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95 张江高科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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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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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4-03│ 6.15│ 1.4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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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股 │ 1998-07-10│ 7.50│ 2.84亿│
├───────────┼───────────┼───────────┼───────────┤
│配股 │ 2001-02-14│ 15.00│ 10.50亿│
├───────────┼───────────┼───────────┼───────────┤
│配股 │ 2008-08-07│ 7.70│ 25.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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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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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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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金汇鑫享1号基 │ 4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础设施基金策略FOF │ │ │ │ │ │ │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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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元禾璞华私募基│ 1500.00│ ---│ 12.90│ ---│ ---│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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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 ---│ ---│ 3.33│ ---│ ---│ 人民币│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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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集团创领一│ ---│ ---│ 15.00│ ---│ ---│ 人民币│
│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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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燧锋二期创│ ---│ ---│ 8.43│ ---│ ---│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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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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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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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张江集成电│ 5.38亿│ ---│ 5.38亿│ ---│ ---│ ---│
│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 │ │ │ │ │ │
│司4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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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张江微电子│ 7.08亿│ ---│ 7.08亿│ ---│ ---│ ---│
│港有限公司31.4%股 │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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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快标厂房 │ 6800.00万│ ---│ 68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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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苑项目 │ 2.52亿│ ---│ 2.5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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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 3.25亿│ ---│ 3.25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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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三期—南块项│ 3.51亿│ ---│ 3.51亿│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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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B区1-6北地 │ 1.44亿│ ---│ 1.28亿│ ---│ ---│ ---│
│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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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B区1-7北地 │ 1.51亿│ ---│ 1.34亿│ ---│ ---│ ---│
│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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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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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转让比例(%)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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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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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7727.96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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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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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转让比例(%) │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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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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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7727.96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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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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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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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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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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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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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77,279,608股A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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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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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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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
│ │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划转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
│ │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由浦东新区国资委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其下属企业上海浦│
│ │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
│ │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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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6-19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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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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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77,279,608股A股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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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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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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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
│ │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划转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 │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
│ │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由浦东新区国资委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注入其下属企业上海浦│
│ │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
│ │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
┌──────┬────────────────┬──────┬────────────────┐
│公告日期 │2026-06-17 │交易金额(元)│12.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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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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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6.51%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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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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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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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资企业,本│
│ │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通过非公│
│ │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5│
│ │1%的股权。 │
│ │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学之门”)成立于2019年7月 │
│ │,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张江科学之门注册资本90亿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77.2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51%,张江集团持有张江 │
│ │科学之门股权比例49%。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 │
│ │评估结果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16.51%的│
│ │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2.8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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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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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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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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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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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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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的合资企业,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
│ │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
│ │展有限公司 16.51%的股权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
│ │关联交易事项。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因此本次│
│ │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公司不存在为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上海│
│ │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学之门”)成立于2019年7月 │
│ │,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张江科学之门注册资本90亿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77.2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51%,张江集团持有张江 │
│ │科学之门股权比例49%。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 │
│ │评估结果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16.51%的│
│ │股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2.80亿元。 │
│ │ (二)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因此本次事项 │
│ │ 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
│ │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于本次交易│
│ │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因此该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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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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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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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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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运维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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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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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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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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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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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系统软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管理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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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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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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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运维管理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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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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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系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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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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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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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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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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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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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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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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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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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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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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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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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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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企业借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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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股东借款展期对象: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
│ │ 股东借款展期金额:1800万元 │
│ │ 股东借款展期期限:三年(自股东借款展期手续完成之日起计算) │
│ │ 展期借款利率: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年1月1日根据市场LPR变化调整一 │
│ │次。 │
│ │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
│ │股东同比例借款展期,由于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 │
│ │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一、股东借款展期概述 │
│ │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 │币12000万元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持股比例为40%。 │
│ │ 2023年11月,杰昌实业分别向本公司和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申请股东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
│ │、3200万元,这两笔股东借款共计8000万元将于2026年11月13日到期。杰昌实业已归还部分│
│ │股东借款,目前股东借款剩余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1800万元、张江医疗器械公司1200│
│ │万元)。为确保杰昌实业经营顺利进行,现经杰昌实业双方股东商议,将向其提供股东同比│
│ │例借款展期。借款展期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三年,股东借款利率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 │
│ │价利率(LPR),每年1月1日根据市场LPR变化调整一次。本公司持有杰昌实业60%的股权, │
│ │将向其提供1800万元股东借款展期,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持有杰昌实业40%的股权,将向其提 │
│ │供1200万元股东借款展期。 │
│ │ 由于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杰昌实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
│ │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法定代表人杨远方。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 │
│ │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H-06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经营范 │
│ │围包括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科技成果转化,房│
│ │地产开发与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建筑业(按许可资质经营),创业投资,│
│ │物业管理,建材销售。 │
│ │ 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现有股东为张江集团(持股比例90%)和上海合庆经济发展(集团) │
│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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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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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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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上海智芯城│ 6177.40万│人民币 │2024-04-22│2027-11-24│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园区开│市建设有限│ │ │ │ │担保 │ │ │
│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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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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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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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9号博雅酒店一楼碧波厅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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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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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6日收
到公司副总经理郑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郑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郑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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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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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
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划转至上海市浦东新区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浦东新区国资委”)(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由浦东新区国资委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
方式注入其下属企业上海浦东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资本”)(以下简称“
本次协议转让”,与本次无偿划转合称为“本次权益变动”),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张江集团
,实际控制人仍为浦东新区国资委。
本次权益变动还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交易相关方签署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等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发来的《关于股权划转的告知函》,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央及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决策部署,落实优化国有资本
布局、提升资本运营效率、服务引领区建设的战略性安排,根据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
署,浦东新区国资委已出资组建浦东资本。浦东资本以“存量资产运营、市值管理、外部董事
专业管理”三大核心功能为支柱,肩负资本“运营平台”、转型“赋能引擎”、国资监管“协
同支点”的战略使命,发挥区域内的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服务浦东国资国企改革大局。张江
集团拟通过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
)划转至浦东新区国资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东新区国资委和张江集团已签署《上海张江
(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待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登记至浦东新区国资委名下后,浦东新区国资委将与浦东资本签署
国有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届时持有的公司77279608股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通过非
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浦东资本,作为对浦东资本的非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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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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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和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
司的合资企业,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
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16.51%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因此本次交易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存在为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上海张
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科学之门”)成立于2019年7月,
系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张江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张江科学之门注册资本90亿元人民币,实缴资
本77.2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有张江科学之门股权比例51%,张江集团持有张江科学之门
股权比例49%。本公司拟以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
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张江集团转让持有的张江科学之门16.51%的股权,转让价
格人民币12.80亿元。
(二)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张江集团,因此本次事项
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前,全
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于本次交易的金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因此该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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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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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9日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持有超过1%股份的股
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1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
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6年6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上
海张江科学之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6.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持有超过1%股份的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关于
增加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上述议
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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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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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浩聚浦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联合上海浦东引领区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上海浩聚浦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该合伙企业认缴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
,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上海张江浩科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
交易风险: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
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
退出,从而存在合伙企业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
,密切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等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上海浩聚浦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上海浩聚浦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上海
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上海张江浩科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万元。
公司2026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
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上海浩聚浦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二、合伙企业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引领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BWC4D136
成立日期:2022年8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认缴出资额:20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99弄1号280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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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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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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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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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自2026年5月22日起迁至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
办公,现将新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669弄1号楼
邮政编码:201210
电话:+86-21-38959000
传真:+86-21-50800492
邮箱:post@60089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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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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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6]MTN5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
据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
发行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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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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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借款展期对象: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借款展期金额:1800万元
股东借款展期期限:三年(自股东借款展期手续完成之日起计算)
展期借款利率: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每年1月1日根据市场LPR变化调整一次
。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200万元股
东同比例借款展期,由于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
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股东借款展期概述
上海杰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实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万元整,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上海张江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
医疗器械公司”)持股比例为40%。
2023年11月,杰昌实业分别向本公司和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申请股东借款人民币4800万元、
3200万元,这两笔股东借款共计8000万元将于2026年11月13日到期。杰昌实业已归还部分股东
借款,目前股东借款剩余为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1800万元、张江医疗器械公司1200万元)
。为确保杰昌实业经营顺利进行,现经杰昌实业双方股东商议,将向其提供股东同比例借款展
期。借款展期总额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三年,股东借款利率为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每年1月1日根据市场LPR变化调整一次。本公司持有杰昌实业60%的股权,将向其提供1800
万元股东借款展期,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持有杰昌实业40%的股权,将向其提供1200万元股东借
款展期。
由于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因
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杰昌实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二、关联方介绍
张江医疗器械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法定代表人杨远方。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张江高
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02H-06室。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亿贰仟万元,经营范围包
括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高科技成果转化,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建筑业(按许可资质经营),创业投资,物业管理
,建材销售。
张江医疗器械公司现有股东为张江集团(持股比例90%)和上海合庆经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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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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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5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
约为人民币6.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
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
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
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
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
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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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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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6121183.6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5年末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
28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98232262.40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
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11505647.60元
。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09737910.0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31.4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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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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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上海力合算芯人工智能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投资金额: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力合算芯人工智能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该基金募集资金目标规模约为人民币10亿元,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
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
,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
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上海力合
算芯人工智能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
为准)。该基金募集资金目标规模约为人民币10亿元,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
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上海力合算芯人工智能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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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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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俞玫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俞玫女士任期自2026年3月20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俞玫,女,1971年12月出生,经济师,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曾任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上海张江
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俞玫女士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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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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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8919.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1.22%,主要原因系公司
本年销售租赁住房、产业办公空间载体,进而确认的空间载体销售收入增加;公司实现营业利
润109296.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9%,实现利润总额128511.5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
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534.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30%,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703.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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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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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河曜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金额:公司或指定主体拟参与由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华安未来
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发起设立的江河曜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该合伙企业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本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交易风险: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
的影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
退出,从而存在合伙企业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
,密切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高科”或“本公司”、“公司
”)或公司指定主体拟参与投资由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华安未来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发起设立的江河曜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
该合伙企业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本公司或指定主体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公司202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江河曜宸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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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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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作投资基本概述情况
为加快打造上汽集团自主高端智能电动汽车品牌,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张江高科”、“本公司”或“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为“上汽集团”)、上海恒旭创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恒旭资本”)共同
出资设立“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元界基金
”),专项投资于高端智能电动汽车项目。元界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2亿元,其中公司
认缴出资18亿元,持有其25%份额,上汽集团认缴出资53.99亿元,持有其74.986%份额;恒旭资
本认缴出资0.01亿元,持有其0.014%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上海
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7)。
元界基金于2020年12月与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智己汽车”)签署了投资
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元界基金已按照协议约定出资智己汽车人民币72亿元,并持有智己汽车
注册资本人民币72亿元。
二、元界基金要素变更情况
上汽集团为简化持股智己汽车的股权结构,对于原先通过元界基金持有的智己汽车份额部
分,拟变更为由其直接持有智己汽车的股权,即将通过元界基金间接持有智己汽车的份额调整
为由上汽集团直接持有。因此,元界基金拟将其持有智己汽车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3.99亿元对
上汽集团进行定向的实物分配,实物分配基准日定于2025年1月31日。分配完成后,原由元界
基金持有的智己汽车上述股权的所有权人变更为上汽集团,附属于上述股权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随本次股权权属转移而一并转移,上汽集团无需就本次股权权属转移向元界基金支付价款。
实物分配完成后,上汽集团从元界基金中退出,元界基金出资额由人民币72亿元减少至人
民币18.01亿元。
同时,基金合伙人恒旭资本将其所持有基金全部的认缴份额、实缴份额及附带的所有权益
和义务转让予本公司指定的上海张江浩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元界基金解除与恒旭资本之间的
委托管理关系,另行委托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
本次基金要素变更后,元界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企业名称: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主要经营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集创路200号1幢115室
(三)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四)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存续期限:为合伙企业获得首张营业执照之日起九年。包括3年投资期,4年管理退
出期,2年延长期
(六)投资领域:作为专项基金,认缴资金18.01亿元全部投资智己汽车
(七)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张江浩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上海张江浩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E669K
成立日期:2016年7月7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289号1801室06单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企业管理咨询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张江浩科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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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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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公
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5]SCP335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
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
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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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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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4日
二、取消原议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
议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免去监事职务,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监事会议事规则》,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1月8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号)。
2025年11月13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
关于增加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对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并取消监事会的议
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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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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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含税)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69146151.7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2元(
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11505647.6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实施本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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