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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股份(6008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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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600890 退市中房 更新日期:2022-06-19◇ 通达信沪深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关联交易】【3.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所持对象/万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 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上海强申达荣物业 200.00 --- 40.00 --- --- 人民币 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祥和御品商业 200.00 --- 4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2.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1-08-28 │ ├─────┼─────────────────────────────────┤ │关联方 │上海建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一)审议程序 │ │ │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 │ │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 │ │服务合同及管理和租赁服务协议的议案》。因董事长朱雷先生担任交易对方│ │ │的执行董事,朱雷先生回避表决。因相关协议无交易总金额,该议案应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 │ │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上海建奇房地│ │ │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管理和租赁服务协议开展物业管理│ │ │业务,可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 │ │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同│ │ │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 │ (一)本次交易一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强申达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具体情况如下: │ │ │ 公司名称:上海强申达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申达荣”)│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工│ │ │程管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停│ │ │车场服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摊广;保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 │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注册资本:500万元 │ │ │ 注册日期:2021年6月25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8号(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 │ │ 法定代表人:卢建 │ │ │ 投资金额及比例:公司投资200万元,占比40% │ │ │ 股东:上海强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占比30% │ │ │ 上海凡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150万元,占比30% │ │ │ 公司为强申达荣第一大股东,根据强申达荣公司章程规定,其不设董事│ │ │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公司将强申达荣作为控股子公司管理,│ │ │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 (二)关联方 │ │ │ 公司名称:上海建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奇”)经│ │ │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注册资本:76,950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700号新江湾城文化中心203室 │ │ │ 法定代表人:RYANREEDBOTJER │ │ │ 股东:上海尚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598万元,净资产80,│ │ │272万元,净利润25万元。 │ │ │ (三)关联关系 │ │ │ 公司董事长朱雷先生担任上海建奇的执行董事,上海建奇符合上海证券│ │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 │。 │ │ │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上海建奇未发生过交易。 │ └─────┴─────────────────────────────────┘ 【3.重大事项】 ──────┬────────────────────────────────── 2022-06-18│其他事项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 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6月21日被上海证券交易 所予以摘牌。 鉴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 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并与其签订相关协议。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同意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 ,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请投资者关注 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续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确权公告。 ──────┬────────────────────────────────── 2022-06-16│其他事项 ──────┴────────────────────────────────── 2022年5月17日,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 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 (一)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二)证券简称:退市中房 (三)证券代码:600890 (四)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年5月17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自2021年4月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2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为269.2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 入为30.83万元,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45.70万元。 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上市委员会审核,本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9.6.4条和第9.6.10条等规定,自本 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 理期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10%。本所在退市整 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三、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 年5月2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 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股票已于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已结束。 四、终止上市暨摘牌日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2022年6月21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2022-05-21│其他事项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4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84号)中房置业股份 有限公司、朱雷、赵帆、卢建、郭洪洁: 经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你公司于2021年8月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签订《中房置业 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约 定由忠旺集团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你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忠旺集团承担但实际由你公司支付 的中介费用,合计5172.7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未收到该款项。你公司未通过 临时报告及时披露协议签订情况及相关款项收取情况。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 《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 定,你公司董事长朱雷,时任总经理卢建,时任董事会秘书郭洪洁对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披露 协议签订情况负有主要责任;你公司董事长朱雷(代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赵帆对未通过临时 报告及时披露相关款项收取情况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主要责任人员朱雷、赵帆、卢 建、郭洪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吸取教训,加强对证券市 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2-05-18│其他事项 ──────┴────────────────────────────────── 退市整理期起始日为2022年5月2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已交易0个交易日,剩余15个交 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别提示: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 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等业务。 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 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2022年5月17日,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 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 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在 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890 2、证券简称:退市中房 3、涨跌幅限制: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 2022-05-18│其他事项 ──────┴──────────────────────────────────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中房;证券代码:600890。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2022年5月2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3 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中房 3、证券代码:600890。 ──────┬────────────────────────────────── 2022-04-29│其他事项 ──────┴──────────────────────────────────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晚间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拟终止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上证公函【2022】0288号), 现将《告知书》内容公告如下:一、事先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 ,你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本所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4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 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特此通知。” ──────┬────────────────────────────────── 2022-02-12│其他事项 ──────┴────────────────────────────────── 一、2021年8月11日,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中房置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临2021-023)》。 二、2021年8月,公司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签订了《中房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中介费用之协议书的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忠旺集团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忠旺集团实际承担 的并由公司对外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全部款项,金额为51727476.81元,如忠旺集团未能如期 支付相关款项,除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外,还应按日计付应付未付款项(本金)万 分之一的违约金。公司已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协议内容。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此笔中介费用,2021年12月至今公司已向忠旺集团 发出三次催款函,并于近日发出律师函,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协商解决此事项,后续双方协商如 无法达成一致,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公司将密切关 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相关规定, 此业务性质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因此,此笔中介费用最终收回与否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 2022-01-1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沃羿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 石龙、赵文表、陈耀华、谢永芳共同签署《上海厘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与上述各方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厘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11100万元人民币,公司作为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8.02%。合伙 企业通过与泰安鸿浩永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最终投资于项目公司持有的山东省 泰安市岱岳区住宅开发房地产项目。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01月 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21-08-28│重要合同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管理和租赁服务协议的议 案》。因董事长朱雷先生担任交易对方的执行董事,朱雷先生回避表决。因相关协议无交易总 金额,该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上海建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 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管理和租赁服务协议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可以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次交易一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强申达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强申达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申达荣")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工程管理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 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摊广;保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 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日期:2021年6月2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8号(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卢建 投资金额及比例:公司投资200万元,占比40% 股东:上海强荣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投资150万元,占比30% 上海凡申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150万元,占比30% 公司为强申达荣第一大股东,根据强申达荣公司章程规定,其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 名,由公司委派。公司将强申达荣作为控股子公司管理,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关联方 公司名称:上海建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奇")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经营,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76,95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700号新江湾城文化中心203室 法定代表人:RYANREEDBOTJER 股东:上海尚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8,598万元,净资产80,272万元,净利润2 5万元。 (三)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朱雷先生担任上海建奇的执行董事,上海建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修订)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前,公司与上海建奇未发生过交易。 ──────┬────────────────────────────────── 2021-08-12│其他事项 ──────┴──────────────────────────────────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辽宁忠旺精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忠旺精制”)、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军民融合基金 ”)持有的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忠旺集团”)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忠旺集团100%股权。本次交易具体方案如下 : (一)重大资产置换 公司拟以其持有的新疆中房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与忠旺精制所持有忠旺 集团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忠旺集团100%股权作价305亿元,由公司以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的 方式向忠旺精制、国家军民融合基金购买。其中,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作价2亿元,与忠旺 精制所持忠旺集团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置换后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忠旺精制、国家军民融合基金购买。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项工 作: 1、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论证,并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形成初步方案,同时 与相关各方签署了保密协议。 2、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本次重组的草案, 确定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3、因筹划本次重组事项,经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0年3月1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4)。 4、2020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日,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协议》和《利润补偿协议》。 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等相关文件,同时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股票于2020年3月23日开市起复牌。 5、2020年3月30日,公司披露了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草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20】0285号)。2020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草案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 20-019)。 6、2020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 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等相关议案。 7、2020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859)。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 以受理。 8、2020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2020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的回复》等相关公告。2020年7月29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的回复(修订 稿)》等相关公告。 9、2020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 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 10、2020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 046)。11、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200859]号)的回复》等相关公告。2020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859]号)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 推进本次交易工作,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目前市场环境等 原因,经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 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2021-06-26│股权冻结 ──────┴────────────────────────────────── 本次股份冻结前,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761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 8.22%。天津中维本次被司法冻结质押股份22020564股,轮候冻结股份13354736股。 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624-3号)及《四川 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1执恢225号之六),获悉公司第三大 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维”)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质押及轮候冻 结。 2021年6月24日,天津中维所持公司股份变动股数为-122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 ,变更原因为非交易变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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