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89 南京化纤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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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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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 30.00│ ---│ 0.04│ 1766.12│ 0.00│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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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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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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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6万吨差别化粘│ 3.70亿│ ---│ 146.18万│ 100.00│ ---│ ---│
│胶短纤维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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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0吨Lyocell│ 3.69亿│ 1988.81万│ 4.09亿│ 110.89│ ---│ ---│
│短纤维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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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0000吨Lyocell│ ---│ 1988.81万│ 4.09亿│ 110.89│ ---│ ---│
│短纤维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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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信息披露费 │ 16.00万│ ---│ 16.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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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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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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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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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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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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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2.7%│
│ │; │
│ │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此项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作为借款主体,用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
│ │纤维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30000万元, │
│ │借款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2.7%。 │
│ │ (二)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 │
│ │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 │
│ │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9日 │
│ │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
│ │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
│ │ 注册资本:458487.93万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
│ │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
│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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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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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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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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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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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 │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人民币8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2.7% │
│ │; │
│ │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3000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因政府建设规划需要,南京市六合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有偿征收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羚生物基”)位于南京市六合区郁庄路2号的 │
│ │部分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地上构筑物等,征收的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160103707元。征收范 │
│ │围中部分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137.74亩)为公司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托贷款的抵│
│ │押物。为履行征收协议,公司拟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8000万元,专项用于解押该部分被征收│
│ │的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借款期限1年,借款年利率2.7%。 │
│ │ 作为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的保证措施,金羚生物基拟同步与征收部门南京市六合区│
│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办事处签署委托支付函,委托征收部门按照征收│
│ │与补偿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将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总价款的余款共计8010.37万元支付至 │
│ │新工投资集团,冲抵本次借款本金及部分利息。 │
│ │ (二)过去12个月内,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3│
│ │000万元。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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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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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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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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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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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
│ │信托”)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年利率2.905%。由南京 │
│ │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向紫金信托提供该笔信托资金;│
│ │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 │
│ │ 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及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
│ │易金额为8000万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作为借款主体,以公司建筑面积为3953.51㎡ │
│ │的办公楼、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羚生物基”)有独立权│
│ │证的73.22亩闲置土地及附属建筑物、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江苏金羚”)有独立权证的538.67亩闲置土地为抵押向紫金信托申请办理第三方信托贷款│
│ │人民币15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年利率为2.905%,由新工投资集团向紫金信托 │
│ │提供该笔信托资金; │
│ │ (二)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紫金信 │
│ │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书高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
│ │决,以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 │
│ │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关联监事周维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
│ │权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未构│
│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三)此项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四)过去12个月内,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除本次交易及已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外,│
│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8000万元。2023年9月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
│ │司拟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金羚生物基的137 │
│ │亩闲置土地及地上房屋建筑物为抵押向紫金信托申请办理第三方信托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
│ │贷款期限为24个月,贷款年利率为3.22%,由新工投资集团向紫金信托提供该笔信托资金。 │
│ │该事项经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5.41%股权。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
│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 │
│ │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9日 │
│ │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
│ │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
│ │ 注册资本:458487.93万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
│ │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
│ │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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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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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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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
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羚生物基”)、江苏羚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羚越”)、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控股子公司江苏越科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越科”)。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预计2025年度为上述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074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上海越科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641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3.6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61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8.47%。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740万元,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不超过16940万元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基本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本性投入等
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为110740万元。涉及被担保的子公司包括:江苏金羚、金
羚生物基、江苏羚越及江苏越科。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发生
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
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限自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担
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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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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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拟投保A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
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监高、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投保A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
1.投保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具体以保险合同为
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最终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事宜。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了《关于公司拟投保A股上市公司及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全体董事和监事均为保险
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降低公
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此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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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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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是否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否。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722188.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437
60517.60元。母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80075883.27元,本年实现净利润-661718182.24
元,母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为-481642298.97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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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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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为保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配置,公司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贰亿元的综合授信,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抵押、质押、担保等手续。该授信额度为向金
融机构申请的最高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同意上述授信申请,并授权
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
票、保函、保理、票据贴现等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
权额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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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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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公司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公开招标,公司拟聘请中兴华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
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
2024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2989.42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2048.3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上市公司涉
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
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
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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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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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1)2024年末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羚生物基”)的
主要原材料莱赛尔纤维浆粕,受到莱赛尔纤维价格大幅下跌、生产成本偏高的影响,存在减值
迹象;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羚”)的粘胶短纤产成品
及主要原材料粘胶短纤浆粕,因受到粘胶短纤价格偏低、原材料价格偏高的影响,存在减值迹
象;控股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因风电业务毛利率下滑、
非风电业务发展低于预期的影响,库存商品PET发泡材料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莱赛尔纤维浆粕、粘胶短纤产成
品和粘胶短纤浆粕、PET发泡材料等在2024年12月31日的结存库存进行了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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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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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人民币30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2.7%
;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此项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作为借款主体,用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
维有限公司部分设备、土地以及地上建筑物作为抵押,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30000万元,借款
期限为3年,借款利率为2.7%。
(二)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27000万元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671347443B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9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注册资本:458487.93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企业总
部管理;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品牌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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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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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300.00万元到-57000.
00万元。
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500.0
0万元到-58700.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
币-39300.00万元到-57000.00万元。
2、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50
0.00万元到-58700.00万元。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94.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872.69万元。
(二)每股收益:-0.50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羚生物基”)和控股
子公司上海越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越科”)2024年度经营亏损,金羚生物
基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和上海越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价值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已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上述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相关会计准
则对金羚生物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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