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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60090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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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00900 长江电力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北控水务集团 │ ---│ ---│ ---│ 43913.73│ 1584.28│ 人民币│ ├─────────┼─────┼─────┼─────┼─────┼──────┼──────┤ │建设银行 │ ---│ ---│ ---│ 341770.33│ 25959.72│ 人民币│ ├─────────┼─────┼─────┼─────┼─────┼──────┼──────┤ │中广核电力 │ ---│ ---│ ---│ ---│ ---│ 人民币│ ├─────────┼─────┼─────┼─────┼─────┼──────┼──────┤ │嘉泽新能 │ ---│ ---│ ---│ 3767.16│ 136.76│ 人民币│ ├─────────┼─────┼─────┼─────┼─────┼──────┼──────┤ │南方中证长江保护主│ ---│ ---│ ---│ 24560.00│ ---│ 人民币│ │题ETF │ │ │ │ │ │ │ ├─────────┼─────┼─────┼─────┼─────┼──────┼──────┤ │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 ---│ ---│ ---│ 24760.00│ ---│ 人民币│ │主题ETF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支付收购云川公司股│ 160.52亿│ 160.52亿│ 160.52亿│ 100.00│ ---│ ---│ │权的部分现金对价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03 │交易金额(元)│33.96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2.9│标的类型 │股权、债权 │ │ │9%股权及相关债权 │ │ │ ├──────┼────────────────┴──────┴────────────────┤ │买方 │湖北联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 │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2.99%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截至│ │ │目前,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已经与本项目的合格受让方湖北联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到全部转让价款3396398202.98元。上述股权工商 │ │ │变更有关程序尚未完成。 │ │ │ 截至目前,本项目已转让完毕,上述股权工商变更有关程序已完成。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0 │ ├──────┼────────────────────────────────────────┤ │关联方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 7357.65万 0.33 --- 2017-12-15 司 ───────────────────────────────────────────────── 合计 7357.65万 0.33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三峡电能有│长江智慧分│ 4148.18万│人民币 │2021-09-01│2036-09-01│一般担保│否 │是 │ │限公司 │布式能源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5-01-25│其他事项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控股股东中 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三峡集团)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成 功发行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 券(第一期)(以下简称G三峡EB2),实际发行规模10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0.10%。 G三峡EB2采用股票担保及信托形式,中国三峡集团以其合法拥有的公司A股股票作为担保 及信托财产并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G三峡EB2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G三峡EB2本息 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向截至2025年1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元(含税)。 根据《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可交换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 1.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或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和/或股 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依次进行换股价格调整。若调整换股价格或者向下修正换股价格后出现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G三峡EB2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情形,将以公司A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派送现金股利事宜作为触发条件,中国三峡集团在换股价格调整日(即派送 现金股利除息日)之前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 2.G三峡EB2存续期内,当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中国三峡集团有权以公司A股股票置换信 托股份现金分红。本次置换现金分红需要补充的股票数量将根据以下原则确定:本次置换完成 后,存续期累计补充的股份按本次现金分红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 股票市值不低于存续期累计置换的信托股份现金分红总额的120%。公司每次实施现金分红后, 中国三峡集团按上述约定条件追加置换股份1次,确保累计担保的置换股份按每次现金分红日 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不低于存续期累计置换的信托股份现 金分红总额的12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 相关规定及上述约定,中国三峡集团及中信证券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就G三峡EB2补充的担保及信托财产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 将73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公司A股股票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 户划入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专户,上述担保及信托财产将以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名义持有,并 以“三峡集团—中信证券—G三峡EB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 持有人名册上。 在G三峡EB2存续期间,中国三峡集团委托中信证券作为受托管人,按照中国三峡集团的意 愿代为行使表决权,但不得损害G三峡EB2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2025年1月23日,中国三峡集团尚直接持有公司114.53亿股A股股份(包括本次办理担 保及信托登记的A股股份合计7374000股),直接持有的A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6. 81%(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A股股份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0.03%)。本次信托担 保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中国三峡集团G三峡EB2存续期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1-10│其他事项 ──────┴────────────────────────────────── 2025年1月8日,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詹平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决定聘任张传红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詹平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詹平原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詹平原先生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张传红先生简历 男,1970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原葛洲 坝电厂财务处会计、副主任会计师,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预算管理主任,中国长 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资产财务部预算管理处处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预算管 理处处长、预算处处长、预算与成本管理处处长、资产财务部副主任(2018年10月至2023年10 月期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总会计 师,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首席专业师、副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 2025-01-08│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初步统计,2024年,乌东德水库来水总量约1123.69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偏丰9 .19%;三峡水库来水总量约3740.95亿立方米,较上年同期偏丰9.11%。 2024年,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总发电量约2959.04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7.11% 。其中,第四季度公司境内所属六座梯级电站总发电量约600.90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减少17 .60%。 ──────┬────────────────────────────────── 2024-12-31│其他事项 ──────┴────────────────────────────────── 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及传真号码,原投资者热线 电话及传真号码不再使用。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以上变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欢迎广大投资者通过上述渠道与公司沟通交流。 ──────┬────────────────────────────────── 2024-12-1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446821771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10元(含税) ,共分派现金股利5138325720.36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2024-12-03│其他事项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 露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2.99%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2024 年11月中上旬,公司已经与本项目的合格受让方湖北联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 《产权交易合同》,并收到全部转让价款3396398202.98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已转让完毕, 上述股权工商变更有关程序已完成。 ──────┬────────────────────────────────── 2024-11-19│其他事项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 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践行以 “投资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良好的资本 市场形象,制定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相关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价值创造,实现业绩稳增长 1.提升大水电业务发展质效。继续发扬“三精”理念1,精益运行长江干流梯级枢纽,充 分挖掘梯级水库调度潜力,加强内外部沟通协调,全力增发电量。统筹做好梯级电站联合消落 、防洪、蓄水调度实践,全力保障防洪安全、能源安全、生态安全。 2.稳妥推进抽蓄业务。聚焦区域调节性资源需求、消纳条件和项目市场竞争力,结合国家 容量电价政策调整情况,切实把控抽蓄项目投资风险,“一项一策”制定项目推进策略。研究 制定行业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高起点开展运营管理,高质量开展市场营销,高标准打造抽蓄 业务运营核心能力。精益运维管理浙江长龙山抽蓄电站,高质量开展浙江天台电站电力生产准 备。 3.稳健拓展新能源业务。积极推进金沙江下游“水风光储”一体化基地股权改造,精益运 行管理新能源场站,切实发挥投资和运维主体责任。持续跟踪现货市场建设,深入分析大水电 参与方式。加强绿证市场研究,妥善应对电力市场降价风险。进一步强化境外项目运营管理, 稳定项目收益。 4.审慎开展国际业务。坚定国际化发展战略,发挥公司大水电行业引领优势,持续提升国 际化水平。充分发挥路德斯公司优势,扎实开展圣特蕾莎Ⅱ水电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 新能源并购,做好新市场前期研究,积极探索符合公司战略方向的发展机会。全力做好APEC峰 会期间秘鲁利马配售电区域电力保供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科技创新,激发创新动能,增强核心能力 1.完善顶层设计,高水平运行科创平台,打造战略科技力量。 继续按照“有人才、有资金、有场所、有制度、有项目、有成果”的“六有”原则,深入 开展科创平台建设,提升平台科研项目质量与科技成果产出效能,打造平台运行“长电方案” 。力争完成国家水电技术创新中心申报获批,完成湖北省智慧水电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 2.优化创新生态,加快核心技术攻关与科技成果转化。全力保障科技创新投入。发挥清洁 能源产业链链长作用,打造流域水资源高效利用领域原创技术策源地。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机制,持续优化完善科技考核和激励机制,加强创新成果管理,努力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 市场化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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