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74 创业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5-06-10│ 2.50│ 1.60亿│
├───────────┼───────────┼───────────┼───────────┤
│可转债 │ 2004-07-01│ 100.00│ 11.59亿│
├───────────┼───────────┼───────────┼───────────┤
│增发 │ 2022-09-19│ 5.80│ 8.1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17-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金晟源公司 │ 77690.00│ ---│ 70.00│ ---│ ---│ 人民币│
├─────────┼─────┼─────┼─────┼─────┼──────┼──────┤
│山东公司 │ 11000.00│ ---│ ---│ ---│ ---│ 人民币│
├─────────┼─────┼─────┼─────┼─────┼──────┼──────┤
│安徽公司 │ 6367.00│ ---│ ---│ ---│ ---│ 人民币│
├─────────┼─────┼─────┼─────┼─────┼──────┼──────┤
│大连春柳河公司 │ 4798.09│ ---│ 51.00│ ---│ ---│ 人民币│
├─────────┼─────┼─────┼─────┼─────┼──────┼──────┤
│临夏公司 │ 4500.00│ ---│ ---│ ---│ ---│ 人民币│
├─────────┼─────┼─────┼─────┼─────┼──────┼──────┤
│静海公司 │ 2555.30│ ---│ ---│ ---│ ---│ 人民币│
├─────────┼─────┼─────┼─────┼─────┼──────┼──────┤
│洪湖公司 │ 2172.89│ ---│ ---│ ---│ ---│ 人民币│
├─────────┼─────┼─────┼─────┼─────┼──────┼──────┤
│长沙公司 │ 1531.81│ ---│ 80.00│ ---│ ---│ 人民币│
├─────────┼─────┼─────┼─────┼─────┼──────┼──────┤
│咸宁分公司 │ 1500.00│ ---│ ---│ ---│ ---│ 人民币│
├─────────┼─────┼─────┼─────┼─────┼──────┼──────┤
│津宁创环公司 │ 756.00│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 1.48亿│ 562.88万│ 1.40亿│ 94.31│ 1078.79万│ 2022-07-01│
│田营科技园污水处理│ │ │ │ │ │ │
│厂建设项目 │ │ │ │ │ │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 1.03亿│ 4130.76万│ 9952.54万│ 96.63│ ---│ ---│
│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1 │ │ │ │ │ │ │
├─────────┼──────┼─────┼─────┼─────┼─────┼──────┤
│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 5300.00万│ 0.00│ 0.00│ 0.00│ ---│ ---│
│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 │ │ │ │ │ │
│项目特许经营TOT项 │ │ │ │ │ │ │
│目 │ │ │ │ │ │ │
├─────────┼──────┼─────┼─────┼─────┼─────┼──────┤
│洪湖市乡镇污水处理│ 2.15亿│ 1427.75万│ 8768.35万│ 78.64│ 369.21万│ 2024-08-01│
│厂新建及提标升级和│ │ │ │ │ │ │
│配套管网(二期)PPP │ │ │ │ │ │ │
│项目 │ │ │ │ │ │ │
├─────────┼──────┼─────┼─────┼─────┼─────┼──────┤
│天津市主城区再生水│ 2.19亿│ 1426.19万│ 1.22亿│ 73.39│ 5990.13万│ 2024-03-27│
│管网连通工程第一批│ │ │ │ │ │ │
│项目 │ │ │ │ │ │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 1.56亿│ 4130.76万│ 9952.54万│ 63.80│ ---│ ---│
│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2 │ │ │ │ │ │ │
├─────────┼──────┼─────┼─────┼─────┼─────┼──────┤
│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 0.00│ 4130.76万│ 9952.54万│ 63.80│ ---│ ---│
│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 │ │ │ │ │ │
├─────────┼──────┼─────┼─────┼─────┼─────┼──────┤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 2.29亿│ 0.00│ 2.29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16 │交易金额(元)│2.18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买方 │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
├──────┼────────────────────────────────────────┤
│卖方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水公司”)拟受让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天津城投集团”)所属的张贵庄再生水厂及配套通水管网资产,本次受让价格为人民币│
│ │218,005,256.00元,和资产评估值一致,与账面值相比无溢价。 │
│ │ 公司受让该资产涉及的相关不动产权手续已于2026年4月28日办理完成。截至本公告披 │
│ │露日,本公司已按约定支付了第三笔受让该资产款项人民币2180.05256万元,全部转让款人│
│ │民币21800.5256万元已支付完毕。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1.26亿 8.02 17.61 2026-06-16
─────────────────────────────────────────────────
合计 1.26亿 8.02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9-17 │质押股数(万股) │7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0.62 │质押占总股本(%) │4.84 │
├────────┼──────────────┴────────┴──────────────┤
│股东名称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15 │质押截止日 │2026-09-14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15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7600.0万股给浙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06-13 │质押股数(万股) │38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31 │质押占总股本(%) │2.42 │
├────────┼──────────────┴────────┴──────────────┤
│股东名称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6-11 │质押截止日 │2026-06-10 │
├────────┼──────────────┼────────┼──────────────┤
│实际解押日 │2026-06-10 │解押股数(万股) │38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6月11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3800.0万股给浙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6年06月10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38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20 │质押股数(万股) │4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43 │质押占总股本(%) │2.93 │
├────────┼──────────────┴────────┴──────────────┤
│股东名称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8 │质押截止日 │2025-09-17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5 │解押股数(万股) │46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8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600.0万股给浙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5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200.0万股 │
└────────┴──────────────────────────────────────┘
┌────────┬──────────────┬────────┬──────────────┐
│公告日期 │2024-09-19 │质押股数(万股) │4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6.43 │质押占总股本(%) │2.93 │
├────────┼──────────────┴────────┴──────────────┤
│股东名称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9-13 │质押截止日 │2025-09-12 │
├────────┼──────────────┼────────┼──────────────┤
│实际解押日 │2025-09-15 │解押股数(万股) │4600.00 │
├────────┼──────────────┴────────┴──────────────┤
│质押说明 │2024年09月13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了4600.0万股给浙商证券 │
├────────┼──────────────────────────────────────┤
│解押说明 │2025年09月15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质押92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16│股权质押
──────┴──────────────────────────────────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715565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45.57%。本次解质情况变动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A股股份126000000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7.6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
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8000000股无限
售流通A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
2026-05-2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不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
2026-04-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告仅适用于A股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
2026年4月29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5年度股东会通告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
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
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
2026-04-29│股权质押
──────┴──────────────────────────────────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715565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45.57%。本次解质情况变动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A股股份164000000股
,占其持股数量比例22.92%。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接
到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的本公司10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
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
2026-04-18│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巴
彦淖尔创业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创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成立,特许经营内
蒙古巴彦淖尔市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及供水一体化项目。
为投资前旗水权交易和取水工程新建项目,巴创公司申请向银行项目贷款19420万元,本
公司按照持股比例70%为巴创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巴创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应
收账款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巴创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
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3594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
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内蒙古巴彦淖尔创业
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票同意为巴创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6│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35704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为282633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
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7.55%。2026年,根据公司投资计划及子公司经营情况
,本公司预计新增对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超过357044万元,单项担保
不超过本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持股比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单位:万元币
种:人民币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担保议案,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因担保数量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因此
拟就总额度357044万元担保,向股东会申请同意按如下授权决策方式实施:
1、表中已经列明的担保事项(不超过其担保额度上限)在发生时,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批准;
2、表中已经列明的担保事项(不含表中“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
在各自范围内的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或者在年度总担保额度上限内,可以增加对被担
保人的担保额度上限,但均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3、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分别调剂给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但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4、上述三种情况的担保发生时,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5、对注1、注2所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满足下述条件下履行批准程序,并及时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2)担保协议符合一般商业条款;
(3)新设公司或并购公司的,标的项目收益水平满足公司的投资要求和标准;
(4)被担保人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
(5)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分别调剂给资产负债率未超
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使用,不允许反方向额度调剂使用;
(6)其他按照相关规则、制度或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
6、授权期限:自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7、超出上述357044万元额度范围的担保,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程序
。
履行上述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65036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63.39%。公司将动态关注担保余额,关注被担保人履约能力,加强管控措施,控制担保风险;
同时,公司将鼓励子公司自主融资,压降公司担保额度。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且担保额度是根
据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子公司经营需求而预计的,有助于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业务的顺
利开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担保额不超过对被担保
人的持股比例,因此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预计担保
额度事项。
──────┬──────────────────────────────────
2026-03-26│其他事项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2580.11万元,转回减值准备6641.63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主要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
认坏账准备。对于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
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将金额重大且信用风险明显较低单项金融资产、以及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
加或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单项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
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述计提办法,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
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580.11万元。
──────┬──────────────────────────────────
2026-03-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
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
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
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
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晨起
石晨起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
刘勇先生,合伙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雨涵
田雨涵女士,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朱学良
朱学良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超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本公司拟就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52万元)。2025年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服务
的费用为人民币309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2万元)。
──────┬──────────────────────────────────
2026-03-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人民币862357236.56元,减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8649352.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133464906.76元,减去20
25年已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266971074.4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40
201715.97元。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状况,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2025年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9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282
17379.77元,现金分红数额占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55877856.33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95.44%。上述指标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说明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
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唐福生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2-06│其他事项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马滨先生
、葛馨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原保荐代表人葛馨先生因个人原
因离职、马滨先生存在工作安排变动,中信证券现指派凌陶先生、林伟先生接替原保荐代表人
担任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凌陶
先生、林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凌陶先生和林伟先生,持续督导期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马滨先生、葛馨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
──────┬──────────────────────────────────
2026-01-24│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瓮安创环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瓮安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成立,特许经营瓮安县二期、三期
污水处理项目。
为缓解瓮安公司资金压力,瓮安公司申请向银行项目贷款12382万元,本公司按照持股比
例97%为瓮安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瓮安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项目运营期的收益
权及应收账款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瓮安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01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
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
偿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瓮安创环水务有限公
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票同意为瓮安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1-07│其他事项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该聘任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
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2026年1月5日,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更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
委派石晨起、刘勇、许欣波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工作调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田雨涵接替许欣波作为
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石晨起、刘勇、田雨涵。
──────┬──────────────────────────────────
2026-01-0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
2025-12-31│其他事项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会议选举付兴海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付兴海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职务,与其他非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
2025-12-30│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
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优化战略布局
公司坚决将自身发展融入国家与区域战略全局,以布局优化牵引结构调整,夯实公司长期
发展根基。一是强化战略规划与区域深耕。公司正在科学谋划“十五五”期间发展战略,将聚
焦主业,深耕重点区域、着眼关键领域进行布局与发展,巩固本地化运营优势的同时进行跨区
域业务拓展,通过区域间资源互补与风险分散,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二是加速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立足一流城市综合环境运营服务商发展定位,做强水务、新能源主业夯实
基本盘,培育推动战新产业发展拓增量,培育打造新的增长曲线,为政府、企业等目标客户提
供水处理+综合能源服务+污泥固废处置及资源循环利用多业务协同综合解决方案。三是创新商
业模式与资本运作。在特许经营模式基础上,聚焦技术驱动型服务拓展,积极探索轻资产运营
模式,借助产业并购整合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协同发展,为公司创造新的价值增
长点。
──────┬──────────────────────────────────
2025-12-17│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公司”)于2005年12月成立,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为缓解阜阳公司资金压力,阜阳公司申请向银行流动贷款2500万元,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全额为阜阳公司提供保证担保,阜阳公司以收费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
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
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
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阜阳创业水务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全票同意为阜阳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在董事会
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2-1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
2025-12-16│其他事项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回
收工作,建立专项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应收账款压降,积极与各地政府沟通推动回款工作。
为支持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有效解决应收账款历史欠款问题,天津市水务局在拨付本年度
污水处理服务费的基础上,于日前一次性向本公司支付19.89亿元人民币资金以解决公司历史
应收账款问题。
本次存量应收账款的回款可以改善公司现金流,增加公司收益,将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
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后续,本公司将继续推进应收账款回款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10│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2-03│其他事项
──────┴──────────────────────────────────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242,665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自主行权期间: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0日止。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8)。
经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上述股票期权的自主行权审批手
续已按相关规定办理,现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相关情况。
──────┬──────────────────────────────────
2025-11-2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0-25│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项目
投资金额:约人民币59832.35万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咸阳路
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项目实施主要受手续办理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等因素影响;本项目预计对公司20
25年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天津市,污水处理设计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
采用“巴顿甫生物反应池+MBR膜车间”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天津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处理后污
泥含水率≤80%。项目总投资约59832.35万元。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咸阳路污水处
理厂迁建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59832.35万元,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本次交易未达
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投资标的概况
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老厂)于2005年底建成并通水运行,设计规模45万m3/d,2009
年进行了升级改造,出水标准提升。2015年10月,天津市颁布实施新地方排放标准,受限于老
厂现状条件无法在原位实施提标改造,2016年实施了老厂迁建提标工程,设备安装为45万m3/d
,出水执行天津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于2019年
8月正式通水运行。
老厂迁建提标工程建成后,由于咸阳路污水系统水量增加,老厂未能按计划停产,于2018
年、2019年实施了老厂15万m3/d的临时应急处理项目。该项目自2019年通水运行至今已超过5
年,应急性设备及装置运行时间远超过原计划的2年,老化较严重,难以有效保证安全稳定运
行,亟需启动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将15万m3/d的临时应急处理能力搬迁至咸阳路
污水处理厂(新厂)预留用地,以有效解决老厂因设施设备老化带来的污水处理系统性风险。
咸阳路污水处理厂迁建二期工程污水处理设计规模15万m3/d,污水处理采用“巴顿甫生物反应
池+MBR膜车间”处理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天津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
2/599-2015)A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处理,处理后污泥含水率≤80%,按照一
期处置方式进行处置。本项目建设总工期预计24个月,项目建成后特许经营结束期限保持与《
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一致(至2043年12月31日),
预计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按24个月计,运营期按16年计。
根据2024年天津市水务局与创业环保签署的《天津市中心城区四座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水
价调整工作备忘录》(具体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38号”),本项目暂定按照污水处理综合
服务费2.13元/吨的单价执行。
──────┬──────────────────────────────────
2025-09-30│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会泽创环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创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注册资本2009.69万元,会创公司
主要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会创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不超过39
00万元。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97%为会创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会创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97%,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
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783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
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
注册资本554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55%,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中铁上海
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芜湖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计划先行向银行申请贷款21900万元。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55%为
芜湖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芜湖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签署
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55%,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2045万元以及利
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承担经济上、
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会泽创环水务有
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对芜湖创环水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全票同意为会创公司、芜湖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均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5-09-17│股权质押
──────┴──────────────────────────────────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71556518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45.57%。本次解质及质押情况变动后,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本公司A股股份26900
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37.59%。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接
到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给浙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的本公司92000000股无限售流通A股解除质押,并已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
2025-09-10│其他事项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5
年9月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为确保公司董
事会和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将相应顺延。
在新一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换届选举
的决策程序及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
2025-09-04│对外担保
──────┴──────────────────────────────────
被担保公司名称: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825万元;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2.64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山东创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不低于本公司担保金额对应的
未来收益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公告中涉及的财务数字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基本情况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创业
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8200万元,山
东公司经营临沂沂水庐山化工园区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主要从事固体废物治理等业务。
为缓解资金压力,山东公司申请向银行流动贷款不超过1500万元,本公司按照出资比例55
%为山东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山东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担保的范围为与贷款银行
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按本公司出资比例的全部债务,包括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825万元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本公司将对上述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
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对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及本公司今日刊发公告的其他
担保金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81495.98万元,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29.11%。根据本公司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审议对本公司附属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44933万元担保及对本公司董事会相
关授权的议案》,该事项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审批,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
议。
──────┬──────────────────────────────────
2025-08-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由14名调整为13名。
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由262,665份调整为242,665份。天津创业环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
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本次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作如下调整: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而不在公司
体系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40,0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4名调整为13名;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数量调整为242,665份。
──────┬──────────────────────────────────
2025-08-23│其他事项
──────┴──────────────────────────────────
本次拟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
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本次拟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2025年8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终
止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赤壁市陆水工业园污水处理
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TOT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特许经
营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8月调整至2026年6月。其中部分募投项目
终止事宜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22]1122号文《关于
核准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318965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04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
743434.0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810756564.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
募集资金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
字(2022)第0816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
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
2025-08-23│价格调整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原因
2025年5月27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70,418,085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6,971,074.45元。
公司已于2025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发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7
月11日实施完成。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
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公式计算
得出:
预留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6.524-0.17=6.354元/股。
综上,根据上述调整方法,预留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354元/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
致,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