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73 梅花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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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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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 ---│ ---│ 4.24│ 157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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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美疫苗股份有限公│ ---│ ---│ 4.13│ 32035.07│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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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德胜生物科技有│ ---│ ---│ 49.00│ 1042.11│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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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屯市泽丰农业发展│ ---│ ---│ 33.33│ 676.07│ ---│ 人民币│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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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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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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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复混(合│ 14.00亿│ 0.00│ 14.00亿│ ---│ ---│ ---│
│)肥综合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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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赖氨酸和│ 13.90亿│ 0.00│ 9.00亿│ ---│ ---│ ---│
│1万吨核苷酸工程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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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苏氨酸及5│ 17.10亿│ 0.00│ 1.53亿│ ---│ ---│ ---│
│千吨谷氨酰胺等小品│ │ │ │ │ │ │
│种氨基酸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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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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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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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通辽德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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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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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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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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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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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通辽德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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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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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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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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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继军 9788.00万 3.15 52.49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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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788.00万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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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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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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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发布了《梅花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针对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2024年10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如期间发生股份回购,需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7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总股本285278875
0股,以此推算,拟派发现金红利499238031.2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
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截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总股本为2852788750股,回购专户内的股份数量为15589700股
,上述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份总数为2837199050股,每股实际分配比例调整为0.17596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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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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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
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梅花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72812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
总数(2852788750股)的0.26%,购买的最低价格为9.61元/股、最高价格为9.81元/股,支付的
总金额为人民币7087.6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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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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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一)注册资本变更通知债权人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和2024年10
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完成
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0637352股,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94342
6102元变更为2852788750元。
(二)回购注销部分股份通知债权人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梅花生物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0
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的股份将用
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
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在合计回购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1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资金总额上限50000万元
以12元/股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416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852788750
股的1.4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相关授
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2日起45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梅花集团证券部
邮编:065001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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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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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1日收到董事
长王爱军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
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投资者
信心,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提议公司
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金额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
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0万元人民币(含),合计回购
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
资金总额上限50000万元以12元/股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4167万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2852788750股的1.46%。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0万元人民币(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三、在提议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情况的说明
依据发布的增持计划公告,在提议前6个月内,提议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36500股,截至提议日,提议人持有公司72452774股股份,在回购
期间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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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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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0万元人民币(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2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问询,问询未来
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回复表示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
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减持的相关规定
,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方案,存在回购方案无
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5.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9月21日,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
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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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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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1.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内容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2379541.58元,合并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703374646.78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473823789.92元。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
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实施中期分红,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5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23日,公司总股本2852
788750股,以此推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亿元左右(含税)。
2024年上半年公司回购股份金额283414526.08元,合计现金分红金额(包括上半年已实施
的股份回购)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约为53.1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同时
推出了股份回购方案,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
金分红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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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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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通过合成生物技术规模化生产氨基酸的企业,基于公司多年以来积累的
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多产品优势、技术优势以及快速化的工业化应用能力,公司主营业务发
展稳健,2020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由170.50亿元增长至277.61亿元,归母净利润由9.82
亿元增长至31.81亿元,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2.96%,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34.15%。
2024年,公司继续以打造合成生物学领军企业为战略目标,持续聚焦主业高质量增长,以
技术引领和管理领先为双驱动,通过标准化、自动化、精细化管理和运营,打造高端生物制造
业,推动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一)经营规模上,持续扩大
2024年上半年公司项目支出约10.49亿元。针对有成本优势、技术持续迭代且市场需求仍
有增量空间的优势产品,公司坚决迅速扩充产能,提高各产品市占率,持续巩固在行业内的龙
头地位。2024年上半年,公司去年扩产的黄原胶项目、苏氨酸项目、通辽缬氨酸技改项目等已
实现满产满销,优势产品规模持续扩大,核心竞争力更强。2024年,公司新增项目主要有通辽
味精扩产及技改项目、新疆异亮氨酸技改、黄原胶工艺提升项目等,各项目依据项目规划在有
序建设,预计下半年投产试车,吉林赖氨酸项目已完成立项公示。
(二)管理效率上,持续提升
公司近年各业务板块通过标准化的持续执行和推进,提高了管理效率,公司运营指标持续
提升,2024年上半年,存货周转天数维持在50天左右,公司销售大部分采用现款现货及预收账
款的方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维持在9天左右,较高的运营效率节约了整体管理成本。此外,
上半年公司现金流保持充沛,现金分红11.98亿元,回购注销支出2.8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
净额22.36亿元。
(三)经营业绩上,保持稳健
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业绩的稳健发展,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43亿元,同比下降6.96%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99.20%,得益于公司多产品布局及各产品较好的规模优势,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4亿元,同比增加7.5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3亿元。
未来,公司将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持续推进海外选址考察工作,在饲料氨基酸、食品添加
剂、医药氨基酸、胶体多糖领域持续布局,基于各基地现有的完整的配套产业链及产业化能力
,深耕主营业务,坚定战略引领,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向平台型企业迈进,同时通过内
部管理的持续优化,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司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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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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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2月
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
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6月27日收盘,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185271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852788750股)的0.65%,成交均价
约为10.37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920491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购买计
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
两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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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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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2
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5月1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5月11日披1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首次回购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截至2024年4月28日,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
0637352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943426102股)的3.08%,回购最高价格为10.72
元/股、最低价格为8.42元/股,回购均价9.4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86003.02万元(不含交
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
合公司披露的回购方案,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了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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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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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新疆梅花、吉林梅花、香港梅花、通辽建龙
本次担保总金额:合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8亿元(含存量)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拟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含存量):公司2024年向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通辽梅花”)提供的
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向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
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吉林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吉林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向全资子公司梅花集团国
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亿元
,向全资孙公司通辽建龙制酸有限公司(简称“通辽建龙”)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2亿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
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何君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和办理担保手续。授权期限自通过本担保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
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镇
法定代表人:龚华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调味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
饲料添加剂生产;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生物基材料销售;
生物基材料制造;煤炭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劳务
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住房租赁;固体
废3
物治理;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被担保人名称: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五家渠工业园区北二西街1289号
法定代表人: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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