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35 上海机电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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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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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机场 │ 847.54│ ---│ ---│ 695.01│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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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数文化 │ 746.17│ ---│ ---│ 4846.93│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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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 │ 161.97│ ---│ ---│ 2899.32│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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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 │ 140.00│ ---│ ---│ 299.38│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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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集团 │ 35.34│ ---│ ---│ 165.2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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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信托 │ 16.37│ ---│ ---│ 16.37│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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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 ---│ ---│ 52.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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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 ---│ ---│ 40.00│ ---│ ---│ 人民币│
│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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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菱智慧电梯技│ ---│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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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菱机电设备工│ ---│ ---│ 70.00│ ---│ ---│ 人民币│
│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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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印刷包│ ---│ ---│ 100.00│ ---│ ---│ 人民币│
│装机械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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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图文印刷系统(│ ---│ ---│ 60.00│ ---│ ---│ 人民币│
│中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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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通用冷│ ---│ ---│ 100.00│ ---│ ---│ 人民币│
│冻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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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液压气动有│ ---│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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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纳博特斯克传动│ ---│ ---│ 51.00│ ---│ ---│ 人民币│
│设备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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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博特斯克(中国)│ ---│ ---│ 33.00│ ---│ ---│ 人民币│
│精密机器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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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 ---│ ---│ 67.00│ ---│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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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开利能源工│ ---│ ---│ 61.00│ ---│ ---│ 人民币│
│程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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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泰工程机械有│ ---│ ---│ 49.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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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造板机器厂有│ ---│ ---│ 3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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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ABB电机有限公 │ ---│ ---│ 25.0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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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马拉松·革新电│ ---│ ---│ 45.00│ ---│ ---│ 人民币│
│气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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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日用-友捷汽车 │ ---│ ---│ 30.00│ ---│ ---│ 人民币│
│电气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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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菱电机·上菱│ ---│ ---│ 47.60│ ---│ ---│ 人民币│
│空调机电器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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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 ---│ ---│ 2.63│ ---│ ---│ 人民币│
│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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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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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电股│纳博特斯克│ 1988.43万│人民币 │2016-09-26│2028-11-14│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中国)精│ │ │ │ │ │ │ │
│ │密机器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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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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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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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在2024年3月13日送达监事,会
议于2024年3月21日在上海东怡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监事长李敏
先生主持会议,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将于2024年5月30日任期届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进行监事会换
届选举,产生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经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推选伏蓉女士、孙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
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工会代表大会选举,推选程桦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
工监事。
监事会对每位监事候选人单独进行表决,两项单独议案的表决结果均为:参与表决的监事
3名,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监事会对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3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议案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经认真讨论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各项经济指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2、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和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年报的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4、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发表上述审核意见。
附: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伏蓉女士: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AB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低压产品部市场主管,上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
部部长,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
资源部部长、投资者关系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上海电气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孙婷女士:1979年出生,理学硕士,中级审计师。曾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
察室高级主管、经理,审计部经理、高级经理。现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高
级经理。
程桦女士:1984年出生,理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部长助理、副部长。现任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人力资源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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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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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情况
鉴于公司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部分房地产客户(包括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
)应收款项出现逾期的情况,并结合其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部分房地产客户的应收款项
进行了专项分析评估,认为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该部分房地产客户不同于其他房地产客户的风险特征,对其当前状况以及未来可
能出现的状况进行了分析,评估了多情景下预计现金流量分布的不同情况,并根据不同情景下
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各情景发生的概率权重,相应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基于上述分析、评估,
公司对该部分房地产客户的应收款项单独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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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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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8,468,573,476.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022,739,3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50,005,295.5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比例为45.0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
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1日,经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全体与会董事均投票同意:公司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4.40元(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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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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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本公司提供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
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
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
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
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
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
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1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为383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2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4.21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8.5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84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9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2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批发和零售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共5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曾受到
地方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涉及从业人员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
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普华永道中天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
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4年起开始在
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
天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4年起开始在普华永道中天执
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
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
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拟
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郑嘉彦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刘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昊
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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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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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2年6月,上海浦东地产有限公司函告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7%的股
权,以下简称“斯米克焊材”),斯米克焊材所属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徐隆昌队
(1)-(4),上南路3757号(5)-(6)的土地收储工作正式启动,其范围内的房地产及其附
属物列入房地收储补偿范围。上海浦东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地产”)受上海市浦东
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斯米克焊材的房地实施房地收储补偿。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
浦东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浦东地产委托上海金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斯米克
焊材被列入本次收储范围内的土地、房屋、设备等实施资产评估。
经友好协商,目前已就收储补偿事宜基本达成一致,斯米克焊材拟与收储单位、征收实施
单位签订《房屋收储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斯米克焊材预计
可获得收储补偿款为人民币256060780.69元。
二、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上海浦东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单位:上海市浦东第四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
乙方:上海斯米克焊材有限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1)斯米克焊材所属位于浦东新区三林镇联丰村徐隆昌队(1)-(4),上南路3757号(
5)-(6)的房地产及其附属物,房屋类型为工厂,房屋性质为产权房,房屋用途为工厂;
(2)被收储房地经上海金虹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
(3)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斯米克焊材可获得补偿人民币256060780.69元;
(4)补偿费用分四次支付:
1)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额的40%;
2)协议双方签署《房屋移交看管协议》,乙方向甲方移交看管收储房屋及场地。《房屋
移交看管协议》签署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额的40%;
3)协议双方办理产权灭手续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总额的15%;
4)甲方在收到正式的收储批文后,协议双方签署正式的房地产移交单,甲方向乙方支付
补偿款余款,为补偿总额的5%。
以上房地收储事项已经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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