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1 海欣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结构性存款1 │ 5000.00│ 5000.00│ ---│ 5000.00│ 37.70│ 人民币│
├─────────┼─────┼─────┼─────┼─────┼──────┼──────┤
│结构性存款6 │ 3000.00│ 3000.00│ ---│ 3000.00│ 5.88│ 人民币│
├─────────┼─────┼─────┼─────┼─────┼──────┼──────┤
│结构性存款3 │ 2500.00│ 2500.00│ ---│ 2500.00│ 14.85│ 人民币│
├─────────┼─────┼─────┼─────┼─────┼──────┼──────┤
│结构性存款7 │ 2200.00│ 2200.00│ ---│ 2200.00│ ---│ 人民币│
├─────────┼─────┼─────┼─────┼─────┼──────┼──────┤
│结构性存款4 │ 2000.00│ 2000.00│ ---│ 2000.00│ 4.91│ 人民币│
├─────────┼─────┼─────┼─────┼─────┼──────┼──────┤
│结构性存款5 │ 2000.00│ 2000.00│ ---│ 2000.00│ 3.56│ 人民币│
├─────────┼─────┼─────┼─────┼─────┼──────┼──────┤
│结构性存款2 │ 2000.00│ 2000.00│ ---│ 2000.00│ 14.53│ 人民币│
├─────────┼─────┼─────┼─────┼─────┼──────┼──────┤
│工银聚富 │ 2000.00│ 2000.00│ ---│ 2000.00│ ---│ 人民币│
├─────────┼─────┼─────┼─────┼─────┼──────┼──────┤
│朝招金 │ 1600.00│ 1600.00│ ---│ 1600.00│ ---│ 人民币│
├─────────┼─────┼─────┼─────┼─────┼──────┼──────┤
│联合精密 │ 0.31│ 0.02│ ---│ 0.44│ 0.14│ 人民币│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7-11│其他事项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
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预
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
2024年7月10日召开工会委员会全委会,选举沈跃卿先生、袁梦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
沈跃卿先生、袁梦婷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
2024-04-20│对外担保
──────┴──────────────────────────────────
2024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21000万元人民币(占2023年度合并
报表净资产5.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75万元。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
是否关联:否
──────┬──────────────────────────────────
2024-04-20│其他事项
──────┴──────────────────────────────────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应收款核销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决
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计提了减值
准备。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66030649.74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9911949.93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09370850.26元,扣除应付2022年普通股股利54317551.14元,调整未分
配利润-244768.61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810927230.32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458684.9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
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7.26%)。截至2023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
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024-04-20│委托理财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
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
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
理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受市场
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不排除委托理财受相关风险因素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
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
上,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
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欣股份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
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
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5)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
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