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7 宁波中百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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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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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4-03-31│ 5.80│ 75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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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5-07-03│ 3.50│ 53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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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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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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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 19999.99│ ---│ 0.46│ 5064.15│ 50.55│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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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852.02│ ---│ 1.43│ 24993.06│ 637.58│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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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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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波 1231.40万 5.49 54.42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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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31.40万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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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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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6 │质押股数(万股) │12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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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4.42 │质押占总股本(%) │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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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张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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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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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27 │质押截止日 │2027-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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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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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27日张江波质押了1231.395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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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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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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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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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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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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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1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
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
1日
至202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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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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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公司拟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监
事会取消后,公司现任监事职务相应解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第
十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在公司发展历程中,监事会始终严格坚守法定职责,秉持专业、客观的监督立场,依法依
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实施监督。公司对监
事会及各位监事长期以来为公司健康发展和完善公司治理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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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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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
机出售不超过63757818股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西安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3%
。
本次拟减持西安银行股权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尚无明确交易价格,能
否成交以及具体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授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机出售股权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出售不超过63757818股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8,以下简称“西安银行”)股票,占西安银行总股
本的比例不超过1.43%。若本次减持期间,西安银行尚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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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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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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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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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范围:自有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
定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授权资金来源及额度: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
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
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授权额度
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授权范围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向增发等投资
产品。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
表同意意见。
(六)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投资管理的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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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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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56730.74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354468.52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与对外投资
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
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符合公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
需要。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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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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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接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鲁02执924号
之二十二。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移送执行。
该案侦查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案件移送审判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取了继续查封、冻结措施。现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二百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拍卖登记所有人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57)
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登记所有人竺仁宝所持上市公司宁波中百(股票代码:6008
57)的18884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本公司后续将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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