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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炬高新(60087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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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872 中炬高新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9-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理财产品与结构性存│ 0.00│ ---│ ---│ 1149.10│ 2183.96│ 人民币│ │款 │ │ │ │ │ │ │ └─────────┴─────┴─────┴─────┴─────┴──────┴──────┘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07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20%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京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中 │ │ │炬高新)全资孙公司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西美味鲜)与北京朗天慧德企│ │ │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朗天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朗天慧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朗天慧德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 │ │孙公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邦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阳西美味鲜, │ │ │双方并于2024年12月5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 1.68亿 21.10 85.13 2021-09-18 ───────────────────────────────────────────────── 合计 1.68亿 21.10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1-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中炬高新技│中山火炬开│ 2.72亿│人民币 │2020-06-01│2035-05-25│连带责任│否 │是 │ │术实业(集 │发区建设发│ │ │ │ │担保 │ │ │ │团)股份有 │展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中炬高新技│中山火炬开│ 2.22亿│人民币 │2018-05-01│2022-02-28│连带责任│否 │是 │ │术实业(集 │发区建设发│ │ │ │ │担保 │ │ │ │团)股份有 │展有限公司│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2-06│其他事项 ──────┴────────────────────────────────── 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股份为中炬高新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润田所持公司2435843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本次过户登记完成后,中山润田对公司持股比例从5.94%变为 5.63%。 上述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本次司法拍卖过户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一、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炬高新)于2024年12月3 日披露《中炬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7),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2月31日 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山润田)持有的公司243584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 网络平台于2024年12月31日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前述股份被李涛竞得。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本次拍卖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被 司法拍卖的2435843股公司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过户登记完成后,中山润田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为44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3%。 ──────┬────────────────────────────────── 2025-01-07│其他事项 ──────┴────────────────────────────────── 一、增补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成员组成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经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股东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委员会审议 通过,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方祥先 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方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方祥先生尚未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承诺在本次提名后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方祥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正式任职。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推荐方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公司提名委员会经审查认为:根据方祥先生本人所提交材料,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推 荐方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其他事项 2024年11月13日,公司独立董事秦志华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6年期限届满提出辞 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年1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5)。方祥先生如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并成功当选,秦志华先生的辞职申 请将会生效,公司独立董事人数维持在3人。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方祥先生,1971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华南农业 大学,为香港理工大学、美国麻省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华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教授,党委 委员,生物工程专业主任。兼任广东省大豆产业创新联盟秘书长,中国专用大豆产业联盟副秘 书长,中国发酵工业协会酵素分会副秘书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传统酿造分会理事,国家 食药同源产业科技创新联盟食药同源发酵产业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中国无菌动物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训联盟专家,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投资 促进顾问,广州市农学会农业智库专家。 ──────┬────────────────────────────────── 2024-12-07│收购兼并 ──────┴────────────────────────────────── 中炬高新全资孙公司阳西美味鲜近日与朗天慧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阳西美味鲜无 偿受让朗天慧德持有的厨邦公司20%股权。 该股权变更登记事项已于2024年12月5日办理完成。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4年12月4日,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中炬高新)全资孙公司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西美味鲜)与北京朗天慧德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朗天慧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曲水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朗天慧德)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朗天慧德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孙公 司广东厨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邦公司)20%的股权无偿转让给阳西美味鲜,双方并 于2024年12月5日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厨邦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仍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美味鲜公司持 有厨邦公司80%的股权,阳西美味鲜持有厨邦公司20%的股权,朗天慧德不再持有厨邦公司股权 ,厨邦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朗天慧德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朗天慧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1年12月19日 3、法定代表人:李磊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773490XY 6、注册地:北京市密云区滨河路46号文锦大厦北楼二层220室-1348(集群注册) 7、经营范围: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等业务。 (二)阳西美味鲜的基本情况 1、名称:阳西美味鲜食品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年03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余向阳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21MA4UMKGN6E 6、注册地: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厨邦西路1号(住所申报) 7、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食品生产等业务。 ──────┬────────────────────────────────── 2024-10-01│其他事项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中炬 高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将回购库存股中1223 .4422万股授予255名激励对象,剩余未授予的215.3578万股回购股份的3年持有期即将届满, 故公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该等剩余215.3578万股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用于注 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已完成注销。有关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2日、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中炬高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中炬高新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账户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0)。 目前,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的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于近日领取了中 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785375950元变更为人民币7832223 72元。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 2024-09-03│其他事项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 经理刘虹女士的辞任报告。刘虹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虹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 虹女士分管的美味鲜营销工作将由公司总经理余向阳先生直接分管,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及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刘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2343股(其中因个人投资持股16900股,因公司 股权激励授予获得限制性股票365443股),刘虹女士退休离任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刘虹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4-08-09│其他事项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 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包括: 1、专注主营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 在董事会新战略目标指导下,公司进一步剥离非核心业务,聚焦健康食品主业,将坚持以 “让生活更有味道”为使命,以及“厨味人间、邦传天下,引领美食新主张”的企业愿景,加 大主营业务投入,不断从研发、供应链、生产管控等多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水平,深度 聚焦自身发展和能力建设,提升盈利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中炬 精工公司业务转型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炬精工主营业务将由原有机械零部件生产向物 业租赁方向转型,实现非核心业务剥离,聚焦公司健康食品主业发展战略。 2、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目前公司股东中山火炬集团有限公司、中山火炬公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一致行动 人鼎晖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49%,推荐的董事名额在董事会形成了相对多数,其持股比 例及董事会席位合理,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稳定;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在稳中求进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及经营 效益,为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3、实施公司回购及董事、高管增持,提振市场信心 2024年3月26日,公司实施完成股份回购计划。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6 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股,成交的最 低价格为人民币20.66元/股,回购均价为24.7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565793.65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年7月12日,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总 经理余向阳先生及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林颖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1200股。 4、强化管理层、核心员工与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公司2024年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公司高层、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共计255名激励对象,授予1223442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届时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的业绩考核目标进行严格考核,强化管理层及公司核心骨干与股东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5、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合理运用现金分红等方式,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实施完成202 3年度现金分红。该次现金分红以利润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总股本785375 950股,扣去公司已回购的库存股18450462股,以766925488股流通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4元(含税),共分配306770195.20元。 公司将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努力建立“长期、稳定、可持 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让股东切实感受公司的发展成果,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执行到位,为稳市场、强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 2024-07-13│其他事项 ──────┴──────────────────────────────────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接到公司 总经理余向阳先生及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林颖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投资 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上述董事、高管于2024年7月12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1200股,合计增持金额997826.60元 。 ──────┬────────────────────────────────── 2024-06-28│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办理完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部分215357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53578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公司总股本将由785375950股变更为783222372股。 拟注销日期:2024年6月28日 一、回购股份概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炬高新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6亿元(含),以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7)。上述回购事项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完成该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3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81%,回购最高价格46.2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8.24元/股,回购均价41.694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599793457.79元(不含交易税费),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 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 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办理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255名激励对 象授予12234422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 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2021年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 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需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对上述剩余未授予的2153578股回购股份的3年持有期即将届满,前述已回购股份无法 按原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故公司须将该等剩余未授予的2153578股回购股 份全部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决策程序 1、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 意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 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了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 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 于2024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注销部分 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相关申请文件,预计本次拟注销 股份将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在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 2024-06-27│重要合同 ──────┴────────────────────────────────── 合同类型及金额:征地合同,合同总额合计296360976元 征地面积:合计35316.3945㎡(折合52.9744亩)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为公司新增营业收入29636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上述金额 未经审计。 因深江铁路中山段火炬开发区工程项目建设需要,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房屋征 收中心(以下简称:火炬区征收中心)需征用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汇合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汇 合创公司)位于中山站及周围片区的国有商住土地共约52.9744亩。本公司与中汇合创公司于 近日与火炬区征收中心分别签署了《深江铁路中山段火炬开发区征地补偿合同》(以下简称: 《征地补偿合同》),就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事宜,中汇合创公司并与火炬区征收中心签订 了《深江铁路中山段火炬开发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合同》(以下简称:《青苗补偿合同》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合同》的签署情况 (一)《征地补偿合同》的签署各方: 1、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是《征地补偿合同》的征收土地及支 付价款主体。 2、本公司及中汇合创公司,拥有轻轨中山站及周围片区的土地,是《征地补偿合同》的 征地对象。 本公司、中汇合创公司与火炬区征收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征地补偿合同》的具体内容: 1、征收土地的面积 火炬区征收中心征收本公司名下土地的面积为34238.93㎡(折合51.3583亩),征收中汇合 创公司名下土地的面积为1077.4645㎡(折合1.6161亩),合计35316.3945㎡(折合52.9744亩) 。 2、补偿方式及金额 火炬区征收中心与本公司、中汇合创公司协商同意依据中介评估公司对土地的评估单价82 95元/平方米作为上述土地征收的最终补偿单价。火炬区征收中心应补偿本公司284011925元, 补偿中汇合创公司8937569元,合计292949494元(精确至个位)。 3、付款约定 (1)与本公司的约定 自火炬区征收中心收到本公司交来有效收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人民币284011 925元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本公司的指定账户。 (2)与中汇合创公司的约定 自火炬区征收中心收到中汇合创公司交来有效收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人民币 8937569元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中汇合创公司的指定账户。 4、合同生效条件 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2024-06-25│其他事项 ──────┴────────────────────────────────── 本次被司法处置的标的为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5%以上股东中山润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润田)所持有的公司非限售流通股1487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3%。本次拍卖分七批次进行,其中五批次每批次拍卖2174000股 ,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77%,另两批次每批次拍卖20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255% 。 本次司法拍卖因无人出价已流拍。 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直接影响。 公司于网上查询得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中山润 田所持有的公司合计1487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 3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经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述拍卖一拍阶段已于2024年6月22日结束,现将 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结果 “本次拍卖标的物已流拍,流拍原因:无人出价。” ──────┬────────────────────────────────── 2024-06-22│其他事项 ──────┴──────────────────────────────────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5名激励对 象授予1223.44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79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6月4日 2、授予数量:1223.4422万股 3、授予人数:255人 4、授予价格:13.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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