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95 张江高科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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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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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己汽车科技有限公│ 20000.00│ ---│ ---│ ---│ ---│ 人民币│
│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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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 19195.14│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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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燧玥创业投│ 2580.00│ ---│ ---│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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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燧锋创新股│ ---│ ---│ ---│ ---│ ---│ 人民币│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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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引领区国泰│ ---│ ---│ ---│ ---│ ---│ 人民币│
│君安科创一号私募基│ │ │ │ │ │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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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引领区海通│ ---│ ---│ ---│ ---│ ---│ 人民币│
│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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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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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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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张江集成电│ 5.38亿│ ---│ 5.38亿│ ---│ ---│ ---│
│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 │ │ │ │ │ │
│司40%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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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张江微电子│ 7.08亿│ ---│ 7.08亿│ ---│ ---│ ---│
│港有限公司31.4%股 │ │ │ │ │ │ │
│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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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快标厂房 │ 6800.00万│ ---│ 68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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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苑项目 │ 2.52亿│ ---│ 2.5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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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 3.25亿│ ---│ 3.25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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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三期—南块项│ 3.51亿│ ---│ 3.51亿│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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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B区1-6北地 │ 1.44亿│ ---│ 1.28亿│ ---│ ---│ ---│
│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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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电港B区1-7北地 │ 1.51亿│ ---│ 1.34亿│ ---│ ---│ ---│
│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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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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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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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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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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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系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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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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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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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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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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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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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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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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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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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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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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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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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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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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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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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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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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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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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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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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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系统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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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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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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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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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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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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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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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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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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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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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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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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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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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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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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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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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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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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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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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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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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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出资1亿元,受让│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475386股股份。公司将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民生证│
│ │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民生证券”)股份作价,向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认购其新增发│
│ │行的A股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取得17184544股国联证券股份。 │
│ │ 2、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亦将以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作 │
│ │价向国联证券认购其新增发行的A股股份,因此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 │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 │,本次交易申请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3、本次交易尚需完成香港联合交易所有关认可及批准、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国联 │
│ │证券股东大会、A股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
│ │证监会核准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的股东资格及股东变更事宜等审核程序,存在不能获得前│
│ │述批准、通过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审批等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 │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0年8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民生证券股份 │
│ │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共│
│ │同受让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交易价格1.361元/股。其中公司出资1 │
│ │亿元,受让民生证券73475386股股份;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受让民生证 │
│ │券367376929股股份(详见临2020-028号公告)。 │
│ │ 2024年4月25日,国联证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筹划通过发行A│
│ │股股份的方式收购民生证券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2024年5月14日,国联证券第五届董事 │
│ │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发行股份购买民生证券100%股权。近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联资产评估”)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4】第1372号评估报告,以2024年3月3│
│ │1日为评估基准日,民生证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88878.57万元,扣除民生证券回购及分 │
│ │红事项影响(回购款702.57万元、分红款17059.32万元),民生证券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价│
│ │格为2971116.68万元。公司所持的民生证券73475386股股份的价格为19195.14万元(≈2971│
│ │116.68*0.65%,差异系评估值和持股比例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下同),上海张江(集团│
│ │)有限公司所持的民生证券367376929股股份的价格为95975.68万元(≈2971116.68*3.23% │
│ │)。 │
│ │ 国联证券4月26日停牌前1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11.31元/股,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
│ │施(每10股派发含税现金红利1.42元),除息后发行价格确定为11.17元/股(=11.31-1.42/│
│ │10)。 │
│ │ 公司将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协议》,以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作价,向国联证券认购其新增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交易完 │
│ │成后,公司可取得17184544股国联证券股份(≈19195.14万/11.17,差异系尾数四舍五入调│
│ │整所致)。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将取得85922719股国联证券股份。本公司与控股股东│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持有的国联证券股份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数量为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公司名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袁涛 │
│ │ 注册资本:311255万元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7号16幢 │
│ │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 │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商│
│ │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金│
│ │属配件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
│ │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 2023年12月底,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335093.47万元,净资 │
│ │产为2358495.43万元,负债9976598.04万元,2023年1-12月的营业总收入为879797.14万元 │
│ │,净利润130553.7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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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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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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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上海智芯城│ 6177.40万│人民币 │2024-04-22│2027-11-24│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园区开│市建设有限│ │ │ │ │担保 │ │ │
│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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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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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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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3]SCP26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
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
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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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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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第
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亿元到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1
亿元到2.11亿元,同比增长127%到177%。
一、本期经营业绩情况
(一)经营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经营情况
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第
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亿元到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1
亿元到2.11亿元,同比增长127%到177%。
二、上年同期经营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亿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股。
三、本期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持续加强产业“投资+培育”力度,全力打造科技产
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所持金融资产估值上升,公司产业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
公司全面提升产业服务能级,通过强化空间载体产业属性,强化服务意识,助推产业载体租售
率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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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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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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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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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2421581.11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
486895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206053.40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5
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80531856.6元。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0973791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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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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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公
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MTN94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
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的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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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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