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73 梅花生物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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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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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5-01-06│ 3.50│ 1.02亿│
├───────────┼───────────┼───────────┼───────────┤
│配股 │ 1997-07-22│ 5.50│ 7091.25万│
├───────────┼───────────┼───────────┼───────────┤
│增发 │ 2010-12-24│ 6.43│ 57.87亿│
├───────────┼───────────┼───────────┼───────────┤
│增发 │ 2013-03-22│ 6.27│ 24.5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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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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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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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发酵旗下食品氨│ 76444.85│ ---│ 100.00│ ---│ 86161.26│ 人民币│
│基酸、医药氨基酸业│ │ │ │ │ │ │
│务 │ │ │ │ │ │ │
├─────────┼─────┼─────┼─────┼─────┼──────┼──────┤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 ---│ ---│ 4.24│ 15700.00│ ---│ 人民币│
│司 │ │ │ │ │ │ │
├─────────┼─────┼─────┼─────┼─────┼──────┼──────┤
│艾美疫苗股份有限公│ ---│ ---│ 4.13│ 14496.68│ ---│ 人民币│
│司 │ │ │ │ │ │ │
├─────────┼─────┼─────┼─────┼─────┼──────┼──────┤
│通辽德胜生物科技有│ ---│ ---│ 49.00│ 475.79│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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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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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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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吨复混(合│ 14.00亿│ 0.00│ 14.00亿│ ---│ ---│ ---│
│)肥综合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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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赖氨酸和│ 13.90亿│ 0.00│ 9.00亿│ ---│ ---│ ---│
│1万吨核苷酸工程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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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万吨苏氨酸及5│ 17.10亿│ 0.00│ 1.53亿│ ---│ ---│ ---│
│千吨谷氨酰胺等小品│ │ │ │ │ │ │
│种氨基酸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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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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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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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通辽德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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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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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通辽德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等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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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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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继军 9788.00万 3.15 52.49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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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788.00万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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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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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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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业绩预告的具体适用情形: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2.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亿元到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9.70亿元到11.70亿元,同比
减少55%到66%。
3.公司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0亿元
到6.3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少10.00亿元到12.00亿元,同比减少61%到74%。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亿元到8亿
元,与上年同期17.68亿元相比,预计减少9.70亿元到11.70亿元,同比减少55%到66%。
2.预计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0亿元到6.
30亿元,与上年同期16.28亿元相比,预计减少10.00亿元到12.00亿元,同比减少61%到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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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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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4279元(含税)调整为0.4285元(含税,四舍五入
至小数点后四位)。
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79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基于上述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的变化,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4279元(含税)调整为0.4285元(含税),具体计算方
式如下: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具体实施情况以
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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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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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股份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接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王爱民先生通过二级市场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34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804241650股
)的0.012%,增持金额共3001516元。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于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增持主体已书面承诺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并由公
司依法公告后24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所获得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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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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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层(或技术骨干)合计76名成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6年1月14日起最
长不超过12个月内(2026年1月14日~2027年1月13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以合法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375万元(含交易费
用),不高于人民币35015万元(含交易费用),增持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增持不
设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3)、《梅花生物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均已书面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实施增持计划,
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在本次增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并
由公司依法公告后24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所获得的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截至2026年6月8日,上述增持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3201843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804241650股)的1.
142%,累计增持金额共315626400.76元,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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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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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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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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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
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
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23日收盘,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买入公司股份62711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2804241650股)的0.22%,成交均价约
为10.03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6289072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
完成股票购买。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方案,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购买计
划,购买的公司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
两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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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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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2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99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804241650股)的0
.14%,回购最高价格为10.07元/股、最低价格为9.90元/股,回购均价10.00元/股,使用资金
总额为3999.5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
最低限额,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12月3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1
)。经自查,自回购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披露了增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层增持股份计划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依据增持计划承
诺增持股份,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暨增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除上述进展公告中提到的增持事
项外,公司财务总监王丽红女士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1050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现芳女士于2026年4月23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上
述回购股份期间未发生其他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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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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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开展业务需要,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拟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存量):公司2026年向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通辽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向全资子公司新疆梅花氨基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梅花”)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向全资子公
司PLUMBIOTECHNOLOGYGROUP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4亿元。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每笔担保事
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何君先生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和办理担保手
续。授权期限自通过本担保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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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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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综合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计划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审批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提高公司资金综合收益率,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26年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5亿元,购买产品以期限在
一年内的短期品种为主,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
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合法合规境内外机构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及份额
,股票及国债、国开债、农发债等利率债,发行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已取得国内AA+级及以上
的各类信用债以及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合规产品。预期上述产品的综合年化收益率高于同期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
(五)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
务部门具体操作,操作方案报总经理审批。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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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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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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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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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玉米期货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畴之
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
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
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玉米加工能力的提升,公司进行玉米现货储备,以应对阶段性现货供应紧张的问
题;而玉米市场价格双向波动幅度增加,使公司面临建立现货库存后市场价格可能下降导致成
本损失的风险。一方面进行玉米库存的期货套保,能够化解公司在玉米原料储备方面的困境;
另一方面由于玉米期货与现货存在阶段性背离,会出现期货价格明显低于仓单成本的情形,利
用玉米期货快速建立玉米的虚拟库存,能够一定程度上降低玉米的总体采购成本。因此,灵活
应用玉米期货工具,能够达到降低成本、化解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2026年公司拟继续开展玉米期货业务,期货交易的单边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在董事会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开展的期货交易业务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玉米。
2.实施方式:玉米期货交易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方式,根据不同的市场情况灵活使用:
(1)卖出套保:建立现货库存时,若判断价格有下跌的风险,进行部分现货库存的风险
套保;然后随着现货的使用消耗,期货进行平仓。
(2)买入套保:在期货价格明显低于仓单成本时,或者判断未来价格有大幅度上涨的风
险,买入期货建立虚拟库存,然后随着现货库存的逐步建立,进货进行平仓。
(3)无风险套利:在期货价格明显高于仓单成本、且企业已经有足够的现货库存时,继
续买入现货同时卖出期货,等待交割。
3.交易场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五)交易期限
董事会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管理规定授权公司总经理何君先生负责具体期货操
作,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玉米期货
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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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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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但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计划与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结算货币主要为美元,因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会产生一
定影响。2025年公司外币出口总额约10亿美元左右,因此有必要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规避
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合理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有效减少、规
避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在多家合作银行有金融衍生品业务授信,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采用占用授信额
度的方式进行操作,占用的授信额度与产品期限、品种有关,公司将在银行授信额度范围内进
行操作。2026年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自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金融
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币种: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工具: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包括但
不限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的远期、掉期、期权合约等金融衍生品交易。
3.交易对方: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指导财务部门具体操作,操作方
案报总经理审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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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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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与完
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的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
责和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基本方案
1.投保人: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3.保险限额:约为人民币1亿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董高责任险
方案框架内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
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
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
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因全体委员需要回避表决,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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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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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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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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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财务状
况、业务开展情况和发展前景等因素,公司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与发展
趋势、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财务及现金流状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
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以此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
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行积极、
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
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或者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者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情况下,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净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母公司报表口径)、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
持续经营;
(2)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4)公司未来
12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5)公司资金充裕,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则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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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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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7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919941598.99元,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087991
2.10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279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
04241650股,以此推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199935002.04元(含税)。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199935002.04元;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
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4301265.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04236267.48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80%。
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
金额204301265.4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404236267.4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8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
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数据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
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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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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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和2025年12
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219667563J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11幢5号
法定代表人:王爱军
注册资本:贰拾捌亿零肆佰贰拾肆万壹仟陆佰伍拾圆整
成立日期:1995年02月09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生物基材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
子);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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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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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
心管理层(或技术骨干)合计76名成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6年1月14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内通过
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6年1月14日起最长不超过12个月内(2026年1月14日~2027年1月1
3日),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以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股
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375万元(含交易费用),不高于人民币35015万元(含交易费用),
增持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增持不设价格上限。
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均已书面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慎实施增持计划,
并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在本次增持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并
由公司依法公告后24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所获得的公司股份。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目前尚
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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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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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梅花生
物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和《梅花生物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1
2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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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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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2
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2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2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000万股公司股票通
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占公司当时股本总数的1.61%,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过户。
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其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
锁定期最长24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两期份额已全部解锁,其存续期于
2024年2月11日届满。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了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本
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36个月至2027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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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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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中设置1名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并表决
,会议同意选举刘晓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晓静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本次
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为7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晓静女士,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2001年加入公司,曾任通辽梅花财务处处长
、通辽梅花财务经理、职工监事等职,现为财务部资产管理处项目主管。
截至2025年12月29日,刘晓静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诚信档案,刘晓静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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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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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1日和2025年12
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
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
股份48547100股,该部分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852788750元变更为2804241650元
。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向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邮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0日起45天内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065001
联系电话:0316-235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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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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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27日收到董事
长王爱军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金额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社会公众股。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
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合计回购股
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资
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以15元/股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2804241650股的0.1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三、在提议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情况的说明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提议日,提议人持有公
司72452774股股份,在回购期间该部分股份不存在减持计划,若后续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将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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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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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元/股
回购股份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回复表示其未
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其他人未明确回复。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遵
守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风险提示: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股票价格若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3.因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
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
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风险,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5.若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12月27日,公司董事长王爱军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
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
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
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含),不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合计回购股
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元/股的条件下,假设用资
金总额上限5000万元以15元/股的股价进行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2804241650股的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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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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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
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23年1月30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截至20
23年1月28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在二级市场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梅
花生物股票28,260,800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95,296,438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10.45元/
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当时股本总数(3,042,465,447股)的0.93%,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完成。
根据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两期解锁,最长锁定期为24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两期份额已全部解锁,其存续期将于2026年1月2
9日届满。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暨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所持有
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
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届满前,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
施完毕并终止。
后续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规定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
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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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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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告: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
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涉案金额:(2025)粤知民初5号、6号两起案件各1.3亿元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
断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
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受理的由日本味之素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味之素”)提起的侵害
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具体如下:
(一)案号:(2025)粤知民初5号
原告:味之素株式会社
被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新疆梅花、吉林梅花
1.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200580045189.5号专利权的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
售侵权行为,并销毁专用于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设备,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犯200580045189.5号专利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
币1.3亿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诉讼事由
原告称,其是一家在日本依法成立的法人实体,自成立之日起就专注于味精等调味品的研
发和生产,原告拥有专利号为200580045189.5、名称为“产生L-谷氨酸的微生物和产生L-谷氨
酸的方法”的发明专利。
原告认为被告在味精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侵犯了原告200580045189.5号的专利权,故向广
东高院提起诉讼。
(二)案号:(2025)粤知民初6号
原告:味之素株式会社
被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新疆梅花、吉林梅花
1.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201480005332.7号专利权的制造、销售、使用、许诺销
售侵权行为,并销毁专用于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设备,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
(2)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因侵犯201480005332.7号专利权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
币1.3亿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诉讼事由
原告拥有专利号为201480005332.7号、名称为“L-氨基酸的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
原告认为被告在味精的生产、销售过程中侵犯了原告201480005332.7号的专利权,故向广
东高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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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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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
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披露了《梅花生物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1月22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824元/股;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自2025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1.82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1
.3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0月2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二)截至2025年9月2日收盘,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
份4854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为2852788750股)的1.70%,回购最高价格为10.
97元/股、最低价格为9.10元/股,回购均价10.1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49201.70万元(不含
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包括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与公司披露的回购
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9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披露的《梅花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46
)。
经自查,自回购方案首次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上述回购股份期间未发生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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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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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2025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合成生物学技术为核心,聚焦主营业务,深化全球氨基酸产业布
局,通过产能提档升级、国际化拓展及精细化运营,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80亿元,同比略降2.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
7.68亿元,同比增长19.96%。
(一)推进优势产能升级与规模扩张
2025年上半年,公司项目支出10.87亿元。其中,通辽味精产能升级项目已实现满产并成
为全球单体味精产能最大的生产线之一。此外,为提高整体利用效率,公司在新产线投产前主
动关停了部分效率低下的旧产线,经技术改造后成功转产其他优质产品。
公司正在建设中的吉林赖氨酸项目预计于2025年四季度投产试车,该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
助力公司经营规模扩张,持续巩固公司氨基酸行业龙头地位。
未来,公司将持续聚焦具备成本优势、技术迭代能力强且市场增量空间显著的优势产品,
推进产能扩充升级。通过优化生产产能布局、构建产能动态调整机制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并
规划落地更多优质项目,如推进缬氨酸、色氨酸、精氨酸、组氨酸、高品质黄原胶等产品的提
档升级,以满足多元客户需求并丰富产品线,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
(二)加速国际化战略落地,强化全球竞争力
2025年,公司国际化战略取得里程碑式突破。在前期充分开展全球市场调研与战略规划的
基础上,公司于7月1日完成对日本协和发酵旗下食品、医药氨基酸及HMO业务与资产的跨境并
购交割,这标志着公司的全球化布局正式从战略规划阶段迈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通过此次跨境并购,公司新增30+专利家族的核心知识产权及多种氨基酸新品类和新菌种
,公司产业链成功向下游高附加值医药级氨基酸市场延伸,氨基酸产品管线进一步丰富并新增
HMO管线。此外,公司还新增上海、泰国、德国、日本、北美等多处生产运营实体,能够精准
对接区域市场需求,提升公司在氨基酸及高级营养原料领域的全球供应链地位。
未来,公司将结合国内生产基地的成熟经验,发挥海外高端生产基地的配套能力,通过提
高产能利用率、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等举措,改善海外基地盈利状况。与此同时,公司持
续推进海外绿地投资项目重点区域的选址考察工作,不断拓展海外业务新篇章。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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