利材│
│ │料的股权。 │
│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 │
│ │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 │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和王 │
│ │兵先生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
│ │有关部门批准 │
│ │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
│ │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所述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
│ │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为27,926.81│
│ │4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万元的3.90% │
│ │,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 │
│ │东会审议。 │
│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61.16%的股权│
│ │,持有神马股份57.08%的股权,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融资租赁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公司在关联方贷款额度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总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出租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神马芳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PINGMEI SHENMA USA(HK)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Pingmei Shenma Korea Limited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Pingmei Shenma America(Canada)Inc.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CHUHEI TRADING CO.,LTD(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平煤神马韩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神马减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平煤神马韩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屹立(苏州)工程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6 │
├──────┼────────────────────────────────────────┤
│关联方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4.12亿│人民币 │2020-05-29│2031-05-28│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2.26亿│人民币 │2024-01-10│2030-01-1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1.58亿│人民币 │2023-07-19│2030-07-21│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1.57亿│人民币 │2021-02-10│2031-11-22│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9800.00万│人民币 │2024-08-06│2028-09-14│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7500.00万│人民币 │2023-04-26│2030-04-26│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7140.00万│人民币 │2021-05-24│2029-06-3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5487.80万│人民币 │2024-11-29│2037-11-28│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5277.51万│人民币 │2022-08-31│2030-08-26│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4895.10万│人民币 │2025-05-08│2029-05-3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4388.68万│人民币 │2025-01-20│2038-01-19│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4375.00万│人民币 │2022-04-25│2029-04-25│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平煤神│ 2516.66万│人民币 │2020-12-28│2029-05-28│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马聚碳材料│ │ │ │ │担保 │ │ │
│ │有限责任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2450.00万│人民币 │2023-07-20│2029-07-20│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980.00万│人民币 │2025-02-24│2026-03-04│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490.00万│人民币 │2025-09-22│2029-09-22│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神马实业股│河南首恒新│ 471.29万│人民币 │2025-03-27│2038-01-27│连带责任│否 │是 │
│份有限公司│材料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会
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王兵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公司董事长李本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安鲁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郭选政先生列席了本
次会议。
──────┬──────────────────────────────────
2026-07-1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库存股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未用于股权
激励的295413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未达标,相应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36000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
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73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完毕后,将同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2954130股库存股份一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669013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669013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注销部分库存股事项
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
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债权人可采用
现场、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
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如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2、申报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375-3921231
5、邮编:467000
6、电子邮箱:shenmagufen600810@126.com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026-07-14│其他事项
──────┴──────────────────────────────────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
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00万元左右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00万元左右
。
(三)本期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15.3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856.60万元。
(二)每股收益:-0.13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受行业市场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售价较同期有所上升,因
此,公司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
2026-07-02│其他事项
──────┴──────────────────────────────────
一、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披露了《神马股份关于
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计划自2026年6月29日起6个月内,以不高于
8.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本公司A股股票,增持资金总额不
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
──────┬──────────────────────────────────
2026-07-0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宁东公司)100%的股权,宁东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保障宁东公司承建的“神马股
份尼龙66高性能浸胶帘子布宁东项目(一期)”有序推进,宁东公司拟申请由国家开发银行宁夏
分行担任牵头行、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为参加行,组建融资总金额不超过39200万元、期限10
年的银团贷款,由神马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拟为宁东公司本次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担任牵头行、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为参加
行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392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神马(宁东)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
,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12202.44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宁东公司本次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担任牵头行、交通银行平顶山分行为参加
行的银团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为
39200万元。
──────┬──────────────────────────────────
2026-07-01│股权回购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马股份”)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
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上述“利润总额”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是指经审计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核算依据。
3、“同行业”指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类别下的所有A股上市公
司;公司按照对标企业“与公司同行业、主营业务相似”的原则选取。
4、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对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
响较大的资产出售或收购、重大资产重组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等情况,则将由公司
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6]第16-00023号《审计报告
》及公司确认,公司2025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利润总额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数值的“利润总额”为-134874177.47元,较2023年度利润总额374353609.24元
下降136.03%,低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以2023年利润总额为基数,2025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
低于60.00%”的考核目标;2025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7%,亦未达到“2025年净资
产收益率不低于4.50%”的考核要求;同时,公司2025年度经济增加值(△EVA)亦为负值,不
满足“△EVA>0”的条件。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内公司的业绩水平未达到业
绩考核指标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
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者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相应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3.6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
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373.60万股限制性股票,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
资金,回购价格为3.75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款总计1401.00万元人民币。
──────┬──────────────────────────────────
2026-07-01│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
称江苏新材料)60%的股权,为其控股方;南通鹏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南通鹏发)持
有江苏新材料40%的股权,为其参股方;江苏文凤化纤集团(简称文凤化纤)持有南通鹏发15.
87%的股权,为南通鹏发参股方。江苏新材料在工行海安支行4150万元贷款于2026年9月到期,
现申请续作,续作业务不超过3年。江苏新材料在华夏银行南通分行6000万元贷款于2026年9月
到期,现申请续作,续作业务不超过3年。
本公司拟为江苏新材料在工行海安支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420万元;
文凤化纤为江苏新材料在工行海安支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730万元。本公
司拟按持股比例60%为江苏新材料在华夏银行南通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
600万元;南通鹏发按持股比例40%为江苏新材料在华夏银行南通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24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
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
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12202.44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江苏新材料在工行海安支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420万元,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文凤化纤为江苏新材料在工行海安支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1730万元。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60%为江苏新材料在
华夏银行南通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36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南通鹏发按持股比例40%为江苏新材料在华夏银行南通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担保金额2400万元。
──────┬──────────────────────────────────
2026-07-01│其他事项
──────┴──────────────────────────────────
(一)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状态而非形式上的竣工决算或外部批文作为
转固判断依据。部门应督促业务部门及时办理转固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转固。
断;对长期停建或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应计提减值准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财务部门在在建工程转固中的主要职责:
(五)在财务报告中真实、完整地披露在建工程及转固相关信息。第五条相关部门职责配合
:
(五)审计部门:负责对在建工程转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第三章转固时点的会计判断
标准第六条在建工程转固的判断依据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等规定,财务部门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综合判断:(一)实体建造或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
者实质上已经完
成。即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相关安装工作已基本结束,仅存在不影响资产使
用的零星收尾工作。
(三)继续发生在该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
生。后续仅需发生少量维护、保养或扫尾性质的支出。
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包
括产能、产品质量等核心指标能够稳定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标准。
第七条结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各类固定资产转固的具体条件如下:
(一)房屋及建筑物
转固条件:主体及配套工程已完工,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且满足
生产线布局、设备安装或存储物资等使用需求
财务确认时点:原则上以消防验收合格之日为转固时点。因客观原因消防验收滞后的,以
内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转固时点。
(二)生产线(设备)转固条件:
1.实体基本建成:生产装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2.运行稳定: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不再需要进行以排除故障为目
的的大规模调试。
3.试生产结果达标:连续试产产能基本达到设计产能,产品合格率达到设计要求。
4.后续支出很少:除日常维护外,不再发生大额建设性支出。
5.生产合法合规:危化项目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前,财务部门不得办理
转固。
财务确认时点:以同时满足上述条件之日为转固时点。第四章转固账务处理
第八条转固申请与审核流程:
(一)项目建设部门在判断在建工程已达到第七条所述的预
定可使用状态后,10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门提交《在建工程转固申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内部验收单;-消防验收文件或内部验收合格证明;-联合试运转批
复文件及试生产总结报告;一性能考核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项目必备);-设备调试记
录、产能率、合格率统计表;-工程预算、合同及结算资料。
-转固时点判断是否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的标准;-佐证材料是否完整、有效;-暂
估入账金额的确定是否合理(依据工程预算、合同价或实际成本);
-是否存在人为提前或延迟转固的情形。
第九条转固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XX类别贷:在建工程——XX项目同时建立或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于次月
起开始计提折旧。第十条暂估入账处理:
对于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财务部门应于达到状态之日
起,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章后续计量与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转固后,财务部门应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包
括:
(二)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号——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在财务报告及附
注中披露以下信息:
(四)危化项目因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未转固的在建工程情况(如适用)。第六章监督与
责任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在建工程转固的定期复核机制,每季度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对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转固的,应发出书面催办通知,督促业务部门限期办理。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建工程转固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并向上级报告,公司将视情节追究相
关责任人责任:
(三)提前虚增转固以美化资产规模的。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公司经营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2026-07-01│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注销原因: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未用于股权激励的295413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
库存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未用于股权激励的2954130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库存股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办理本次注销、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
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56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21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3)。
2024年3月4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
780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4%,回购成交最高价为8.03元/股,最低价为6.40元/股
,交易总金额为99539863.8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5日披露的《神马
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二、公司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将前述回购的12780130股中的9826000股授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215名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2954130股未被使用,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的0.27%。
三、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应当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954130股库
存股份,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库存
股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办理本次注销、修订《公司章程
》、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本次注销部分库存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
──────┬──────────────────────────────────
2026-07-0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
2026-06-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计划自2026年06月29
日起6个月内,以不高于8.5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增持本公司A股
股票,增持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亿元。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及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2026-06-18│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5月3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8.17%股份的股东中
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
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十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亦不需要累积投票,具体内容
详见2026年6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5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
2026-06-16│其他事项
──────┴──────────────────────────────────
公司以“积极创建世界级尼龙新材料产业链企业,打造全链条自主可控、高端化、国际化
的产业集群”为长期发展目标。为实现该长远目标,落实到2026年,公司计划从以下几方面开
展: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核心技术
的突破,尤其是在高性能尼龙材料和绿色生产工艺方面,以确保在关键领域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将持续注重环境保护和社
会责任,推动绿色科技的发展,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公司将
充分发挥
产业链上下游协同优势,提高终端产品市场竞争力,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紧扣集团“东
引西进出海”
战略,深耕主业赛道,统筹推进行业内横向整合与产业链上下游纵向并购,前瞻布局战略
性新兴产业,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资产质量,全面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行业话语权与品
牌影响力。2026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在经营正常
以及无重大资金投入需要的前提下,拟为投资者提供现金分红,并科学统筹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完善治
理结构与规范运作水平。2026年,公司将严格对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监管要
求,持续深化治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公司将以制度
的合规建立与有效执行为基石,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
机构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
信息披露原则,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减少投资者的阅读负担,进一步提升信
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公司还将持续完善以投资者关系管理为核心的市值管理体系,拓宽与
投资者的交流机制,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也将根据投资者需求,进一步提高投资者接待
活动的频率并丰富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形式,实现投资者与公司双向良性互动。公司将持续评
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5-3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5-1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主体信用等级:“AA+”,评级展望:稳定。
前次债券信用等级:神马转债:“AAA”。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神马转债:“AAA”。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神马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资信”)对本
公司在2023年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神马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93”)
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前次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机构为远东资信
,评级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
“神马转债”前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A”;评级机构为远东资信,评级时间为2025年4月
15日。
远东资信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神马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
稳定。“神马转债”信用评级为“A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
2026-04-25│其他事项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22026002号),因公司涉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
2026-04-22│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王玉法先生,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河南理工大学教授。多次被河南省财政厅评为“河
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被评为河南省财政厅入库评审专家、焦作市财政局绩效评价专家,
现任河南理工大学MPAcc教育中心主任、会计系主任,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自2025年10月起任神马股份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
──────┬──────────────────────────────────
2026-04-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锦纶
科技)48.96%的股权,为其控股方;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申合纤)持有锦纶
科技47.04%的股权,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鑫焦化)持有锦纶科技4.00%的
股权,为其参股方。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锦纶科技拟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申请
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增信措施为本公司、恒申合纤、东鑫焦化按持股比例作
为共同借款人,本公司作为锦纶科技本次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构成本公司对外担保。
公司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为2,937.60万元;恒申合纤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工商银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
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822.40万元,东鑫焦化为锦纶科技在工商银
行平顶山分行营业部贷款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4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
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522,603.01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4-22│其他事项
──────┴──────────────────────────────────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216610774.9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4667948.21元(母公司报表口径)。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不进行分红。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13│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9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
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
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00)。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
告编号:2025-084)。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2026-03-31│其他事项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发布了《神
马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96392223股A股股票为标
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
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2026年3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书面通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本期可交
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成了该批股票的担保及信托登记,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本公司共计196392223股A股股票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7.67%,划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神EB担保
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及后续事项。
──────┬──────────────────────────────────
2026-03-20│其他事项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于2025年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签发的
《关于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函[2025]1467号),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书面通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
券,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的担保措施为标的股票担保及信托登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以其合
法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并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债券持
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签订了《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预备用于交换的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以及
为了维持股票市值担保比例而向担保及信托专户支付的现金为本次发行可交换债券的担保及信
托财产(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财产”);
2、平安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
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名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神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
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平安证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
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共计196392223股标的股
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7.67%,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平安证券名义持有,并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神E
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5、在行使表决权时,平安证券将根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期可
交换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上述196392223股标的股票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6平
神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将持有公司196392223股A股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67%。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前述担保及信托登记办理的完成情况以及本次可
交换债券发行的后续事项。
──────┬──────────────────────────────────
2026-03-17│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马股份”)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第十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3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
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神马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组织调动、身故等原因,
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等有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48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并注销。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
的注销,全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86,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86,00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
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
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如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63号
2、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375-3921231
4、邮编:467000
5、电子邮箱:shenmagufen600810@126.com
6、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
2026-03-1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
2026-02-28│股权转让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持有的河
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恒新材”)49%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
价,转让价款为4,185.402142万元。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首恒新材股权。河
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碳材”)放弃本公司转让首恒新材49%股权
的优先受让权。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恒新材控股股东首山碳材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
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
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所述交易),公司过去
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为27,92
6.814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万元的3.90
%,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
会审议。
截止目前,本公司对首恒新材的担保余额为33,256.03万元,上述担保本公司均已按关联
方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交易对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对上述担保提供全
额反担保。首恒新材后续新增融资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本公司前述现存已有保证合
同项下不再新增担保金额。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首恒新材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且扭亏无望,其中2023年亏损4,019.51万元,2024年亏损8,20
4.29万元,2025年1-6月亏损5,172.69万元,预计2025年亏损将达到12,834.43万元,已严重拖
累上市公司业绩,为此,本公司拟将持有的首恒新材49%股权转让给公司关联方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拟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权对价,转让价款为4,185.402142万元。本次交
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首恒新材股权。首山碳材放弃本公司转让首恒新材49%股权的
优先受让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
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
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和王兵先生就上述事项
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
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首恒新材控股股东首山碳材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
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经营稳健,抗风险能力强,拥有足够的经营净现金流,具备支付本次股
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
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所述交易),公司过去
12个月内发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为27,92
6.8146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万元的3.90
%,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
会审议。
──────┬──────────────────────────────────
2026-02-28│收购兼并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尼龙科技”)持有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南神
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普利材料”)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22,172.20万股),收
购价款为23,741.412507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54.87%增加
至100.00%,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普利材
料的股权。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尼龙
科技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所述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发生
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为27,926.814649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万元的3.90%,超过3,000
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鉴于普利材料近年来盈利能力较强,其中2023年盈利2,996.85万元,2024年盈利1,253.89
万元,2025年盈利3,040.76万元,为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尼龙科技持有
的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普利材料45.13%少数股东股权(对应22,172.20万股),收购价款为23,
741.412507万元。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普利材料股权由54.87%增加至100.00%,
普利材料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尼龙科技不再持有普利材料的股权。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5
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和王兵先生
就上述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含本次交易及同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河南首恒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所述交易),公司过去12个月内发
生的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共计2次,金额为27,926.814649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6,329.734630万元的3.90%,超过3,0
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公司自愿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61.16%的股权,
持有神马股份57.08%的股权,故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关联方。
──────┬──────────────────────────────────
2026-02-28│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有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锦纶
科技)48.96%的股权,为其控股方;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恒申合纤)持有锦纶
科技47.04%的股权,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鑫焦化)持有锦纶科技4.00%的
股权,均为其参股方。
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锦纶科技拟向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融
资,期限1年期,其中由神马股份按持股比例48.96%提供担保,恒申合纤担保51.04%,东鑫焦
化不提供担保。
公司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24
48.00万元;恒申合纤拟为锦纶科技本次在中原银行平顶山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2552.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
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95913.28万元人民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
2026-02-28│股权回购
──────┴──────────────────────────────────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8名激励对象因组织调动担任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职务,1名激励
对象因身故,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担任本公司监事或独立董事或其他因组
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的职务,则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进行回购注销。”和“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
限售的部分可以在情形发生(或可行使)之日起半年内行使,半年后权益4
失效,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享有;尚未达到
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
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其回购款项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接收。”前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60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
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5年7月17日,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对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发生派息情形的,回购价
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因此,本次
涉及的486000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80-0.05=3.75元/股。
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486000股限制性股票,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
金,回购价款总计1822500元人民币加上支付给激励对象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2026-02-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3月1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东配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