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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60089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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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895 张江高科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6-04-03│ 6.15│ 1.48亿│ ├───────────┼───────────┼───────────┼───────────┤ │配股 │ 1998-07-10│ 7.50│ 2.84亿│ ├───────────┼───────────┼───────────┼───────────┤ │配股 │ 2001-02-14│ 15.00│ 10.50亿│ ├───────────┼───────────┼───────────┼───────────┤ │配股 │ 2008-08-07│ 7.70│ 25.37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银河金汇鑫享1号基 │ 4000.00│ ---│ ---│ ---│ ---│ 人民币│ │础设施基金策略FOF │ │ │ │ │ │ │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 ---│ ---│ ---│ ---│ ---│ 人民币│ │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收购上海张江集成电│ 5.38亿│ ---│ 5.38亿│ ---│ ---│ ---│ │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 │ │ │ │ │ │ │司40%股权 │ │ │ │ │ │ │ ├─────────┼──────┼─────┼─────┼─────┼─────┼──────┤ │收购上海张江微电子│ 7.08亿│ ---│ 7.08亿│ ---│ ---│ ---│ │港有限公司31.4%股 │ │ │ │ │ │ │ │权 │ │ │ │ │ │ │ ├─────────┼──────┼─────┼─────┼─────┼─────┼──────┤ │收购快标厂房 │ 6800.00万│ ---│ 6800.00万│ ---│ ---│ ---│ ├─────────┼──────┼─────┼─────┼─────┼─────┼──────┤ │张江高科苑项目 │ 2.52亿│ ---│ 2.52亿│ ---│ ---│ ---│ ├─────────┼──────┼─────┼─────┼─────┼─────┼──────┤ │集电港43号地块项目│ 3.25亿│ ---│ 3.25亿│ ---│ ---│ ---│ ├─────────┼──────┼─────┼─────┼─────┼─────┼──────┤ │集电港三期—南块项│ 3.51亿│ ---│ 3.51亿│ ---│ ---│ ---│ │目 │ │ │ │ │ │ │ ├─────────┼──────┼─────┼─────┼─────┼─────┼──────┤ │集电港B区1-6北地 │ 1.44亿│ ---│ 1.28亿│ ---│ ---│ ---│ │块项目 │ │ │ │ │ │ │ ├─────────┼──────┼─────┼─────┼─────┼─────┼──────┤ │集电港B区1-7北地 │ 1.51亿│ ---│ 1.34亿│ ---│ ---│ ---│ │块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系统软件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管理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智荟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关联人开发的系统软件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新张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管理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 │关联方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上海张江高│上海智芯城│ 6177.40万│人民币 │2024-04-22│2027-11-24│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园区开│市建设有限│ │ │ │ │担保 │ │ │ │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8-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含税)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369146151.75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现金分红。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5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2元( 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11505647.6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实施本方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025-05-20│对外投资 ──────┴────────────────────────────────── 投资标的名称:元禾璞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元禾璞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该基金募集资金目标规模约为人 民币20亿元,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 交易风险:基金投资业务开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宏观经济的影 响、投资标的选择、行业环境以及经营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顺利退出 ,从而存在基金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 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元禾璞华 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名称为准)。该基金募 集资金目标规模约为人民币20亿元,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额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5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参与投资元禾璞华集成电路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7│其他事项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3]SCP26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 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 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 ──────┬────────────────────────────────── 2025-04-09│其他事项 ──────┴────────────────────────────────── 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第 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亿元到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1 亿元到2.11亿元,同比增长127%到177%。 一、本期经营业绩情况 (一)经营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经营情况 经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第 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亿元到3.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51 亿元到2.11亿元,同比增长127%到177%。 二、上年同期经营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亿元。 (二)每股收益:0.08元/股。 三、本期经营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持续加强产业“投资+培育”力度,全力打造科技产 业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所持金融资产估值上升,公司产业投资收益同比增加。2、 公司全面提升产业服务能级,通过强化空间载体产业属性,强化服务意识,助推产业载体租售 率提升,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4%。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2024年12月31日 ,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 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2025-03-29│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82421581.11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 486895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9206053.40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5 4868955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2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80531856.6元。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309737910元(含税),占当年度合并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5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1-16│其他事项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公 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MTN94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 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的 发行。 ──────┬────────────────────────────────── 2024-11-02│其他事项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公 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该事项已获得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市协注[2024]MTN94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 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 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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