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41 动力新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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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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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5.9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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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融资 │ ---│ ---│ ---│ 197766.7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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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3655.12│ 41.8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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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4904.08│ 160.6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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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 ---│ ---│ 50.00│ 9102.20│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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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 ---│ ---│ 40.00│ 31080.9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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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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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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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2.90亿│ ---│ 2.9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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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厂”项目 │ 4.72亿│ 3573.11万│ 3.33亿│ 7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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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重卡”│ 2.09亿│ 454.25万│ 1326.27万│ 6.33│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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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厂”项目 │ 5.94亿│ 3573.11万│ 3.33亿│ 7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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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重卡”│ 9.50亿│ 454.25万│ 1326.27万│ 6.33│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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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提升”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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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6.91亿│ 6510.09万│ 6510.09万│ 9.42│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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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提升”项│ 1.47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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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4871.01万│ 4871.01万│ 9.75│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 │ │ │ │ │ │ │
│机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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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 3.18亿│ 3.18亿│ 3.18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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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1041.46万│ 1041.46万│ 7.86│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船电新一代大马 │ │ │ │ │ │ │
│力发动机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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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597.62万│ 597.62万│ 10.07│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新能源电驱桥产 │ │ │ │ │ │ │
│品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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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 ---│ 3.18亿│ 3.18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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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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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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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华永”)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1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02
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过去二十多年
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
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嵛平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2年度审计报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
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颖女士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张颖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晋兴先生,自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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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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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
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有关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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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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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送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
并净利润为-199897.62万元,每股收益-1.4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186.63万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12613.52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9426.
89万元。
(一)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
经营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4年,公司柴油机业务实现销售14.58万台,同比下降18.48%;重卡业务受房地产市场
等影响,重卡行业自卸车市场总体需求持续低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应收
款项收回困难,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流动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困难。2024年,上汽红岩汽
车有限公司仅实现重卡整车销售5511辆,同比下降39.37%。受整车销量、营业收入下滑较大和
计提各类减值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9亿元(上年同
期为-24.63亿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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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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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各类应收款、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6577
4万元,转回5491万元,转销及核销减值准备20875万元,对2024年1-9月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减
少利润602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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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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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新科”)于2021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
21号)(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等发行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股份发行价格为8.08元/股。公司向上汽集团发行的366594314股新增股份
已于2021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该股
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3年7月24日,公司完成了上汽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业绩补偿243713948股股份
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上汽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变更为539332896股,其中,1228803
66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汽集团在动力新科2021年重大资产重
组时作出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承诺
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
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柴股份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
3、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柴股份股份,在本次重组中上柴股份向本承诺人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承诺人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基于本次重组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因上柴股份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本承诺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参与认购上柴股份另行增发的股份等其他方式获得的上柴股份股份,不受上述锁定期限制。
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承诺人
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股份的限售期另有要求,本承诺人同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锁定期届满后,上述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7、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股份锁定履行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情形。根据前述承诺,上汽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的公司122880366股股
份锁定期将在原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由2021年9月7日起至2024年9月
6日止变更为2021年9月7日起至2025年3月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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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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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
十届七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坏账准备情况
为进一步加快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降
低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同时考虑到上汽红岩经销商库存状况、终端客户回款压力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汽红岩与部分
经销商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有关公告。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汽红岩已与58家经销商执行了部分债权重组,涉及债权本金32674
.57万元,折让金额13965.36万元,经销商已于2024年6月30日前以现款/承兑/转款方式向公司
支付约定的折让后的车款本金共18709.21万元。
二、本次核销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债权重组折让金额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本次债权重组
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13965.36万元进行核销,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不会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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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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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未审理完结或已审理完结。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累计发生的诉讼涉案金额52353.26万
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47%。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部分诉讼已立案受理但尚未结案,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
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统计,公司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作为原告或被告累计发生诉讼86项,诉
讼涉案金额52353.26万元。其中,公司本部及全资子公司上柴动力海安有限公司、上海伊华电
力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作为原告或被告累计发生诉讼33项,诉讼涉案
金额232.4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于2023年8
月1日-2024年7月31日作为原告或被告累计发生诉讼53项,诉讼涉案金额52120.78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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