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4 春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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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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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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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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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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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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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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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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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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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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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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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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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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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兰制│国电龙源环│ 1070.00万│人民币 │2015-01-26│2022-01-25│连带责任│是 │是 │
│冷设备股份│保泰州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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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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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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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聘任的会计师事
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
师的异议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
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沟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
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
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首席合伙人是石文先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
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
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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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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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103614.20元;截止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332951252.5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51651889.37元。经董事会
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519458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2724195.32元(含税),本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10%。公司2023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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