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41 动力新科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10-08│ 5.20│ 1.44亿│
├───────────┼───────────┼───────────┼───────────┤
│首发融资 │ 1993-12-10│ 4.55│ 4.32亿│
├───────────┼───────────┼───────────┼───────────┤
│增发 │ 2012-03-19│ 13.46│ 8.18亿│
├───────────┼───────────┼───────────┼───────────┤
│增发 │ 2021-08-16│ 8.08│ 43.82亿│
├───────────┼───────────┼───────────┼───────────┤
│增发 │ 2021-09-24│ 8.99│ 19.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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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5.92│ 人民币│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197766.76│ ---│ 人民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3655.12│ 41.83│ 人民币│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14904.08│ 160.67│ 人民币│
├─────────┼─────┼─────┼─────┼─────┼──────┼──────┤
│上海菱重发动机有限│ ---│ ---│ 50.00│ 9102.20│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 ---│ ---│ 40.00│ 31080.92│ ---│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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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 2.90亿│ 0.00│ 2.90亿│ 100.00│ ---│ ---│
│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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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工厂”项目 │ 7.42亿│ 0.00│ 3.33亿│ 70.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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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智能重卡”│ 9.50亿│ 0.00│ 1326.27万│ 6.33│ ---│ ---│
│项目 │ │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3649.10万│ 8520.11万│ 17.05│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 │ │ │ │ │
│类项目 │ │ │ │ │ │ │
├─────────┼──────┼─────┼─────┼─────┼─────┼──────┤
│“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510.78万│ 1552.23万│ 11.72│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船电新一代大马力 │ │ │ │ │ │ │
│发动机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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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智能发动机│ ---│ 657.10万│ 1254.72万│ 21.15│ ---│ ---│
│类项目”、“船电新│ │ │ │ │ │ │
│一代大马力发动机类│ │ │ │ │ │ │
│项目”、“新能源电│ │ │ │ │ │ │
│驱桥项目”三类项目│ │ │ │ │ │ │
│:新能源电驱桥产品 │ │ │ │ │ │ │
│类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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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上汽红岩流动资│ ---│ 0.00│ 3.18亿│ 100.00│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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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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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01 │
├──────┼────────────────────────────────────────┤
│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其非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贷款等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1 │
├──────┼────────────────────────────────────────┤
│关联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担任其非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银行存款等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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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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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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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666363636.36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拟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
│ │总公司”)等相关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上汽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故本次公司与其共同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
│ │计次数及其金额:无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若上汽红岩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
│ │司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的股比将低于20%,上汽红岩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出表 │
│ │当年本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经初步测算,因出表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2024年│
│ │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可能达50%以上。公司本次交易已达到股 │
│ │东会审议标准,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批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后续上汽红岩重整相关事宜还需债│
│ │权人会议、法院等审批。 │
│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
│ │ 1、公司本次与相关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有利于实现上汽红岩运营 │
│ │价值最大化,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根据《上汽红岩重整投资人招│
│ │募公告》,上汽红岩管理人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确定上汽红岩的重整投资│
│ │人。上汽红岩管理人在遴选结果产生后,将结果通知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上汽红岩等相│
│ │关方,报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最后发布重整投资人遴│
│ │选结果公告。目前,公司与各相关方尚未签署上汽红岩重整投资协议,后续上汽红岩重整计│
│ │划草案尚需经债权人会议审议并经法院裁定。后续可能存在联合体未被遴选通过、协议未能│
│ │签署、重整计划草案未能通过或未获得法院批准等风险,最终能否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
│ │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股权比例等将以法院裁定等结果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上汽红岩重│
│ │整工作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未来的重整方案及法院裁定结果等; │
│ │ 2、上汽红岩重整后主业仍为重卡,重卡行业存在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重整 │
│ │后上汽红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管理等风险,公司将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
│ │期效益的风险及无法达到预期投资目的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前期,上汽红岩的债权人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
│ │仍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上汽红岩破产重整,重庆五中院已裁│
│ │定受理有关重整申请,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
│ │营价值最大化,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
│ │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有关公告。上汽红岩作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重庆市│
│ │制造业龙头企业之一,拥有红岩杰狮、红岩杰豹、红岩杰卡、红岩金刚、红岩杰虎系列重卡│
│ │品牌,全系覆盖牵引车、自卸车、载货车和专用车多个车型,并在市场内具备较高知名度。│
│ │同时,公司拥有领先的CVDP(整车开发流程)正向开发流程,并紧密结合“新四化”趋势,│
│ │率先布局智联重卡产品。上汽红岩作为整车生产基地,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整体占地面积│
│ │约680亩,具备完整的整车冲压、焊接、涂装以及总装工艺。未来五年预估行业销量在90-10│
│ │0万辆之间,自卸车占比将维持在10%左右。上汽红岩在自卸车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在│
│ │出口和新能源市场也有市场机会,虽资不抵债,但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 │
│ │ 上汽红岩重整拟新引进重整投资人,其现金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即期偿债、员工安置以│
│ │及未来生产经营;重整后上汽红岩原出资人权益清零,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获得重整后上汽│
│ │红岩相应股权;同时通过“现金+延期清偿+以股抵债”综合方式偿还债务,提高债权人清偿│
│ │率,普通债权人债转股后,将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剩余股权。为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
│ │化,经公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上 │
│ │汽总公司、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两江产投”)、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发展”)共同组成联合体│
│ │(以下简称“联合体”)联合报名,其中:公司出资666363636.36元,参与上汽红岩重整,│
│ │预计公司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14.66%目标股权;联合体合计出资30亿元,预计取得重整后上│
│ │汽红岩66%目标股权(上述具体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后的重整计划中数据为准);并授权公 │
│ │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
│ │宜:起草、谈判、协商、修订、签署及执行本次交易相关的方案、合同、协议、申请文件等│
│ │各类文件;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主管机构的审批、核准、登记、备案、许可等相关事宜。 │
│ │ 本次公司拟与上汽总公司、两江产投、重庆发展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其│
│ │中,上汽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 │,公司本次与上汽总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两江产投和重庆发展与本公司、上汽│
│ │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两江产投和重庆发展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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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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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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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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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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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公司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
│ │ 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根据│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重庆机电及其控股股东和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关联│
│ │方,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其发生的购买或出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
│ │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
│ │ 经公司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
│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重庆机电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业务框架协议》。 │
│ │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
│ │,在每年初预测该类关联交易项下本年度公司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 │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需就该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表决。在每一个会计年│
│ │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的金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公司│
│ │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履行上述关联交易框架协│
│ │议。 │
│ │ 二、关联方概况和关联关系 │
│ │ 1、重庆机电基本情况: │
│ │ 法定代表人:赵自成 │
│ │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204288.498166万元 │
│ │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0号 │
│ │ 主要经营业务:对重庆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 │
│ │ 2、关联关系:重庆机电现持有本公司12.67%的股份,为本公司5%以上股东。 │
│ │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 │
│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0.8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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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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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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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
投资金额:人民币666363636.36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拟与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总
公司”)等相关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上汽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故本次公司与其共同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
次数及其金额:无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若上汽红岩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公司
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的股比将低于20%,上汽红岩将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出表当年
本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经初步测算,因出表产生的利润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可能达50%以上。公司本次交易已达到股东会审议
标准,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批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
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后续上汽红岩重整相关事宜还需债权人会议、法
院等审批。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公司本次与相关方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有利于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
值最大化,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缓解公司经营压力。根据《上汽红岩重整投资人招募公
告》,上汽红岩管理人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确定上汽红岩的重整投资人。上
汽红岩管理人在遴选结果产生后,将结果通知参与遴选的意向投资人、上汽红岩等相关方,报
告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最后发布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
。目前,公司与各相关方尚未签署上汽红岩重整投资协议,后续上汽红岩重整计划草案尚需经
债权人会议审议并经法院裁定。后续可能存在联合体未被遴选通过、协议未能签署、重整计划
草案未能通过或未获得法院批准等风险,最终能否参与上汽红岩重整投资、取得重整后上汽红
岩股权比例等将以法院裁定等结果为准,具有不确定性;最终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取决于未来的重整方案及法院裁定结果等;
2、上汽红岩重整后主业仍为重卡,重卡行业存在周期性,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重整后
上汽红岩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管理等风险,公司将存在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效
益的风险及无法达到预期投资目的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前期,上汽红岩的债权人重庆安吉物流以上汽红岩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但仍
具备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为由,向重庆五中院申请上汽红岩破产重整,重庆五中院已裁定受
理有关重整申请,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为依法统筹推进上汽红岩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最
大化,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
募重整投资人;详见公司有关公告。上汽红岩作为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重庆市制造业龙头企
业之一,拥有红岩杰狮、红岩杰豹、红岩杰卡、红岩金刚、红岩杰虎系列重卡品牌,全系覆盖
牵引车、自卸车、载货车和专用车多个车型,并在市场内具备较高知名度。同时,公司拥有领
先的CVDP(整车开发流程)正向开发流程,并紧密结合“新四化”趋势,率先布局智联重卡产
品。上汽红岩作为整车生产基地,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整体占地面积约680亩,具备完整的
整车冲压、焊接、涂装以及总装工艺。未来五年预估行业销量在90-100万辆之间,自卸车占比
将维持在10%左右。上汽红岩在自卸车领域具有较大的优势,同时在出口和新能源市场也有市
场机会,虽资不抵债,但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
上汽红岩重整拟新引进重整投资人,其现金投资的资金主要用于即期偿债、员工安置以及
未来生产经营;重整后上汽红岩原出资人权益清零,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获得重整后上汽红岩
相应股权;同时通过“现金+延期清偿+以股抵债”综合方式偿还债务,提高债权人清偿率,普
通债权人债转股后,将持有重整后上汽红岩剩余股权。为实现上汽红岩运营价值最大化,经公
司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上汽总公司、
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产投
”)、重庆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发展”)共同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联
合体”)联合报名,其中:公司出资666363636.36元,参与上汽红岩重整,预计公司取得重整
后上汽红岩14.66%目标股权;联合体合计出资30亿元,预计取得重整后上汽红岩66%目标股权
(上述具体股权比例以法院裁定后的重整计划中数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从维护公司
利益最大化原则考虑,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宜:起草、谈判、协商、
修订、签署及执行本次交易相关的方案、合同、协议、申请文件等各类文件;办理本次交易涉
及的主管机构的审批、核准、登记、备案、许可等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拟与上汽总公司、两江产投、重庆发展共同组成联合体参与上汽红岩重整;其中
,上汽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
司本次与上汽总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两江产投和重庆发展与本公司、上汽总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两江产投和重庆发展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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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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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
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6日15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636号)办公大楼会
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6日
至2025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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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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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7),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重庆安吉红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安
吉物流”)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的重整申请。
重庆五中院出具(2025)渝05破282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和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上汽红岩管理人根据有关
规定开展上汽红岩的重整工作,2025年8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
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上汽红岩管理人已通知各债
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2025年9月24日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近日,公司收到上汽红岩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记录,本次债
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上午9:30在重庆破产法庭第四审
判庭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会债权人1864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3967453275.24
元;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1383家,占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数的88.77%,其所代表的债权
额为3935878555.01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比例为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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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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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7月18日裁定受理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指定泰和泰(重庆)
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红岩管理人。
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
重整投资人并于2025年9月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现上汽红岩管理
人决定延长招募公告期,上汽红岩重整投资人招募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24时。
重庆五中院于2025年7月18日裁定受理上汽红岩破产重整案,并于7月31日经随机摇号,指
定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联合担任上汽
红岩管理人。
2025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报名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2025-056),上汽红岩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
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以下简称“《
招募公告》”)于2025年9月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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