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1 海欣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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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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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1 │ 5000.00│ 5000.00│ ---│ 5000.00│ 37.7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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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6 │ 3000.00│ 3000.00│ ---│ 3000.00│ 5.8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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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3 │ 2500.00│ 2500.00│ ---│ 2500.00│ 14.8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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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7 │ 2200.00│ 2200.00│ ---│ 22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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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4 │ 2000.00│ 2000.00│ ---│ 2000.00│ 4.91│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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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5 │ 2000.00│ 2000.00│ ---│ 2000.00│ 3.5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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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存款2 │ 2000.00│ 2000.00│ ---│ 2000.00│ 14.5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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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聚富 │ 2000.00│ 2000.00│ ---│ 20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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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招金 │ 1600.00│ 1600.00│ ---│ 16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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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精密 │ 0.31│ 0.02│ ---│ 0.44│ 0.1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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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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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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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产业基金”),产业基金侧重支持成长期、成熟期企业发展,重点投资半导体和智
能制造等硬科技领域项目。
投资金额及在产业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指定主体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按目标认缴出资额25亿元(
最终以实际募集资金额为准)计算,占产业基金1.2%财产份额。
关联交易概述: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进展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相关风险提示:
1.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或指定主体承担的风险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
低收益承诺;
2.投资产业基金具备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性,在投资过程中会受宏观经济、行
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投资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难以及时退出等风险;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或指定主体
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无法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亦无法全面掌控合伙企业的投资风险。为
此,公司将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密切关注产业基金后续的经营管理状况,实时跟进合伙企
业的运作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同时,公司将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团队强化投资管理和
风险控制,严格做好投后管理工作,确保各项风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此外,公司也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
慎关注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正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为满足战略发展需要,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
公司将参与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基金目标认缴出
资额为人民币25亿元,其中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3000万元。
(二)相关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元禾璞华产业并
购基金项目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涉及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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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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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
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
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欣股份同行业客户共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在最新一起案件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
%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
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
、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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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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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50940806.50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762475.28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10927230.32元,扣除应付2023年普通股股利78458684.98元,本年度末
未分配利润为868646876.56元。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282267.6
8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1.99%)。截至202
4年末,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20286816.76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可参与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
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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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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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24000万元人民币(占2024年度合并
报表净资产5.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75万元。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在担保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担保额度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间作
适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
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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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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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
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
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理财产品受市场
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影响,不排除委托理财受相关风险因素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公司业务稳健发展,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遵循安全
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
上,使用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
(二)投资金额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主要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授权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可审议决定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的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
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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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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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选举邓
海滨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为邓海滨先生,《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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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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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海欣集团3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23日
至2025年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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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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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监事会
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预
案》,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规定,公司工会委员会于
2024年7月10日召开工会委员会全委会,选举沈跃卿先生、袁梦婷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
沈跃卿先生、袁梦婷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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