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71 石化油服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5-01-18│ 2.68│ 5.36亿│
├───────────┼───────────┼───────────┼───────────┤
│增发 │ 2014-12-22│ 2.61│ 240.75亿│
├───────────┼───────────┼───────────┼───────────┤
│增发 │ 2015-02-10│ 4.50│ 59.53亿│
├───────────┼───────────┼───────────┼───────────┤
│增发 │ 2018-01-18│ 2.62│ 39.8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碳科公司 │ 12500.00│ ---│ 5.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9-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科威特 │ 16.00亿│ 0.00│ 10.67亿│ 66.68│ 1.36亿│ ---│
│钻机项 │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 │ 3.96亿│ 3.96亿│ 3.96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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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25 │ 4.66亿│ 0.00│ 4.66亿│ 100.00│ 5984.00万│ ---│
│米作业 │ │ │ │ │ │ │
│平台项 │ │ │ │ │ │ │
│目 │ │ │ │ │ │ │
├─────────┼──────┼─────┼─────┼─────┼─────┼──────┤
│购置 │ 1.95亿│ 0.00│ 1.75亿│ 89.56│ 181.69万│ ---│
│8000马 │ │ │ │ │ │ │
│力多用 │ │ │ │ │ │ │
│途工作 │ │ │ │ │ │ │
│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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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 │ 1.20亿│ 0.00│ 1.12亿│ 93.50│ 251.73万│ ---│
│LOGIQ │ │ │ │ │ │ │
│成像测 │ │ │ │ │ │ │
│井系统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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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井 │ 1.39亿│ 0.00│ 1.39亿│ 100.00│ 1731.29万│ ---│
│下测试 │ │ │ │ │ │ │
│装备项 │ │ │ │ │ │ │
│目 │ │ │ │ │ │ │
├─────────┼──────┼─────┼─────┼─────┼─────┼──────┤
│购置顶 │ 1.10亿│ 0.00│ 1.10亿│ 100.00│ 4816.84万│ ---│
│驱设备 │ │ │ │ │ │ │
│项目 │ │ │ │ │ │ │
├─────────┼──────┼─────┼─────┼─────┼─────┼──────┤
│购置连 │ 8000.00万│ 0.00│ 8000.00万│ 100.00│ 890.00万│ ---│
│续油管 │ │ │ │ │ │ │
│设备项 │ │ │ │ │ │ │
│目 │ │ │ │ │ │ │
├─────────┼──────┼─────┼─────┼─────┼─────┼──────┤
│购置管 │ 5.30亿│ 6408.74万│ 1.34亿│ 25.22│ ---│ ---│
│道施工 │ │ │ │ │ │ │
│设备项 │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 │ 27.13亿│ 0.00│ 27.13亿│ 100.00│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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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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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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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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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工程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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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管道运维保及相关技术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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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墨西哥DS公│ 19.33亿│人民币 │2022-06-17│--- │连带责任│否 │是 │
│工程技术服│司 │ │ │ │ │担保 │ │ │
│务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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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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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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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
值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6〕12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的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
编号:临2026-019)。
公司已于2026年7月13日完成了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本期债券发行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为三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1.54%,认购倍数为8.83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子公司有息债务,符合法律法规
要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文件详见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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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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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中标黑河-大庆、大庆-长岭天然气管道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该项目”),中
标金额为人民币17.72亿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5年营业收入的2.2%。本公司主要
负责承建全长约279公里天然气管道,工期为710天。中标该项目彰显了本公司长输管道施工品
牌硬实力。目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该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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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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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层7号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以下合称为“本
次股东会”)由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吴柏志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6人,3位独立董事均列席会议。
2、副总经理张从邦先生、总会计师程中义先生、董事会秘书柯越华先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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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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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8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
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
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
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权担保期限”)。2025年6
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07)及《为全资子
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012)。(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
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为
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
为人民币14.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4%;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1.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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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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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公司实
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投资者获得感。本方案于2026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坚持做强主业,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统筹推进强技术、拓市场、降成本、控风险,大
力实施攻坚创效行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报告期内,实现新签合同额956亿元(人
民币、下同)、创历史最好水平,营业收入807.1亿元,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亿元、
同比增长4.3%,经营活动现金流66.5亿元、同比增加35.5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8%、较年
初下降0.8个百分点,财务状况稳健,抗风险能力增强,圆满完成“十四五”收官。
2026年,公司将以二次创业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
坚守技术立企、技术强企、技术兴企主线,锚定世界一流技术先导型油服公司愿景目标,加快
推进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三大转型,坚决打好安全环保、支撑保障、提质增效、科产融创
、改革赋能、市场开发“六大攻坚战”,推动三大市场优势互补、内外联动,全年力争新签合
同额925亿元以上,不断向优质规模市场要增量要效益要发展,确保“十五五”高点起步、行
稳致远。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坚持技术立企,全年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177项,获国家授权专利275件,连
续三年承担国务院国资委北斗重点课题任务,新型国家重大专项“非常规智能钻井与万米连续
管智能作业装备”顺利启动,页岩油全自动钻机进入调试,全自动套管钻机进入现场应用,26
0℃超高温高压测井仪有效解决超深、超高温、超高压井资料采集世界级难题,获评国家能源
局“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高温测井、高温定向等高端仪器工具内部自给率提
高到80.3%,实现自主可控。布局打造“五大智能场景”,Idrilling(应龙)科学钻井系统应
用526口井,平均机械钻速提升18.3%、钻井周期缩短11.6%,入选2025年全国油气勘探开发十
大标志性成果。建立中国石化CCUS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标延长油田百万吨级CCUS工程勘察设
计项目。
2026年,公司将树牢“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理念,聚焦四川盆地天然气增储上产、陆相页
岩油效益开发、CCUS示范“三大项目”,强化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成熟技术新化集成,保持研
发投入强度2.5%左右。大力实施“AI+”专项行动,升级Idrilling(应龙)科学钻井系统2.0,
构建“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全北斗应用格局,打造数智化基层队,建设“现场施工
无人化、设备维保专业化、决策管理智能化、运行管控集约化”数智油服。加大地热余热、风
光发电、储氢输氢、井口天然气回收等技术攻关与业务拓展,全力支撑胜利电厂百万吨级CCUS
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工程、应用样板,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从“汗水型增长”
向“智慧型增长”转变。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2025年,公司积极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审议厄瓜多尔I-L-Y油田地
质工程一体化项目增资、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重要议案,为公司稳健运营与价值提升筑牢
决策支撑。严格落实国资委、证监会监事会改革要求,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监事会职权,实现监督效能无缝衔接,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公司董事会荣获“2025年上市公司最佳董事会奖”,成为资本市场持续关注的优质治理案
例之一。
2026年,公司将认真落实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要求,根据证监会
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同时对照最新监管要求,结合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针对性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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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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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年会”)、2026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以下简称“A股
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以下简称“H股股东会”,与股东年会、A股股东会合
称为“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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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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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履行民主程序,李利
芝先生当选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2026年3月27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李利芝先生简历如下:
李利芝,58岁。李先生是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李先生1990年加入中国石化集团
巴陵石化公司,2004年2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与信息处副处长,200
5年10月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人事部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3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
组织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2年11月任本公司副总政工师兼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
理;2022年5月起任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首席专家。
除简历披露的任职外,李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李先生未持有任何本公司股份,亦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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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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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DSServiciosPetro
leros,S.A.deC.V.(DS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DS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
附件。
本次担保最高金额:1)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5亿元。2)公司在本次担
保期限内,拟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
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7亿元。3)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拟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
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DEP,S.A.P.I.deC.
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
AVAZ”)将为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提供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其余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本次担保总金额最高约为人民币741.3亿元(其中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最高限额为等值2.75亿美元,按照2025年12月31日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19.33亿元),超过
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772.55亿元)的30%,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人民币92.54亿元)的50%,同时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8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本公司于2025年6
月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该次担保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
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预计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公司仍需
要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为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可能需要继续为合
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为此,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包括:
1、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授信担保:公司同意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以对外出具银行承兑、保函、信用证、供应链保理等融资、
非融资授信业务,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
责任。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15亿元(
人民币叁佰壹拾伍亿元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的前提下进行调配。
2、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
所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
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7亿元(人民币肆佰零柒亿元整),具体担保限额由公
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调配。
3、合营公司履约担保:
公司同意当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
同时,本公司为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墨西哥DS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
司在本次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董事会同意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股东会批准的担保
金额及被担保人范围内,办理与担保相关有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本次
担保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决议公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担保总金额
最高约为人民币741.3亿元(其中合营公司履约担保最高限额为等值2.75亿美元,按照2025年1
2月31日汇率计算,约为人民币19.33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772.
55亿元)的30%,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92.54亿元)的50%,同时部分被
担保的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
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
为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约担保可能构成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交易。根据合营公
司履约担保之最高限额,以本公告日应适用的财务数据作为基础进行规模测试,合营公司履约
担保的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将超过5%但全部低于25%,故担保协议及其项下之交易将潜在
构成本公司一项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根据2022年5
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与墨西哥国家油气委员会订立担保协议,为墨西哥DS公司提供履
约担保并发布了须予披露交易公告,前述履约担保事项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持续有效。
若合营公司担保授权获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批准,本公司将根据届时担保协议签约情况
履行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除须予披露交易外的其他要求(如适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被担保
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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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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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和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立信由中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
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5.05亿元。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
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2、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立信于1981年成立,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5楼。香港立信
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具备审计依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资
格并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在香港保持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地位,
现有超过60位董事以及1000名员工。
香港立信的审计部董事总经理林鸿恩先生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及管理监督大型审计业务方
面拥有超过30年的丰富经验,为香港执业资深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前任审计部董事总经
理、现任董事会顾问陈锦荣先生是2014年的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香港立信负责本公司审计的
董事陈子鸿先生是香港执业会计师、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2025年度香港立信的香港上市审计客户达180家,在其他地方上市的客户共15家。截至202
5年末,香港立信已购买符合香港会计师公会要求的专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近三年没有因在
执业行为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香港立信不存在违反《香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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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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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董事会据
此获得决定发行公司债券的一般性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时起至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一般性授权,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公司高
质量发展,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
及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
的公司债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一)注册及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公司债券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次债券计划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
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品种
的组合。具体债券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三)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网下询价、簿记建档方式确定,采取单利
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发行方式
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拟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股权
投资、基金出资、项目投资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七)增信方式
本次债券为信用发行,无担保等增信方式。
(八)拟上市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之日止。如
果公司董事会及/或被授权人总会计师在前述有效期内已决定有关事项并已向监管机构提交注
册申请文件,则公司仍可依据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及发行方案,在监管机构出具的注册批复有效
期内继续推进或实施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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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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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本年度股利,也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58841千元,每
股盈利人民币
0.03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1287千元。
根据《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
度报告期内盈利,及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
发展情况下,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40%。
鉴于2025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本年度股利,
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也不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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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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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6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5亿元,以及
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4年度授权担保期
限”)。2024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
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
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权担
保期限”)。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
-006)、《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07)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编号:临2025-012)。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分别在2023年度股
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
公司2025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而实际
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13%;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6.8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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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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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层7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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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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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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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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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北京昆泰嘉华酒店三层7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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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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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6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5亿元,以及
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4年度授权担保期
限”)。2024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
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
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权担
保期限”)。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
-006)、《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07)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编号:临2025-012)。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分别在2023年度股
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序,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
而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截至2025
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0.59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
权担保期限”)。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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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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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类型及金额: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工公司”)与道达尔能源拉塔维项
目公司(TotalEnergiesEPRATAWIHubSAS)就伊拉克拉塔维油区二期井场及井间管线项目(EPS
CCoftheNWPAssociatedGasUpstreamProject,以下简称“NWP项目”)正式签署设计、采购、
供应、施工、试运交钥匙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359118182美元(约人民币25.53亿元,按20
25年9月2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人民币7.1077元计算)。
2.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预计对本公司2025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
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该合同实施后将对本公司未来3-4年的营业
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3.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
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工公司与道达尔能源拉塔维项目公司签署了NWP项目设计、采
购、供应、施工、试运交钥匙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359118182美元(约人民币25.53亿元)
。上述合同额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4年营业收入的3.15%。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主要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工程建设公司”)负责
实施本次签约NWP项目,该项目为EPSCC合同,工期41个月,涉及5座新生产及回注井场、11座
老井场改造升级、44条集输管线约140公里以及配套的光缆、电缆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约人民币25.53亿元。
2.结算方式:按里程碑节点和工程进度付款。
3.合同履约地点:伊拉克拉塔维油区。
4.合同履行期限:2029年3月31日实现机械完工。
5.争议解决方式:优先协商,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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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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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中标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管网集团”)甬绍干线天然气管道
西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该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58亿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
准则下2024年营业收入的1.06%。
该项目管道施工长度约120公里,项目建设对浙江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拉动沿线地区经
济发展,加快形成全国天然气“一张网”具有积极推动作用,彰显本公司在石油工程建设领域
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能力。
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限额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编号:临2025-011)。本公司于2025年内至本公告日披
露的中标国家管网集团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额度已被纳入前述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最高限额。目
前相关方尚未正式签署合同,该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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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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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
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
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
和可预期性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财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
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使用公积金弥
补亏损,进一步推动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8月18
日分别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077.9万元,盈余公积为20,038.3万元(其中法定盈
余公积20,038.3万元,任意盈余公积0元),资本公积为1,133,410万元。根据《公司法》、财
政部《关于新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依次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20,038.3万元、资本公积162,039.
6万元,两项合计182,077.9万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
年末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本次拟用于弥补母公司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
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母公司累计亏损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2014年利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前称)平台上市,前公司存续期间累计亏损14.45亿元;二是2016年油价大幅下跌,全
球油服行业不景气,公司2016-2017年连续两年出现亏损。近年来,公司持续开拓市场、降本
增效,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具备现金分红能力和长效分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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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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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石化石油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中标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
段)施工总承包第二、四、五标段项目(“该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5.97亿元,约占本
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24年营业收入的4.44%。
该项目管道施工长度约659公里,并包含多个站场、阀室、定向钻、穿越等施工工程,工
期约为487天,彰显本公司在石油工程建设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施工管理能力。目前相关方
尚未正式签署合同,该项目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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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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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召开董事会会议,借以(其中包括)审议及批准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半年度未经审计之业绩及其发布并处理任何
其他事务(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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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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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本期被担保人涉及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及合营公司
DSServiciosPetroleros,S.A.deC.V.(DS石油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西哥DS公司”),
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本期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及累计担保余额:公司2025年半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51亿元;截
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6.25亿元。
本期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除合营公司墨西哥DS公司的另一方股东DIAVAZDEP,S.A.P.I.deC.
V.(一家根据墨西哥法律注册成立的当地公司,其主营业务为油气勘探与开发,以下简称“DI
AVAZ”)于2022年6月17日就本公司提供的合营公司履约担保出具了50%担保额的单边保证函外
,其余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期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4%;本期部
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26日,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亿元、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65亿元,以及
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保期限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4年度授权担保期
限”)。2024年6月12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前述事项。
2025年3月18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包括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授信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285亿元、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30亿
元,以及为合营公司提供履约担保而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2.75亿美元,担
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时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以下简称“2025年度授权担
保期限”)。2025年6月6日,本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批准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06)、《为全资子
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4-01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临2025-007)及《为全资子公司和合营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临2025
-012)。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日常经营及满足墨西哥EBANO项目的需要,公司分别在2023年
度股东大会、2024年度股东会批准的上述对外担保最高限额内,经履行内部控制规定的相关程
序,公司2025年半年度为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履约担
保而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4%;截至2
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6.2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7.1586元折算。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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