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47 万里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0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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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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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 │ ---│ 88.73│ ---│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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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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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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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只汽车起 │ 2.00亿│ 2202.49万│ 1.69亿│ 84.32│ ---│ ---│
│动型免维护蓄电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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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00万只电动 │ 2.18亿│ 935.74万│ 8481.21万│ 38.93│ ---│ ---│
│车电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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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00万只汽车用 │ 2.50亿│ ---│ 37.92万│ 0.15│ ---│ ---│
│铅酸弱混合动力电池│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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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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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 1007.22万 6.57 --- 2018-09-22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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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7.22万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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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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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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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
24年8月2日披露了《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
报告书》”),北京至创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创天地”或“收购人”)向除
家天下、华居天下、车天下、普凯世杰、普凯世纪、中指宏远和南方同正以外万里股份全体股
东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06574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0%,要约收购的价格为7.0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截至2024年9月4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126户,预受要约
股份总数共计790528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1572%。
至创天地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
2024年9月13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至创天地共计持有公司9074831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此外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家天下、华居天下、车天下、普凯世杰
、普凯世纪、中指宏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416173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9%,因此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8.21%的股权,同时南方同正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
57%股权的表决权委托给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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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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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对外披露收到北京中指宏远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至创天地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基于对上市公
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莫天全拟通过其控制的至创天地以发出
部分要约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20%股份,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其控制权。
截至2024年9月4日,此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披露《万里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268126677.8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23821.2
1元,上年同期为-10010318.6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2550672.45元,上年同期-11078283.30元。本期公司亏损相比上年有所增加,仍未达到预期
盈利目标。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对外披露收到北京中指宏远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至创天地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发来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基于对上市公
司价值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莫天全拟通过其控制的至创天地以发出
部分要约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20%股份,进一步提升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其控制权。
截至2024年9月4日,此次要约收购期限已届满,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详见公司2024年7月至9
月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相关的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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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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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
24年8月2日披露了《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
报告书》”),北京至创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创天地”或“收购人”)向除
家天下、华居天下、车天下、普凯世杰、普凯世纪、中指宏远和南方同正以外万里股份全体股
东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06574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0%,要约收购的价格为7.0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截至2024年9月4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126户,预受要约
股份总数共计7905286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1572%。
最终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至创天地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
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至创天地共计持有公司9074831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5.92%,此外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家天下、华居天下、车天下、普凯世杰、普凯世纪
、中指宏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416173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29%,因此收购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8.21%的股权,同时南方同正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6.57%股权的
表决权委托给家天下。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万里股份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
不受影响。
至创天地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
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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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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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91
申报简称:万里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7.00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30657480股,占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里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00%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的《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
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现就北京至创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创天地”或“收购人”)要约收购公
司股份的有关事项向公司股东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
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简称:万里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847
4、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3065748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万里股份总股本比例:20.00%
7、支付方式:现金
8、要约收购价格:7.00元/股
9、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未新增取
得上市公司股份。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万里股份的每日加
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6.71元/股,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7.00元/股,不低
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份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
算术平均值,亦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
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10、要约收购有效期:2024年8
月6日至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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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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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12761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已裁决,但被申请人尚未履 行,暂无法确定
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就刘悉承、邱晓微、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因未如期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一
案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提起后,公司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多次与被申请
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并努力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在多次协商无
果后,为切实保护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仲裁费缴纳,正式启动仲
裁程序。
具体仲裁情况如下:
1、受理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仲裁各方当事人
(1)仲裁申请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被申请人一:刘悉承
与公司的关系:通过其持股的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同正”)间接持有上
市公司5.4578%股份
(3)仲裁被申请人二:邱晓微
与公司的关系:通过其持股的南方同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916%股份
(4)仲裁被申请人三: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同正实业”)
与公司的关系:系参股股东南方同正的全资子公司
3、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刘悉承、邱晓微共同向上市公司支付投资亏损人民币127110000元;
(2)请求裁决公司就同正实业质押给上市公司的特瑞电池股份的处置价款在第1项付款义
务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3)请求裁决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共同承担公司为本案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50万
元;
(4)请求裁决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共同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4、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6月,公司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累计取得了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特瑞电池”)580万股股份,总对价为人民币25520万元,持股比例为15.61%。(公告编号
:2017-039)
2018年7月,南方同正对外转让了其名下的部分公司股份,刘悉承自此不再是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12月11日,公司与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及特瑞
电池签署《关于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特瑞
电池股转协议》”)(公告编号:2018-058),约定由公司以12809万元的价格将其通过上述2
017年6月交易取得的特瑞电池股份全部转让给同正实业。上述买入卖出特瑞电池股份的交易给
公司造成了投资亏损12711万元(“投资亏损”)。根据各方在《特瑞电池股转协议》第17.1
条和18.1条的约定,刘悉承和邱晓微承诺将对公司因本次投资造成的上述投资亏损予以全额补
足,同正实业则将其通过《特瑞电池股转协议》受让的全部特瑞电池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为
刘悉承、邱晓微的前述亏损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仲裁裁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24年6月4日作出并送达的《裁决书》(
(2024)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574号),就上述案件作出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和第一百零七条以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经合议,裁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与第二被申请人共同向申请人支付投资亏损人民币127110000元;
(二)申请人就第三被申请人质押给申请人的15.54%的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份的处置价款在人民币127110000元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
(四)被申请人因选定外地仲裁员而发生的实际费用人民币381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已向仲裁委员会预交人民币15000元,剩余人民币11190元由仲裁委员会退还被
申请人;
(五)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985493元,由申请人承担10%,即人民币98549.30元,由被申
请人承担90%,即人民币886943.70元。上述费用已由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缴纳的等额仲裁预付
金予以冲抵,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886943.70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
费;
上述各裁决项下应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完
毕。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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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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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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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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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25176496.4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728355.6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9796504.7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935590.86元
。鉴于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
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
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
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不进行利润分
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
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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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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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持有公司股份10072158股被继续
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57%,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130-3号),获悉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所持有的公司全
部无限售流通股10072158股股份被继续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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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0│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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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持有公司股份10072158股被司法
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6.57%,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129-2号),获悉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所持有的公司全
部无限售流通股10072158股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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