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00898 *ST美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国美智能系统技术(│ 4500.00│ ---│ 75.00│ ---│ ---│ 人民币│
│浙江)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 6776.43万│ 0.00│ 5194.32万│ 76.65│ -926.84万│ ---│
│产线智能化项目 │ │ │ │ │ │ │
├─────────┼──────┼─────┼─────┼─────┼─────┼──────┤
│国美通讯信息化平台│ 1367.71万│ 0.00│ 658.56万│ 48.15│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8415.87万│ 0.00│ 7831.38万│ 93.05│ ---│ ---│
│银行贷款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9-12 │
├──────┼────────────────────────────────────────┤
│关联方 │北京国美品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的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6年以来无偿使用“国美”相关商标│
│ │,为保证业务的延续性,公司与北京国美品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品牌管理│
│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国美品牌管理授权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无偿使用“国美”│
│ │相关商标,许可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
│ │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战圣”)系国美品│
│ │牌管理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公司自2016年以来无偿使用“国美”相关商标,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业│
│ │务发展的延续性,公司拟与国美品牌管理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国美品牌管理授权│
│ │公司及公司出资/股权占50%(含50%)以上的子公司及子公司分支机构,在其生产的手机以 │
│ │及其他通讯产品、电子设备等产品中使用注册号为5079149、5078611的“国美”第9类注册 │
│ │商标,以及注册号为5079127、5079020的“GOME”第9类注册商标,许可期限截至2027年12 │
│ │月31日,在许可期限内,公司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商标许可向国美品牌管理支付商标许可使用│
│ │费。 │
│ │ 本次合同签订的交易对方为国美品牌管理,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的控│
│ │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
│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
│ │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系国美品牌管理的控股股东,故公司与国美品牌管│
│ │理系关联企业。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北京国美品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幸福西街3号1幢101室(集群注册) │
│ │ 4、法定代表人:曹丽亮 │
│ │ 5、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
│ │ 6、成立日期:2022年09月16日 │
│ │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C01E1411 │
│ │ 8、一般项目:品牌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
│ │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
│ │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个人商务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 │娱乐性展览;餐饮管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 │营活动。) │
│ │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内容 │
│ │ (一)合同主体 │
│ │ 甲方(许可方):北京国美品牌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 乙方(被许可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 │ (二)许可商标 │
│ │ 合同项下国美品牌管理许可给公司使用的商标是指下列商标(以下合称“许可商标”)│
│ │:国美品牌管理目前所拥有的,核定使用商标为注册号为5079149、5078611的“国美”注册│
│ │商标第9类,以及注册号为5079127、5079020的“GOME”注册商标第9类。 │
│ │ (三)使用原则 │
│ │ 1、公司对从国美品牌管理取得授权使用的许可商标,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照商标注册类别在其生产的关于手机以及│
│ │其他通讯产品、电子设备等产品中使用,使用的具体范围包括:与许可商标相关的产品的公│
│ │司注册、生产和包装,以及与该等产品相关的业务及其各种途径的宣传。 │
│ │ 2、公司对被授权使用的许可商标可在公司及公司现在及将来设立的所持出资/股权占50│
│ │%(含50%)以上的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在第1条约定的适用范围项下使用,而无需另行取 │
│ │得国美品牌管理的授权或同意。 │
│ │ (四)许可期限及条件 │
│ │ 1、合同项下的许可商标的许可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许可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 │
│ │日。 │
│ │ 2、双方同意,在许可期限内,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发生时,协议项下的商标许可自动终 │
│ │止: │
│ │ 黄光裕先生所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主体(即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
│ │的公司的股份比例低于30%,或黄光裕先生通过其直接和间接控制的主体(即山东龙脊岛建 │
│ │设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委派至公司的董事会人数不再在公司董事会中占多数席位。 │
│ │ 在发生上述情形时,双方应当本着公平的原则另行就商标许可事宜进行协商确定。 │
│ │ (五)许可费 │
│ │ 在本协议约定的许可期限内,公司无需就本协议项下商标许可向国美品牌管理支付商标│
│ │许可使用费。 │
└──────┴────────────────────────────────────────┘
┌──────┬────────────────────────────────────────┐
│公告日期 │2024-04-25 │
├──────┼────────────────────────────────────────┤
│关联方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合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被担保人名称: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国美通讯│
│ │(浙江)有限公司的担保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 │
│ │ 本次担保预计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66.18万元。 │
│ │ 本次担保公司是否有反担保:无。 │
│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
│ │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美通讯”或“公司”)为满足经营资金需要,统│
│ │筹安排融资事务,提高审批效率,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或拟开展的融资业务,对公司2024年度合│
│ │并报表体系内的担保额度情况进行如下预计: │
│ │ (一)公司2024年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
│ │ 1、2023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情况 │
│ │ 2023年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990万元。 │
│ │ 2023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市公司│
│ │合并报表体系内的担保业务,未发生超过股东大会批准额度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
│ │ 2、2024年度上市公司担保额度预计 │
│ │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融资业务顺利展开,│
│ │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互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尚在有效期内 │
│ │的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京美电子”)担保│
│ │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美通讯”)│
│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子公司为国美通讯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500万元。上述被 │
│ │担保对象中,京美电子、国美通讯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
│ │保证、抵押、质押、差额补足等。具体的融资和担保相关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
│ │ 浙江国美通讯系公司与关联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国美电器”)合资公司,根据│
│ │不同银行的要求,除公司及国美电器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保证外,公司存在以公司全资子公│
│ │司持有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或追加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全额信用担保等超过股权比│
│ │例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的│
│ │相关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国美通讯提供超过股权比例的担保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 │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止。在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也可在上述担保额度│
│ │预计内调剂使用。 │
│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授权后,当发生符合上述担保授权的担保事项时,公司可│
│ │不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认可并 │
│ │同意将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事项列入公司董事会议程;4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 │
│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 │
│ │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宋林林、董晓红、吴茜回避表决;4月23 │
│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
│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4802.82万 16.83 59.38 2024-11-15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2276.56万 7.98 99.99 2021-09-29
─────────────────────────────────────────────────
合计 7079.38万 24.81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1-15 │质押股数(万股) │4802.82 │
├────────┼──────────────┼────────┼──────────────┤
│质押占所持股(%) │59.38 │质押占总股本(%) │16.83 │
├────────┼──────────────┴────────┴──────────────┤
│股东名称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荟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1-01 │质押截止日 │2025-10-31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01日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质押了4802.8193万股给宁波荟侨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3-12-28 │质押股数(万股) │4802.82 │
├────────┼──────────────┼────────┼──────────────┤
│质押占所持股(%) │59.38 │质押占总股本(%) │16.83 │
├────────┼──────────────┴────────┴──────────────┤
│股东名称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宁波荟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3-12-26 │质押截止日 │2024-10-31 │
├────────┼──────────────┼────────┼──────────────┤
│实际解押日 │2024-11-12 │解押股数(万股) │4802.82 │
├────────┼──────────────┴────────┴──────────────┤
│质押说明 │2023年12月26日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质押了4802.8193万股给宁波荟侨 │
├────────┼──────────────────────────────────────┤
│解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解除质押4802.8193万股 │
└────────┴──────────────────────────────────────┘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5│股权质押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下称“
山东龙脊岛”)持有公司股份8088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
押后,山东龙脊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8028193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9.38%,占公司总
股本的16.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战圣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365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0793793股
,占其持股总股数的68.30%,占公司总股本的24.81%。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发来的《通知函》,获悉山东龙脊岛将所
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2日,山东龙脊岛将其质押给宁波荟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荟侨”
)的480281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2024-10-26│其他事项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回避
表决,上述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为止。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
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制度综合评定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万元人民币(税前)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9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
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制度综合评定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7.2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
发放。
──────┬──────────────────────────────────
2024-10-26│其他事项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拟续聘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亨安所”)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十一层1116
单元
首席合伙人:吴朝晖
执业资质:亨安所于2021年4月7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1】12号文批准,取得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1年11月30日亨安所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
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截至2023年末,亨安所合伙人数量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7人。
亨安所2023年度收入总额712.3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529.3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88.68万
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
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亨安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符合相关
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亨安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3、诚信记录
亨安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
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朝辉,项目合伙人,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联建光电、国美通讯,股转系统挂牌公司丰海科技、南字科技、林
中宝、力网科技、新比克斯、东实环境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
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连皂,签字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从业期间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和拟上市公司(IPO)提供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质量控制复核人,2005年开始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5月开始在亨安所执业,现任亨安所质量控制合伙人,2022年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2家和挂牌公司6家,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券
业务审计、审核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亨安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20万元。审计收费主要基于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等因
素定价,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
2024-10-15│其他事项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03820230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
3-71)。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
字〔2024〕5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25)。
2024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8号),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当事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通讯或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
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宋林林,男,1970年2月出生,时任国美通讯董事长,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宋火红,男,1972年4月出生,时任国美通讯总经理,住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郭晨,男,1980年5月出生,时任国美通讯财务总监,住址:浙江省嘉兴市***。
方巍,男,1971年12月出生,时任国美通讯监事长,住址:北京市海淀区***。
董晓红,女,1955年3月出生,时任国美通讯董事,住址:广东省深圳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国美通讯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
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国美通讯、宋林林、宋火红、郭
晨、方巍、董晓红的要求,2024年6月24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前述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
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
2024-10-15│其他事项
──────┴──────────────────────────────────
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票不停牌。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5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美讯”,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898”,公
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证券种类与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A股股票简称仍为“*ST美讯”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898”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0月15日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