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4 春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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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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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 19.00│ 11.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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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2-25│ 8.00│ 2.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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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8-07-23│ 15.00│ 4.4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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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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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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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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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董事在该公司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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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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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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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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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春兰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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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本公司有董事在该公司任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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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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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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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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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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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春兰制│国电龙源环│ 1070.00万│人民币 │2015-01-26│2022-01-25│连带责任│是 │是 │
│冷设备股份│保泰州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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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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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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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泰州宾馆有限公司(江苏省泰州市迎宾路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
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
(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
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
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
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投票。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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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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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收入总额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
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毅,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
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艳,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以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参照有
关收费标准计算,经双方协商确定,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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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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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
、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了确
认,并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
议时均回避了表决,同意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2名董事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领取
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3名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按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其余4名非独立董事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公司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或津贴。
(二)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实职,
对其月度工作进行评价,2名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存在未完成利润、累计销售指标等情
况,扣除部分月度浮动奖金。董事会秘书完成其相应工作,经评价,全额发放月度浮动奖金。
(三)202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在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中已有详细描述,其中,空调业务销
售有所好转,但主营业务仍然亏损,为此,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评价,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利润提成奖金,与母公司职工年
度奖金发放方案相同,发放一个月月薪(包含工资和浮动奖金)作为特别鼓励。
房地产业务销售停滞,年度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多,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在公司子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利润提成奖金。
董事会秘书完成公司证券工作,在上交所信息披露评价中获得B,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
价,董事会秘书与母公司职工年度奖金发放方案相同,发放一个月月薪(包含工资和浮动奖金
)作为年度奖金。
(四)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
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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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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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审计报告》列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1624441.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194585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335024.5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8.84%。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或重大资产重组等导
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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