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12 华北制药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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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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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 67426.28│ ---│ 100.00│ ---│ ---│ 人民币│
│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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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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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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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 7.50亿│ 7.50亿│ 7.5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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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1亿│ 3.71亿│ 3.71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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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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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6 │交易金额(元)│9.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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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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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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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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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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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制药”“公司”或“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华北│
│ │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坦公司”“标的公司”“被投资公司”)拟│
│ │引进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投资”或“投资人”)增资实施市场化债│
│ │转股,增资金额合计9亿元,全部以现金方式增资,增资资金用于偿还金坦公司存量银行贷 │
│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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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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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0亿 6.41 32.21 2024-08-24
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00.00万 5.52 47.58 20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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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00亿 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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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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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4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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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3.43 │质押占总股本(%) │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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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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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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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8-2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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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08月22日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8000.0万股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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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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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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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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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石家庄焦化│ 9000.00万│人民币 │2008-08-27│2009-10-29│连带责任│否 │否 │
│份有限公司│集团有限责│ │ │ │ │担保 │ │ │
│ │任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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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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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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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诺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爱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为4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爱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
(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9000万元,截
至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
广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广安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爱诺公司开展的流动资金借
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
额不超过361500万元,其中为爱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
024年3月30日、2024年6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本次对爱诺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其提供的
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702681W
成立时间:1996年03月29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31号
法定代表人:胡晓敏
注册资本:6660.56000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肥料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
;生物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卫生用杀虫剂销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
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纯化、合
成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机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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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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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华北制药华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公司”)、河北华药
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医药”)、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民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诺公司”)、
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保公司)和华北制药集团新药研究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药公司”)以上八家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华北制药华恒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
、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坦公司”)和华北制药华坤河北生物技
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坤公司”)以上四家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
30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182224.8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具体需根据担保协议签署时提供相关
反担保情况为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焦化集团担保人民币9000万元,截至公告日该借款已逾
期。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华凯公司、华恒公司和华药医药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
司,公司2025年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
的57.43%,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6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公司计划担保3615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175400.54万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6640
0.54万元,对外部担保9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2224.80万元。
公司本次计划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资
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4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各子公
司可在担保总额度300500万元额度内调剂使用,分期执行;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各子公司可
在41000万元额度内调剂使用,分期执行。
至公司未审定新的整体担保方案前上述担保额度均有效,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
在担保总额度内总额控制、分期执行,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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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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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成立前取得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61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首席合伙人:黄锦辉先生。
2024年末,合伙人73人,注册会计师4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
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8482.2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40036.62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12550.22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审计收费2584.3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约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6
77.3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
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贾志坡,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4月开始在利安达执业,2019-2020年主要在所内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管理工作,2024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星,2014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
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3年至今在利安达从事质量控制复核等工作,现任技术合伙人和质控部负责人,具有多年证
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担过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
计业务质量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贾志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及项目合伙人贾志坡、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审计费用238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56万元,年报审计费用182万元。本期审计费
用根据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与
上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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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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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借统还对象: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统借统还额度:10.04亿元
统借统还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
利率:不高于相应外部融资利率。
还款方式: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
一、统借统还概述
(一)统借统还基本情况
为促进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健康发展,降低资金成本,根据中
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公司以统借统还形式向下属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本次提供
统借统还额度的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公司计划统借统还贷款额度14.5亿元,实际发放贷款9.4亿元。2025年公司拟定统
借统还额度为10.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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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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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9,215,258.
4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921,525.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86,632,486.62元,减去分配的2023年股利17,157,303.7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7,768,915.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715,730,37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471,911.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数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53%,剩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
016,297,004.45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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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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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先泰公司、华胜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先泰公司
、华胜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12000万元、15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9000万元,截
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
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发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保证合同》,分别为先泰
公司、华胜公司开展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
额不超过361500万元,其中为先泰公司、华胜公司提供担保分别不超过30000万元、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2024年6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本次对先泰公司、华胜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
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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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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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收到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
知书》(冀药监化药符(2025)17号)。
一、GMP检查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20号、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业街8号
检查范围:无菌原料药(氨苄西林钠,809车间809车间生产线);原料药(阿莫西林,80
1车间1号生产线、806车间806车间生产线);原料药(阿莫西林(重粉),806车间806车间生
产线)检查时间:2024年11月26-29日
检查结论: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要求。
二、本次检查所涉生产线及主要产品情况
本次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是氨苄西林钠获得注册批准后,上市前的首次药品GMP符合性检查
,是在原有产品生产线上新增产品,该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等未发生变化和新增投入。阿莫西
林和阿莫西林(重粉)属于周期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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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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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华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198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3600万元。
(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9000万元,截
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
部(以下简称“农发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华民公司在该行开展的
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8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
额不超过361500万元,其中为华民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
024年3月30日、2024年6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本次对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其提供的
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554463533P
成立时间:2010年04月28日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8号法定代表人:王立忱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13.9万元经营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
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及半合成抗生素中
间体的生产(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物技术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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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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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5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2010.9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2456.08%左右;预计2024年年度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7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
将增加15223.26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500万元左
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2010.97万元左右,同比增加2456.08%左右。
2.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7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223.26万元左右。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利润总额:15853.5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9.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23.26万元。
(二)每股收益:0.003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强采购管
理,降低采购成本,推行精益管理,深挖成本费用管控等措施,实现盈利能力提升。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1800万元左右,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3212.3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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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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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系公司全
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华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金额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800万元。
(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9000万元,截
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华民公司在该行开展的流动资
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6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
额不超过361500万元,其中为华民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
024年3月30日、2024年6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本次对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其提供的
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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