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75 东方电气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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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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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 │ 54000.00│ ---│ ---│ 41957.45│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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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成都)氢│ 46000.00│ ---│ ---│ ---│ ---│ 人民币│
│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东方电气精细电子材│ 10300.00│ ---│ ---│ ---│ ---│ 人民币│
│料(德阳)有限公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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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洋浦海上风电产│ 5500.00│ ---│ ---│ ---│ ---│ 人民币│
│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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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长三角(杭│ 4000.00│ ---│ ---│ ---│ ---│ 人民币│
│州)创新研究院有限│ │ │ │ │ │ │
│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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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 2302.62│ ---│ ---│ 0.00│ -845.04│ 人民币│
├─────────┼─────┼─────┼─────┼─────┼──────┼──────┤
│中国西电 │ 1010.77│ ---│ ---│ 713.37│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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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 │ 189.79│ ---│ ---│ 120.73│ 0.00│ 人民币│
├─────────┼─────┼─────┼─────┼─────┼──────┼──────┤
│重庆钢铁 │ 64.93│ ---│ ---│ 41.98│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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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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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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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沿海火电EPC项 │ 13.00亿│ ---│ 12.84亿│ 100.00│ 1912.77万│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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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39亿│ ---│ 4.39亿│ 100.00│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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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黑斯坦纳瑞火电EP│ 8.00亿│ ---│ 7.90亿│ 100.00│ 725.70万│ ---│
│C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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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辛伽塔里火电BT│ 7.20亿│ ---│ 3.24亿│ 100.00│ ---│ ---│
│G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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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MW超临界循环流 │ 1.80亿│ ---│ 1.80亿│ 100.00│ ---│ ---│
│化床锅炉自主研制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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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研发能力提升改│ 3.30亿│ 6038.53万│ 3.66亿│ 110.81│ ---│ ---│
│造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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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机试验研发能│ 1.60亿│ 4383.90万│ 1.68亿│ 105.17│ ---│ ---│
│力完善化项目 │ │ │ │ │ │ │
├─────────┼──────┼─────┼─────┼─────┼─────┼──────┤
│燃气轮机研发能力提│ 5.10亿│ ---│ 5.44亿│ 106.65│ ---│ ---│
│升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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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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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31 │交易金额(元)│829.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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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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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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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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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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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银粉产业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东方电气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电气集团)拟以各自持股比例向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 │研究院)增资共计10300万元,用于投资银粉产业。本次交易不涉及东方研究院控制权的变 │
│ │更。 │
│ │ 1.增资方式 │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东方研究院同比例│
│ │增资 │
│ │ 2.增资价格 │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东方研究院增资10│
│ │300万元,其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29.15万元,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47│
│ │0.8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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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31 │交易金额(元)│9470.8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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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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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 │ │ │
├──────┼────────────────┴──────┴────────────────┤
│买方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交易内容: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银粉产业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东方电气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电气集团)拟以各自持股比例向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 │研究院)增资共计10300万元,用于投资银粉产业。本次交易不涉及东方研究院控制权的变 │
│ │更。 │
│ │ 1.增资方式 │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东方研究院同比例│
│ │增资 │
│ │ 2.增资价格 │
│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向东方研究院增资10│
│ │300万元,其中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29.15万元,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47│
│ │0.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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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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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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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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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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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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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内容: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银粉产业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东方电气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东方电气集团)拟以各自持股比例向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 │研究院)增资共计10300万元,用于投资银粉产业。本次交易不涉及东方研究院控制权的变 │
│ │更。 │
│ │ 东方电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研究院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 │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东方电气集团向本公司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东方│
│ │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分别增资4.2亿元 │
│ │、1.5亿元、0.4亿元。详细内容请见《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
│ │易的公告》(编号:2022-050)。 │
│ │ 本次交易仍需交易双方根据相关资产交易过户的规定,交割款项,并办理资产登记等相│
│ │关手续后,方能正式完成。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银粉产业化,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
│ │电气集团拟以各自持股比例向东方研究院增资共计10300万元,用于投资银粉产业。本次交 │
│ │易不涉及东方研究院控制权的变更。 │
│ │ 由于东方电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研究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东方电气集团是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
│ │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东方电气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 │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详情请参阅本公告第│
│ │七部分。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关系 │
│ │ 截至目前,东方电气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17279198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
│ │为55.41%,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东方研究院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东方电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
│ │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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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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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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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内蒙古蒙能│ 3600.00万│人民币 │2016-08-26│2026-10-27│一般担保│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乌兰新能源│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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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集│三菱重工东│ 2450.00万│人民币 │2016-09-22│--- │一般担保│否 │是 │
│团东方汽轮│方燃气轮机│ │ │ │ │ │ │ │
│机有限公司│(广州)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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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内蒙古能源│ 1600.00万│人民币 │2016-01-19│2026-01-19│一般担保│否 │是 │
│份有限公司│发电红泥井│ │ │ │ │ │ │ │
│ │风电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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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内蒙古蒙能│ 1600.00万│人民币 │2016-06-29│2026-06-29│一般担保│否 │是 │
│份有限公司│三圣太风力│ │ │ │ │ │ │ │
│ │发电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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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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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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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3550393576.32元。经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
.7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31174994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约1480812242.08元(含税)。本次分红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
1.7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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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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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1.3334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9
人因纳入其他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23
人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7人因组织调动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未满足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1人因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
涉嫌职务违法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7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2.1006万股。
2、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因组织安排调离公司且不在公司任职
时以及激励对象并非由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而被公
司辞退时,其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
公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所以预留授予中1名因组织安排调离股
份公司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79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主动提出辞职时;激
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业绩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规等原因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范围时,其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
票市价孰低原则进行回购;鉴于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低于回购时市价14.36元/股,所以本次5
名因个人原因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涉嫌职务违法的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为4.98元/股。本次70名因纳入其他员工持股计划、退休、组织调动、担任公司监事
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9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5564288.12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
金。
4、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3784296),并向中登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
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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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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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高峰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
公司副总裁,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高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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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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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5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5.
61%股份的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在2024年1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的具体议案为《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十届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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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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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通过现场座谈方式接待投资者调研
,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研情况
调研时间:2024年1月18日
调研方式:现场座谈
调研机构名称(排名不分先后):长城证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招商基金、博时基
金、汇添富基金、银华基金、天弘基金、景顺长城基金
公司接待人员:董事会秘书冯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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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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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
会议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5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
至2024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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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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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监事会十届十八次会
议,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监事会十届二十次
会议,于2024年1月5日召开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四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39人因纳入其他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不能再继续参与公司激励计划,23人因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
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人因组织调动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
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2人因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未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解除
限售条件,1人因担任公司监事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人因涉嫌职务违法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7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共计103.434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18533797股变更为3117499457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
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18号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1月12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刘志
4、联系电话:028-87583666
5、联系传真:028-8758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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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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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4年1月6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73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87.7563
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
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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