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88 新疆众和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1-17│ 4.20│ 9000.00万│
├───────────┼───────────┼───────────┼───────────┤
│增发 │ 2008-01-25│ 19.50│ 10.24亿│
├───────────┼───────────┼───────────┼───────────┤
│增发 │ 2011-06-23│ 20.05│ 11.5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8-07-04│ 4.05│ 1.1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9-05-21│ 4.30│ 720.59万│
├───────────┼───────────┼───────────┼───────────┤
│增发 │ 2019-06-20│ 4.36│ 7.45亿│
├───────────┼───────────┼───────────┼───────────┤
│配股 │ 2021-04-13│ 3.90│ 11.5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5│ 5.05│ 1.0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29│ 5.40│ 1436.40万│
├───────────┼───────────┼───────────┼───────────┤
│可转债 │ 2023-07-18│ 100.00│ 13.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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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氧化铝项目公司 │ 97150.00│ ---│ 67.00│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40万吨氧化铝 │ 3.58亿│ 3.58亿│ 3.58亿│ 100.11│ ---│ ---│
│项目 │ │ │ │ │ │ │
├─────────┼──────┼─────┼─────┼─────┼─────┼──────┤
│绿色高纯高精电子新│ 3.62亿│ 1456.81万│ 1.54亿│ 101.64│ 2509.55万│ ---│
│材料项目 │ │ │ │ │ │ │
├─────────┼──────┼─────┼─────┼─────┼─────┼──────┤
│节能减碳循环经济铝│ 5990.00万│ 201.85万│ 4192.93万│ 101.02│ 106.20万│ ---│
│基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 │ │ │ │ │
├─────────┼──────┼─────┼─────┼─────┼─────┼──────┤
│高性能高压电子新材│ 2.08亿│ 223.58万│ 1.45亿│ 100.71│ -813.79万│ ---│
│料项目 │ │ │ │ │ │ │
├─────────┼──────┼─────┼─────┼─────┼─────┼──────┤
│高性能高纯铝清洁生│ 3.36亿│ 460.44万│ 2.73亿│ 100.59│ 2188.62万│ ---│
│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4.09亿│ 0.00│ 3.93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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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7-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新疆众和股│新疆众和进│ 10.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出口有限公│ │ │ │ │担保 │ │ │
│ │司 │ │ │ │ │ │ │ │
├─────┼─────┼─────┼────┼─────┼─────┼────┼───┼───┤
│新疆众和股│新疆众和现│ 7.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代物流有限│ │ │ │ │担保 │ │ │
│ │责任公司 │ │ │ │ │ │ │ │
├─────┼─────┼─────┼────┼─────┼─────┼────┼───┼───┤
│新疆众和股│新疆五元电│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线电缆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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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新疆众和金│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未知 │未知 │
│份有限公司│源镁业有限│ │ │ │ │担保 │ │ │
│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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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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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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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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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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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疆众和股
份有限公司工会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公司四届五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
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昌振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
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昌振利:男,汉族,5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
司冶金科技分公司总经理。昌振利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万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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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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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拟聘任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
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
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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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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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着
力提升公司质量与投资价值,更好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制定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升循环经济产业链经营质量,增强价值创造能力
公司坚持走内涵效益和规模效益相结合的战略发展道路,做精做强铝电子新材料产业链,
并向产业链上游进行延链、补链、拓链,大力发展氧化铝等产业,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
铝基材料企业,实现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积极提升核心客户市场份额,强化新能源、
新赛道增量市场开拓,提升市场占有率;公司坚持“质量即竞争力”核心理念,紧盯质量管理
风险,不断提升过程控制稳定和产品质量一致性,持续提升铝电子新材料产业链中上下游原材
料在产业链应用优化的质量;公司将重点狠抓经济增加值、净资产收益率、成本等关键核心指
标管控,有效应对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着力提升产业价值创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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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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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
定,2025年末财务部门对公司固定资产、存货进行了认真仔细的盘点与核查,并按照谨慎性的
原则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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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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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0.13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现金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情况不触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
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80298059.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1
55308594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901173.3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0%。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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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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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
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
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
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
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
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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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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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数量:998000元(9980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1003187.49元
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12日
“众和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2日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9日连
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众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65元/股的130
%(8.65元/股)。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满足“众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本次赎回事项公告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
前赎回“众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众和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众和转债”全部赎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众和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号)。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披露了《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众和转债”赎回暨摘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6号),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
宜,并在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1日期间披露了八次关于实施“众和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1、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11日
2、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众和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195元/
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3
月1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8%×237/365=0.5195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
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195=100.5195元/张
4、赎回款发放日:2026年3月12日
5、“众和转债”摘牌日: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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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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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众和转债”持
有人公告如下: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公司按照以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2月9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
于公司“众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65元/股的130%(8.65元/股),已满足“众和转债”的赎
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3月1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众和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5195元/张,计算过程
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18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3
月12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为IA=B×i×t/365=100×0.8%×237/365=0.5195元/张赎回价格=可转债面
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195=100.519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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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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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3日起至2026年2月9日20个交易日中,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疆众和”或“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众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65
元/股的130%(8.65元/股),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众和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
前赎回“众和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众和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众和转债”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众和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6.65元/股的转股价
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
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4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
发行了13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5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9年7月17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
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二)可转债上市概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85号文同意,公司
发行的13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债券代码“110094”。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众和转债”转股期为2024年1
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众和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2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6.65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
整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关于确定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众和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8.20元/股向下修正为7.04元/股。
2、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12元(含税),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04元/股调整为6.92
元/股。
3、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27元(含税),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6.92元/股调整为6.6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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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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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股票,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的0%。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2021年9月28日,公司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652.
80万份,行权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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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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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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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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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健先生递
交的辞呈,孙健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所兼任的总经理职务,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
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健先生的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健先生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孙健先生辞去所兼任的总
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任总经理职务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孙健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
司董事会对孙健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工作调整,同意免去马斐学先生副总经理职务,并根据公司董
事长孙健先生的提名,聘任马斐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项决议通过后起
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斐学先生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认为:
1、经审查,马斐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存在,总经理候选人马斐学先生
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2、经审查,马斐学先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
胜任公司总经理的要求。
马斐学:男,汉族,4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斐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4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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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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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11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
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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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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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氧化铝、铝套期保值业务
1、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铝及合金制品、电子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控股公司年产240万
吨氧化铝项目预计于2026年上半年投产并实现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氧化铝、铝制品及合金
产品、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
氧化铝是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其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压力;
合金产品、铝制品等铝加工产品所需的部分铝相关原材料需从外部采购,但由于铝价波动较大
,对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高纯铝、合金产品、铝
制品等产品以铝价为基础进行定价,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投产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将对
公司上述产品成本、销售价格以及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
、产品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从而达到锁定相应经营利润的目的,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
响。
公司利用套期保值进行风险控制,不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交易金额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大宗商品氧化铝、铝。2026年,公司预计买
入氧化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36万吨;预计买入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0万吨;预计卖出氧化
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240万吨;预计卖出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18万吨。
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实际订单生产所需采购或销售的现货量。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根据测算,2026年度任一交易
日保证金占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5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以上资金规模是
按照最大保值数量及暂估的各品种价格一次性全部买入等测算所得的极端情况,实际操作过程
中预计所需资金规模很难达到或长期保持在18.05亿元的极端值。
公司相应的套保头寸持有时间与需要管理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不超出相关合同实际
执行的时间,套期保值合同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时间相匹配。
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50.42亿元。
3、资金来源
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银行授信,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氧化铝、铝。
(2)交易工具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工具主要包括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
(3)交易场所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场所只限于合法运营的境内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
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及大型风险管理子公司等及境外合法运营的伦敦金属交易所。
5、交易期限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审议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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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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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
权期已结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52.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
销。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25-079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
至目前,上述1652.80万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总股本不造成影响
,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为0名,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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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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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可行权激励对象为308名,可行权数量为1652.80万份。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
截至2025年11月14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已结束,有308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652.80万份。公司
董事会将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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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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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
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
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
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6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向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
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共计发行13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
用共计人民币15744103.77元(不含税金额),募集资金净额为1359255896.23元。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众和转债”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持有人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二)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三)持有人会议投票方式:本次持有人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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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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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股票,占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自主行权方
式,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有关事项。2021年9月28日,公司2021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652.
80万份,行权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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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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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结束,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36.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8月27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临2025-065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
至目前,上述236.00万份股票期权已注销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总股本不造成影响,
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
0名,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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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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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截至20
25年6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
结束,有90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36.00万份。公司董事会将按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可行权激励对象为90名,可
行权数量为236.00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5年6月28日
。
截至2025年6月28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
个行权期已结束,有90名激励对象未行权,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36.00万份。公司董
事会将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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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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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公司控股孙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公司”
)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预计于2026年上半年投产并实现销售,氧化铝销售价格波动使得该
产品销售利润不确定性增加,从而对公司及该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降低氧化铝价格
波动对公司及防城港公司销售利润的影响,防城港公司拟开展氧化铝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氧化铝。
交易工具: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
交易场所:只限于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交易金额:预计未来12个月套期保值任一交易日保证金占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52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预计未来12个月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套期保值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96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
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本次套期保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产品价格波动对
公司带来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
。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为抢抓上游氧化铝产业发展机会,在坚持继续做精做强铝电子材料产业的基础上,公司继
续实施产业链一体化发展战略,对现有产业链进行延链、补链、强链,向上游氧化铝产业进行
拓展。公司以防城港公司为主体投资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该项目预计将于2026年上
半年投产并实现销售,氧化铝产品的销售价格波动将对该公司利润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降低
氧化铝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防城港公司拟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
展氧化铝套期保值业务。
防城港公司利用氧化铝套期保值功能进行价格风险控制,坚持套期保值,不进行以投机为
目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防城港公司在氧化铝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任一交易日保证金占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11.52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防城港公司相应的套期保值头
寸持有时间与需要管理的现货风险敞口相匹配,原则上不超出相关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套期
保值合同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时间相匹配。防城港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
超过96亿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氧化铝。氧化铝数量以生产并销售氧化铝的现货数量为基
础,预计未来12个月卖出氧化铝套期保值数量不超过240万吨,原则上套期保值持仓数量不超
过销售量。
(三)资金来源
防城港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氧化铝。
2、交易工具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工具主要包括氧化铝期货、期权及其组合等。
3、交易场所
开展氧化铝套期保值业务的场所只限于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
大型券商、银行等。
(五)交易期限
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审议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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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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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
动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
增强投资者信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立足循环经济产业链,做精做强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铝电子新材料和铝及合金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高纯铝、
电子铝箔、电极箔、铝制品及合金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工业控制、电子设备、家用电器、汽
车制造、电线电缆、交通运输等领域。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能源—一次高纯铝—高纯铝
/合金产品—电子铝箔—电极箔”电子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链,生产过程环环相扣,上下游产
品紧密衔接,同时具备上游能源保障低成本和下游深加工创造更多附加值的优势,是铝电子新
材料行业中产业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025年,我国发展面临更为复杂的多维挑战,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加速重构,国内周期性调
整与结构性改革并行,铝电子材料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与机遇并存。
对此,公司将内抓管理、外抓市场,深化质量管控,构建全产业链品质控制体系;聚焦汽
车轻量化、充电桩、光伏等领域,与下游客户联合开发,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以更加优质的铝
合金、铝制品、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等产品满足市场需求,不断提升经营发展质量。
2025年,公司将加快防城港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产达产,项目实施
有利于公司抓住上游氧化铝产业发展机会,对现有产业链进行延链、补链、强链,落实产业链
一体化发展战略。
二、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擎,建立研发人才梯度培养机制,在铝电子新材料领域和电
工合金领域持续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科技竞争优势。
2025年,公司将通过组织架构矩阵化改造、研发流程数字化重构,提升客户需求响应效率
,缩短研发成果转化周期;实现铝电子高端材料品质突破及绿色智造技术迭代,其中电极箔产
品、电子铝箔产品容量提升、高纯铝实现优选最佳提纯工艺、再生铝保级生产技术实现高添加
比例量产;提前布局战略市场技术,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新能源基建领域、集成电路配
套领域抢先布局。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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