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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60081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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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817 宇通重工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2-07-01│ 24.50│ 1788.50万│ ├───────────┼───────────┼───────────┼───────────┤ │配股 │ 1994-04-18│ 1.80│ 1091.27万│ ├───────────┼───────────┼───────────┼───────────┤ │增发 │ 2020-11-03│ 6.61│ 22.00亿│ ├───────────┼───────────┼───────────┼───────────┤ │增发 │ 2020-11-24│ 10.51│ 2.9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02-25│ 6.94│ 1.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26│ 4.94│ 3942.1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19│ 4.28│ 1083.2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6-26│ 6.10│ 1647.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4-29│ 5.81│ 673.9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重工有限 │ 143958.63│ ---│ 100.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产线升级改造及EHS │ 1.60亿│ ---│ 3677.48万│ 100.00│ ---│ ---│ │改善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3亿│ 1.23亿│ 1.23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 5000.00万│ ---│ 1368.00万│ 100.00│ ---│ ---│ │本次交易相关税费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 3632.00万│ 100.00│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应收账款保理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手续费管理费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IT服务、租赁、水电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检测、加工、租赁、水电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IT服务、租赁、水电劳务、保洁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检测、加工、IT服务、租赁、水电劳│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车辆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材料、设备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材料、设备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安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融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融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融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加工、检测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加工、检测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闪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智驱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河南海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材料、设备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材料、设备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深澜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和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安盈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应收账款保理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手续费管理费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安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IT服务、租赁、水电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IT服务、租赁、水电劳务、保洁服务│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检测、加工、IT服务、租赁、水电劳│ │ │ │ │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03 │ ├──────┼────────────────────────────────────────┤ │关联方 │宇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47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47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程序 1、2025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涉及本激励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5年6月26日,授予价格为 人民币6.10元/股。2025年7月22日,公司完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工作,最终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270万股。 (三)2025年激励计划解锁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十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 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激励计划 进入相应的解除限售期后,董事会将对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锁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 2026-07-03│其他事项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工作调整、事业部经 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等原因,需回购注销其已持有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2397500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 激励计划”)1125000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 ”)1272500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公司第十二届第四次董事会、第十二届第七次董事会、第十二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 十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回购 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7500股。 2、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在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25-030、临2025-052、临2026-007、临2026-021 )。在前述公告披露后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申请 。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工作调整、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 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等原因,公司需对相应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20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97500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235000股,2025年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14 275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递交了 本次回购注销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7月7日完成注销。 ──────┬────────────────────────────────── 2026-06-09│其他事项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6年4月28日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文件,公司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 2026-05-21│其他事项 ──────┴──────────────────────────────────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实施了修订《公司章程》、法定代表 人变更等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临2026-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临2026-025)。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并于2026年5月20日收到了郑州航空港 经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3132207011Q 名称: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郑州市航空港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6 法定代表人:陈红伟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叁佰叁拾万肆仟叁佰肆拾陆圆整 成立日期:1992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住房租赁;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企业管理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水污染治理;机 械设备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5-2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16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依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二)授予价格:5.81元/股 (三)授予人数:19人 (四)授予数量:116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 2026-05-20│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5月18日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30人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648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45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 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29日,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54万份,行权 价格为10.45元/股。 (一)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二)授予数量:654万份。 (三)授予人数:131人。 (四)行权价格:10.4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的差异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后,在办理股票期权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获授本次股票期权,本次股票期权登记人数由131人变更为130人,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数 量由654万份变更为648万份。除此之外,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情况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的内容一 致。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9日,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 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6-023)。 (三)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等相关公告。 (四)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6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26万股调整为116万股,授予激励对象由20名调整为19名。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29日,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 26年4月22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6-024)。 (三)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等相关公告。 (四)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6年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 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发生离职、降职情 况,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 行调整。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权益总数由676万份调整为654万份,授予激励对象由136名调整为1 31名。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654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0.45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29日 ,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54万份,行权价格为10.45元/股。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年 4月22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6-024)。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4月29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6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81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11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26年4月29 日,授予价格为5.81元/股。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6年 4月22日,公司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6-023)。 3、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2026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等相关公告。 4、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依据《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董事会经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 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11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为2026年4月29日,授予价格为人民币5.81元/股。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 2026-04-29│其他事项 ──────┴──────────────────────────────────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 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一系列具体 措施,提高公司经营质量与投资价值,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投资者回报,为股东创造更 大价值。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集科研开发、生产制造、销售售后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制造企业,公司主要业务涵盖 环卫设备、矿用装备、基础工程机械三大业务板块。 2025年度公司新能源环卫设备、新能源矿用设备均实现销量增长,公司经营业绩同比提升 ,实现营业收入34.87亿元,毛利率24.71%,同比提升3.15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09亿元,同比增长36.25%。剔除期末已不纳入并表范围的傲蓝得环境科技有限公 司和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经营业务及出售股权产生的损益影响,公司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32.93亿元,同比增长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6亿元,同比增 长73%,整车业务经营质量向好。 2026年,公司将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继续以“新能源作业设备的引领者”为品牌战 略定位,以“创新驱动作业场景更绿色、更高效、更智能,让人居环境更美好”为使命,为客 户提供更绿色、更高效、更智能的技术和产品,推动新能源作业设备行业的发展。 1、深耕主业,夯实业务根基 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基于公司及各业务的年度及中长期规划,在贯彻“创造价值-传递价 值-获取价值”的价值链管理的基础上,继续深耕环卫设备、矿用装备和基础工程机械等主营 业务,持续提升各细分领域的客户价值创造能力,充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技术、产业链能力共 享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已具备的技术、市场和品牌基础,深挖客户需求,加大新能源市场开拓 力度,提升客户管理能力、营销管理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以客户满意为出发点,持续提升运营 管理效率,优化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 2、持续传承,强化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坚持长期主义,“以员工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2026年将继续提升组织效能与团 队战斗力,系统性加强团队领导力建设,着力打造志同道合、敢打敢拼、干事创业的组织氛围 ,支撑公司战略高效落地和目标达成。同时,公司将基于已建立的文化管理与业务融合的长效 机制,强化奋斗精神传承,推动“文化-人才-事业”良性循环,塑造具有高度使命感、责任 感和结果导向意识的干部员工队伍,聚焦关键岗位人才培养,强化价值评估及激励牵引,激发 队伍动力及创造力,提升组织效率,前瞻布局战略性人才,确保年度人才梯队质量符合公司发 展需求,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提供坚实、高效、可持续的人才保障和组织支撑。 ──────┬────────────────────────────────── 2026-04-04│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 17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22275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 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09068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6-02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5月21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李亚真 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 2026-04-04│股权回购 ──────┴──────────────────────────────────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0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定价依据 十二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2025年激励计划》中:鉴于胡文波先生离职,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0 00股;另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5.72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5年激励 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 2026-04-04│其他事项 ──────┴──────────────────────────────────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晁莉红 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晁莉红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 等职务;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辞职 申请自公司完成新任董事选举后生效。 辞职后晁莉红女士仍担任宇通集团副董事长,将卸任本公司相关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胡文波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文波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辞职报告书自送达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 2026-04-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03│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车 客户等。前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预计是否具备反担保措施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因控股子公司开展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可能出现接受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通集团”)等关联方(子公司少数股东) 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争取拿单机会,有效支持公司发展,结合业务需要,在管控风险 的前提下,2026年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购车客户等提供回购/担保责任。 二、提供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 公司拟继续与合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等签订合作协议,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银行按揭 贷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购车方式,同时根据行业惯例和金融机构要求,为客户提供回购 责任,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拟承担的回购责任余额不超过6.83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此 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承担回购责任等相关担保的余额不超过此额度。 三、授信等相关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供应商账期授信、融资类保函、非融资类保函、信用证业务、借 款等各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形式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50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最 高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 四、接受担保暨关联交易 (一)概述 因合资公司发生授信业务,需要其股东提供担保的,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担保;若 仅一位股东提供担保,则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限额反担保。前述业务中可能出现接受宇 通集团等关联方(子公司少数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 (二)额度预计 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宇通集团等关联方提供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自本次 担保预计事项经股东会通过后,按开展相关业务发生的实际担保额度作为担保余额,由被担保 公司每年度按当年平均担保余额的1.5%向提供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未开展相关业务则不计费 。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公司海外整车及配件销售、原材料及设备进口过程中的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拟通过开展远期外汇合约等衍生品交易,提前锁定订单的成本与收益,以防范和降低公司 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相关产品及原材料进出口计划,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最高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 (三)资金来源 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及以上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 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后续预计相关外汇衍生品额度之前,可参照本 次预计额度执行。 (六)授权事项 授权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财务总监可根据管理 需要实施公司内部分级授权。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03│价格调整 ──────┴──────────────────────────────────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在2025年8月19日已实施0.28元/股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在2025年10月17日已实施0. 10元/股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 024年激励计划》”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 ”)规定,公司将对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鉴 于14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575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红伟先生、胡文波先生、张明威先生和楚义轩先生回避表决。 二、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及定价依据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 有关规定,公司若发生派息事项,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2025年2月1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已调整为4.18(元/股)。因公司在2025年8月19日已实施0.28元/股的2 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同时在2025年10月17日已实施0.10元/股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依据 上述规定及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测算: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4.1 8-0.38=3.80(元/股)。 2、2025年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7月22日完成过户登记,授予价格为6.10元/股,其涉及 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6.10-0.38=5.7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基本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1、《2024年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鉴于9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 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5000股;2、《2 025年激励计划》中:鉴于14名激励对象因事业部经营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对应的解除限 售比例约束,回购注销其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02500股。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3.80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4年激 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格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5.72元/股回购,同时根据《2025年激 励计划》规定,向回购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回购价款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本次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使用闲置资金理财合计时点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在此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在2027年闲置资金理财额度经过公司对应审批机构批准之前,当年的闲置资金理财可参照 前一年度闲置资金理财额度执行。 (三)资金来源 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03│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1,657,5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与之前暂未实施注销的5 70,000股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531,076,84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临2026-00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声明如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联系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5月17日,每日8:30-11:30,13:30-17:30 3、联系人:李亚真 4、电话:0371-85332166 5、传真:0371-85336608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本次拟解锁股票数量:482500股。 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披露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授予情况 1、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4.28元/股。2024年9月18日,公司完成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 作,最终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2万股。 4、2025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180000股限制性股票。 5、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1995000股;同时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485000股限制 性股票。 6、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 7、2025年7月23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70000股。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 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 、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 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 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大信67名执业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2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项目合伙人张美玲,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有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珂,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 始在大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肖献敏,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 核,2005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人福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不存在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57.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15.00万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72.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 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 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4年度相同。 ──────┬────────────────────────────────── 2026-04-03│其他事项 ──────┴──────────────────────────────────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 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2025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3,194.79万元。 ──────┬────────────────────────────────── 2026-04-0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 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38648505.2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 司2025年年度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3304346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 股本总额531076846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 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5-10-11│其他事项 ──────┴──────────────────────────────────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董事会届次和日期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 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文件,公司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具体方案 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33304346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570000股,即以5327343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53273434.60元(含税)。 (2)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法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 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公司 总股本=532734346×0.10÷533304346≈0.0999元/股。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 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 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0.0999)÷(1+0%)=(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格-0.0999)元/股。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含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拉萨德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 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 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自行发放对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郑州宇通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德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拉萨德 宇新创实业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中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持股 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实际计征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实际计征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 配暂不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0元/股,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 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资金 账户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再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本公司,由本公司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自然人股东: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等有关规定,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实际计征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计征 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本次利润分配暂不代扣个 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0元/股,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个 人所得税。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 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 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9元/股。如相关股东 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 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4)对于沪港通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 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 现金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 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9元/股。如相 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 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0.10元/股,由其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5-09-19│重要合同 ──────┴────────────────────────────────── 一、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战略,整合公司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 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将所持郑州 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绿源”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以6992.64万 元的价格转让给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高十方”)。同日,环保科技 、郑州绿源与山高十方签署了《关于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原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股权转让事项待郑州市城管局批准后生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 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临2024-079)。 近期,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已出具《关于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转让项目股权的批 复》,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原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款已全部达成,环保科技持有的郑州绿 源51%股权将于近日完成股东变更登记。鉴于餐厨垃圾处理业务与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及餐厨废 弃物无害化处置管理等工作相关,为了实现控股权变更前后郑州绿源运营的平稳过渡、新老控 股股东共同支持郑州绿源的发展,确保项目稳定正常运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拟签署《< 关于郑州绿源餐厨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约定若未来发生调整2025年至2027年郑州绿源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标准的对应情形,交 易双方通过调整股权交易价格的方式共担收益和风险。 2025年9月17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就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签署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了上述签署补充协 议事项。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原股权转让协议第4.2.2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 财务资助的公告》中“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6.2”)增加如下内容: 1、如政府投资审计调整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包括收运费/补贴及处置费/补贴 ,下同)标准,该调整政策导致2025年至2027年三个完整的自然年度内目标公司开展特许经营 事项获得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增加或减少的,出让方、收购方按照以下规则对标的股权( 目标公司51%股权)的转让对价进行调整:标的股权转让对价调整额=调整政策导致目标公司20 25年至2027年期间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含税收入增加或减少额[1]*0.36[2] [1]调整政策导致目标公司2025年至2027年期间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含税收入增加或减 少额是指因政府投资审计调整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包括调增或调减),导致目标公 司归属于2025年至2027年期间(包括正常归属于2025年至2027年的会计期间及会计记录在2027 年期后,但特许经营业务发生在2025年至2027年期间,应追溯调整2025年至2027年期间部分) 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含增值税收入增加或减少额。导致目标公司收入增加的,应相应调增 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标的股权转让价款调整额由收购方向出让方进行支付;导致目标公司收入 减少的,应相应调减标的股权转让对价,标的股权转让价款调整额由出让方向收购方进行支付 ,或由收购方在应付未付出让方的任何款项中进行等额扣除。 [2]0.36=1/1.06*(1-25%)*51%,为因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标准在本项目现行标准 的基础上调整导致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每调增或调减1元,对目标公司51%股权部分税后净利 润的影响额。 2、支付安排 (1)如政府追溯执行调整后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之日至本项目过去已过的期间,并 要求对以上追溯执行期间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收入按照调整后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 费标准进行重新确定的,自政府认定或政府与目标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新的餐厨废弃物处理 服务费标准后30个工作日内,由支付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将计算得出的 标的股权转让对价调整额向另一方(出让方/收购方)进行支付,或由另一方随时对应付支付 方的款项进行等额扣除。 如政府在追溯调整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时,需本协议签署各方签署或出具与追溯 执行调整后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相关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书,内容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 (2)如政府未来执行调整后的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自政府执行调整后的餐厨废弃物 处理服务费之日,由收购方按每年自然年度统计目标公司餐厨废弃物处置量,并每年自然年度 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交由出让方进行确认,若出让方在收到相关确认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未提 出异议的,视为出让方同意收购方提交的确认文件内容。双方确认无误后,应于30个工作日内 ,由支付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将计算得出的标的股权转让对价调整额向 另一方(出让方/收购方)进行支付,或由另一方随时对应付支付方的款项进行等额扣除。 (3)协议各方同意,若目标公司2025年至2027年期间每年餐厨废弃物日均处置量少于325 吨的,出让方、收购方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标的股 权转让对价调整额;若2025年至2027年期间目标公司每年餐厨废弃物日均处置量大于或等于32 5吨的,出让方、收购方同意按照325吨/日的标准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第1款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 标的股权转让对价调整额。 3、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上述方式对股权转让款总价进行调整的,调整的股权转让对价总 计不超过750万元。 4、若政府投资审计调整本项目餐厨废弃物处理服务费时包含了未来油价上涨、未来目标 公司提油量上升等因素的,双方在计算标的股权转让对价调整额时应剔除该因素影响,计算方 式由双方根据影响程度另行协商。 ──────┬────────────────────────────────── 2025-09-1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99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995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授予情况 1、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 见。 2、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24年7月19日,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4.28元/股。2024年9月18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80 2万股。 ──────┬────────────────────────────────── 2025-09-03│其他事项 ──────┴──────────────────────────────────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实施了登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700000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变更等事项。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结果的公告》(临2025-046)、《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公告》(临 2025-049)、《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临2025-050)、《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临2025-055)。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并于2025年9月1日收到了郑州航空港经 济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610133132207011Q 名称: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郑州市航空港鄱阳湖路86号蓝山公馆一楼106 法定代表人:晁莉红 注册资本:伍亿叁仟叁佰叁拾万肆仟叁佰肆拾陆圆整 成立日期:1992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住房租赁;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企业管理咨询;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物业管理;水污染治理;机 械设备租赁;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专业保洁、清洗、 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6│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 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19.3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533304346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570000股后的股本总额532734346股为基数,以 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27.34万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 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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