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30 香溢融通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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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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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1-11│ 5.20│ 637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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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5-07-03│ 3.50│ 5070.50万│
├───────────┼───────────┼───────────┼───────────┤
│配股 │ 1997-01-17│ 3.50│ 5521.44万│
├───────────┼───────────┼───────────┼───────────┤
│配股 │ 2000-12-25│ 9.00│ 1.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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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08-02-13│ 6.96│ 6.1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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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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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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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四苹果农业科技│ 610.00│ ---│ ---│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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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苹果(北京)农业│ 200.00│ ---│ ---│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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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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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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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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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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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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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 │ 鉴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烟)于2023年签订的无金额日常关联采购合同即将于年末到期,│
│ │为继续深入推进贸易板块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金联)与上海海烟继续开展采购商品合作。 │
│ │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与│
│ │关联方续签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我们充分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和业务│
│ │开展必要性,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交易规则设置的公平性、关联交易对公司│
│ │的影响等,认为本次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经营│
│ │稳健性;交易定价及交易规则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原则,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较强;本次交易不│
│ │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
│ │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关联方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
│ │ 2.董事会审议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 │与关联方续签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方国富先生、胡秋华先生、吴翔 │
│ │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海│
│ │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采购酒及其他消费类商品,合同有效期限不│
│ │超过3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执行具体合同签订事宜。 │
│ │ 3.监事会意见 │
│ │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
│ │与关联方续签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进行│
│ │了审查,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关联方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
│ │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拟与上海海烟签订无具体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采购合同,│
│ │该合同的签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浙江烟│
│ │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
│ │ (二)前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 │
│ │ 为了丰富白酒供给品类,提升业务经营质量,公司自2023年开始向上海海烟采购酒类商│
│ │品并签订了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向上海海烟采购酒类 │
│ │商品1.37亿元(含税),对应实现销售收入9942.92万元,销售成本9324.09万元,平均销售│
│ │毛利率6.22%。 │
│ │ (三)本次拟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 │
│ │ 公司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业务板块运营和管理,下属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执行和│
│ │运营,通过明确清晰的经营管理划分,有利于优化经营管理架构,提高业务运作效率,降低│
│ │经营成本。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为负责贸易板块业务运营的子公司。经协商一致,│
│ │由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上海海烟开展日常关联采购合作,除了合作酒类商品外,将增加茶│
│ │叶等其他消费类商品。 │
│ │ 随着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单一酒类商品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借助上海海烟│
│ │对市场流行趋势、消费者偏好等变化的敏感度,公司将快速调整采购品类结构,推出符合市│
│ │场需求的商品组合,增强客户黏性,扩大贸易业务营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
│ │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 │ 1.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 │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40274496U │
│ │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
│ │ 5.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
│ │ 6.营业期限:2002-06-18至2042-06-17 │
│ │ 7.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
│ │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
│ │进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
│ │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 │
│ │ 9.主营业务情况:上海海烟成立于2002年,整合了股东方的优势资源,主营物流配送、│
│ │卷烟营销、非烟经营三项业务,对卷烟、酒类、食品等数类商品提供经营服务,覆盖现代物│
│ │流、商品流通、品牌营销、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服务商。 │
│ │ 10.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册股东四个,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50%、中国 │
│ │双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市糖业烟酒│
│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50%。从股权穿透来看,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
│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 上海海烟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
│ │)》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 │
│ │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关联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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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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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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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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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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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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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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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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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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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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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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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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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平市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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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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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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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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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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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香溢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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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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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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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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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8 │
├──────┼────────────────────────────────────────┤
│关联方 │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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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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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08 │
├──────┼────────────────────────────────────────┤
│关联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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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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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鉴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烟)于2023年签订的无金额日常关联采购合同即将于年末到期,为继
续深入推进贸易板块发展,持续提升经营质量,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溢金联)与上海海烟继续开展采购商品合作。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与关
联方续签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我们充分了解了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开展
必要性,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交易规则设置的公平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等,认为本次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增强经营稳健性;
交易定价及交易规则符合市场化和公平原则,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较强;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控股子公司香溢
金联与关联方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与
关联方续签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方国富先生、胡秋华先生、吴翔先生
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海烟物流
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采购酒及其他消费类商品,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
;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执行具体合同签订事宜。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与
关联方续签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进行了审
查,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与关联方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拟与上海海烟签订无具体交易金额的日常关联采购合同,该
合同的签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浙江烟草投
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前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执行情况
为了丰富白酒供给品类,提升业务经营质量,公司自2023年开始向上海海烟采购酒类商品
并签订了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向上海海烟采购酒类商品1
.37亿元(含税),对应实现销售收入9942.92万元,销售成本9324.09万元,平均销售毛利率6
.22%。
(三)本次拟签订无金额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情况
公司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和监督业务板块运营和管理,下属子公司负责具体业务执行和运
营,通过明确清晰的经营管理划分,有利于优化经营管理架构,提高业务运作效率,降低经营
成本。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金联为负责贸易板块业务运营的子公司。经协商一致,由控股
子公司香溢金联与上海海烟开展日常关联采购合作,除了合作酒类商品外,将增加茶叶等其他
消费类商品。
随着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单一酒类商品难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需求,借助上海海烟对
市场流行趋势、消费者偏好等变化的敏感度,公司将快速调整采购品类结构,推出符合市场需
求的商品组合,增强客户黏性,扩大贸易业务营收,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上海海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740274496U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管振毅
6.营业期限:2002-06-18至2042-06-17
7.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83号30、33、34、35层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卷烟雪茄烟本省(市、自治区)购进本地批发;烟丝的本省购进
本地批发;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一般项目:仓储(不含危险品);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等。
9.主营业务情况:上海海烟成立于2002年,整合了股东方的优势资源,主营物流配送、卷
烟营销、非烟经营三项业务,对卷烟、酒类、食品等数类商品提供经营服务,覆盖现代物流、
商品流通、品牌营销、信息服务为一体的供应链服务商。
10.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在册股东四个,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50%、中国双
维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捷强烟草糖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上海市糖业烟酒(集
团)有限公司持股11.50%。从股权穿透来看,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海烟与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所述“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控股
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关联方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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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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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收到董事丁敏女士
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丁敏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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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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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以下简称:浦发
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香溢担保与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签署
的编号为ED95142024008270《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额度协议》项下在自2024年8月27日至2025
年7月1日止的期间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在上述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暂计至2025年9月22日,
剩余担保金额总计6209.278917万元。
为继续支持担保业务发展,2025年10月21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开展合作,签订编号为ZB9514202500000022《最高额保
证合同》,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在自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5月22日
止的期间内与香溢担保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包含前述与浦发银行杭州文晖支行签
订的担保合同项下剩余担保债权金额;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
000万元。
2025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
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专项担保计划为年度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通过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6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
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在担保额度6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
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融资金额及对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允许在香溢租赁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5000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
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20000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4年12月
31日)的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
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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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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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进行保理融资并为其保理融资提
供担保。2025年9月29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
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5)甬银字第000033号-担保01),为香溢租赁
与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在2025年9月29日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20000万元与保证范
围内的全部金额及费用之和。
2025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
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专项担保计划为年度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
东大会通过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
在担保额度65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
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在担保额度60亿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
款提供担保,在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融资金额及对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允许在香溢租赁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后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5000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
供担保。
在担保额度20000万元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2024年12月
31日)的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未与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相违背。本次担保相关标的未超过股东大会、董事
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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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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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授信额度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
下简称:民生银行宁波分行)重新签订了业务合作合同。2025年9月25日,香溢租赁与民生银
行宁波分行新签订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5000124443号《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10000
0万元,授信期限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授信种类包括
流动资金贷款和保理融资。
同时公司与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新签订编号为公高保字第ZHHT25000124443001号《最高额保
证合同》,公司所担保的主合同为上述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5000124443号《综合授信合同
》及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和原授信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5000090591号)项下未
结清业务余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100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
项之和,被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8年9月24日。
2025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上述合同。
(二)内部决策程序
1.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香溢担保2025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2025年度保理
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香溢典当2025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
保的议案》。
2025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2025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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