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71 石化油服 更新日期:2025-03-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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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科公司 │ 12500.00│ ---│ 5.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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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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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科威特 │ 16.00亿│ 0.00│ 10.67亿│ 66.68│ 1.36亿│ ---│
│钻机项 │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 │ 3.96亿│ 3.96亿│ 3.96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
│新建25 │ 4.66亿│ 0.00│ 4.66亿│ 100.00│ 5984.00万│ ---│
│米作业 │ │ │ │ │ │ │
│平台项 │ │ │ │ │ │ │
│目 │ │ │ │ │ │ │
├─────────┼──────┼─────┼─────┼─────┼─────┼──────┤
│购置 │ 1.95亿│ 0.00│ 1.75亿│ 89.56│ 181.69万│ ---│
│8000马 │ │ │ │ │ │ │
│力多用 │ │ │ │ │ │ │
│途工作 │ │ │ │ │ │ │
│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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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 │ 1.20亿│ 0.00│ 1.12亿│ 93.50│ 251.73万│ ---│
│LOGIQ │ │ │ │ │ │ │
│成像测 │ │ │ │ │ │ │
│井系统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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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井 │ 1.39亿│ 0.00│ 1.39亿│ 100.00│ 1731.29万│ ---│
│下测试 │ │ │ │ │ │ │
│装备项 │ │ │ │ │ │ │
│目 │ │ │ │ │ │ │
├─────────┼──────┼─────┼─────┼─────┼─────┼──────┤
│购置顶 │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4816.84万│ ---│
│驱设备 │ │ │ │ │ │ │
│项目 │ │ │ │ │ │ │
├─────────┼──────┼─────┼─────┼─────┼─────┼──────┤
│购置连 │ 8000.00万│ 0.00│ 8000.00万│ 100.00│ 890.00万│ ---│
│续油管 │ │ │ │ │ │ │
│设备项 │ │ │ │ │ │ │
│目 │ │ │ │ │ │ │
├─────────┼──────┼─────┼─────┼─────┼─────┼──────┤
│购置管 │ 5.30亿│ 6408.74万│ 1.34亿│ 25.22│ ---│ ---│
│道施工 │ │ │ │ │ │ │
│设备项 │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 │ 27.13亿│ 0.00│ 27.13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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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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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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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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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董事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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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管道运维保及相关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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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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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董事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副总经理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工程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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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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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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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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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得中国建设银│
│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给予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 │国石化集团公司”)总融资授信额度下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石化集团 │
│ │公司对公司前述综合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内部管理要求,公司将向中国石化集│
│ │团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
│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
│ │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 │
│ │民币0.13亿元。 │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 │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 │会审议。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经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自2021年11月2日起3年内,本公司就中国石│
│ │化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的连带保证责任提供相应的反担 │
│ │保。本公司预期在2024年11月1日后仍将继续使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 │
│ │,并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对公司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 │
│ │此,根据内部管理要求,本公司仍需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 │
│ │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石油化工集 │
│ │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就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 │
│ │亿元的融资授信额度下的连带保证责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70│
│ │.18%股份,持股股数为13323683351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构 │
│ │成关联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本次担保豁免遵守香港上市规则14A章下的各项规 │
│ │定。 │
│ │ 二、反担保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 │ 设立时间:1983年9月14日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
│ │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32654722.2万元 │
│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前身为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化│
│ │工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且为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
│ │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
│ │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组织所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
│ │的批发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经营活动│
│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
│ │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
│ │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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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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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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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墨西哥DS公│ 19.60亿│人民币 │2022-06-17│---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程技术服│司 │ │ │ │ │担保 │ │ │
│务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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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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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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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八日(星期二)召开董事会会议,藉以(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之经审计年度业绩及其发布并
处理任何其他事务(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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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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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本期被担保人涉及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
DSServiciosPetroleros,S.A.deC.V.(DS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DS公司”),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期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及累计担保余额:公司2024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
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73亿元;截至2
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1.74亿元。
本期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DEP,S.A.P.I.deC.
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
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
,其余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期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本期部
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8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0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以及
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023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265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
.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
称“2024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4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
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3
-004)、《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3-009)、《第十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06)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编号:临2024-011)。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分别在2022年度股
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
,公司2024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实
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截至2024年1
2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1.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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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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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2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
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
2024年12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
》(编号:临2024-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编号:
临2024-05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月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A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200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9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94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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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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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
会收到赵金海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赵金海先生辞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任后,赵金海先生将不
再担任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任何职务。
赵金海先生确认其与本公司董事会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
意的事宜。赵金海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赵金海先生的辛勤工作及为本公司作出
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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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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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6月12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权董事
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A股或H股各自数量的10%的股份。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2024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及H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其中回购A股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根据A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如果公司根据上述授权及批准实
施A股及/或H股股份回购,公司回购的A股及/或H股股份均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简称“债权申报”)。债权人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法人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文件、有
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
报所邮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中国邮政EMS、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以中国邮政EMS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寄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
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2月7日至2025年1月20日工作时间
2、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吉市口路9号
3、联系人:沈泽宏
4、电话:010-59965998
5、传真:010-59965997
6、邮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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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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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中标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干线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
为人民币45.86亿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3年营业收入的5.73%。
本公司主要负责承建全长约834公里天然气管道,工期为1000天。中标该项目彰显了本公
司长输管道施工品牌硬实力。目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该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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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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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2月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2月6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3号北京胜利饭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6日
至2024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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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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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本期被担保人涉及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
DSServiciosPetroleros,S.A.deC.V.(DS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DS公司”),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期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及累计担保余额: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11亿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9.36亿元。
本期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DEP,S.A.P.I.deC.
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
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
,其余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期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3%;本期部
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3月28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0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20亿元,以及
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2023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265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
.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
称“2024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4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
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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