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57 宁波中百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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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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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 19999.99│ ---│ 0.46│ 4460.90│ 83.45│ 人民币│
│份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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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11852.02│ ---│ 1.43│ 20848.81│ 357.04│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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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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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7 │交易金额(元)│1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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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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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宁波二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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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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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二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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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增资标的名称:宁波二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二百”) │
│ │ 增资金额:1800万元人民 │
│ │ 增资方式:采用自有资金增资,增资前宁波二百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 │
│ │后宁波二百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
│ │ 本次增资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 │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
│ │二百增资18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宁波二百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万 │
│ │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
│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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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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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波 1231.40万 5.49 54.42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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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31.40万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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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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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6 │质押股数(万股) │123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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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4.42 │质押占总股本(%) │5.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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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张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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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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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5-27 │质押截止日 │2027-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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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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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5月27日张江波质押了1231.395万股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
│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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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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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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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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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标的名称:宁波二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波二百”)
增资金额:1800万元人民币
增资方式:采用自有资金增资,增资前宁波二百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
宁波二百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
资的议案》,因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二百增资1800万元。本
次增资完成后,宁波二百的注册资本由2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
00%股权。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二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220号1-6层
4、经营范围:药品经营,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烟草制品的零售,流通人民币经营
,黄金、珠宝饰品、针纺织品、服装、化妆品、箱包、鞋帽、眼镜(除隐形眼镜)、日用品、
工艺品、玩具、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
讯器材、建筑装潢材料、家具的批发、零售及网上经营,广告服务,钟表眼镜维修,服装、鞋
子、黄金珠宝的订制、维修,床品的订制和保养;黄金珠宝订制,黄金饰品的维修,物业服务
,本公司房屋租赁,停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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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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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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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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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张江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627869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9%)。本次质押后,张江波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31
3950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4.42%,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49%。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今日获悉公司股东张江波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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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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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用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雪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三年。
马雪寒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取得上海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雪寒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
附简历:
马雪寒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双学士学
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07年10月入职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审计专员、董事会
秘书办公室证券事务主管、法务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法务部经理。马雪寒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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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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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
、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6日
至2024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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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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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择机出售不超过63757818股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西安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3
%。
本次拟减持参股公司股权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尚未确定交易对手、尚无明确交易价格,能
否成交以及具体交易时间、交易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授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择机出售参股公司股
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择机出售不
超过63757818股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928,以下简称“西安银行”)股票,
占西安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3%。若本次减持期间,西安银行尚有回购、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交易标的
西安银行目前总股本为4444444445股,公司尚持有西安银行股票63757818股,占其总股本
的1.43%。该部分股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
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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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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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范围:自有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
定向增发等投资产品。
授权资金来源及额度: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
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操作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度投资,旨在拓
宽公司财务投资渠道,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授权额度
公司或下属全资机构的闲置自有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管理余额合计不超过人
民币80,000万元,连续12个月内累计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授权范围
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为用于银行、券商、信托、保险、基金、债券、股票定向增发等投资
产品。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
表同意意见。
(六)实施方式
上述进行投资管理的事项在投资限额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满足日常经营活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
和股东获取更高的收益,且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本次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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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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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700,669.84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应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337,408.22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与对外投
资需求,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85元(含税)现金红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224,319,9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067,193.12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4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派发现金红利,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85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067,193
.12元(含税)的意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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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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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清算、注销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
日刊登的编号为临2023-031号公告)。
近日,本公司收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哈尔滨
八达置业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已核准。至此,哈尔滨八达置业有限公司工商注销手续已完成。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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