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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柴股份(60084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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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841 动力新科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10-08│ 5.20│ 1.44亿│ ├───────────┼───────────┼───────────┼───────────┤ │首发融资 │ 1993-12-10│ 4.55│ 4.32亿│ ├───────────┼───────────┼───────────┼───────────┤ │增发 │ 2012-03-19│ 13.46│ 8.18亿│ ├───────────┼───────────┼───────────┼───────────┤ │增发 │ 2021-08-16│ 8.08│ 43.82亿│ ├───────────┼───────────┼───────────┼───────────┤ │增发 │ 2021-09-24│ 8.99│ 19.8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5.92│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197766.76│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3655.12│ 41.83│ 人民币│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4904.08│ 160.67│ 人民币│ ├─────────┼─────┼─────┼─────┼─────┼──────┼──────┤ │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 ---│ ---│ 50.00│ 9102.20│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 ---│ ---│ 40.00│ 31080.9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交易现金对价 │ 2.90亿│ ---│ 2.90亿│ 100.00│ ---│ ---│ ├─────────┼──────┼─────┼─────┼─────┼─────┼──────┤ │“智慧工厂”项目 │ 4.72亿│ 3573.11万│ 3.33亿│ 70.46│ ---│ ---│ ├─────────┼──────┼─────┼─────┼─────┼─────┼──────┤ │“新一代智能重卡”│ 2.09亿│ 454.25万│ 1326.27万│ 6.33│ ---│ ---│ │项目 │ │ │ │ │ │ │ ├─────────┼──────┼─────┼─────┼─────┼─────┼──────┤ │“智慧工厂”项目 │ 5.94亿│ 3573.11万│ 3.33亿│ 70.46│ ---│ ---│ ├─────────┼──────┼─────┼─────┼─────┼─────┼──────┤ │“新一代智能重卡”│ 9.50亿│ 454.25万│ 1326.27万│ 6.33│ ---│ ---│ │项目 │ │ │ │ │ │ │ ├─────────┼──────┼─────┼─────┼─────┼─────┼──────┤ │“研发能力提升”项│ ---│ ---│ ---│ ---│ ---│ ---│ │目 │ │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6.91亿│ 6510.09万│ 6510.09万│ 9.42│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 │“研发能力提升”项│ 1.47亿│ ---│ ---│ ---│ ---│ ---│ │目 │ │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4871.01万│ 4871.01万│ 9.75│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 │ │ │ │ │ │ │ │机类”项目 │ │ │ │ │ │ │ ├─────────┼──────┼─────┼─────┼─────┼─────┼──────┤ │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 3.18亿│ 3.18亿│ 3.18亿│ 100.00│ ---│ ---│ │金 │ │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1041.46万│ 1041.46万│ 7.86│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船电新一代大马 │ │ │ │ │ │ │ │力发动机类”项目 │ │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597.62万│ 597.62万│ 10.07│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新能源电驱桥产 │ │ │ │ │ │ │ │品类”项目 │ │ │ │ │ │ │ ├─────────┼──────┼─────┼─────┼─────┼─────┼──────┤ │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 ---│ 3.18亿│ 3.18亿│ 100.00│ ---│ ---│ │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 │ │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重庆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 │ │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其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 │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 │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机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业务框架协议》。 │ │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 │,在每年初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本年度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 │ │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 │ │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 │ │议。 │ │ │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 │ │ 1、重庆机电基本情况: │ │ │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288.498166万元 │ │ │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 │ │ 主要经营业务:对重庆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 │ │ 2、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 │ │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 │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0.86亿元。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4-26│债务重组 ──────┴────────────────────────────────── 重要内容提示: 应收款项收回困难风险:截至2024年末,上汽红岩应收款项较高,且因部分应收账款账龄 趋长,后续存在应收款项收回困难风险。 债务风险:上汽红岩因应收账款回款迟滞、有息负债较高等原因导致资产负债率超过行业 平均水平。截至2024年末,上汽红岩资产负债率较高、存在偿债困难风险。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为加快长账龄应收账款的回笼,于2024年初 启动与部分经销商实施债权重组工作。于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监 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方案。经批准的方案主要内容为:上汽红岩拟与不超过120 家经销商签订债权重组协议,涉及的债权金额合计12亿元,合计折让不超过6.3亿元,预计折 让后债权金额5.7亿元。 2024年度上汽红岩债权重组执行情况:上汽红岩与方案内部分经销商执行了债权重组,涉 及债权本金56198.48万元,折让金额29944.63万元,经销商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以现款/承 兑/转款方式向上汽红岩支付约定的折让后的款项本金共26253.85万元。2025年4月24日,本公 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汽红岩与部分经 销商继续推进前期债权重组工作的议案》,同意上汽红岩在原已经批准未执行完的额度内,与 部分经销商继续推进债权重组工作。 一、本次债权重组情况概述 2024年上汽红岩已对经销商部分债权实施债权重组,回款情况得到一定改善,但受累于宏 观基建行业的恢复不及预期,现金流出现风险,部分经销商渠道中库存积压依然较严重,经销 商回款迟滞,应收账款原值仍较高,且长账龄应收账款比例增加。 上汽红岩虽加大应收账款催收、诉讼催讨等清收力度,但因应收账款回款不佳,给经营带 来了较大的挑战。为进一步加快上汽红岩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收,降低经营风险,改善财务状况 ,2025年上汽红岩拟与部分经销商在原已经批准未执行完的额度范围内继续进行债权重组工作 。 二、本次债权重组方案 前次已批准方案中涉及的债权金额合计不超过12亿元(上汽红岩计划只实施该债权重组额 度内的11.2亿元),合计折让不超过6.3亿元。2024年度上汽红岩与部分经销商已执行的债权重 组涉及债权本金5.62亿元,折让金额2.99亿元。 本次上汽红岩拟在前次方案的剩余额度内与经销商继续签订债权重组协议债权重组协议, 涉及的债权金额不超过5.03亿元,合计折让金额不超过1.56亿元,预计折让后债权金额3.47亿 元;具体数额以上汽红岩与经销商签订的债权重组协议为准。 债权重组协议签署后,相关经销商需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以现款/承兑/转款方式向上汽红 岩支付约定的折让后的车款本金。自经销商按时向上汽红岩付清该笔款项,上汽红岩对经销商 约定的相关债权本金以及经销商对上汽红岩的相应债务本金视为结清。 上述债权重组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上汽红岩与部分经销商实施 债权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债权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汽红岩(甲方)拟分别与有关经销商(乙方)签署的债权重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甲方应收账款本金(具体金额以协议为准),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和金额 全面履行付款义务的条件下,甲方同意减免乙方部分车款本金(具体金额以协议为准)。由甲 方直接在对乙方应收账款上抵减相应金额(具体金额以协议为准)。 2、乙方于2025年12月31日前以现款/承兑/转款方式向甲方支付车款本金(具体金额以协 议为准)。自乙方按时向甲方付清该笔款项,即本条所述款项之日起,前述的甲方对乙方的债 权本金以及乙方对甲方的相应债务本金视为全部结清。 3、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期限和金额全面履行付款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 债权本金(具体金额以协议为准),并按照双方签订的年度汽车销售合同以及授信等具体业务 模式协议向甲方支付原债权本金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 4、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签约地(重庆市渝北 区)人民法院管辖。 ──────┬────────────────────────────────── 2025-04-26│重要合同 ──────┴────────────────────────────────── 一、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重庆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 ,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其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构 成日常关联交易。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机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业务框架协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在每年初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本年度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 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将严格按 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1、重庆机电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288.498166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主要经营业务:对重庆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2、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0.86亿元。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华永”)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聘请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5年度年报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1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02 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最高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 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路222号30楼。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过去二十多年 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 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顾嵛平先生,自200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7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顾嵛平先生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2年度审计报告、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 告、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颖女士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张颖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等。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晋兴先生,自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资本市 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2025-04-26│其他事项 ──────┴──────────────────────────────────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 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2024年度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各公司的有关资产进行 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 2025-04-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和送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 并净利润为-199897.62万元,每股收益-1.44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186.63万 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12613.52万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99426. 89万元。 (一)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 经营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4年,公司柴油机业务实现销售14.58万台,同比下降18.48%;重卡业务受房地产市场 等影响,重卡行业自卸车市场总体需求持续低迷,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应收 款项收回困难,部分银行贷款提前到期,流动资金紧张,生产经营困难。2024年,上汽红岩汽 车有限公司仅实现重卡整车销售5511辆,同比下降39.37%。受整车销量、营业收入下滑较大和 计提各类减值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9亿元(上年同 期为-24.63亿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经营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 的长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十届八次会议审议,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 ──────┬────────────────────────────────── 2024-10-26│其他事项 ──────┴──────────────────────────────────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各类应收款、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6577 4万元,转回5491万元,转销及核销减值准备20875万元,对2024年1-9月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减 少利润60283万元。 ──────┬────────────────────────────────── 2024-09-06│其他事项 ──────┴──────────────────────────────────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力新科”)于2021年实施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 21号)(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等发行 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股份发行价格为8.08元/股。公司向上汽集团发行的366594314股新增股份 已于2021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该股 份自发行结束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23年7月24日,公司完成了上汽集团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业绩补偿243713948股股份 的回购注销工作,注销完成后,上汽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变更为539332896股,其中,1228803 66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一、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汽集团在动力新科2021年重大资产重 组时作出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1、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本承诺 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股票账户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 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2、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柴股份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 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 少6个月。 3、本承诺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柴股份股份,在本次重组中上柴股份向本承诺人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登记在本承诺人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基于本次重组取得的上柴股份股份因上柴股份送股、转增 股本等原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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